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鞍钢:邓小平时代――中国改革开放(之三)

作者:胡鞍钢发布日期:2014-08-23

「胡鞍钢:邓小平时代――中国改革开放(之三)」正文

 

中国改革的初期(至少在1992年党的十四大之前),中国领导人和理论家并没有能够制定一个目标十分明确的改革蓝图,对改什么、如何改并不十分清晰。这是因为中国社会本身十分错综复杂,中国改革过程充满各种风险和极多极大的不确定性,并不像人们包括领导人所认为的那样容易、简单。

因此,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经历了一个先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再摆脱计划经济体制,进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摸着石头过河”,采用务实主义、渐进改革方式进行的过程。

不过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线索还是如何认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以及在现实中如何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这既是一个不断实践检验正确与错误的过程,又是关于这方面国内外知识积累的过程,还是不断形成政治共识的过程。前人为后人提供了经验与教训,后人也继承和突破了前人的知识和理论。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背景

即使在计划经济时期,务实的中国领导人也不是完全照搬苏联的计划经济模式,在自主探索和不断实践中提出了极其重要的突破和大胆的创意。

刘少奇曾提出社会主义经济计划要有多样性、灵活性。他说,“一方面自由市场可以补充当前我们社会主义经济的不足,另一方面它可以帮助我们在经济上搞多样性和灵活性”,[1]“应当在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的一定范围内,允许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的存在和一定程度的发展,作为国家市场的补充。”[2]这一观点,既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共识,更是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的首次创新。

陈云是最早对前苏联式的计划经济模式提出“修正”或“补充”的领导人,他不仅是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制定者之一,还是提倡用市场机制作为国家计划的补充的倡导者。[3]1956年9月,当时主管经济工作的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陈云就提出,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的主体,按照市场变化,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是计划生产的补充。资本主义国家是小计划、大自由。我们要大计划、小自由。个体经济是集体所有制的补充。[4]这是对苏联计划经济模式是一个重大突破。十分可惜的是,尽管陈云的经济主张在党的八大决议中被采用,[5]但在随后的20多年中始终未能成为中共中央的主流思想,这使得中国改革和摆脱计划经济体制模式至少推迟了20多年。但他的主张给党的领导人留下了历史记忆,改革开放后,陈云的经济思想成为中共中央的主流思想。[6]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毛泽东早在1958年就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问题。他说:“商品生产不能与资本主义混为一谈。……商品生产,要看它是同什么经济制度相联系,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7]毛泽东的这些观点已经讲清楚了商品生产即商品经济是客观经济法则,资本主义可以采用,社会主义也可以采用。

十分可惜的是,毛泽东的观点没有正式公开发表,也没有将这一创新进行到底,并付诸实践,但为他的战友邓小平、陈云、李先念等领导人留下历史记忆,也成为后来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历史来源。中国共产党不只是一个长期执政党,还是一个极其特殊的学习知识组织,可以集中全党全国智慧,激励全社会观念创新和制度创新。任何改革创新都可能追溯到前人的改革创新,当然任何改革创新都有可能失败,但仍会成为后人的财富,这符合“前人种树、后人乘凉”的效果和逻辑。

 

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

在改革初期,中国领导人把“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经济发展的失败主要归咎于前20年(1957-1977年)思想激进的“左”倾经济战略和政策,而不是计划经济体制本身的欠缺。因此经济体制改革的最初目标是改革和完善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建立和实施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而不是用市场经济体制来取代。[8]

1981年6月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并不存在一套固定的模式,我们的任务是要根据我国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在每一个阶段上创造出与之相适应和便于继续前进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9]中国的经济体制不是一套固定的模式,而是具有很大弹性和适应性,在改革的不同阶段创新具体的体制形式。事实上,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实践也是这样不断探索、不断试错、不断适应的渐变和部分质变过程:第一步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框架下的“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第二步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第三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

中国的改革开放并不是外界或外部强加的,而是有内部改革型领导人自身根据内外部挑战主动提出、主动发动、主动推动,因而她的改革是自我改革、自我完善,也是自我发展的。这种情况大大不同于其他经济转轨国家。

陈云、邓小平和李先念都曾是中国50年代计划经济体制的主要设计者和执行者,例如陈云主持编制“一五”计划纲要草案八人工作小组,邓小平是成员之一,从1954年起李先念是国务院副总理兼财政部部长兼国务院第五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定“一五”时期的财政计划和筹集所需建设资金。[10]他们非常务实,也曾前后对中央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作过较为深刻的反省和批评,并提倡更大范围地发挥市场作用。他们也是60年代初期经济调整的主要倡导者和执行者,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大起大落及其后果有着刻骨铭心的历史记忆。这些历史经验都成为他们发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宝贵财富。

