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敬平:自由权利与民主宪政」正文
导语:陈水扁的贪腐不能证明民主宪政之不可靠,反过来,还证明民主宪政之必要,因为表面上人品贵重的总统,也可能是自私自利的"小人",如果没有新闻自由、司法独立、主权在民,公民们就可能被"小人"的伎俩所蒙蔽,被陈水扁这个超级影帝饰演的角色所感动,流着眼泪,替他们数钱
2007:厦门"散步"
"散步"是什么意思?2007年6月1日,国际儿童节,厦门公民集体上街"散步",把"散步"这个富有生活意味的动词,变成中国语境中富有法律意味的名词。
当天,居住在厦门的专栏作家连岳,在自己的博客上转载了一则消息说,厦门居民为反对当地政府暂缓建设PX项目举行了游行示威。游行示威是媒体的说法,在当地,厦门人不说这四个字,他们的说法是"散步"。
一个人散步,自己决定,两个人散布,至少得有一个人发出邀请,成千上万的人集体散步,必须有人出面组织。但是,厦门集体散步迄今没有公布组织者,大家异口同声地说,组织散步的是一条迄今不知源头的短信。
散步前几天,有的厦门人收到这样一条短信:"翔鹭集团合资已在海沧区动工投资(苯)项目,这种巨毒化工品一旦生产,意味着厦门全岛放了一颗原子弹,厦门人民以后的生活将在白血病、畸形儿中度过。我们要生活、我们要健康!国际组织规定这类项目要在距离城市一百公里以外开发,我们厦门距此项目才十六公里啊!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行动吧!参加万人游行,时间6月1日上午8点起,由所在地向市政府进发!手绑黄色丝带!见短信群发给厦门所有朋友!"
据说,这条短信转发了百万人次。PX,这个原本陌生的符号,在厦门开始家喻户晓。大家得知,所谓PX项目,就是一个化工项目,一个投资108亿元、可能给厦门带来800亿元以上GDP的化工项目。
这个项目早在2004年就经国务院批准立项,只是民间知之甚少。要不是百余名政协委员挑头说不,激起媒体兴趣,这个"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化工项目,或许早就悄悄地开工了。
这一年春天,全国两会期间,一份商业媒体透露了庙堂之上的一则惊天要闻:一位顶着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头衔的厦门大学化学系教授,领衔递交了一则提案,建议厦门PX项目迁址,在提案上签字附议的政协委员多达105名,其中,20多位是科技界的院士。阵容如此庞大的提案,轻而易举地成为当年度全国政协的头号提案。
连岳在自己的博客上转载了这条新闻,还给它取了一个吸引眼球的标题:厦门自杀。少数迷恋于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厦门公民,大惊失色。他们在问别人,也在问自己:该怎么办?
被少数厦门人视为"精神领袖"的连岳,在博客中,告诉厦门公民这么办:
1.首先,你不要怕,议论全国政协的头号提案不是罪,你不会被抓的。
2.如果你有BLOG,上论坛,请转载这篇新闻:《厦门百亿化工项目安危争议》;转载国内合法发行的报纸上的新闻也不是罪,你不会被抓的。
3.如果还是害怕,就在近期之内多跟你的朋友、家人、同事议论这件事--他们说不定全不知情。
4.如果你还是怕,那就告诉最好的朋友及家人。
5.如果你不怕,还应该告诉漳州、泉州的朋友,他们一样处于危险之中。
6.说清楚下面几句话就可以了:
7.这是105位全国政协委员反对的化工项目,他们中包括了最权威的专家。
8.PX项目至少应该离城市一百公里才安全。
9.厦门人至今被剥夺了PX项目的知情权,这反证了它是违反民意的。
10.它将使厦门经济倒退,物业贬值、游客减少;而且厦门人还将由此落下软弱与愚蠢的名声。
11.你得癌症的可能性大大提高了。
12.不需要你有太勇敢的举动,只要你让你身边的人都知道这件事以后,厦门之死你就没有责任了。
这样的博客,在新媒体时代,具有病毒般快捷的传播性。嗣后,厦门之外的媒体陆续介入,连岳把这些报道一一转贴在他的博客上。飙升的点击量,意味着普通公民的干预,意味着信息封锁的破产,意味着政协委员们的翅膀硬了。此前,志在必得的厦门高官表现得殊为决绝,内部会议上,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委员提他们的,我们不理睬,要抓紧速度干"。而今,有了舆论领袖的号召,有了"知情权"的引领,有了境内外媒体的出击,力量的强弱对比渐渐有利于政协委员们。
