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新勇:复杂多面的“新疆问题”

作者:姚新勇发布日期:2014-04-05

「姚新勇:复杂多面的“新疆问题”」正文


2014年3月1日,来自新疆的暴力恐怖分子在昆明火车站所制造的恐怖惨案,公然挑衅了人类的基本底线。这是继去年10月天安门恐怖袭击案件之后,又一起发生在内地的涉疆暴恐案件。而疆内的类似案件就更为频繁了,据有关部门统计,仅去年一年在新疆所发生的暴恐案件就达二百余起;09年以来,新疆每年打掉的危害现行组织团伙案都在百起以上。笔者去年6月所指出的“新疆暴力问题”内地化的担忧,没有想到会以如此之快的速度成为事实。相信很多人会迷惑,为什么新疆的情况似乎仅仅在短短的五六年内,演变得如此迅猛剧烈?新疆究竟怎么了?有什么办法能够解决?

要想良性解决“新疆问题”,首先需要认识到所谓“新疆问题”的错综复杂性,切忌简单化、单方面的解读。“新疆问题”的原因,包含着历史与现实、世俗与宗教、经济与政治、民族文化差异、地缘等诸多内外部因素。综合而言,它带有古老地区性宗教冲突(圣战)的现代变种的色彩,具有现代泛突厥、泛伊斯兰东突厥斯坦独立运动当代继续的性质,是多民族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文化认同断裂的暴力表现,是新形式下国家制度及民族政策失效的征兆,是国家及新疆内部现代化发展尤其是不平衡、欠公平发展刺激的产物,是文化失范、社区尤其是乡村有机结构坍塌的结果,是全球化浪潮及国际(地缘)政治因素的刺激、作用或干预的效应,也是境内外过度反应的放大与扭曲。这一切加之新疆绿洲生态的脆弱性,就决定了所谓“新疆问题”注定是复杂的、长期的。

 

古今宗教困境

新疆地处亚欧大陆腹地,多种文明、文化、人种、民族、部族、族群在此汇聚,它既沟通了不同民族、文化的交流、融会,同时又始终被来自于东西方的势力所撕扯。现在人们所指认的以维吾尔伊斯兰信仰为主要代表的地方性民族、文化特征,即便是从公元九世纪的喀喇汗王朝的兴起算起,也是经过了千余年的不同种族、宗教、文化间的冲突才逐渐而成的。在这千余年的历史中,新疆不仅发生过对佛教徒等“异教徒”的宗教圣战,而且伊斯兰教不同教派之间的冲突也惨烈频繁。例如当代优秀维吾尔族作家亚森江?斯迪克先生的《魔鬼夫人》,就形象生动地展示了长达二百余年的黑山派、白山派的血腥冲突。

黑山、白山两教派的开创者,系中亚伊斯兰教苏菲教派领袖玛合图木・阿杂木。阿杂木归真后,其长子和幼子“为争夺教权,各立派系,明争暗斗”。幼子伊斯哈克・瓦里和卓于16世纪70年代进入叶尔羌汗国(首都在今喀什沙车)传教,创立了黑山派,成为当地主要教派。而长子玛木特・额敏的儿子玛木特・玉素布和卓,也在17世纪20年代初进入叶尔羌汗国传教,形成了白山派势力。两教派师出同门同宗,最明显的差异不过是一派戴黑帽子,另一派戴白帽子而已。通过亚森江先生的笔墨我们看到,两派领袖为了争夺教俗权力与财富,在天山以南地区利用或制造叶尔羌汗国国君与其子女、大臣们的矛盾,鼓动信徒们相互仇杀,进行了长达200多年的血雨腥风的教派之争,给当地人民带来了极大的痛苦,也直接摧毁了古代叶尔羌汗国。

