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克中:揭开价值之谜(一)

作者:郑克中发布日期:2007-05-01

「郑克中:揭开价值之谜(一)」正文

献辞

请允许我把这两篇和以后的几篇文章献给那些希望从东西方传统经济学中走出来的同仁,特别是青年朋友们

可以这样说,整个经济学大厦其实就是建筑在价值学或价值理论的基础之上的。 所以研究经济学,首先要研究价值学。价值学弄清楚了,经济学所有的概念、范畴、定律、定理等也就迎刃而解了。但是非常遗憾,到如今,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可以让绝大多数人信服或同意的价值理论。这是非常不正常的。如果价值到底是什么都没有搞清楚,没有一个公认的解释存在,那么建筑在这个理论之上的经济学大厦,不就是等于立在了沙堆之上了吗?

科学家都明白,同一个自然现象,不可能有两个定律在支配;如果经济学像当今许多人所认为的那样,是最成熟的社会科学,那么同一个经济现象,也不可能用两个理论来解释都正确。但经济学中确实存在着两个价值理论确:劳动价值论和边际效用价值论(其他理论都是基于这两个理论的变种)。这两个理论不但被信奉者认为都正确,而且还常常用自己认为正确的那个来纠正和否定他人认为也正确的那个。当然这里面有意识形态的干扰作用(从前更为激烈),但从根本上说还是与理论本身是否具有真理性有关系。如果经济学是科学,那么它的定理、定律也应该是确定无疑的;正如不管你站在什么立场,只要你不改变观察条件,牛顿的经典力学定律就是唯一的,不可能有第二种模式。两个价值理论并存的事实说明,这其中肯定有一个是错误的,或者两个都是错误的。

无论哪一种情况,都需要我们重新对价值问题进行思考,思考了就会有新的发现。

一 亚里士多德猜想之谜

人们要想认识一个社会事物,最好是从这个事物开始产生的那一时刻着手;要想解决价值问题,首先也要解决价值因何而生的问题。价值诞生于交换,这没有问题。但也正是交换又使价值成为了不解之谜。

生活经验告诉我们,所有的物品交换,其实就都表现为这样的一个等式:

1匹布=2只羊

5张床=1间屋 ……等等

从纯数学的角度看这个等式是悖理的,是不能成立的。因为1≠2,羊≠布,所以1匹布不能等于2只羊,即1匹布≠2只羊。但是这个等式又是客观的存在,于是就提出了一个问题:是什么东西决定了这个交换等式的存在而不是悖理的呢?最早提出并思考这个问题的人就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他说:“除非存在着某种意义上的均等,(否则)交往(交换)就不能形成。”[1]

也就是说在这表面上不相等的背后,肯定隐藏着某种相同的东西、同质的东西,或称之为“共同物”,不但使得等式两边可以比较,还可以判定它们的量是相等的。如果没有相同的质,那么不同的物就无法比较;无法比较,就更谈不到量的相等了。道理很明白,如果不是交换,谁也不可能说出1匹布等于2只羊的话来,因为你回答不了:这根本不同的物及其不同的数量,凭什么要把它们放到一起去比较,并且还要比出一个结果来?这不是名副其实的“驴唇不对马嘴”吗?谁能比较一只茶杯和一双袜子是相等,还是不相等?

亚里士多德不但提出了问题,并且还试图来解决它。他说:“一切事物都应用同一种东西来度量,这种东西真正说来就是使用,它把一切联结了起来。”[2]

亚里士多德在寻找使上述等式存在的秘密,看得出,他发现了它,这就是“使用”。

什么是“使用”?使用就是效用。效用就是一件物对人而言所具有的好处、益处。或者称之为“有用”。物对人有用就叫有“效用”。

亚里士多德认为,交换之所以发生和交换等式之所以能够存在,就是因为交换物都有“效用”,即对人都有用,所以“有用”就是他要找的那个隐藏在交换背后的“共同物”。

遗憾的是,亚里士多德并没有对此进行哪怕是稍稍的论证。也许他遇到了某种麻烦,所以只是一句带过,便转移了目标。接下来他又把目光盯在了货币上,他说:“货币作为一种尺度,可将一切事物公约,加以等价化。倘使不存在交换,也就不存在相通;倘使不存在等价,也就没有交换;倘使不能公约,也就没有等价。……我们用货币来公约万物,所以事物成为可以公约的。”[3]