很难说,连岳的博客有没有起到鼓舞人心的作用,反正,不太勇敢的厦门公民行动起来了。有人组织了"还我厦门碧水蓝天"QQ群,号召公民们行动起来,"反对PX,保卫厦门"。
5月30日,距离短信号召公民们6月1日上街"散步"还有一天,厦门市政府宣布,PX项目缓建。志在停建而非缓建的厦门公民没有理睬,他们还是如期上街了。
6月1日,星期五,上午9点左右,三三两两的厦门公民"自发"上街了,手系黄丝带,集体"散步"。到底有多少公民参加了"散步"?不清楚。有的说一万,有的说两万,戴黄丝带的少,像戴防毒面具突出环保主题的公民,更少。
"散步"的集中地在市政府门前,散步却是全城性的。网络时代的信息传播,让这座美丽城市"散步"的消息,很快传递到世界各地。不到1小时,一个散步者就接到远在美国的朋友打来的电话,说是在网络上看到他戴防毒面具,在厦门市政府门前"散步"的照片。
这是一场"无组织,有纪律"的散步。唱歌,喊口号,没有打砸抢,没有警民冲突,据说偶尔也会有公民冲散军警人墙的小插曲,总体上,那天的散步,非常的和平。无论是市民还是警方,都没有过激之处。
然而,抓捕还是发生了。当晚,一个"反对PX,保卫厦门"QQ群的发起人,在网吧,被警察带到派出所。警察让他在一叠一寸多厚的聊天记录打印纸上签字、摁手印,签了又摁,摁了又签,签到手软,摁到指麻。
虽然有人被抓了,6月2日的散步并没有停止,直到下午时分,人群逐渐散去。
6月3日,厦门市公安局发布公告,要求"散步"的组织者自首,时限三日,否则将从重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当天的《厦门日报》,以中共厦门市委机关报的口气,发表社评《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一看标题就知道来者不善的文章,将两天来的"散步",定性为"非法集会游行"。社论"劝告那些参与集会游行的人,必须悬崖勒马,立刻停止一切非法活动--如果有人把政府的克制和忍耐看作是理亏,那就大错特错了。"
厦门之内,社论的语气固然有点吓人,厦门之外,媒体的语调,却是另一番风景。香港的媒体、广东的媒体持续跟进的报道和评论,很快让PX项目变成了境内外瞩目的公共事件。
于是,公共事件按照中国特色的处理方式,向着连岳们期待的方向逆转。往后,官方开始邀请连岳等厦门公民参与座谈会、听证会。再往后,我们都知道,PX项目停建了。
以结果论英雄,厦门人这一回大出风头。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新闻周报《南方周末》,将"厦门人"集体评选为2007年年度人物,评价他们的非凡表现,将穿越2007,烛照未来。
当冲天而上的烟花,散落成一地尘屑。我们冷静地想一想,舆论界的褒奖多少都有点夸张的成分,不就是"散步"吗?散步,说到底,就是集会游行示威,这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自由权利,无须争取,天然拥有。
从宪法的角度看厦门公民散步,就是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示威的方式,表达他们反对PX项目,抗议政府漠视环境,要求政府停建的共同意愿,就是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
这样的自由权利,不是中国公民独有的自由权利,也不是今天才有的自由权利。放眼世界,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由来已久。
大概800年前,英国《大宪章》就赋予下院向国王请愿的权利,表达不满的权利,请求公正的权利。善于演绎的英国人推而广之,将这项权利,延伸到平民,赋予他们去下院请愿表达不满请求公正的权利。远涉重洋的新移民没有忘记这项古老的权利,他们把英国萌生的集会游行示威的种子,播撒到美洲殖民地,进而写入美国宪法,明确国会不得立法剥夺人民和平集会的权利,不得剥夺人们向政府请愿伸张正义的权利。
好种子总是具有非凡的生命力,容易被借鉴被模仿,今天,我还没有听说哪个国家哪个地区否认公民具有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
