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聿文:广东能否扮好中国改革先行者角色?」正文
在中共“十八大”前夕,中国中央政府把一项重要又艰难的改革试验任务交给了广东省政府,某种角度而言,这是对广东主政者汪洋作为改革者的一种信任和认可。当然,也与广东在这方面的改革走在全国前列有关。这项改革试验任务就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务院在前不久的常务会议上批准广东“十二五”时期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
应该说,在中国行政审批权重又回潮的背景下,这项旨在削弱政府审批权的改革,无论对政府的瘦身和职能转变,还是对改变政府管理经济社会的方式,都是有意义的。
行政审批严重影响经济运行
自2001年中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启动以来,虽然从全国来看,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很多,但由于行政审批制度是一种体现政府权力和自由裁量权限的管理方式,因而对审批主体来说,客观上具有自我强化特性,体现在实际中,就是被取消的基本是一些无利可图的项目,且存在反复,很不彻底,尤其近几年,在加强宏观调控的名义下,各地又新设了不少行政许可,或者对原先取消的审批项目重又恢复,或换个形式恢复。
行政审批的回潮,已经越过了市场经济所能承受的必要限度,严重影响到经济的运行,其负面作用已日益明显。特别在目前稳增长的情况下,不必要的行政审批已妨碍了经济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投资和经营积极性,对经济的复苏很不利。因而,提出了一个行政审批制度的再改革问题。
但中国当前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不是简单像十年前一样,一减了事。从行政审批作为一种管理手段来看,它是在计划体制下形成的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方式,这种方式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已日益与市场经济的内在本质和要求相冲突,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障碍,因此,审批制度的改革必须比过去更大胆、更深入。从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和教训来看,它所存在的“越减越肥”、“审批拖沓”、“重审批”、“轻监管”等问题,足已说明单改审批制度本身,而不同时进行政府职能的转换,不限制政府的权力,不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边界,审批制度改革最终是不可能取得单兵突破的。因为说到底,审批制度改革表面上是改变政府管理社会的方式,实质则是改革政府,是通过改变政府的管理和服务方式而对政府过大权力的限制,因而,它必须有相应的联动改革,简单取消多余的行政许可,只是最基础的一步。
既然行政审批制度实质等同于政府改革,要达到这样的效果,从中国改革的经验来说,最好是先行先试,取得一定经验后,再在全国推行。选择广东作为审批制度改革的试点地区,是恰当的。首先,广东处于中国改革开放前沿,市场发育程度较高,经济社会发展正全面进入转型期,其自身对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十分紧迫;其次,广东这些年在审批制度改革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广东的经验对全国具有很强的示范价值;第三,为做好审批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广东已进行了充足的准备。
顺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迅猛
进入新世纪以来,广东分别于2000年、2002年、2004年、2009年进行了四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取消和调整了2300余项审批项目。今年7月,广东又出台了《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在第一批目录中,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达179项、转移事项55项、下放事项115项、委托事项5项,全部354个调整事项占到广东省级政府现有实际审批项目的三分之一以上。尤其以佛山顺德区为代表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非常猛,顺德2011年8月再启审批制度改革后,目标是审批事项缩减30%以上,审批时间压缩50%以上。而在总数为5205项的行政管理事项中,3197项划归镇街,占了所有事项的61.4%。在今年8月推出的“削权名单”中,13个部门又一共清理出1567项行政审批事项,有548项将取消或者优化,而原来由政府承担的76项工作职能将转移给社会组织来执行。
顺德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调整、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多;二是建立了行政审批的流程和标准;三是科学配置行政审批权;四是推动社会力量参与行政审批和服务管理工作。而这一切,与顺德的政府改革是密不可分的。顺德的大部制改革在全国来说是走在最前列、最彻底的。因此,顺德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真正体现了:凡是市场和社会能够自我调节的事项坚决取消行政审批;凡是社会组织能够承担的事项坚决转移给社会组织;凡是下级政府能够履行的职能事项坚决下放给下级政府,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和要求。
广东目前和全国一样,正在进行经济结构的调整与转型升级,这是一场必须打赢的硬仗。而要企业转型升级,政府的服务就首先要转型升级;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政府就首先要提高服务企业的创新能力;要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政府就首先要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这也是政府必须打赢的一场硬仗。在这场指向政府自身的改革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则是硬仗中的硬仗。汪洋作为具有改革意识的一名地方大员,应该会充分把握和利用中央授予的这个先行先试的机会,在政府改革方面,推进力度比较大的改革。
为此,广东还必须要处理好以下问题:一是把取消审批事项和规范管理结合起来;二是把减少审批的随意性和建立运作机制结合起来;三是相应进行各领域的改革;四是不断强化和完善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行政审批的制衡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五是在审批改革不断扩大公众参与合作,限制政府越界,做好公共服务。
至于广东的行政审批改革试点能否发展为在政治改革方面先行一步,要看中共“十八大”对政改的总体部署以及汪洋本人能否再上位,不过,从目前来看,广东作为政改先行者的可能性不是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