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千帆 蔡克蒙:政改与经改不可分割

作者:张千帆 蔡克蒙发布日期:2013-10-19

「张千帆 蔡克蒙:政改与经改不可分割」正文

 

比较两份名单,一份是世界银行统计的2012年人均GDP排名前25个国家:卢森堡、挪威、瑞士、中国澳门、澳大利亚、丹麦、瑞典、加拿大、新加坡、美国、奥地利、日本、芬兰、荷兰、爱尔兰、比利时、冰岛、德国、文莱、法国、英国、中国香港、西班牙、意大利、波多黎各。

另一份是英国《经济学人》2012年统计的25个“完全民主”(fulldemocracies)国家,按综合比分排名依次为挪威、瑞典、冰岛、丹麦、新西兰、澳大利亚、瑞士、加拿大、芬兰、荷兰、卢森堡、奥地利、爱尔兰、德国、马耳他、英国、捷克、乌拉圭、毛里求斯、韩国、美国、哥斯达黎加、日本、比利时、西班牙。

不难发现两份名单的高度相似性,25个国家中将近3/4(18个)是一样的。如果刨去港澳、文莱(石油小国)等带有显著特殊性的国家或地区,两者的相似程度更高。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宪政民主和经济发展之间存在高度相关性,宪政民主国家通常也是经济发达国家。

当然,例外不是没有。在《经济学人》统计的167个国家中,印度排名38,在“带缺陷的民主国家”中排位相当靠前,仅排在葡萄牙、法国、南非、意大利、台湾地区、以色列等国家或地区之后,而根据联合国统计,其2011年人均GDP却只有1528美元,在所统计的211个国家中排在了第159位。相比之下,中国该年的人均GDP达到5439美元,排名108,而在《经济学人》的统计中却被列为“威权国家”,排第142位。

 

1、经济发展和宪政民主相关吗

由此产生了两个问题,一是宪政民主和经济发展之间究竟有没有关系。不少人认为,中印对比表明民主并不能促进经济发展。印度是一个相当民主的国家,但是民主制度似乎并没有帮助这个国家摆脱贫困。据世界银行统计,南亚地区2012年人均GDP只有1388美元,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区只有1433美元,而这些国家当中不少都在进行宪政转型试验。南非是宪政转型最成功的非洲国家,宪政体制的确立让这个被种族隔离撕裂的国家回避了一场血腥内战,其民主排名第31位,甚至在意大利等相对发达国家之前,但是其2011年的人均GDP也只有8090美元,低于东亚和拉美地区的人均水平(分别为9026美元与9578美元);虽然高于中国,但是差距并不明显,不足以体现两者在宪政制度上的差距。

宪政民主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只是概率性的,而非决定性的,当然不可能没有例外。一个国家的经济发达程度也取决于资源禀赋、民族文化、国民性格、国际贸易环境等多种因素,宪政民主只是其中一种影响因素,而且经济发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宪政民主的建立未必对GDP的提升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更何况GDP本身未必能衡量一个民族的生活幸福指数。一个加勒比岛国可能没有什么产业,但是如果宪政制度能够有效控制公权滥用并保证国民无忧无虑、幸福安全的自然生活,那也未必不是一种令人向往的生活方式。中国GDP连年高速增长,但是过度开发严重透支了环境与资源;如果扣除生态破坏的账单,中国经济的净增长远没有统计数字显现得那么乐观。

更重要的是,“宪政转型”不等于宪政。转型显然有风险,许多国家都在转型过程中“栽”了,不仅未能建立稳定的宪政民主制度,反而造成军事政变乃至内战等社会动荡,人民生活在战乱频仍、颠沛流离的水生火热之中,当然谈不上什么发展。如果威权体制能够维持政府与社会稳定,即能满足经济发展的第一必要条件;只要经济政策大体合理,完全可能维持较高速度的经济增长,尽管这种增长往往伴随着漠视人权、破坏环境和腐败横行等社会代价。一个转型成功的宪政国家完全可以维持同样的经济增长,而无需付出如此昂贵的“学费”。

