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跃生:在理论与现实之间

作者:王跃生发布日期:2011-12-06

「王跃生:在理论与现实之间」正文

经济学一直被称为“致用之学”,这已成为当今日益世俗的现实社会中经济学战胜其他社会科学特别是人文学科的不败利器。不过,真的要把经济学的思想付诸社会实践,特别是用以制定政策的时候,却常常发现,经济学理论和经济学家的思维并不那么可行、实用,它的近乎“一根筋”似的效率第一的思维总是与现实世界的要求差之甚远,甚至经常成为矛盾与争议的根源。让我产生这种联想的有两个事件,一是最近由经济学家制定的追求效率的大学改革方案引起学界乃至社会的广泛争议,争议主要涉及效率的追求与公平、公正,以及改革的进程与公众的承受能力。另外一个事件也是最近的事。受国外舆论的影响,经济学家们对于中国外汇储备是否过多、人民币汇率应否升值进行了广泛讨论,观点也各不相同。但是,据说学者们关于人民币应否升值、中国外汇储备是否过多以及最优储备量的讨论被有关官员所不屑,认为多是纸上谈兵。如此这般现象让我们不得不去思量经济学如何致用,经济学家如何干预现实。有一本讨论经济政策的书――《经济政策原理》,两年前读到它时就印象深刻。本书并非多么深奥,或有多少理论创建,但它所阐述的从经济理论到经济政策的思维逻辑,却很有助于经济学家认识现实世界,认识理论与现实的差异。我以为或可作为任何试图直接主政、指定政策的经济学家的必读书。

我们先来看看经济学理论与现实隔膜的起因与后果。

二十多年前我在大学读书的时候,经常与同窗好友讨论到经济学(当时基本上就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用处何在,也曾经怀疑自己选择经济学作为专业是否明智。因为这不仅是学术问题,而且涉及我们自己的饭碗:如果学的都是一些百无一用的陈词滥调,我们自己也会成为身无长技的废物。如果说当时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宣传多于论理,说教胜于致用,上述怀疑和忧虑还可以理解的话,那么今天,在号称致用性的宏、微观经济理论广为传布之后,经济学者的意见仍然被认为脱离现实,就很值得思考了。的确,把各种经济学定理与模型以及经济政策目标背得滚瓜烂熟的学生,还是可以对现实经济运行一无所知,面对实际决策时不知所措,提出的见解因脱离实际而贻笑大方;经济学家的意见与方案仍然经常被认为虽然合理但不切实用,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另一方面,实际制定经济政策的人其实也很想在遇到问题时求助于理论,但往往觉得理论的结论如隔靴搔痒,或者面对茫茫理论如狗咬刺猬,无处下嘴。于是只好置理论规律和逻辑于不顾,拍脑袋凭感觉决策。其结果是,一方面,经济学理论被束之高阁,曲高和寡无以为用;另一方面,经济政策的制定又无以为据,缺乏依归。

在我看来,造成以上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在经济学理论与经济现实和政策之间存在一片空白,理论与政策如河之两岸,缺少沟通两岸的桥梁。刚刚走出大学校门的学生很难凭他所学的基础理论去理解经济运行;政策制定者也很难凭着宏、微观经济理论来直接指导他的政策制定,于是只好各说各话。大家在此岸与彼岸各自吵得热火朝天,甚至相互不屑。政策制定者认为经济理论脱离现实,难于应用,常常成为美丽的童话或者屠龙之术;理论经济学家又认为官员们无视理论致使经济政策缺乏逻辑、违背理论规律和原则,常常把事情搞糟。两岸交往也是有的,如经济学家被请去评点政策、顾问咨询,或者官员们被请到大学讲堂讲解经济现实。但是,由于身处两岸,前者往往流于空泛和理想化,后者又常常就事论事,难以给出理论上的启迪。不仅如此,两岸的隔绝还带来走私偷渡,赝品横行。由于缺乏沟通两岸的桥梁,便让一些投机者找到了市场,他们一身二任,在两岸间贩卖学术赝品和假冒伪劣。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某些“全能的经济学家”在大众媒体信口开河,无论什么问题他们都是专家,从加入世贸到人民币汇率,从股市泡沫到国企改革。如此无视规则只能是误导舆论,贻害社会,弄得经济学界鱼龙混杂、泥沙俱下。因此,在一个成熟的经济政策制定和经济学教育体系中,经济学理论必须更面对现实,经济政策也必须以理论逻辑为依归。但是,这种理论与现实的结合应该靠学科疆域的拓展和理论的进步,靠科学的学科分工和职业定位,而不是靠个人的能力或者角色变换。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一门介于理论经济学与经济政策之间的学科,如“经济政策学”,是不可或缺的,它可以大大拉近经济理论与政策间的距离,如同在经济理论与经济现实的两岸之间架起桥梁,可以有效改进经济学的致用性,使经济学家提供的政策建议更具有社会现实基础,更容易被社会所接受、为大众所认可。

