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师宁:宗教社会学研究在中国大陆的发展

作者:高师宁发布日期:2014-12-14

「高师宁:宗教社会学研究在中国大陆的发展」正文

[论文摘要]:宗教社会学是“改革开放”后才在中国起步的一个学科。从中国学术界对宗教社会学的学科意识、该学科在中国的主要进展、学科队伍等方面,可以看出20世纪80年代之后宗教社会学在中国大陆的发展历程,同时该学科的研究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宗教社会学研究的结果,对中国宗教甚至对中国社会的正常发展,都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

[关键词]:宗教社会学;当代中国宗教;实证研究

宗教社会学研究在中国大陆,基本上是1980年代改革开放后才逐步从国外引进的。宗教社会学靠引进移植,从无到有,逐步建立学术基础,经过十多年的基本建设,目前已经在大陆生根开花,结出了丰硕的果实。[1]我们在此试从多个方面来回顾与检讨过去。

(一)学科认识的逐步变化

从20世纪80年代末起,一些开始涉足此学科的学者都对“宗教社会学”做出了界定。这些界定包括了两个方面,一是强调宗教社会学是宗教学的分支学科,二是强调宗教社会学是宗教学与社会学交叉的边缘学科。同时,在对这些界定的进一步说明中,“实证性”与“科学性”作为宗教社会学的特征得到强调。然而,在这门学科的起步阶段,宗教社会学的“实证性”与“科学性”并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甚至在认识上对宗教社会学的“实证性”还有一些误解和歪曲;而其“科学性”则更是被人们忽视。这类误解、歪曲或忽视既来自宗教社会学界的外部,也来自其内部。一种看法是将宗教社会学的实证性等同于仅仅是田野调查,并认为田野调查“没有理论水准”,“容易得很,谁都可以做”。这种看法一般出自此学科之外的某些人士。另一种看法同上述看法相同,但却出自一些以田野调查为进路开始从事宗教研究的人。一般而言,他们对宗教社会学的理解相对肤浅。这种误解、歪曲或忽视在认识上的原因也许有几个方面。首先,我们对于宗教社会学理论的介绍十分有限,没有一支既懂得宗教学,又兼通社会学的翻译队伍,因而翻译的著作和论文数量极其有限,同时译著与译文也多属于该学科早期或20世纪60年代前后的成果,未能收集到国外研究的最新资料,更谈不上系统地翻译整个学科的理论。其次,相对其他领域而言,宗教社会学方面的参与人员较少,更少有所谓科班出身的学者。如何将理论联系实际,如何运用田野工作检验已有的理论,对于当时参与的所有学者而言,都是一个问题。第三,复兴不久的宗教在中国社会政治环境中仍然具有相当的敏感性,我们还没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去进行实证研究,谈不上用现有的理论去解释中国的宗教现象,更谈不上用实际的宗教状况去验证现存的理论了。正因为如此,宗教社会学在中国发展之初,理论与实践的脱节,实证性与科学性的分离,几乎是必然的现象。

新世纪之后,随着一系列宗教社会学理论译著,如《无形的宗教――现代社会中的宗教问题》、《天使的传言――现代社会与超自然的再发现》、《信仰的法则――解释宗教的人之方面》、《宗教社会学思想史》等的出版,对宗教社会学的再认识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我们惊喜地发现,一些学者已将宗教研究的实证性与科学性自觉地结合;少数以田野调查为基础但又不乏理论分析的专著和文章已经问世。许多学者都认识到,宗教社会学的科学性在于:客观地反映宗教现象,尽量合理地解释宗教现象。这种科学性必须建立在实证性之上,这不仅是此学科的特征,也是其方法。可以说,宗教社会学为观察宗教以及宗教行为提供了一个非常独特的视角。

