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路社:反腐败新论

作者:何路社发布日期:2012-06-03

「何路社:反腐败新论」正文

作者按:近日来,关于《环球时报》与《中国青年报》的“反腐社评”在网上热传:先是《环球时报》5月29日发表了“反腐败是中国社会发展的攻坚战”的社评,《腾讯网》在转载文章时将标题改成“要允许中国适度腐败,民众应理解”,这被认为曲解了的原意而道歉。却一波刚平,一波又起,《中国青年报》5月31日以“舍制度和民主之外,反腐无解”为题,严厉批评“环球社评”的“宽容腐败论”。而后再是方绍伟先生站出来说“中青评论”比“环球社评”更可悲。在我看来他们之间都是一些无谓之争,请君且看新论:

一、中国社会问题根源

中国社会目前一些带普遍性的问题可概括为一句话:一环两分三农四难五腐。一环, 自然、社会环境恶化; 两分,即两极分化;三农, 指农民、农村、农业问题; 四难, 读书难、看病难、就业难、城市住房难; 五腐, 立法腐败、行政腐败、司法腐败、吏治腐败、商业腐败,一句话权力腐败。

其中,权力腐败又是上述所有问题的总根源。具体之权力腐败包括:行贿受贿、买官卖官、循私枉法、渎职失职、官商勾结、以权谋利……种种数不尽的行为。它使许多不该发生的事发生,该发生的事却不发生,甚至有些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权力是这样“依法治国”,要社会不出现问题真还是比上天都难。

而造成权力腐败的原因,正是现行的政治体制。在现行的政治体制之下,权力者的官帽是上级领导给的,不是人民给的;所以,权力者的眼睛向上不向下,“权为官所用,利为官所谋,情为官所系”,不会对人民负责。要想权力者对人民负责,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将选票握在人民手里,权力者方学会眼睛向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将人民的各项事情尽心尽力办好,不再出现这么多社会问题。

二、从杨恒均先生谈文强案谈起

文强案开庭了,狱外(这里不会出现什么误会吧,无非就是自由的意思)“律师”杨恒均先生为其作了一场庭外“辩护”(见“博客中国网”2010年2月5日“看完文强的罪证,我发现他是无辜的”):

“……从报纸媒体上公布的文强详细罪状来看,他不但不是一名罪犯,甚至可以用“无辜”来形容他――当我们的文强同志灌醉一个女大学生,强迫进入了,结果,那大学生不但没有去告发他,而且后来还多次和他发生性关系――这应该不算是强奸吧?为啥会出现这种情况?再想一下可怜的克林顿总统,被一个女大学生弄得差一点下台……你让我们的文强如何能够想通?难怪一脸无辜的文强说了,他们就是想送我钱(他们喜欢我啊),我也没有办法……他完全可以更理直气壮地说,那些女大学生见到我这个有权有势的公安局长就想自己被强奸嘛,我有啥办法呢……我有点同情文强了,他确实没有办法,他被赋予了那个不但可以敛财、玩弄女性,甚至可以决定屁民生死的不受限制的权力,你让他怎么办?如果是你拥有了那样的权力,你就能够做到自律和洁身自好吗?……从法治的角度,文强很可能是无罪的,所以根本不应该判他徒刑。有罪的是把文强弄到那个位置,把不受限制的权力交到他手里供他挥洒自如的制度与体制――也许,我们应该把那种体制和制度送到审判台上,它们才是有罪的……”

他认为罪不在文强,罪在对权力没有制约监督的制度。但试问在我们社会主义权力道德化的意识形态之下,怎么对权力进行制约监督?“投鼠忌器”呀!他老先生怎么就“聪明一世,糊涂一时”,连常识都不懂了?

这是因为假若一旦摘去权力者头上的“道德光环”,让我们在位的权力者受到像克林顿一般的“羞辱”,你设想一下会出现什么场景?那将会是礼乐崩坏,权力者权威“斯文扫地”。岂不国家都乱套了吗?

