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霄:开明不开明就看能否容忍异见」正文
“威权”这词,在当代大概不是一个太好的词,但是加上“开明”的前缀,就似乎可以接受。特别是在当下中国,我必须承认,适度的威权不但是可以接受的,而且可能是必要的,但前提是这个威权必须开明。
如何判断这个威权是否开明呢?我的观点是:不是看它是否反腐,而是看它能否容忍异见。
一、历史的经验
开明威权必须容忍异见,不是一个新鲜的定性。仅就中国历史而言,它也是一个有几千年时间长度的政治规则。在中国形成国家的最初时期,公权力开始向专制异化,但也要求倾听民间的批评意见。所谓官员采风、立诽谤木、登闻鼓,都是统治者向民间征集或者听取批评意见的制度化方式。即便公权力演变到与人民形成政治对立,也并不敢从理念上拒斥民间的批评。如3000年前的西周,就有召公谏厉王弥谤的典故,提出了“防民之口,甚至防川”的著名古训。而中国远古时代“天意自我民意,天听自我民听”的民本思想,也通过儒家的继承与确立,成为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的一个主干。后人和历史判断一个时代统治是否开明,朝代是否盛世,主要是看它对言论自由规则的实现程度。
而反腐,则不是统治开明的标志。腐败就是公权力行使者以权谋私,自公权力异化后,所在必有。因此,最高统治者为了对自己统治的正统性和延续性负责,都要反腐。因此我们看中国历史,言论自由程度最高也就是公开立法不因言获罪的宋朝,未必反腐成就最大,却是中国史上政治最开明、社会最富有生机、经济发展最快的辉煌年代;而反腐最激烈最勇敢的明太祖、清雍正,却因言论控制严、文字狱多,并不被历史冠以开明之称。相反,历史上说一个年代最黑暗,往往是指它钳制言论,闭目塞听,甚至打压言论,而“因言获罪,最为政之不堪也”(语出《左传》,个别字可能有误)。这种价值观,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精华、最具现代性的成果。
二、近代以来的文明进步
中国虽然有兼听则明传统,但越到晚近,专制越厉害,到了清朝,政治已经近乎野蛮。而近代以来,西方政治文明演进,最终从理论上和制度上完整而彻底地确立了言论自由的地位。公民的言论自由,是基于其基本权利,是一种天赋人权。而政府是人民有限授权下的一个公共管理者,它必须接受人民的选择与批评。从学者的论证,到欧美国家从制度上的保障,其间虽然经历了残酷的斗争,但最终成为一个最重要的政治法则甚至是立国基础。在联合国1948年通过《人权宣言》和1966年通过《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后,言论自由作为人权和公民权利的一部分,已经成为一个普适价值与国际规则。中国1998年也签署了这一公约。
按照我肤浅的理解,所谓言论自由,是公民在基本生存权利也就是温饱权利和安全权利得到基本保障后,所应具有和要求实现的第二种基本权利,即政治权利。基本生存权利可以说是一种生物性、动物性需求的权利,而言论自由才是人的权利,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权利,换言之,是人类文明与野蛮的边界。由言论自由开始,公民才可以升华到其他政治权利,国家才可以构建民主政治制度。如果统治者只愿意承担对国民的温饱与安全义务,却不肯承认国民的言论自由权利,那就和养猪没有区别。而人不是猪,人有思想,要求说话,表达各种意见。同时,人和猪最重要的区别,是公民决定政府,指导政府,因此公民才是国家的所有者,而政府及其官员是公民意志的行使者。这里一是要看到言论自由的实现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标志,二是要明确言论自由不是政府的施舍,而是公民本身的权利,它高于政府的权力,三是言论自由是公民政治权利的开始,也是民主政治的基础。反腐并不必然造成政治进步,而言论自由必然导向民主政治和法治。
三、中国当下的异见分类