李先念(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最先提出中国需要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命题。1978年9月9日,他在国务院务虚会议上首次提出经济体制改革命题。他指出,我们要改革一切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不适应经济基础要求的上层建筑。[11]这次会议成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端,李先念的讲话是我国经济改革的前奏,也是具有标志性的历史文献。

9月16日,邓小平指出,这场革命既要大幅度地改变目前落后的生产力,就必然要在多方面改变生产关系,改变上层建筑,改变工农业企业的管理方式和国家对工农业企业的管理方式,使之适应于现代化大经济的需要。各条战线不仅需要进行技术上的重大改革,而且需要进行制度上、组织上的重大改革。进行这些改革,是全国人民长远利益所在,否则我们不能摆脱目前生产技术和生产管理的落后状态。[12]

李先念、邓小平的核心观点正式写入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之中。

1979年2月22日,李先念讲,他同陈云同志谈,他们一致同意,在计划经济前提下,搞点市场经济作为补充。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是个补充,不是小补充,是大补充。国内要竞争一下,不管东西好坏。[13]

3月8日,陈云提出“以计划经济为主,以市场调节为辅”的重要思想,即整个社会主义时期的经济必须有两部分,一为计划经济部分,二为市场调节部分;而且,在今后的经济体制改革中,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两部分不是此涨彼消的关系,而是都相应地增加。[14]这表明,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内部人改革”而不是“外部人改革”,是“局部否定”而不是“全盘否定”,是“部分改革”而不是“推倒重来”。这是十分务实的做法。

在如何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问题上,中央高层内部存在不同观点,主要源于对市场经济知识的不同理解。对此,邓小平于1979年11月26日提出了“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观点。他认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可以利用这种方法来发展社会生产力。[15]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并不排斥市场经济,而且可以搞市场经济,其目的是利用市场经济发展中国社会生产力,摆脱贫困落后的面貌。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突破,但还不是党内政治共识。

1981年11月至1982年1月,陈云先后多次谈“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问题。[16]

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确定从1981年到20世纪末20年间中国经济建设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和战略步骤。陈云提出的“一要吃饭,二要建设”,“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等主张为大会报告采纳,被确定为指导经济建设的重要原则和经济体制改革初期的目标模式。大会报告同时也明确提出,“我国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有计划的生产和流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要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原则”。[17]

 

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实践的深入,务实主义的中国领导人邓小平等并没有停留在党的十二大方针上,他们也会突破自己。不到两年,在中央政治局讨论十二届三中全会究竟开什么内容时,邓小平说,最理想的是要搞一个改革的文件,十一届三中全会无论在政治上、经济上都起了很好的作用,这次三中全会能不能搞一个改革文件,这个文件将对全党起到巨大的鼓舞作用。根据邓小平的意见,中央成立由胡耀邦、赵紫阳、胡启立、胡乔木、姚依林、田纪云组成的文件起草领导小组,从1984年5月开始组织一些同志对文件的起草进行酝酿,先后找有关部门、有关省市的领导开座谈会,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思路由此取得更大突破。

1984年9月,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赵紫阳向胡耀邦、邓小平、李先念、陈云四位中央政治局常委建议,对中国的经济体制作如下概括:第一,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不是市场经济。第二,个体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辅助作用。第三,计划经济不等于指令性计划为主。在当前和今后的相当长时间内,我们的方针是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第四,指导性计划主要是用经济手段来调解,指令性计划也必须考虑经济规律特别是价值规律的作用。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计划要通过价值规律实现,要运用价值规律为计划服务。“计划第一,价值规律第二”这一表述并不确切,今后不宜继续沿用。[18]

赵紫阳认为,明确以上四条,可以使中国的经济体制既同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模式有所区别,又不与旧的模式(指计划经济模式)雷同。他认为中国式的计划经济,应该是自觉依据并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经济。赵紫阳的看法得到了四位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同意,邓小平认为这封信写得很好,并提议在全党范围内传达。这表明,当时党内最高层的政治共识仍然是“计划经济”,而不是“市场经济”,但是他们在力图寻找第三条道路,即“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这成为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渡形式。

同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发展“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坚持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的共同发展,是我们长期的方针”,还首次明确把对外开放作为长期的基本国策,作为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措施。[19]

这一《决定》按照有计划商品经济改革目标对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作出决策和部署,标志着中国全面和系统地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以农村改革为重点转向以城市改革为重点;同时也标志着中国领导人关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理念、理论以及目标模式有了重大的突破。邓小平评价道:这个决定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20]陈云也对此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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