换言之,即便威权体制没有转型国家的动荡风险,这种体制带来的社会稳定有助于经济增长,但这种增长未必是可持续的。官僚腐败导致大量国民财富向权贵阶层集中,甚至向海外转移;工薪阶层的收入过低导致内需无法拉动,而只能过度依赖脆弱的出口贸易;环境污染不仅让经济增长带来的幸福感大打折扣,而且极大增加患病人群及其家庭经济负担;贫富差距以及征地、拆迁等剥夺民利的“发展”政策制造社会矛盾与对立,威胁社会稳定和政治统治的合法延续……

当然,开明专制不是没有,东亚的新加坡、港澳经常被作为“东亚例外”的典范,但是这些国家或地区不仅都很小,只有一个中等城市的规模,对中国这样的大国借鉴意义很有限,而且都具有殖民地时代留下的法治遗产,因而其经济繁荣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母国的宪政传统。如果没有这笔历史遗产,或母国不是民主与法治国家,东亚能否“例外”就很难说了。

不论如何,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宪政民主之间的统计关联是不容否认的。据世界银行统计,2012年世界人均GDP为10171美元,其中北美人均GDP为50198美元,欧盟地区为32677美元――这个数值受欧盟东扩影响,如果只算欧元区的人均GDP则上升到36551美元,和OECD国家的人均值(36722美元)相仿。OECD的34国大都为成熟的宪政民主国家,也有韩国、捷克、斯洛文尼亚等少数相对成功的新兴民主国家。尽管未必所有宪政国家都是富国,也未必所有发达国家都施行宪政民主,但是在统计意义上,宪政民主和经济发达程度之间呈现显著的正相关性,少数例外并不足以否定一般规律:经济发达国家也是宪政国家。

 

2、政治和经济谁决定谁

第二个问题是,宪政民主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相关性是否构成因果关系?如果是,那么谁是因、谁是果?统计相关性未必是因果关系,譬如打雷和下雨经常同时进行,但是两者都起因于更深层次的气候现象,彼此之间则未必有直接的决定关系。然而,一般认为,经济发展和宪政民主之间确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且这种关系未必是简单的谁决定谁,而是相互决定、相互影响的。

马克思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其中也包括民主政治和法律制度,后者对前者至多只有次要的“反作用”。因此,国内流行的说法是政治民主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自然产物,似乎只要GDP达到某个神秘“拐点”,政治改革就水到渠成了,到那个时候你不想要都不行;反之,目前中国经济还没有发展到那个水准,那么政治改革再努力也是白搭。所谓“中等收入陷阱”理论也是经济决定论的一种形式。虽然经济发展对于提高教育水平、培育公民意识、促进政治参与等作用是不容否定的,但是经济决定论显然过于武断。事实上,在经济发展与政治体制之间,前者对后者的影响还不如后者对前者的影响来得更直接。

经济决定论对于许多个案都没有解释力。譬如现代第一个大众政党是在1832年的“杰克逊时代”建成的。虽然那个时代的美国民主只是男性白人的少数人民主,但毕竟是一种大众民主,而那个时候的美国仍然是一个农民占多数的农业社会;根据AugusMadison教授的估算,那一年美国的人均GDP只有1702国际元(1990年基准),完全没有达到今天的“中等收入”水平。即便到1920年,联邦宪法修正案正式取消性别歧视――此前许多州的妇女已有权参加选举,黑人政治权利则早在1870年的第十五修正案得到保障,美国人均GDP也只有5552国际元,相当于中国2005年水平(5575国际元,2010年为8032国际元)。印度民主的发达与经济的相对欠发达也表明,经济发展并不直接决定政治民主的水平和质量;即便在印度这样相对贫困的国家,民主也能做得相当不错。

