「林岗:中国的经济改革道路:实质、意义和前景」正文
「摘要」中国的经济体制转型采取了渐进的改革方式,其本质在于,它是在社会主义宪法制度的大框架内进行的改良和创新,改革的目标是通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更快地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的现代化。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具有普遍性意义,扩展和深化了人们对社会制度变迁过程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市场经济的认识,为发展中国家实现经济和社会的现代化提供了新的思路。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进入完成期,仍然面临着一些需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关键词」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渐进性;普遍意义;问题
「作者简介」林岗,经济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100872)。
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渐进性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制度变迁模式。与俄罗斯和东欧等转型国家相比,我国改革模式的重要特色之一,就是渐进性。面对我国30年来经济社会取得的由温饱未足的低收入国家发展为中等偏下收入国家的巨大成就,面对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的空前增长,在那些一度断言中国改革会因这种渐进性而夭折的人们中,多数人已经承认自己无话可说。与我国改革的渐进性相对照的是,上个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俄罗斯和东欧国家实行的一步到位的激进改革,即所谓“休克疗法”。采用这种改革模式的理由,通俗地讲,就是某些转型经济学专家的名言:“人们不可能两步跨越一道河沟”。也正是根据这个理由,当时这类经济学家对渐进式的中国改革作过不少“必将落入深渊”之类的凶险预言。‘疆事实是,后来堕入混乱深渊的并不是采用渐进模式的中国,而是被萨克斯等人“忽悠”了的俄罗斯和东欧国家。这些国家从“休克”到“苏醒”,经历了经济持续衰退、失业率居高不下、通货膨胀严重、社会秩序混乱、国力大大削弱、国际地位下降等种种苦难,在经济社会发展上至少浪费了十年时间(事实上,它们中有的至今也没有完全醒过来)。
我们可以将渐进式改革模式的特征概括为先农村后城市、先增量后存量、先试验后推广、先局部突破后整体推进。俄罗斯和东欧国家的激进改革的特征则是不分先后主次、不分局部整体,在短时间内进行一揽子改革,“毕其功于一役”。从表面上看,渐进式改革与激进式改革只是两种不同的改革方法。但是,不同方法的选择并不是任意的,而是由改革的性质决定的。皈依了新自由主义的科尔内是激进改革的鼓吹者,他在谈到两种改革的区别时曾指出,渐进与激进的区别,不在于转型的方式和速度,不在于它们是温和的还是激烈的,也主要不是由对市场化的速度、方式和次序的不同认识和安排造成的,而是在于是改良还是“革命”。「l 」他所说的“革命”,是指对社会主义宪法秩序的颠覆,是指用资本主义制度取代社会主义制度。要进行这样一种“革命”,自然不能不选择“推倒重来”的激进方式。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虽然在市场取向即让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方面,与其他转型国家没有区别,但与科尔内所说的“革命”却有本质的不同。中国渐进式改革的本质在于,它是在社会主义宪法制度的大框架内进行的改良和创新,改革的目标是通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更快地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的现代化。中国改革的这种根本性质,决定了它在改革方式的选择上必然要强调渐进性。这种渐进性的具体体现就是,在积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同时,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在不断扩大市场调节的同时,充分发挥政府的调节作用;在经济转型过程中保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协商的政治框架,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在积极参与全球化的过程中实行自主的有控制的对外开放政策,坚持制度和政策上的独立性。由改革的渐进性所带来的基本经济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避免了新旧体制更替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政治和经济的失序、失范和失控问题,保证了我国经济的持续和快速发展。由于苏东激进式改革是以根本否定社会主义宪法制度为目标的,要在彻底推倒原有的宪法制度的基础上引入西方资本主义的宪法制度,这样,在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与新的私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间必然会出现制度断裂和无政府状态,从而也就无法避免经济和政治秩序的混乱以及经济发展的停滞甚至倒退‰
总之,中国的渐进式改革是以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改革。这种改革获得成功的前提,是维护而不是颠覆社会主义的宪法秩序。我国的改革是要通过在社会主义宪法框架内进行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关系的不断调整,在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之问形成一种稳定、持续、动态的合理关系,避免在它们之间产生不可解决的严重冲突和无法化解的累积性矛盾,以使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更好地适应生产力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事实上,在改革进程中,我国的宪法制度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自1982年以来,我国的宪法已进行过四次修改。其中与经济体制改革有关的修改有:1988年,增加了土地的使用权可依法转让和私营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补充的内容;1993年,将国营经济改为国有经济,还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999年,强调中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形式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形式,并肯定了私营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位;2004年,写入了国家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条款。可见,我国的宪法是适应改革的发展要求而不断进行调整的,并不像某些“宪政改革”鼓吹者所说的那样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其实,这些人心目中的改革与科尔内所说的“革命”是一回事。
二、中国改革模式的普遍意义
中国渐进式改革的经验给我们提供了以下重要启示。
第一,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不是对立的,而是可以统一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的就是要把社会主义的优点与市场经济的长处结合起来,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资源的统一。这不仅突破了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中某些受到历史局限而有失偏颇的论断,是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运动的伟大创新,而且也否定了将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等同起来的新自由主义理论,挫败了国际反社会主义势力及其代理人将社会主义国家的市场导向改革引向资本主义的阴险图谋。