西方国家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权力道德化则与我们不同,至少权力者头上没有耀眼的道德光辉,而是人之初性本恶,认为权力者也是如此。对权力进行制约监督,不会影响“权威”――原本就没有道德化的“权威”。

而道德化之“权威”,一方面使权力“虚伪化”――说得做不得;另一方面又使权力“神圣化”――老虎屁股摸不得。所以看来,根子还在权力道德化上,只有否定她,我们才有可能真正对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监督,而又不至于“礼乐崩坏”。

在这点上,网上一位叫田成先生者,与我“英雄所见”至少有些“略同”(见“博客中国网”2010年2月28日“ 反腐败,‘中央’为何不如一个‘老农’?”):

“退学以后……我和几个老农一起编入犁地组,让我去向贫下中农学习。我心里暗暗高兴,心想让我和最老实的牛打交道,那还不好办?没料想头一天上工,就把我弄得狼狈不堪。首先是那牛的‘觉悟’并非我所想,能够和党员一样‘毫不利己’、‘任劳任怨’的自觉‘革命’。当时草木已经发芽,困苦了一个冬天的牛们,看见路边的青草,就不要命的去啃食,别人的犁子都到了地里,我还在村头打转。弄得我汗流浃背,牛就是不走。我二大爷过来对我吼道:‘不给牛戴笼嘴,你没吃过猪肉,没见过猪走?’我恍然大悟,就把牛拴在树上,回去找牛笼嘴。你猜,那牛一戴上笼嘴,就没辙了,乖乖的到了地里。

联想到眼下的反腐,中央可谓绞尽了脑汁,制定这规定那条例,这纪律那制度,反腐的机构就更不用提了,但腐败却越反越多,就像那贪吃的牛一样,怎么都不管用。仔细一想,也是,党员、官员虽然口头上经常讲要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还要‘代表’人民,可是他们必竟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是人就有七情六欲,并不是什么特殊材料制成的,因此有点‘私心’,有点‘人性’不是天经地义吗?问题是他们被拔高到不食人间烟火……可一旦坐上了权力的宝座,就像牛遇到了可口的青草,拼了命的要去享受也是‘牛之常情’,问题是为什么要拔高他们?为什么要给他们犯错误的机会?……还不许给他们戴笼嘴!”

其实,任何人都不天然地比其他人更高尚,道德高帽本身就是一种想当然。陈希同、陈良宇、成克杰、李嘉廷、胡长清……他们在位时,那一个又不是道貌岸然?天使与魔鬼可能只一念之间,如温州有一所著名小学校长嫖娼被抓,却正是他在文学集《冷暖人生》中收录了这样一句:“这世上,什么人都可以变坏,就老师不能。一旦老师变坏,那么人类社会也就寿终正了。”可“尔曹身与名俱灭”又何妨“不废江河万古流”。

附:

政府和政客都不怕批评

高人

11月2日,美国选民投过票后,意味着中期选举结束,我们观摩选举的任务,也告完成。

一周的实地考察,时间短暂,又局限于洛杉矶一地,只能算作“加州一瞥”。

但是,“百闻不如一见”,正是这个不是走马观花浮光掠影的“一瞥”,才增广了我的见闻。

譬如,在美国,人人都可以批评总统、政府,批评政党更是不在话下――美国根本就没“反党”一说;批评总统和政府,也不会被视为“恶毒攻击”和“颠覆政权”;媒体几乎天天都在批评政府,甚至把总统当做漫画的题材,拿他们开涮,取笑,也无触犯“煽动罪”之虞。

我们接触的美国人,对总统和政府,几乎都是批评没有赞扬,更无歌功颂德者,与我们这些“外国人”如此说,绝没有什么“内外有别”和“外松内紧”。

这种社会生态确实锻炼人:使得包括美国总统在内的政要,经过批评的千锤百炼而百炼成钢,用中国话说就是“挨呲儿挨惯了”,都修炼到了“虱子多了不咬”的境界,绝不会老虎屁股摸不得,一触即怒,更不会给你穿政治的小鞋,扣政治的大帽子――谁要是急赤白脸了,谁就将被人视为缺少政治家的风度,更无贵族气质,何况“小不忍则乱大谋”呢,所以只能忍气吞声地憋着,哪怕是装。