由此看来,上面提到的前两年翻译出版的意大利罗马大学经济学家尼古拉・阿克塞拉(Nicola Acocella)所著之《经济政策原理:价值与技术》一书,具有特别的价值,因为它就是这样一部将经济理论推进到政策层面、有效拓展经济学疆域的著作,发挥着联通两岸的作用。出版这部非常稀缺的经济政策学教科书的意义绝不亚于出版萨缪尔森的或者别的经济学大家的经济学教科书。因此,虽然此书出版时我曾写过一个简短的评介,但此番论及经济学的致用性,也许仍有必要涉及此书的思想。

“经济政策学”与一般经济学科的不同首先在于,它不是局限于某一领域(如财政、金融、就业、社会保障、企业制度等等)的学科,而是一个综合性的、涵盖所有经济学领域的学科。当然,宏观经济政策由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收入政策、对外政策等各部分构成,但显然不是各部分的简单组合,而是互相补充、互相平衡、互相制约的一个整体。譬如,经济紧缩政策,如果不考虑到社会保障的状况就不可能有效执行;而没有财政货币政策相配合,产业政策也就流于空谈。如果说到政策和制度的改革,就更是如此。再有效率的改革政策,如果不考虑到改革对象的承受力,不考虑到改革所造成的利益格局的调整与再分配,不考虑到支持者与反对者的力量对比与平衡,都不可能获得成功。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进展迟缓,实际上并不是受制于企业制度本身,而是受制于社会保障体制、财政金融体制以及政府管理与政治体制。对此,我们应该是有切身体会的。《经济政策原理》一书虽然较少专门论及制度变迁与改革(这当然是由作者身处发达国家、制度相对成熟稳定的背景所决定的),但它对一般经济政策制定基础的论述,仍然可以为我们提供直接借鉴。它把福利经济学、社会选择理论、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等学科的理论熔于一炉,共同作为全球化条件下现代市场经济中经济政策的基础。特别是,作者把社会偏好与社会选择、经济学的规范与实证问题作为经济政策的首要基础,显然是很有见地的。

对于经济政策,任何学过宏观经济学的人都马上会想到所谓经济政策的四大目标: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然而,这四大目标其实并不那么完美。有时候,虽然基本上实现了上述目标,但并不能带来社会利益最大和社会的稳定与协调发展。这就是说,四大目标不一定就意味着社会福利最大化,或者说,不一定在任何国家的任何时候,经济政策的指向都是四大目标。这就涉及到经济政策目标的形成。如作者所说,经济政策目标不是从天而降凭空成为目标的,它应当是社会偏好和社会选择的结果。只有这样,经济政策的制定才具有其社会基础。据此,作者用很大的篇幅(第一篇,社会偏好的确定;第二篇,社会选择、政府与市场;第三篇,经济政策的规范理论与实证理论)讨论经济政策目标是如何从社会偏好的确定、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社会选择的形成等逻辑关系中逐渐形成的。作者并且把经济政策目标区分为“当期选择”、“制度选择”和“社会选择”三个层次。应该说,对经济政策的这种分析角度和思路比之把四大目标外生地作为经济政策的天然目的更符合现实,也更具新意。

把福利经济学和社会选择理论引入经济政策分析,把经济政策制定作为公共选择过程是本书的一大特色,它比就经济谈经济切实得多。实际上,本书所涉及的领域比这还要广泛。正如作者自己所说,“经济政策只有借助于各种学科,才能有助于指导公共行为:除了经济分析之外,这些学科包括哲学、政治学、制度和管理法、统计学、经济学以及其他学科”。正是这种广泛的综合性使其结论更贴近于现实。这种综合性也体现了现代经济学发展的两种趋势之一――经济学与政治学、社会学、法学以及哲学融合的趋势(另一种趋势则是经济学日益远离传统社会科学,日益数理化、技术化)。除此之外,将博弈论运用到经济政策分析,把经济政策制定过程看作是一种“战略博弈”过程,把“代理理论”的分析方法运用于社会选择过程,都是本书的新意。