亚里士多德思考的逻辑是这样的:

5张床=1间屋

那其实也就相当于:

5张床=若干货币

1间屋=若干货币

数学定理:等于第三个量的两个量相等。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所有的交换物都可以用货币来表示,即所有的物都可以与货币交换,所以货币就是使交换等式存在的、即可以使所有物在这里进行比较的“共同物”,且只要量相等等式也就成立了。显然亚里士多德把问题看得简单了。他不明白,货币其实是与一切交换物具有相同性质的物,也就是说,货币本身是和床、屋子没有什么区别的东西。且不说金属货币是物,就是我们今天看到的纸的货币,那也是由物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年代演化成的这个样子,其实质仍然是物的代表。人类社会早期的货币就是实用的物。布匹、粮食、器皿、羊、牛等东西在历史上肯定都充当过货币。所以,如果5张床=1间屋是悖理的,那么5张床=若干货币,比如,5张床=1000元肯定也是悖理的。于是我们看到:

5张床≠1间屋;

那么同样 : 5张床≠1000元。

亚里士多德以为解决了的问题其实并没有解决。

众所周知,数论中有一道名题叫哥德巴赫猜想。哥德巴赫猜想说的是:任何大于2的偶数都可以表述为两个素数之和,人们将其通俗化为1+1。据说有人出资100万港币,悬赏能证明此问题者,但至今没有结果。有的数学家预言说,依靠现有的数学工具,人类根本无法解决这一难题。对于这类尖端数学问题,我们外行无法洞悉其真谛,但由此我也就联想到我们的价值问题,是不是也是一个哥德巴赫猜想呢?经济学的哥德巴赫猜想!不,还是叫亚里士多德猜想吧,――这是不是也会成为永远解不开的谜呢?请看:

哥德巴赫猜想的数学表述形式是:1+1

亚里士多德猜想的数学表述是:5张床=1间屋;

哥德巴赫猜想提出的时间是:1742年,距今已有260多年

亚里士多德猜想提出的时间是:公元前3世纪,距今已有2200多年;

哥德巴赫猜想至今没有人彻底证明

亚里士多德猜想也没人能证明,或者已被大多数研究者遗忘掉。

究竟是什么东西使得1匹布=2只羊或1间屋=5张床这样的交换公式能够成立而不是悖理的呢?猛地一想问题似乎并不困难,最容易使人想到的解决办法就是首先应该问一问:两物为什么要交换?回答肯定是:双方都希望通过让度自己的所有物,同时获取对方的所有物。再追问下去:为什么要让度出自己的所有物以便获取对方的所有物?回答肯定是:对方的物与自己的物是不同的物。同样的物满足的是人的相同的需要,不同的物可以满足不同的需要。于是政治经济学中最重要、最关键、最难解释的概念――效用被引导了出来。关于效用是什么东西,咱们在后面再说,现在我们只关心隐藏在交换背后的那个“共同物”是什么的问题。

交换就是为了获取满足人的不同需要的物的效用。人生活在世界上,天然地就有各种各样的需要,为满足人的各种各样的需要就要有各种各样的物。物用什么来满足人的需要呢?用物自身拥有的效用,比如,水能解渴,食物能充饥,等等。水解渴,食物充饥,就是水和食物的效用。当然有人还把效用叫做什么功能、功用、效益、好处、用处,等等,咱们就不用去管它了,反正我们必须记住一点,这就是凡是被人使用、利用的物,它们都必须具备一种让人满意、满足、向往、追求的能力。这个能力不管叫什么吧,它都是一种客观存在。

可见,物之所以被当作交换物,是因为有效用存在。这样想来,毫无疑问,隐藏在交换等式背后的那个共同物就应该是效用。这也是亚里士多德所猜到的。

但是,非常不幸。在有头脑的人看来,人们的思维只要向这个方向上迈出一步,那怕是一小步,就会遇到一个巨大的障碍,使任何企图翻越障碍的人,都会被碰得头破血流,最终不得不停下脚步,另觅出路。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障碍呢?原来上述结论与现实世界是矛盾的:假如物的交换是以效用为共同物的话,那么效用越大,价值也应该越大;效用越小,价值也应该越小。可现实生活却截然相反。社会公认对人有极大效用的物,比如水、食品、衣服、日常用品等,价值都很小;而对人用处不怎么大的东西,比如金、银、钻石等,价值却都很大。这还不算,那些在人看来,须臾不能离开的东西,像空气、阳光、自然形态的水等,却没有价值。这就是经济学上著名的效用-价值悖反律。效用-价值悖反律说,物的效用大小与价值大小是相反的。效用越大,价值越小,效用越小,价值越大。效用大到无边,像空气,价值为零;效用小到无边,像古董、字画,价值可达到天文数字。这一现实,一下子就断绝了任何想把效用与价值简单联系起来的念头,我想,亚里士多德大概也没能例外。于是价值的本体和本质到底为何物,从此就成了经济学中的哥德巴赫猜想。

