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克中:揭开价值之谜(二)

作者:郑克中发布日期:2007-05-01

「郑克中:揭开价值之谜(二)」正文

亚里士多德猜想到了隐藏在交换等式背后的“共同物质”是物的效用,但他无法证明;后来的人,沿着他的思路往下走,也走不通,因为他们遇到了一个巨大的障碍,这就是被他们称之为的“价值-效用悖反律”。于是就另辟蹊径,有人找到了劳动,有人找到了边际效用。当然都不对。所以如何解决价值-效用悖反律就成了破解这个问题的关键。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不得不在这里用较长的篇幅来专门探讨它。

一 定义需要

我可以说,“价值-效用悖反”问题事实上并不存在。这完全是由于人的一系列习惯性的逻辑思维错误引起的一个子虚乌有问题。可是从古典劳动价值论创立至今,众多研究者并没有认真地去解决与价值有关的诸如需要、效用、需求、需要与效用关系、需要与需求关系、效用比较、效用度量、一般需要与具体需要关系等等问题,因而就产生了许多思维概念的混乱。这些混乱最终把价值理论变成了经济学中的哥德巴赫猜想,――当然比猜想还要糟的是,误导了几个世纪的人类社会实践。

现在就让我们从头,或者说从最基本处入手,解剖一下上述那些对我们既熟悉又陌生的概念。当把这一切都做完了以后,事情真相就会在我们面前显露无遗了。

什么是需要?如何给需要下个定义?我发现经济学家对这样的问题基本不大感兴趣,所以要想寻求有研究的答案,还得到社会心理学家那里去找。但我看了一些,也没有找到满意的,一些书都是抄来抄去的,只有原苏联的《哲学百科全书》和一位保加利亚学者尼科洛夫的《人的活动结构》启发了我[1],现将我的思考结果叙述如下:

在汉语中“需要”一词包含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需”,另一部分是“要”。“需”就是在人或其他主体中产生了空虚或不满足感;“要”就是希望将这种空虚或不满足感加以弥补、充填,使之恢复常态。所以“需要”两个字本来应该是“虚邀”。因为汉语同音假借的结果,才变成了“需要”。“虚”就是空虚,“邀”就是追求、向往的意思。将两个意思合在一起,就是说,在有机体或类似于有机体内出现了空虚和不满足,于是就产生了补足空虚和不满足的愿望、追求,这就是需要。

从根本上说,人或其他生命体、组织,生活在自然和社会中,与周围世界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依存、交换关系。在它们之间必须不停地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和交流。这种交换和交流,保证了生命体和组织的存在、发展、进化,所以需要就是这一生理和心理过程的反应。当生命体或组织与外界处于交换或交流的不平衡状态时,或处于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状态时,立即就会产生不足与缺乏的感觉。所以“需”可以看成是从主体发出的、对客体依赖关系的确认、感受信号。

要(邀),求也。表明是希望获取、得到的意思。在有“需”的情况下,就是希望获取、得到业已感到缺乏、不足的某种东西。因为有了“需”,即一种生理或心理不足的感受,所以才产生了“要”,即满足这种不足的愿望。举例说,胃里缺少了食物,身体就产生了一种不足,不足就是饥饿感,这就是“需”,因为有了这个饥饿的需,就又产生了消除饥饿的愿望,这就是“要”。

综上所述,我们在这里就可以给“需要”下一个明白、完整的定义了:

需要就是生物体或组织依据自身存在状况,对满足其生存、发展条件和物质不断作出选择意向的生理、心理过程。

上述定义首先强调了需要是生命体或组织主观的感受、感知和愿望;其次指出了,这种感受和愿望来自于主体对客观事物的依赖、依存关系。

很清楚,这样定义需要,还需要回答两个诘难,否则定义的准确性就会受到质疑。

第一个诘难是,除去人和生命组织,其他的社会组织、无机物也有“需要”。这该如何理解?比如,“社会需要多元化意识形态”,“田地需要施肥”,“水库需要加固”等。不难看出,这类“需要”其实都是人的需要,不是物的需要,是人的需要被转移到了物的身上,假借物,反映了人的需要;或者说,是人的需要披上了物的需要的外衣,实质仍是人的需要。