我们即便只把这场延续二百余年的灾难放在叶尔羌汗国的历史语境中,也可以发现它深刻的当下性。首先,它与境外的极端宗教势力有直接关系,而近二三十年新疆极端宗教思想的传播、恐怖势力的培育,也与瓦哈比、伊扎布特等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有一定的联系。第二,黑白二派都属于苏菲教派,相对于当地已有的伊斯兰教派来说,属于“新教”,而中东新教进入中国地区所引发的教争和民族冲突,并不只发生在新疆,当年“同治‘回’乱”就与此相关。虽然我们不能如小说家或政治家所言,将冲突简单归之于外来教派,但新老教派的争夺、战争,确实在伊斯兰内部不同教派之间存在,而在现代情况下,它又带有更为明显的宗教与世俗之间的冲突性。第三,残酷的教派之争之所以发生并持续长久,与当地的贫困和文化水平不高有相当的关系。第四,当年叶尔羌汗国内部的教派争斗,也有周边临近外部势力或深或潜的影响,如准噶尔汗国、巴布尔王朝、清王朝等的影响。第五,黑白二派宗教领袖操弄教规,造成大规模的教争。现在在新疆,宗教氛围也呈极端化发展的苗头。比如,原先主要是不吃大肉、不进汉餐馆、一般不到汉人家吃饭的清真习惯,被无限化扩大。变成了以“哈拉力”(“符合伊斯兰教法的”)、“哈拉木”(“违反伊斯兰教法的”)为标准,来区分清真与非清真、穆斯林与异教徒。在这种观念下,凡是与政府、汉人甚至现代化相关的东西都是“哈拉木”;也出现了什么“清真香皂、牙膏、衣物、家电”甚至“清真马路”的说法。而且隐蔽的“宗教执法警察”,甚至都在乌鲁木齐的某些街道上(义务)执法,骚扰穿着短袖、短裤、现代裙装的穆斯林女性。

因此,就这方面来说,即使民族矛盾消失,宗教性质的冲突和动乱,也很可能会在新疆延续。也正因为此,不少维吾尔世俗人士,都非常担心极端宗教思想的传播乃至日益增强的宗教氛围;甚至有人提议,希望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极端宗教的身份与界线,以便开展针对性的打击。而这与他们热爱本民族的文化与宗教并不矛盾。

而自现代“泛突厥主义”和“泛伊斯兰主义”两股思潮在十九世纪合并以来,就开始了对于中国新疆地区持续的影响。1930 和1940 年代,新疆接连爆发过两次东突厥斯坦独立运动,而且第二次运动,形成了以伊犁、塔城、阿山三区为主要范围的分裂割据政权,直到解放军进疆之后,才以“三区革命”的名义解决。虽然这段历史已经过去六七十年了,而且流亡在境外的东突厥斯坦残余势力的后续,也并未形成强有力的组织规模,但近二三十年“新疆问题”的恶化,的确与东突厥斯坦独立运动有一定关联,而这又更主要地表现为东突厥斯坦独立运动的历史及其思想对新疆本土社会的深远影响。

 

民族政策的失效与文化认同的断裂

1949年建立的新政权通过阶级斗争理念的推行、民族团结的大力强调和对“大汉族主义”及“地方民族主义”的双重批判,建立起了共产主义普世价值兼中华民族价值双重性的中华民族认同,加之固定性、非流通的社区结构的建立,族裔民族主义意识被强力抑制。但是从长期的效果来看,文革及之前的民族政策,只是暂时抑制了族裔性、地方性因素,并未能够融合它们。相反实践中的一些“极左”做法,以及民族政策本身的内在矛盾,倒为族裔性、地方性在80年代之后的再生,聚集了反弹力量。

文革结束后,国家意识形态控制的相对放松,“拨乱反正”运动的展开,在内地主流社会形成了反思文革“极左”路线、个性解放、面向现代化的思潮;而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则表现为少数族裔文化本位性意识的恢复和中共国家民族政策的“拨乱反正”。现在不少人认为,八十年代初民族政策的调整是重大失误,其实这种看法是很片面的。当时民族政策的调整是国家对自己过去错误的自我纠错;是对被伤害了的民族情感的疗救、弥补;是执政党和国家对少数族群的善意体现。如果因为必要的政策纠偏和宽松与族群关系的紧张存在一定的关联,进而就否定当年民族政策拨乱反正的正面价值,那么就如乱扣“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帽子,并将相关现象或问题归罪于“拨乱反正”、“改革开放”一样荒唐。

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当时国家把问题想得过于简单了,以为纠正了过去民族事务方面的“左”的错误,赋权于少数民族更多的权利,就会换来民族团结、国家稳定;而没有料到,简单的民族身份的赋权行为,可能刺激族群意识的增长和更大、更高规模的民族本位性权利的诉求。个中道理同国家民主化进程的推进,会更进一步激活公民民主意识和更高程度实现民主化进程的诉求一样。所以问题的解决,显然不是去简单否定以往的思想解放进程,而是要在更高、更为有机的水平上,重建国家的政治合法性,重建新型国家认同的纲领与架构。但国家权力在这方面的表现,这些年则相当被动。