所谓异见,即不同于统治当局的意见,或者说,它是政治当局不希望看到的一类意见,同时它基本是但不完全是一种批评意见。我将它分为六种:
1.民众对于现实的各种不满,包括了批评、嘲笑和咒骂。
2.对于当下事件和事件真相的报道,这种报道往往是有司隐瞒和歪曲的。
3.对历史真相的讨论与恢复,这种讨论与恢复对当局可能不利。
4.对于社会弊端和政府治理缺点的政策性建议,往往不涉及更根本的制度。
5.对于社会弊端和政府治理缺点的学理性分析,往往涉及更根本的政治制度。
6.对于社会重大制度的构想与设计,即一种政治纲领。
以上六种异见,从中国现实看,对第一种,当局往往是容忍的,特别是在网络上。这并不表明当局愿意看到它,只是由于现实政治格局和技术进步,当局要禁止它,代价过大。
第二种,当局基本不容忍,以各种限令来禁止,如媒体不许异地采访,网络门户不许做自有新闻,打击所谓的网络传谣,甚至以立法(如两高500条入罪)和司法(如以所谓的网络制造虚假信息来治罪)进行打击。
第三种,当局因事而异,如果不涉及重大历史真相,可以容忍,反之则不容忍。后者如对党史、国史中的重大事件,如果涉及当局统治的道德合法性,当局基本上采取不许讨论也不许说话的态度,哪怕在家庭中进行聚会,也要拘捕。
第四种,当局是容忍的,甚至有某种程度的保障,如主动就某方面工作征求意见,和按照社会意见进行治理改良。
第五种,当局是压制的,甚至是打击的。这种学术性的讨论和意见表达,基本上不被宣传,也不允许出版和传播。
第六种,当局是严厉打击的,往往以煽颠、寻衅滋事等罪名入罪。
四、习仲勋老先生是中共领导人宽容对待异见的楷模
在重视人民言论自由权利、听取人民不同意见甚至自己发表不同意见方面,习仲勋老先生是当代中共领导人的楷模。文革前后他就注意听取民主人士和各级干部的各种意见,在他复出担任广东省委书记时,一位基层干部写信批评他的工作,他不但将这封信在广东报纸上公开发表,而且写了评论文章。在中央工作时,他对中央的某些重大决策,旗帜鲜明地表达了不同意见。他在全国人大任职时,建议制定《保护不同意见法》。习仲勋老先生的民主思想和坦荡开阔胸怀,在今天有极其现实的政治意义。
五、中共中央的改革决定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需要落实
我们的国家,现在虽然执政当局否定宪政和普适价值,但还不否定民主政治。而民主政治就是要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这一点,在前不久公布的中共深化改革的决定中有明确的规定。
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水平,首先就是要提高言论自由程度。当前中国言论自由的程度可以说不令人满意,甚至有所倒退,如果说得更严重些,是全面倒退。这方面的例子太多。而以构建和谐社会标举的胡温新政,之所以不但和谐不成,反而更加败坏,只重视了人人可以吃饭、忽视了人人可以说话,是很重要的一条。
反腐人民是赞成的,现在的中央的成绩也很大。但是正如前述,反腐即不是开明政治的标志,也不必然导向政治的进步,相反,它在必然形成更加的威权外,可能会造成官员的消极怠政。而言论自由已经是当代政治文明的基础,是中国政治面貌的标志。需要注意的是,在进一步集权的形势下,如果没有适当的民意制约和引导,这种威权会副作用很大。我前年说,人民“休戚与共”,但中共“生死与民”,即与人民的关系决定了我党的生死存亡。当然,我并不奢望言论自由一步到位,我只是希望,本党中央能够以开明开放的理念,对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予以更大的推动,起码对网络和民间的声音有更多的容忍。这一点,会被记入历史,而这种突击性反腐的成效,是一时的,你做得再好,能超过朱元璋?为政者,计利当计百年利,谋局当谋几世局。人民对新领导者的期待还在,也许这是本党的最后一次机会,我们不可玩忽、丢弃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