第二个诘难就是“需要不仅仅是表现在匮乏、缺乏、不满足方面,充满、盈溢也产生需要,即释放、排泄(非贬义),的需要”。比如,人需要排泄、宣泄、释放,紧张工作一段时间后需要休息,吃饱了,喝足了需要排泄等等。就是说,不满足产生需要――欠缺的需要;太满足也产生需要――消除过剩的需要。当然我们要是板起面孔做学问,不妨将前者称之为“正需要”,后者称之为“负需要”。其实那样做没有多大意思。我们一般理解需要,就是由不足、欠缺引发的需要。至于释放、排泄的需要,那只不过是人借助了“需要”一词表达了“应当做”、“应该做”、“必须做”等意思,并不是在真正意义上使用的需要。因为需要一词本身包含着急切要办、非做不可的意思,所以人们才把它引伸用来表示那些对人来讲是紧急要办的事情。满则溢,满了就要溢出来,这不是人主观需要不需要溢出来的问题,而是必须或一定溢出来的问题。

所以我在这里只好声明,我们只研究原本意义上的需要,而不研究衍生意义或词法意义上的需要。

对以上所说的内容我想补充、强调以下三点:

第一, 需要是人的主体行为,是客观现实反映到人的头脑中来形成的主观感觉和愿望。需要是人行为的原动力。人若没有了需要也就没有了行为动力和创造力。

第二, 人的需要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大千世界,万物皆备于我。有的需要具有不间断性,比如呼吸;有的需要又是有固定间隔和不断重复的,比如人对食物和性的需要;有的需要是有形的,有的需要是无形的,前者被称之为物质需要,后者被称之为精神需要;有的需要是发展变化的,不同时代有不同内容;有的需要又具有孳生性,一种需要获得满足,又产生了另一种需要;有的需要又因人而异,呈现出多姿多彩性……总之,人类和个人就是这样以需要为动力,支配自己的行为和推动社会进化。所以说到底,经济学的目的就是研究如何满足人的需要问题。

第三, 需要像其他心理活动一样,就其形式来说是主观的,但其依据的事实却是客观的,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现实反映。

二 定义效用

明白了需要,接下来让我们来研究效用。

既然需要是因人有某种欠缺、不足而产生的满足欠缺的愿望,那么如何使欠缺得到满足,愿望得以实现就成了必须回答的另一个问题。这就是效用问题。

单说需要,只表明了主体人处于一种状态以及改变这种状态的愿望,这还不是问题的全部。问题的全部是:有需要,就要有满足需要的东西,或者说需要是有对象的。人不能毫无所指地空谈需要。谈需要时必须谈到需要什么。比如需要水、需要食物、需要钱、需要名誉、地位等等,而不能说,你需要,我需要,我们需要……。这就说明,客观世界的各种事物,构成了人的需要的客体、对象、目标。需要都是有对象的、目标的,没有对象、目标的需要是没有意义的。

需要的对象、目标就是在经济学中被称之为效用物的那类东西。效用又被称之为有用、用处,在马克思著作中又被称之为使用价值(这其实是不科学的叫法。价值依存于交换。交换才有价值。但物的效用却不依赖于交换而存在。所以物有效用并不一定与价值相联系。在交换产生以前的物和不参加交换的物依然有效用)。物有效用是什么含义呢?就是物能满足人的需要。比如有一个人感到了饥饿,说明他胃里缺少了食物,于是就产生了对食物的需要。这时恰巧有食物存在,人就可以将食物吃进胃里,使缺少食物的胃重新被填满,人就可以产生饱的感觉。饱的感觉就是食物的效用被实现了。对食物而言,它是物,但不是无意义的物,它身上带有一种东西,或叫做一种属性。这种属性对人能具有某种好处、利益,这就叫做效用。食物能叫人“饱”,水能叫人“解渴”。“饱”和“解渴”就是食物与水的效用。凡具有效用的物,就叫做效用物。于是我们这里就可以给效用下一个定义了:

效用就是能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的属性或功能。

效用与需要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效用以需要为存在的前提,需要以效用为目标、对象。没有需要就没有效用,没有效用需要也不能得到满足。比如,一支笛子,对不会吹的人来讲,没有效用,当然也就不会对笛子产生需要;反过来,如果有人会吹笛子,对笛子产生了需要,但却没有笛子,那么需要也就不能得到满足。不能得到满足的需要仍然是存在的需要,但是没有需要对象。所以对效用而言,需要的存在是前提,没有需要就没有效用。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众所周知,就物本身来说,任何物都有区别于其他物的自身独有的个性、功能、属性,不管是天然的,还是人类赋予的,都是客观的存在。我们设想,假如没有人类,没有人的需要,难道那些天然功能、属性就都不存在了吗?比如笛子,是否因为人不会吹,作为笛子发音的属性就不存在了呢?很显然,它们会依然存在。就是说物自身所拥有的各种属性是客观的存在,不以人是否需要为转移。当然,这时这些物的自然属性就不能被称之为效用了,因为它们没有成为人的需要的对象和目标。也就是说,物的各种自然或人工属性是物所固有的客观存在,但能否使“属性”变成“效用”,完全取决于是否有人类的需要存在。

我想,上面我已经把需要与效用是怎么一回事说清楚了,但这里仍需要强调一下:千万不要把需要和效用混为一谈。需要与效用虽然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但绝不是同一个事物,也不可相互代替。需要是人的主观感受和愿望,效用是物所具有的客观属性。没有需要,客观物所具有的功能、属性依然存在,只不过不叫效用,有了人的需要,才叫效用。所以效用的实质就是那些被人所需要的物本身所具有的物理、化学、生物等特性。我之所以强调这一点,绝不是无的放矢。到以后大家就会明白,边际效用价值论之所以走入另一个歧途,就是因为他们彻底混淆了需要与效用的关系,把效用当成纯主观的东西了。

正因为效用具有客观性,人们才有可能把物与效用直接联系起来,明确指明是什么什么物的效用。比如人们可以说,水的效用,面包的效用,衣服的效用,货币的效用……这无穷尽的名单也就从另一个侧面证明效用是客观的,而不是主观的,因为你不能说渴和不渴的效用,饥或饱的效用,冷或暖的效用等等。前者是物本身的属性,而后者是人的感觉和感受。

正因为效用具有客观性,于是人便赋予了效用物更深一层的含义,这就是构成社会财富的内容。什么是财富?自经济学诞生以来,便众说纷纭。其实财富的实体就是效用物,是效用物的统称或效用物的集合。无论是大自然的纯粹赐予,还是经过了人类的智慧创造,凡是能满足人的生存、发展所需要的东西,也不管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都属于财富范畴。江河、湖海、阳光、大地、空气、森林、草原、各种动物、植物,矿藏、文化、艺术、宗教、学说,以及构成我们衣、食、住、行、休闲娱乐的一切东西都是财富。人也是财富,是创造财富的财富。西方经济学家曾讨论过货币是不是财富,中国人也说它,饿了不能当饭吃,冷了不能当衣穿,怎能是财富?其实货币是财富的代表,是财富中的财富。人类社会创造出货币,赋予其效用,但没有赋予其饿了可以直接当饭吃,冷了可以直接当衣穿的效用,而是让它在正常的社会环境中随时可以变成可吃的饭和可穿的衣,只要持有者愿意。

比照需要,不妨也为效用总结几条特征。

第一, 有时一种物可以有多种效用,同样,多种效用也可以满足同一种需要。前者比如一块石头,石头可以做建筑材料,也可以当艺术品欣赏,还可以做武器等等;后者比如面包、馒头、米饭都可以充饥。一物有多种效用,可以使物尽其用;多种效用满足一种需要,可以使人的生存变得容易和获得满足。

第二, 物的效用虽然是客观的存在,但发现和利用物的效用却是主观的,并且是与人的知识、能力紧密联系的。比如原始人都是用手去挖掘植物的块茎,有一天突然有一个人想到去折断一支树枝,用树枝来挖,既省力又有效率,于是树枝第一次有了效用,成为了人类最早的工具。工具就是根据人的需要被人利用和制造出来的效用物。

第三, 人可以利用和制造效用物,但千万不要以为世界上所有的效用物都是人创造的。人本身是大自然创造的,大自然在创造人的同时也为人的生存创造了基本的条件。所以说“劳动创造了世界”,只是说劳动在某种程度上发现和改变了原有物的一些效用,从而改变了人的生存状况。“世界”可不是劳动创造的,劳动也不可能创造出一个地球和地球上的万物来。

三 效用的度量和比较

既然效用是客观的,是物固有的属性或功能,那么就应当是可以计量的。但是效用如何计量,难倒了所有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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