第二,市场经济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不同历史阶段和不同社会结构下的市场经济形成的制度环境、技术基础和文化背景各不相同,因而不同的市场经济体制既有共性也有差别。选择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道路,既要遵循一般规律,又必须从国情出发,切忌照搬别国的做法。
第三,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更好地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既是改革的根本动力,也是改革的目的。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三个“有利于”是判别改革成败的根本标准。
第四,传统与现代、公有制与非公有制、政府与市场、自由与秩序、开放与自主、稳定与变革不是对立的,相反,只有使不同的因素保持平衡,使它们相互结合和相互促进,保证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才能使改革稳步向前推进。
第五,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政府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对于保证改革的顺利推动和实现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是一个充满了不确定性的新体制因素替代旧体制因素的复杂过程,因而在转型经济中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的问题比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更严重,经济主体的行为更容易趋向于短期化,各种机会主义和败德的行为更易发生,市场机制失效的范围也就比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大。因此,不仅新制度的建设要有一个权威的政府来推动,而且解决市场失效问题也离不开政府干预。某些研究社会转型的外国学者也提出了与此类似的看法,认为对于向市场经济过渡这样的制度建设过程来说,需要更多的是“看得见的手”而不是“看不见的手”。「2」
以上五点启示或者说中国改革的五点经验,虽然是中国特殊国情的产物,反映了我国特殊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但同时也包含了经济转型和经济发展中的一些普遍规律。中国经济转型和经济发展的丰富实践,大大扩展和深化了人们对社会制度变迁过程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市场经济的认识,为发展中国家实现经济和社会的现代化提供了新的思路。
三、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完成期
迄今为止,中国的经济转型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从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到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是中国经济转型的始发期;从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到中国加入wro ,是中国经济转型的快速发展期;以加入WTO 为标志,中国经济转型开始进入完成期(加入WTO 意味着我国的市场经济属性已为世界公认)。在第三个时期,改革面临着不同于过去两个时期的新形势,我国社会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所处的国际经济环境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经过30年的不断改革,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已经建立。作出这样一个判断的重要根据是各种产品和劳务的市场定价范围。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统计,2007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农副产品收购总额和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市场定价的比重已分别达到95.3%、97.1%和92.1%。闭根据我国一些民间研究机构的测算,包括产品市场、要素市场、经济主体活动自由度、国际贸易环境在内的中国市场化综合指数,在2003年就达到了74%左右,大大超过了国际公认的市场经济的临界水平。「4」这些数据表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已经从搭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转变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随着改革进入完成期,我国的经济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据国家统计局2008年10月发布的改革开放30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1978年,我国GDP(国内生产总值)只有3645亿元,人均国民总收入仅190美元,位居全世界最不发达的低收入国家行列。1979―2007年,GDP 年均实际增长9.8%,不仅明显高于1953―1978年平均增长6.1%的速度,而且也大大高于同期世界经济年平均增长3.o %的速度。
30年间,我国经济总量连上几个大的标志性台阶。国内生产总值由1978年的3645亿元迅速跃升至2007年的249530亿元。其中,从1978年上升到1986年的1万亿元用了8年时间,上升到1991年的2万亿元用了5年时间。此后10年平均每年上升近1万亿元,2001年超过10万亿元大关,2002―2006年进入高速增长期,平均每年上升2万亿元,2006年超过20万亿元。在此基础上,2007年一年又增加3.76万亿元。
经济总量的加速扩张大大缩小了我国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差距,经济总量居世界位次稳步提升,由1978年的第10位上升到目前的第4位,仅次于美国、日本和德国。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折合成美元,我国2007年国内生产总值为32801亿美元,相当于美国的23.7%,日本的74.9%,德国的99.5%,分别比1978年提高17.2、59.7和78.9个百分点。与此同时,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的份额也有明显上升,1978年为1.8%,2007年提高到6.0%。
经过30年的大发展,我国人均GDP 成倍增加,在由1978年的381元上升到1987年的1112兀后,1992年达到2311元,2003年超过万元大关,达到10542元,到2007年又迅速攀升至18934元。扣除价格因素,2007年比1978年增长近10倍,年均增长8.6%。人均国民总收入也实现同步快速增长,由1978年的190美元上升至2007年的2360美元。「5]这意味着我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已经成为中等偏下收入国家。
同时,中国工业化的进程也取得了很大进展。1978年至2002年,农业在GDP中所占的比重由28.1%降到15.4%,农业劳动力在就业中所占的比重由70%下降到50%左右,城市化的水平从18%k 升到39.1%。161171这些数据表明,我国的工业化已经进入了中期阶段。而且,我国的工业化是与信息化相结合的新型工业化。“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外发展”以及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