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昱:陆希声《道德真经传》的形上学

作者:强昱发布日期:2016-04-21

「强昱:陆希声《道德真经传》的形上学」正文

【内容提要】 中晚唐时期的著名哲学家陆希声的《道德真经传》,在对老子哲学的诠释中,提出了一个内容纯粹的本体论哲学系统。这一认识主张不仅继承发展了王弼与成玄英的思想成果,而且使本体论哲学的精神原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到了进一步的光大弘扬。

【关 键 词】陆希声/道德真经传/有无/名实/重玄/体用

一、动静不殊,则理事玄会矣

老子的本体论哲学,体现在对“常”与“非常”的相互关系的揭示之中。其中涉及的“有名”与“无名”的问题,既是“常”与“非常”关系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人类精神生活的直接反映,成为困扰后代哲学家的难题。陆希声立足于体与用关系角度展开的解释,为全面完整地理解老子哲学的内涵贡献了自己独特的思考。

先验的形上之道,同人类生命活动的表现“名”必然是体与用的关系。“夫道者,体也。名者,用也”的认识表达的是,借助“名”的语言符号交流思想表达感情,以自我的现实存在为前提。使用概念符号之“名”是专属于人类的思想活动,而人类以道体为存在依据,则“名”为道体之“用”是显而易见的事情。陆希声的“夫用因体生,而体本无用”的命题因此包含着,离开了“体”的形上之道,包括“名”在内的具有规定性的一切事物,不可能在现实世界生起;与形上之道其为“体”者的理由,是由于没有经验事物的“用”的规定性,因此能够成为宇宙万物普遍的存在依据的双重含义。这样可以理解“名因道立,而道本无名”的意思是以“名”的语言符号为媒介,交流思想表达感情的自己与异己者同样遵循着“名”的固有法则进行。“体本无用,则用无不可”是指“本无用”的形上之“体”没有“名”之“用”,意味着形上之道是唯一不能被“名”分别的绝对,“用无不可”又指可以为特定的“名”指示替代。再次指出一切事物的生灭变化,无不是道的功能作用的客观表现。“故曰可道”则具有规定性的存在者可以被道体之“用”的语言符号指称其特殊的异于他者的差别性。如此,在逻辑关系上顺理成章地得出“所可道者,以体当用耳。以体当用,是物之理,非道之常,故曰非常道也”的普遍结论。

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之“体”与语言概念可以指称的“用”的张驰对立,只能存在于“用因体生”的人类心灵。“名”的功能作用成为自我的精神意识联结宇宙万物的媒介纽带。使本来“无名”的本体之道在具有理性自觉功能的心灵的观照下,普遍绝对之“体”与“名”,以及万物之“用”的复杂存在状态被贯通,语言符号描绘了生动多彩的思想画卷。“以体当用”是理性洞察的宝贵收获,兼容了对“物之理”的事物运动变化法则的把握与宇宙万物内在本质的默契的内容。这种客观法则在转化为每一个人的洞见之际,“可道”之物与“无名”之道彻底地冥合。“当”的融贯符合因为是体与用的对应默契,消除了横亘在有限与无限之间的鸿沟。道与物须臾不可分离的普遍性永恒性固然只能为觉悟者的心灵见证,绝非不证自明先验固有的东西,然而不妨碍每一个人在经验领域对语言符号的正常有序的自如使用。

现实世界的“以体当用”的转换过程“是物之理”,不仅指形上之道与形下之物的结合是客观的自然秩序,而且还蕴藏着言与意或名与实仅仅是无限世界相对有限的部分的规定。与对“非道之常”的认识,构成了“道本无名,则名无不可,故曰可名。所可名者,以名求体也”的统一整体。利用概念符号表达对本体之道的理解,毫无疑问“是物之变,非名之常”。因为“以名求体”最初指向的是“可名”的经验对象,以期最终达到对“体”的存在依据的确定。是形上之道的“无名”的先验属性的存在又为人类赋予其任何的名称创造了可能的条件,结果则“名无不可”。无经验成分的“无名”的判断彰显了道体的超验品格,不在精神意识的活动范围之外,自然不会出现主观虚构的欠缺。“以名求体”的哲学思考,因此覆盖了“道者常道,名者常名”的两个方面。追溯万物的生起本原,在达到了理性觉醒极限的程度始可领会“常道”与“常名”的绝对,“不可道不可名”的本质内涵。“唯知体用之说,乃可玄通其极耳”的断言,在指出指称经验事物的“名”必须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反之则不能实现诠释事物的存在状态与内在属性的目标的同时,肯定“玄通其极”的觉悟者,可以把“无名”的形上之道,与能够通过“名”的符号言说的事物容摄于心灵。符号之“名”不能一成不变,否则与“物之理”的固有属性必然发生毁灭性的背离。日常的自然语言乃“非常名”,是对语言概念的功能作用的相对有限性的揭示。以绝对且唯一的“无名”概括道之“常”的用心,强调的是道的超言绝象的先验性与“名”的精神活动的内在联系。“名”作为认识的工具与媒介的功能作用被谨慎系统地研究,其中还隐含着能够使用各种符号是人类异于他物的固有属性的见解。