(二)学术成果的多彩

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是宗教社会学引进中国的时期。此时,宗教社会学的当务之急是引进他山之石,出版翻译著作。宗教社会学方面的一些重要著作正是在这个时期开始逐步翻译的。其中有韦伯(M.Weber)的名著《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儒教和道教》、《韦伯社会学文选》,贝格尔(P.Berger)的名著《神圣的帷幕》等等。此外,涉及宗教社会学的译文也时有刊出。同时,介绍宗教社会学的基本理论、流派和评述各宗教社会学家的文章纷纷问世。国内学者也陆续出版了一些介绍西方宗教学研究方面的著作,比较详细地介绍了宗教社会学。

1992年以后,随着思想的进一步解放,中国宗教研究的学者开始关注宗教在社会主义时期必然存在的问题。《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问题》与《当代中国宗教问题的思考》两本著作,可以说是对这个问题探索的代表性著作。此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也设立了宗教社会学项目。上海辞书出版社将原《宗教辞典》扩充为《宗教大辞典》,增补了宗教社会学方面的词条几十条。由于改革开放打破了过去的一些禁锢,一些学者走出了书斋,开始了田野工作,发表了不少田野调查的报告或论文。

在宗教社会学逐渐走向成熟之时,此领域的研究逐渐出现了热潮:所出版的著作和发表的论文,在数量上显然比过去要多,学者的视野也在逐步扩大。例如,从研究中国人的宗教性到宗教心理,从宗教与社会互动个案研究到中国城市基督徒的信仰与生活;从基督教与少数民族的关系到转型时期地区性的基督教;从佛耶共存的个案研究到佛教徒的宗教生活;从民间宗教的复兴到准宗教、伪宗教、新兴宗教的出场,再到对中国宗教组织结构和类型特点的研究等等。已经出版的专著,如《麦芒上的圣言:一个乡村天主教群体中的信仰和生活》、《中国人的宗教心理》、《圣山脚下的十字架――宗教与社会互动个案研究》、《当代北京的基督教与基督徒》、《转型期的中国基督教――浙江基督教个案研究》、《乡村基督教的组织特征及其社会结构性位秩――华南Y县X镇基督教教会组织研究》、《信仰、革命与权力秩序――中国宗教社会学研究》、《中国当代宗教的社会学诠释》等等,显然已经远远超出了纯粹田野调查和论证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或“相协调”的范围,逐渐进入了有意识的、有理论反思的研究境界。

以论文为形式的研究成果更是体现了宗教社会学实证性的特征,例如,《当代宗教研究》、《世界宗教研究》、《基督教文化学刊》、《宗教学研究》、《宗教与文化》、《中国宗教》等等刊登了此领域一系列研究论文。

宗教社会学在中国短短20多年中,其研究成果经历了从译著、介绍为主的初创阶段,以及从跟随意识形态的“相适应”论证,到自觉地从田野调查入手的相对自由的学术研究阶段。这些成果体现出的阶段性,表明了此学科在中国大陆成长与中国社会发展开放的关系。不可否认的是,中国社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决定了其宗教现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任何一种宗教现象也许都不能代表整个中国的宗教状况,同样,任何一个研究者都不可能完全了解和掌握中国宗教的全局。正因为如此,每一个研究的独特性将组成整个中国宗教之独特性,从每一个局部的、地域性的研究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宗教与中国社会发展的关系。

(三)学科队伍的扩大

一个学科的兴旺还有一个标志,即参与人员的数量。宗教社会学在中国发展速度相当迅速,其主要原因之一是参与人员的增加。今天,我们的研究队伍可以用“浩浩荡荡”来形容了。研究人员的构成主要有几个方面:宗教社会学或宗教学“科班”出身的研究者、“改行”或“转业”的研究者、社会学方面的专业人员,以及正在高等学校学习的学生。

事实上,当今从事宗教社会学研究的学者,仍然多半是“改行”或“转业”的研究者,这本是中国宗教学研究的一大特色。改革开放之后宗教的复兴与发展,推动了宗教研究前进的步伐,宗教研究刻不容缓,时不待人。在这种状态下,许多学者在自己原有的知识框架内,找到与宗教研究接轨的最短路线,改行或转业加入宗教研究的队伍。在宗教社会学领域,有来自不同人文领域的学者,他们的参与给宗教研究带来了新的力量和开阔的眼界。

