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千帆:“师德”标准应当去政治化

作者:张千帆发布日期:2013-09-01

「张千帆:“师德”标准应当去政治化」正文

今年5月4日,也就是“五四青年节”,中共中央组织部、宣传部和教育部党组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12号)。其中提到“少数青年教师政治信仰迷茫、理想信念模糊、职业情感与职业道德淡化、服务意识不强,个别教师言行失范、不能为人师表”,要求“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建立健全青年教师师德考核档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近日,这项规定在某些学校得到落实。华东政法大学因该校民法教研室教师张雪忠发表“两种国家命运的抉择:2013反宪政逆流的根源及危险”一文,认定其违反了宪法序言中的“四项基本原则”和上述《若干意见》中的师德规定,并给予全面停课处罚。事实上,早在2008年,华政就有过两名女生控告古汉语专业的杨师群老师是“反革命”的先例。且师德规定的影响范围也不限于高校,而似乎是针对一般的“青年教师”。前不久,杭州市良渚实验中学因青年教师谌卫军的言行“不符合主流价值观”,认定其年度考核不合格。在各地学校,一场以“师德”为名的意识形态“扫荡”已现端倪。

当今中国世风日下,重振师德确有必要。然而,“师德”究竟是什么?《若干意见》没有具体定义,但是中华民族历来重视教育,这个问题其实是有“标准答案”的。我们通常理解的“师德”底线是校长不能和学生开房,教师不能和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或交易……众所周知,教师的本职工作是教书育人,传道解惑,对一名合格教师的基本要求是把书教好;如有余力,把研究做好,把文章写好。张雪忠即便思想“反动”,但是作为一位民法教师,他有什么机会在课堂上传播“反动”思想?如果他在课堂上教授的内容和民法无关,那么他就没有达到作为教师的基本标准,可以警告、处罚甚至剥夺教师资格;但如果他在课堂上是一名完全称职的教师,那又有什么理由剥夺他上课的权利?因为他政治思想“有问题”,而停止其和政治思想完全无关的教学活动,显然既不合法,也不合情理。把政治思想作为衡量“师德”的标准,无疑是不适当的政治化。

实际上,华政对张雪忠的处罚和他的教学无关,而是起因于那篇批判“反宪政逆流”的文章。这篇文章对毛泽东创建的“斯大林体制”有激烈抨击,对当政者也有善意的“微词”,但主旨是批判五月以来大行其道的“反宪政逆流”。文中固然不乏言辞激烈之处,或涉及个别“敏感”问题,但是其思想观点并无出格的“反动”之处。在言论高度多元的网络时代,这类观点在网上并不鲜见。说实话,今日中国学术界的主流力量都在批判这股“反宪政逆流”,其中有些已在党报旗下的主流媒体发表,只是言辞比较温和而已。在这种舆论环境下,发表一篇可能在某些领导看来有些激进的文章何罪之有,竟然招致学校的停课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若干意见》本身强调“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杜绝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可见学者的学术研究和发表观点是自由的,只是不应在课堂上发表过于激进的观点,以免“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至于什么是“国家利益”,正是学术自由研究的对象,不能作为限制教师言论的理由;否则,如果动辄以不符合“国家利益”为借口干预教师言论,那么任何话题都可以成为学术研究的禁区。

不容忽视的是,教师在课堂上言论“有纪律”,但是在课堂之外和普通人有同样的言论自由。即便宪法序言第七段规定了“四项基本原则”,但是这一规定必须和正文第35条保障的公民言论自由联系起来解读,才能获得合宪的理解。许多人认为这些原则“左”,其实它们只是描述了一种现实或未来状态:“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既然未规定谁不得或必须如何,其规范效力是很有疑问的。即便序言的这一规定有法律约束力,约束对象也是掌握国家发展方向的党政机关,而不能限制普通公民的言论自由;否则,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改革开放”、共产党如何“领导”、如何“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等一切重大问题,都只能是谁掌权谁说了算。

即便宪法规定了某项基本原则,也不意味着这一原则不能受到公开讨论和质疑,否则宪法本身就无法进步。曾几何时,现行宪法规定过“反革命”罪以及和改革开放不相适应的经济制度;如果没有讨论的自由,就无从质疑和修正这些过时的规定。即便质疑或批评错了,也不能限制质疑和批评的自由。事实上,真理是不怕质疑的,正确的言论是不需要宪法保护的,需要保护的恰恰是看似错误的言论。众所周知,“失败是成功之母”;没有试错探路,也就不可能通往正确,至少不可能对正确选择产生真正的自信。不保护错误言论的自由,正确言论也不会有自由。

既然质疑正确、探索真理是教师的天职,自由思考并发表言论即不仅是教师的权利,也是教师的义务。以此衡量,张雪忠、谌卫军恰恰是十分称职的教师。一个称职的教师不是唯唯诺诺、人云亦云的应声虫,而是积极践行宪法权利的责任公民;至少,他不能因为观点激进或“不符合主流价值观”就被认定“师德不合格”。如此政治化的“师德”标准必将扼杀宪法赋予教师的言论自由,而在提倡民主自由的“五四”出台如此解读的规定,又将是对历史的莫大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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