语言为人类架起了表达思想交流感情彼此沟通的桥梁,“名”的规范化概念范畴扮演着重要角色。凭借符号形式揭示不同事物的联系区别,是人类语言活动的天赋本能的进一步发展。而“名”的作用终究需要置于个人的心灵内部,不能孤立于自我之外存在。自发的语言表达的冲动,同觉悟者领会的“无名”相距甚远。“动静之先也”的“道之体”,不同于或动或静的具体事物。作为历时性与共时性统一的“道之体”没有言默动静的时空局限,因此是言默动静的决定者。既然“有名”只能把握在动静过程中生起的有限个体,“无名”自然只能归属于“动静之先”的道体。“有名者,道之用,善恶之元也”的认识把论述的对象拓展至了善恶的形成根源的领域。异常复杂的自我存在问题,随着这一观念的提出逐渐深化。更加深刻的哲学关怀则在“体为名本,故能离动静。原之,则天地之始也。名因用立,故能生善恶。极之,则万物之母也”的思想展开中日益显豁,陆希声的逻辑建构线索因此愈加充实明晰。

感性知觉先于善恶评价存在,善恶的价值判断伴随着个人对事物肯定或否定倾向的凝固而生起的主张,否定了天赋道德论的错误。认为“善恶之元”为“道之用”,是“有名者”的组成部分,指的是这些精神生活的产物,同对“名”的反省不能脱节。既然如此,就产生了被语言陈述的善恶是否符合语言的客观规范的问题。如果对善恶的陈述必须保持规范性,那么对“名本”之“体”的叩问必然进入了深度思考的视域。认识因此不再囿于善恶或动静的经验表象,纯粹逻辑化的理念世界于是成为了质疑探寻的对象。“能离动静”之“体”为“名本”,只有在“原”与“极”达到至极水平,才能保障“体”的确定无疑。反观习以为常的动静现象至“动静之先”,触及的是“天地之始”,不受动静左右的道体能够先验地内在于万物,解释了为“体”者永恒如一贯通于事物的各个方面一切环节的理由。“因用”的生命需求“名”的符号概念产生,“能生善恶”意为以善恶评价为代表的价值体系依赖“名”的具体形式及其阐释的思想观念成立,仅仅存在于人类社会。取得为“万物之母”者乃形上之道的思想收获,是“名因用立”的精神自觉。则确认价值评价标准为唯一之“体”的形上之道,使人类摆脱了善恶评价两极化的危机。不同的“有名”的符号形式凝聚的思想文化成果,终究将在不变的“名本”的检验下展现其得失是非。“常有欲”的活力无穷的觉悟者“观其徼”,采摘的是宇宙人生的究竟果实。远离了感性知觉的“万物之母”与“天地之始”,不再游离于人类的心理意识之外。后人依赖前人“名”的概念符号建立起来的稳定而开放的思想体系,有效地把崇高的价值理想不断地自觉传递。