二 价值来源

如果价值的本质与效用无关,那么它应该是什么?要回答这个问题,不能凭想象,科学的办法就是还要回到现实中来。既然价值是人类社会历史的产物,那么我们就从考察历史开始,从考察价值历史的源头开始。

价值产生于交换,没有交换就没有价值,这是确定无疑的。(所以顺便说一句,经济学家总爱把价值称之为“交换价值”,其实就相当于把“青年人”说成“年轻的青年人”一样)这一点从汉语构词法中就可以得到证实。“价”字在古汉语中原写作“贾”,读作“贾”(gu)。许慎说:“贾,市也,从贝,(ya)声,一曰坐(yu),售也。” 就是说,“贾”的本来意思就是坐地出售商品。按古代人的分法,将我们今天的所谓商人分为两种:流动贩运者称为“商”,坐地出售就称之为“贾”。通俗地说,在中国古代,“倒爷”是“商人”,自产自卖的被叫做“贾人”。比如古代典籍《周礼・天官・大宰》中就说:“以九职任万民,……六曰商贾,阜通货贿。”(意思是说,当时把天下百姓的职业分为九等,第六等是商人,商人的职能是互通财货之有无。)

“贾”不仅作商人讲,还可以当作交换活动或行为讲。比如在《韩非子・五蠹》中就有:“长袖善舞,多钱善贾。”这个“贾”字显然要当作买卖行为来讲;至于“贾”字当作价值或价格讲,也有证据。《论语・子罕》中就有:“有美玉于斯,韫匮而藏诸,求善贾(价)而沽诸。”显然,这里的“贾”字,必须当价格、价值讲(价值、价格的区别后边再说)。

于是我们看到,一个“贾”字,在古代既可当商人讲,也可当商业(交换)行为讲,还可以当价值、价格讲。这说明了什么问题呢?就是说,在那个时代,商业刚刚从社会中产生出来,人们对这一社会事物的认识,还处在一种初始的、朦胧的状态,因而也就不可能将交换行为、交换者以及价值清晰地加以分辨。所以一个“贾”字就笼而统之地概括了。需要指出,在“贾”字的旁边再加上一个“人”字偏旁,变成我们今天看到的“价”字,这已经是后来的事了。社会发展,商业逐步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人们对交换认识的不断加深,自然从文字上也就需要将其特化出来,赋予其单独的含义。为什么在“贾”的旁边要加上“人”字而不是别的什么偏旁呢?说明价值是人的活动的结果,与人有关。

中国的象形文字及其构字法,包含了丰富的历史进化信息,可惜研究社会科学的人都不大重视。

从这里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价值这个概念从就是从交换中产生出来的。我之所以特别强调这一点,是因为古往今来无数大经济学家或大师们,无一不是在这上面犯了错误。正是因为他们总是抛开交换,去寻求物的什么价值,因而误导了整个世界,让世界至今还在他们设定的八卦阵中徘徊。

汉语中还有一个字表示价值,那就是“直”或“值”。两个字在表示价值这一概念时,没有区别。像“贾”与“价”一样,“值”也是“直”的后起字,最早使用的就是“直”字。“直”在《说文解字》中被解释成:“直,正视也。”眼睛平直、平正地向前看,就是“直”。在甲古文中,“直”就被描绘成一只眼睛和一条直线,也证明了许慎说法的正确。可见“直”的原本含义就是公平、公正、不偏不倚。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古人会把这个字移用来表示价值。因为交换就形式看,是一物对另一物的数量关系,在自愿条件下,这种关系就天然地具有公平、平等的含义。

在中国最早见诸历史文献表示价值的“直”,出现在《诗经》里。有一位给别人当佣工的人,抱怨雇主对他的不公平待遇,他想离开那里,寻找自己的理想王国去。他唱道:“乐国,乐国,爰得我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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