然而,自由不是绝对的。和中国一样,美国也在公共利益的旗帜下,限制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上个世纪60年代,美国有个著名法官在判决中表示,集会游行示威是民主社会必不可少的,但是,人们不能违反交通规章,坚持在时代广场的高峰期举行集会,政府有责任保持街道畅通,示威者没有权利封锁大街,阻碍交通,暴力是没有地位的,即使最和平的抗议,也必须在何时的时间何时的地点举行。和英雄所见略同的中国政府,也在《集会游行示威法》中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事先向公安机关申请,还要说明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等等。
限制是必要的,比限制更为必要的,是保障。归根结底,宪法赋予公民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不是为了让公民有机会歌颂政府或者官员,而是让公民们有机会批评政府或者官员。政府的权力,不是从天下掉下来的,而是公民让渡出来的。当官员们以政府的名义做出违背公民意愿的事情,公民就有权利说不。各国宪法相继赋予公民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本质上,就是赋予他们不服从的权利,非暴力不合作的权利。
在厦门散步的日子里,少数没有递交申请,却带头喊口号的公民,被拘留了。他们在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说,事先没有走向公安局申请的程序,被关了,也是应该的。这是公民对自己行为的反思,对于厦门政府,是否也要反思:"散步"的公民们为什么没有申请,没有依据现行法律集会、游行、示威,政府怎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公民、行使不服从的权利?这不仅是连岳这样的专栏作家的功课,也是政府的功课。
2008:从总统到阶下囚
从总统到被告的距离,只有一个小时。2008年5月20日上午9时许,陈水扁卸下总统之职,出席新总统的就职典礼。一个小时后,"最高法院检察署"的"检察总长"已公开表示,简称"特侦组"的"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将以"被告"身份传讯陈水扁。
我想,陈水扁一定是个内心特别强大的人。
这个贫农出身的子弟,有着非凡的表演才能,是政治舞台上难得的"影帝"。卸任之前的那个晚上,他在最后一场接见外宾的活动中,满脸微笑,在新闻记者的镜头前,低头掀起衣袖,看看手腕上的表,意思是说,次日就要卸任的他,终于画下了完美的句号,卸任让他感到无比的轻松自在。
难以相信,卸任会让他感到轻松自在。律师出身的他,一定知道,天亮之后,他将不再拥有宪法赋予总统的"刑事豁免权",虎视眈眈等了一年之久的特侦组,已经为他布下了天罗地网,等待他的,将是一场身败名裂的诉讼。
2006年秋天,"最高法院检察署"侦办了"国务机要费案",起诉了他的老婆。卷入此案的陈水扁,根据宪法规定的"总统非经罢免和免职,不得被追诉"的"刑事豁免权",暂时逃过一劫。
"国务机要费"是"总统府"专门为"总统"准备的与行使职权相关的费用。陈水扁每年有相当于人民币1200万元的"国务机要费",他可以花,但必须提供原始凭证方能报销。审计机关发现,他老婆用假发票等方式,虚报诈领了相当于人民币300多万元的"国务机要费",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
此后两年,陈水扁深刻感受到什么叫"树欲静而风不止",他的老婆在一个接一个的案件中,把他弄得狼狈不堪。我很佩服陈水扁的定力,不是一般人可比,无论内心涌起怎样的波澜,表面上,他依然那么潇洒,倜傥,除了必要的回应之外,他总是不为所动,"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还向不明真相的公民们说"我心坦荡"。
台湾检察机关不吃这一套,他们不相信表态,也不相信言辞,仰仗司法独立的"上方宝剑",他们在陈水扁丧失刑事豁免权一个小时后,重新打开"国务机要费案"的案卷,侦办陈水扁。
陈水扁依然不为所动,一副清者自清的样子。过了一段时间,媒体披露陈水扁借儿媳妇的账户,将巨款汇到美国。身陷"洗钱案"的陈水扁,一脸无辜地说,他们家的财产,早就信托了,怎么可能汇出国外?
一个立法委员气不过,马上举行记者招待会,回应说,瑞士联邦检察署怀疑陈家洗钱,已经冻结了陈水扁儿媳妇在瑞士开设的账户,并致函台湾请求司法协助。这一下,陈水扁蔫了。反应总是异常灵敏的他,紧跟着也举行记者招待会,他说,12年来,他在四次竞选公职过程募集的资金,并没有全部花完,剩余的钱,准备日后用来做公益,没想到被老婆暗中汇到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