天地与万物的关系问题,只能为“观其徼”的自我认知。对此做出“动以照事,殊途同归者也”发挥的陆希声认为,天地的上下结构与万物的生灭循环,同精神意识的“动以照事”的认识判断或体验直观“殊途同归”。包括自我在内的万物,在不可逆的时间绵延中不是消失得无影无踪,而是回到了“母”的不朽本原。换言之即是“始”的初始起点与“母”的生起本原为“徼”,事物的死亡就是同“始”或“母”的合一。围绕“母”与“体”生死交替的存在者,存亡成毁对“体”的存在依据与“母”生起本原无所加损。这也正是无限宇宙生生不息的真相。“同于体而异于用”的“始”与“母”以及自己与异己,是“观其徼”的精神升华,细致入微地实现了对“体”同而“用”异者的融合。有无之“名”可能产生的分割肢解体用一如的形上之道的不足的克服,在于“照理”的觉悟。“事理俱照”的微妙深远之“玄”,表述的知情意释放的秘诀为“动静不殊”的完整生命的塑造。与无限世界浑然一体的自我,因此“则事理玄会矣”。是不足与他人分享的体验而非“名”的概念命题关系的归纳演绎,有力地证明了能够使“事理”实现“玄会”的“照”或“观”的智慧,有别于可以学习传授的知识。“斯至神之赜也”的能动精神,“出则为众,入则为妙”。既指形上之道的功能作用的神妙莫测,又指书写了浩渺宇宙与个人的人生传奇的觉悟者,展现了无穷世界的崇高神圣。然而不论事物的神妙变化如何气象万千,“未有不由斯道也”,莫不以形上之道为依据而存在。“动静不殊”的完整人格的伟大创造,为客观的物质世界灌注了熠熠生辉且气势恢弘的精神意义。

鲜明的本体论哲学追求是陆希声的诠释特色,这一始终围绕自我存在为出发点的理论建构,使与体用关系水乳交融的言意或名实、动静、有无等,成为完善本体论哲学的内容的有机组成部分,充满了逻辑思辩的魅力①。

二、体用玄合,则谓之自然

生命潜能释放的极限就是“事理俱照”的智慧明觉,被智慧的光明照亮的客观世界不再是消极的异己力量。如果万物的运动变化“未有不由斯道也”,那么对“斯道”之“由”的问题还需要做出更加细致的考察。

心灵世界审视的“动静不殊”的形上之道,“虽湛兮不可得窥,而绵绵乎若存”。永恒如一的绝对性“象若先天地而生焉”②,实际上是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甚至逻辑上先而非时间上在先的判断说明皆不得其要领。“不可得窥”的超越性即是“湛兮”的深沉凝湛,异己的任何外在的力量,不能干扰阻滞“绵绵若存”的持续生发出现停顿。提出“夫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道者以无为其用,器者以有为其利。然则有之所利,利在无。无之所用,用在有”的观点的陆希声,融合《易传》与顾欢的认识之长,激活了老子思想潜在的成长释放空间。

有无与动静以及形上形下等,是形上学的参天大树的主干枝桠。通过对经验现象的各个侧面的分析,解决具有规定性的经验事物与无规定性的形上之道之间的关系问题,是建立完整的形上学的客观要求。形上形下之分,因此是对道与器不同角度的诠释。因为“以无为用”超越了形质的局限,与“器”的冥合自然风月无痕。无规定性的“无”为己之“用”传达的是,道为实在之“有”而内在于个体存在者之“器”,永远不会出现疏离断裂的信息。“以有为其利”的“器”之个体,只有“利”的功能属性的存在,以“器”为代表的具体事物才能突破潜在转化为实在之“有”。与异己者区分的规定性即个体性的消失,重新回归了潜在之“无”。则“有之所利,利在无”又告诉我们,从潜在到实在的循环往复,以无规定性之道为依据。非此,则决定“利”的个体性的“无”的形上者,就会与事物之“有”出现无法周延的逻辑困境。“无之所用,用在有”,是指“无”的形上之道未能以“有”的存在者为己之“用”,将与其“动静不殊”的超验属性对立,无疑已转变为纯粹的虚构。暗示了不见于感性知觉视域中的潜在者,不能游离于形上之道的制约的范围之外的重要观念。

运动变化的过程之“事”,与变化之“理”的秩序条理“殊途同归”。存在状态的动静是事物历时性的反映,不论是潜在还是实在无法与“以无为用”的形上之道发生疏离。无规定性不能等同于不存在,是非实体性而具有实在性,因此能够“常在于空虚之处耳”③。连“空虚”都恒常处之如一,何况是“形而下”的“器”之事物。则《易传》的“形而上者谓之道”的著名命题,“形而上”的完整含义是“道也者,通乎形外者也”。固有的“动静不殊”决定着运动变化的“物之理”,能够同“形外”即形上者通达无碍。“形而下者谓之器”的意思同样非常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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