1980年代开始转型的国家民族意识形态,虽然仍然强调着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以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但“阶级斗争”行动纲领的逐步取消,也带来了跨族群的“阶级人民”的逐渐消失,而代之以重新整体化的以族群为单位的“X族人民”;而作为推动这种转型的执政党,既是新型族群文化建构的倡导者,又是以往“左”的政策的推动者,所以,他们的拨乱反正性的善意之举,就很难不被理解为是对被损害族群的理所当然的补偿,也就很难得到持久、普遍的感恩性认同;而在文化意识形态方面,“各民族大团结”的理念,主要表现为政府的宣传,而非绝大多数文化工作者的自觉关怀。这样,重新转型的国家民族意识形态,既未建立起更高一层的综合性认同价值,同时被重新定位了的族群性“民族意识”又强化了国家层面和族群层面的“双重民族性”的矛盾,加剧了中华民族认同价值的撕裂。所以族裔民族性认同的价值取向,无论从自觉意识还是从关系结构来说,都表现为单一性向度。虽然1989年,费孝通先生提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这一具有高层次综合性向度的国家民族认同的整合观念,但一是由于有关各方对多元一体说的阐释,存在重大的方法论缺陷,同时又因国家对“民族话语”言说权的封闭、主流思想文化界对此方面问题的长期冷漠,从而使得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说没有发挥足够的作用;族裔文化民族主义的单向性,仍然无法得到辩证的调适与节制,而是更加走向偏执、激化。新疆的情况不仅如此,而且更为激进。与之相关,在新疆1989年以后,官方又重新强化爱国主义、反分裂的宣传教育,但往往流于表面化,所以,并未能有效地克服分离主义思想。

 

现代性问题的新疆症候

谈到“新疆问题”的原因,人们往往强调新疆尤其是天山以南的农村地区经济落后、农民生活贫困、文化水平和汉语水平低、非汉母语少数族裔青年学生就业率低等原因。的确,新疆农村的发展水平相当低,2008 年新疆全区农村人均纯收入只有2482元,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6%,而喀什农村就更少了,才为1699 元。但问题是为什么八十年代之前,新疆经济更落后、南疆农村通汉语者更少,但族群关系却相对更和谐,社会也相对更为稳定呢?这与两个阶段的社会关系结构的差异直接相关。

八十年代之前中国社会的基础性结构,大致是稳固而缺乏流动性的单位制,工厂、机关、学校、社队、街道等,不仅是人们工作、学习、生活的地点和场所,而且也是高度一体性的政治组织系统,是关系紧密的熟人社会的载体,而且在某种意义上,一个单位、一个生产队可说是一个大家庭。这种关系紧密的社区结构,不仅是全方位性公开、透明的,利于管控,而且它还为生活于其中的人们,提供了精神的慰寄、情感的寄托。另外虽然全社会普遍贫困,但大家基本上一样,也就不会有太大的比较性不平衡。而八十年代之后,社会流动逐渐恢复,原有的单位性社区组织逐渐松弛或瓦解。单位、企业、村社的管理者,也由某种“类家长”式的身份,转变为角色更为单纯的领导、老板、村干部。加之社会公民监督体制的严重匮乏,新形式下的乡村基层领导,更容易蜕变为与民争利的乡村土皇帝。所以八十年代以后,一方面,整个社会的管控能力下降,地区、职业、生活的流动性也更为简易频繁;另一方面,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也逐渐冷漠,既缺乏“组织关怀”,也缺乏邻里互动,社会迅速地朝单子化方向演变。而近三十年来的以东南沿海经济为中心、为龙头的发展策略,城市发展优先的格局,严重不平等的收入分配体系等,与旧有的城乡分割体制、户籍管理制度一起,几何性地拉大了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的差距,造成了严重的地区与地区、人群与人群、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更凸显了传统乡村社会的衰败。

近二三十年来,内地不少农村大量人口外流,乡村出现空壳化现象。但南疆农村并未大规模地出现内地那样的空壳化情况,反而由于计划生育力度远比内地为弱,人口增加较快,再加上外来内地农民到南疆来开荒、承包土地、以及兵团等单位、企业发展而带来的用水用地的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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