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礼庭:“五四”精神不能“告别”,只能在批判中继承发展」正文
“五四”精神不能“告别”,只能在批判中继承发展
一次偶然的机会,在网上读到了一个我非常尊敬的、与我有半个世纪友情的陈翰圣君的文章《告别“五四”精神》,【1】当时,虽然我无法同意他的观点,但是,不得不为这篇文章罗列的系统而真实的历史事实和浩瀚而严谨的理论论证所折服,当时就想反驳,但面对如此严谨周密的理论论述,我确实在是无从反驳。
于是,我就顺着文章的指引,仔细地研读了波普尔的《历史主义贫困论》和哈耶克的《致命的自负》两篇自由主义的辉煌巨著,并针对这两位伟大的自由主义权威大师的理论,写出了阅读中的启示和感悟:《人类历史就是在波普尔式的贫困中发展的》【2】和《读哈耶克“致命的自负”之启示》,【3】在这二篇文章中,实在不敢说是对前辈大师的批判,更谈不上什么理论创新,但也绝对不是什么“人云亦云”的无病呻吟,只是自己阅读中的真情和感悟。今天,在又一个五四纪念日来临之际,来着手写这篇对“五四”精神进一步反思的文章,也算是拜读了陈翰圣君的文章后交出的应试考卷。
我完全同意陈翰圣君对五四精神所列举的历史事实和理论分析,按前辈学者顾准先生的观点,世界近代历史,确实存在着二大主线,一是从英国光荣革命开始,经历美国立宪,一直发展到整个欧美的现代民主体制,而另一条主线,就是从法国大革命开始,经历苏联十月革命,一直发展到包括中国和东欧在内的社会主义阵营,最终导致文化大革命。而陈翰圣君把“五四”作为从十月革命到文化大革命之间的桥梁的观点,(我不知道这是否误读了陈翰圣君的意思)是完全有事实和理论依据的。
但是,我之所以说“五四”精神不能告别,只能在批判中继承和发展的理由就是:说“五四”事件中隐含着文革式的暴力因子和倾向是符合客观事实的,而且真是“五四”把这种暴力的倾向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指导实践,所以才使中国无法建立党派之间和平协商、还权于民的民主制度。无论是讨袁的“护国战争”、还是建立统一政权的“北伐战争”,一直到抗战后的二党内战,几乎大多数的中国政党和政治家,凡是一遇到政治分歧,都非常一致地崇尚“以武力来解决政治分歧”,甚至可以说这都是“五四”的暴力革命理论孕育的结果,而毛泽东的“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理论,实在是把这种暴力革命的理论发展到了极致。
但是,我们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五四”精神同样也孕育出了以胡适、罗家伦、傅斯年、刘海光、雷震、蒋梦麟等台湾的民主思想家,较近代的则还有柏杨、余光中、龙应台等,真是这些台湾的民主文化人士在“五四”民主思想的一路传承之下,才在台湾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民主制度。当然,还有大陆从鲁迅、顾准、到李慎之、李锐、谢韬一直到这些前辈在当代的继承者、民主思想家陈乐民、资中筠夫妇、秦晖、金雁夫妇、孙立平、袁伟时、辛子陵、茅于轼、高华、蔡定剑等等、等等一大批民主文化人士的学术思想,也不能说完全和“五四”精神没有关系。虽然陈翰圣君列举了他们的前辈胡适、鲁迅、傅斯年、罗家伦等“五四”先锋在“五四”事件中,甚至在整个五四时代中的思想言论都充满从法国大革命到十月革命的思想脉络,但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民主运动的洗礼,不但他们本人后期的民主思想以及他们的继承者的民主思想都“浴火重生”,不但有效地摆脱了“五四”的暴力革命倾向,而且也在原有的“五四”文化精华中融合了英美稳健的民主精神和理论。从所有这些中华民主文化、精神和理论的传承中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思想因素中,我们都可以看到“五四”精神的烙印。
历史事实就是,“五四”精神确实是培植了文革式的暴力、动乱的倾向,但同样也孕育了中国大陆当代的民主思想和台湾的民主制度。同样的道理:正如我曾经指出的,我们在批判中继承马克思主义的时候,必须把马克思主义和列宁、斯大林主义划清界限。如果说列宁、斯大林主义是必须告别的话,那么马克思主义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告别的,是必须,也只能在批判中继承和发展的,就是因为是马克思主义的创始者,恩格斯本人开创了对马克思主义早期理论的反思、纠正和发展。所以,马克思主义同样也孕育了欧洲民主社会主义和欧洲社会民主党。
再举一例:如果我们承认,我们不能因为中世纪血腥残暴的宗教战争及宗教专制而和宗教精神告别,这仅仅是因为,中世纪的天主教精神不但经历了残暴血腥的宗教战争及宗教专制,同样也通过宗教改革孕育了基督教精神和资本主义精神,从而催生了当今普及全世界的市场经济体制!那么,我们也没用理由因为“五四”精神中的某些弊端而连同它的精华思想一起否认。
更重要的是,不但在中国,甚至在全世界,在理论上彻底理清从法国大革命,经历十月革命,一直到中国革命和苏联、东欧社会主义阵营的思想脉络,也已经是“五四”以后的事情了,无论是西方以哈耶克为代表的自由主义思想对这一思想脉络的清算,还是中国大陆在这方面最早的理论创始人顾准,都是“五四”以后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事情了,所以我们没有理由对刚刚告别帝制的“五四”精神这么地苛求。当然,我们不能苛求,并不是说我们不应该批判“五四”精神中的糟粕和谬误。我们不但应该在批判中继承“五四”精神,而且必须承认“五四”精神中的精华部分对当代中国,尤其是大陆的民主制度转型具有巨大的进步和促进意义,把“五四”精神中的精华在评判中发扬光大应该是当代中华儿女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也可以说是任重道远的历史责任。
2012年4月8日星期日
【1】:陈翰圣:《告别“五四”精神》
http://www.aisixiang.com/data/49893.html
【2】:丁礼庭:《人类历史就是在波普尔式的贫困中发展的》
http://www.aisixiang.com/data/51456.html
【3】:丁礼庭:《读哈耶克“致命的自负”之启示》
http://www.aisixiang.com/data/528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