相反,政治自由和民主却可能对经济发展产生决定性作用。经过东西对垒的四十年“冷战”,这个问题早已得出答案。1950年代初期,东欧与西欧的发达程度相差并不大,东德和西德、东柏林与西柏林更是原本接壤的同一个国家;究竟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更优越,当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但是四十年光阴使得东西两边出现了天壤之别。事实上,东西差别绝不是单纯的经济体制差异造成的;西方尤其是西欧经济体制很难说是清一色的“资本主义”,人均收入最高的北欧三国被公认为带有显著的“社会民主”色彩。关键在于,苏联阵营的极权国家作茧自缚;这种政治体制完全失去了自我纠错机制,即便明知经济政策乃至体制错了都不可能改,只能将错就错,让国民经济在错误的方向上越滑越远。

更震撼的是南北朝鲜对比。1950年代,南北经济实力相当。按照Madison项目的估算,1950年南北人均GDP同为854国际元。1953年,朝鲜半岛战争结束,南北朝鲜的人均GDP分别为1072国际元和966国际元。但是今天,北朝鲜的民主指数在167个国家中倒数第一。据联合国2011年统计,人均GDP在211个国家中排名200,跌落到506美元;六十年来经济发展毫无建树,甚至倒退!韩国则已跻身“完全民主”国家,排名第20位,和日本(排名第23位)同为亚洲国家骄傲;2011年的人均GDP达到23067美元,排名第47位;而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韩国2012年的人均GDP排名第28位(朝鲜无数据)。不同的政治制度造就截然不同的经济实绩,几十年的政治极权早就了朝鲜的空前贫困;如果不改朝鲜的政治制度,其经济发展永远无法向韩国看齐。

 

3、为什么经改离不开政改

不同的政治制度之所以对经济发展造成如此巨大的差异,其实是一点不奇怪的。改革开放之后,中国人已经普遍认识到法治、私有财产保障、经济活动自由等宪政制度之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但是政治体制改革则似乎可有可无,至少不是当务之急。然而,这种认识是相当短视的。首先,法治和民主必须齐头并进,不存在谁先谁后的问题;中国近年来司法改革的倒退已经验证,没有配套的政治体制改革,法治改革注定寸步难行。事实上,西方的“法治国家”概念已经蕴含了分权制衡原则。早在两三百年之前,孟德斯鸠已极为透彻地解释了这个基本道理;如果没有任何形式的分权,所有权力都集中于一个机构乃至一个人手中,那么法治如同痴人说梦。薄熙来治下的重庆之所以有法而无法治,出现了大量恶性冤案,正是因为“一把手负责制”导致党政大权过于集中,使之得以呼风唤雨、一手遮天,成了当地无法无天的“土皇帝”。长期处于“文革”状态的朝鲜更是极端的个人专制,没有任何法治的踪影。由此可见,没有起码的分权政治改革,尤其是明确政治不得干预司法的基本原则,法治是不可能实现的。

其次,如果没有政治改革,政府不对人民负责,那么公权必然会侵入私人领域,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可能受到可靠保障。经济收益必然会受制于重重苛捐杂税,被权贵集团“雁过拔毛”、层层剥皮。在薄熙来主政期间的重庆,企业家甚至被当成任意宰割的肥肉,连基本人身自由乃至生命都保不住,随时可能成为地方官员杀鸡取卵、论罪科刑、充公没收、中饱私囊的对象。经济活动几乎必然受到层层管控,疏通每个关节都需要破费“打点”,寻租成本大量增加。事实上,既然私人领域无力抵制公权侵入,公平市场竞争原则根本无法实现,官商不分、任人唯亲、国有垄断、国进民退现象极其普遍,大量市场资源为官员家族或其“马仔”所垄断,造成市场经济的严重畸形。至于在自由空气压根不存在的朝鲜,只有最高领袖才有腐败的特权,市场经济则连寻租空间都没有而不可能起步。

最后,人们往往看不到的是,民主政治不仅具有推动法治、实现公平、维护市场、遏制腐败等直接的经济与社会作用,而且还至关重要地影响着国民的人格素质和现代工业文明的建构。民主是一种公共生活,公民在其中锻炼理性相处、自我管理的能力。其实,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具有极大的逻辑相似性,选择最能代表自己利益的候选人和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商品在本质上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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