本书的意大利文初版虽然面世于一九九四年,迄今已近十年,但今天读来仍然感觉到它是站在经济理论发展最前沿的。这方面,还有一点不能不提到,就是对全球化条件下单个国家经济政策有效性的削弱和经济政策国际协调问题的论述。虽然本书出版时东亚国家的金融和经济危机尚未发生,但作者还是敏锐地感到了经济自由化和全球化对各国经济政策的削弱和国际经济政策协调问题,并正确地指出,解决国际经济政策协调问题的途径在于:各国的经济政策不仅要考虑自己的目标,还要考虑其他国家的目标,就是实现“合作博弈”。在经历了由于全球化和过度竞争引发的东亚金融和经济危机以及国际经济中的种种矛盾之后,上述合作博弈思想的启发是意味深长的。

本书内容丰富,颇多新意,但这里转述太多难免走样,最好还是由读者自己去阅读体会。在结束本文之前,我更想谈谈,我们能从本书借鉴些什么,它对我们有哪些超出本书之外的启示。

这本书是国内少见的专门讨论经济政策制定的经济学著作。虽然教科书的形式限制了作者对某些问题更深入地展开讨论,以成熟市场经济为对象的写作基础也制约了在处于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和转轨过程中的中国直接应用其理论的空间。不过,如上所述诸点,已经可以清楚地表明本书的新意和价值。就我个人看来,虽然说由于中国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处于特殊阶段,这些理论和工具中许多也许并不能直接为我所用。但是,如果我们注意到本书的副标题“价值和技术”,就不难发现,无法立竿见影照搬照抄的主要是“技术”,但给我们更多启发的是“价值”。即,经济政策的出发点何在,经济政策目标是什么,如何把不同利益集团的偏好和价值统一为社会偏好和价值,在经济政策制定中如何兼顾效率与公平。

众所周知,在我国,几年前发生过(现在仍在进行)有关国有企业改革乃至整个经济改革中效率优先还是公平优先的激烈争论――国有企业“分”还是“卖”的争论,“公共选择”还是“市场选择”的争论。这实际上就是改革政策如何确定目标的争论、是经济政策目标的争论(我以为不久前关于股市“赌博”与否的争论、关于“权贵资本主义” 的争论也是上述争论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如果仅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上述这些争论以及目前正在发生的其他政策之争,其结论是非常明确的,那就是以获得最大经济效率(最大社会福利总量)为取舍准则,为此,不惜“推倒重来”或者“另起炉灶”。经济学当然认为效率优先于公平,只要有助于提高效率的就是最佳选择。不仅如此,主流经济学对具体经济问题的分析中基本上以 “当期目标”的实现为准绳,而较少考虑“制度选择”和“社会选择”层次的问题。所有这些制度目标和社会目标被涵盖在经济分析的一系列假设之中。但是,当这种用来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法被不适当地推而广之到所有经济问题的分析中,特别是涉及规范判断、制度选择和社会选择的政策制定中,就常常南辕北辙,中看不中用。

譬如说,“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已成为我们改革政策的基本方针,对经济学家来讲,这已经是次优方案了。但是,如果我们注意到这里说的是“公平”(公正)而不是“平均”或“平等”,那么,公平(公正)的追求实际上是人类的基本价值之一,对于经济决策而言它是基本约束条件。无论我们如何将它排斥到视野之外或者仅是“兼顾”,社会对公平的追求也会一再顽强地表现出来,并且反过来影响一切对效率的追求。这就好像新古典经济学不考虑企业的性质而只关注厂商最大化效率但最终又受制于人们在企业中的关系即企业的性质一样。企业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之所以近年来受到重视,正在于其对新古典经济学的矫正意义。将微观的企业理论推而广之到整个社会,道理一样适用。对效率的追求可以不顾(或者只是兼顾)公平,制度改革可以不考虑(或者仅仅兼顾)公平与承受力,但对效率的追求能否实现、制度的改革能否顺利进行,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公平与承受力。举例来说,俄罗斯的改革就被认为是最讲效率的:既然私有制效率最高,那么就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私有制,不论财产制度的起点如何、私有化的途径如何。这种对公正和公平的公然践踏所带来的结果就是,控制于官僚和垄断者手中的私有制企业成为最没有效率的制度。对于我们所面临的这些争论,《经济政策原理》虽然开不出现成的药方,但它所提供的经济政策出发点和经济政策制定的理论逻辑――个体偏好形成社会偏好,社会偏好决定公共选择,社会选择决定制度选择进而决定当期选择――对于这些争论都具有参考意义,这是没问题的。

上一篇 」 ← 「 返回列表 」 →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