(四)其他方面

经常举行学术会议是一个学科成熟的标志。2003年10月,由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理论研究所与美国旧金山大学利玛窦中西文化历史研究所牵头,召开了“当代宗教与实证性研究方法”的小型学术研讨会。2004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理论研究所再次发起召开了以“中国宗教社会学:现状与走向”为题的国际学术研讨会。这是国内第一次明确地以宗教社会学为主题的学术会议。2005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与云南民族大学联手,在昆明举办了以“社会科学视野下的宗教与民族”为主题的第二届会议。2006年7月,“第三届宗教社会科学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此次会议的主题为:“宗教研究的新范式:探索与发展”,这些学科性的会议不仅为宗教社会学领域的研究者们相聚一堂、相互学习和交流提供了机会,也为新一代的研究者搭起了一个亮相的平台。

一个学科是否成熟发展与兴旺发达,学科性的专业刊物也是一个标志。许多大学学报以及人文社科方面的期刊也已经开始为宗教研究开辟了天地。中国人民大学宗教研究所将创办《宗教社会科学研究》,这份杂志将为宗教社会学研究领域的新一代提供一个学术讨论的平台。

此外,近年来国家对于人文学科研究的支持力度在增加。近年来教育部、国家社科基金把中国宗教现状、中国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宗教与民族关系、转型时期的宗教信仰等等方面的研究列入了资助项目。一些民间资助的课题也开始加入了这个领域。这些都为宗教社会学在中国的发展提供了物质方面所必须的支持。

(一)学科发展总体上的检讨

总的说来,在过去20多年中,宗教社会学在中国的研究可以说是比较随意的,研究者受制于自己的学术兴趣和研究条件,就整体而言,研究的方向不明确,也没有很好地思考过需要解决的理论问题。就实证研究而言,从研究的对象上看,基督宗教多于其他宗教包括民间宗教;从地域上看,田野点的选择东部、南部多,西部、北部少;从方法上看,质化(定性)研究远远多于量化(定量)研究;从成果的质量上看,侧重事例和罗列数字的调查报告多,缺乏理论的归纳与提升。可以说,这些研究报告是中国的宗教研究者在自发的状态下,根据常识以及对实际情况的了解,对中国宗教所进行的一种调查和分析。新世纪之后,这种状态已经开始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进行实证研究时,一些学者不仅有了理论冲动和问题意识,自觉地利用现有的解释宗教现象的理论,而且还开始有意识地在自身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反思这些理论。有的学者还专门撰文强调宗教社会学的实证方法。[2]但是,就学科整体情况而言,全面的宗教社会学学科意识还是不够的,从事研究的学者素养参差不齐,许多研究者仍然缺乏系统的专业训练。

从学科发展来看,无论是在国家级还是省市级社会科学院研究所还是在高等院校,对于宗教学理论和宗教学各分支学科(当然包括宗教社会学)的系统教学和研究,远远赶不上对各大宗教史的教学与研究。在高等院校,宗教社会学还没有被纳入学科培养计划,宗教社会学专业的研究生屈指可数。这些,似乎都是这门年轻的学科在中国亟需克服的难题。

(二)亟需重视与改进研究方法

就目前宗教社会学在中国的发展来看,其最大问题在于,还没有进入宗教社会学的方法论体系。综观这一领域现有的研究成果,我们大致可以做出如下总结:方法论缺失、基本方法不足,具体方法有待改进

      也许在这门学科的起步阶段,方法论层次上的缺失应该属于正常现象,尤其在中国更是如此。由于翻译介绍的不足,国内研究人员仍然缺乏系统的社会学方面的训练等原因,我们的研究基本上没有对于理论公式、基本假设、研究逻辑、原则规范等的探讨。在基本方法层次上,少数学者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并且也在作出努力,这一点尤其反映在已经出版的屈指可数的宗教社会学专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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