这倒不是因为他们有着“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觉悟,而是美国的“政制”使然。

首先,美国是多党政治,并且是轮流坐庄执政,因此,哪个政党都领导不了一切。

另外,美国的两大政党自身,也是组织松散,没什么明确的章程,严格的纪律,也没有无孔不入的组织控制,人们进出自由。

再就是美国人民的政党观念意识淡薄,根本没把它们当“干粮”,这从“驴”“象”之说便可看出。

从制度的角度说,两年一次的中期选举,乃是宪法的规定,无异于发动人民给政府的业绩“打分”,以便令他们警醒,惕励,每日三省吾身。那么,见仁见智七嘴八舌说好说歹是为必然。从历史上看,中期选举的结果,往往是执政党在参众两院的议席,都要减少几个,这既是美国人民永不满足的性格,也是他们的“潜意识”――防止一党坐大,用选票多掺上几粒沙子,让他们互相掐去,自己才会渔翁得利。

应当说,中期选举的制度设计,是天才的大发明,体现出治国的大智慧。此举还说明,让人民“当家作主”“参政议政”,必须有制度做保障,否则便是空头支票,瞎忽悠。

或问:倘若美国也是一党执政,将会怎样?

答曰:依然如此,与一党或多党无关――这也正是我要谈论的第三点。

经过两百多年的浸润,《独立宣言》昭告的“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已经深入美国的民心,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

包括言论在内的“自由权”,乃是美国公民的法定权力,言论与不言论,都受法律保护――连犯罪嫌疑人都有“你有权保持沉默……”不言论的自由,遑论公民批评的言论自由了。

不可否认的是,社会公民出身的政客,也具有“人人生而平等”的意识,“自由权”不可剥夺的观念,使得他们能够倾听并尊重选民的意见乃至批评――他们有权反对批评意见,但他们必须捍卫批评的权力。他们比常人更清楚,在现代的公民社会,尤其是媒体开放的美国,既然有志于公共事务,就必须正确面对社会的评头品足质疑批评乃至反对,如果没这点心理素质和承受能力,那就甭干。

总之,美国政府和政客都不怕批评,事出有因――主要是上述三条。

还有,在加州其间,我所听到的批评,无论是对政府,还是对政客,文明,说理,守法,没有侮辱谩骂,出发点也是让政府好起来。

以上,就事论事谈美国,与中国毫无干系,万不可神经过敏,浮想联翩,妄加联系。(见“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10.12.7)

三、“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宜缓行

在有关“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舆论中,我先是前些天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看到“脱吧,我们等你一年了”(原载“南方都市报”2010年3月3日,原题“公民再次网上公示财产”,作者张东锋)一文,今天又在人民网“两会”期间每日推出的特别策划“最受网友关注的代表委员博客”栏目显著位置,见到赫然挂着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的博文:“今年两会的最大亮点是什么?――尽快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九大理由”。言论自由本在意料之中,但联想近来网上到处流传辛子陵先生在上海演讲说:十七届四中全会上,胡温提交了领导干部个人财产公示法案,结果是被否决了!则还是不能不令人异常吃惊,为了客观转达起见,兹一字未增一字未减地照录全文:

“本次人大会议可能取得最大成功的议题是什么?各界人士都在见仁见智地猜测和判断,本人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曾三次提出‘党政官员公示财产’的议案和建议,还荣幸的列席了人大常委会,向党和国家领导陈述方案,该议案被媒体也评为‘十大最有影响的议案’。据我多年参政经验判断,经过十月怀胎的‘公示财产’的议题今年大会可能要破茧而出,取得立法进展,成为本次大会一个灿烂亮点而光照千秋万代。何以见得?笔者有九大理由:

一、从政治决策上符合刚刚结束的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会公报指出‘从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不懈开展反腐败斗争’,‘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 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既然已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当然要不惜一切代价去惩治;既然要‘报告个人事项’,最有效的办法当然是向选举自己的人民群众报告,而不能只是内部秘密报告,因此要‘加大制度创新力度’――‘财产公示制度’自然就呼之欲出了。

二、从立法的前期准备和酝酿时间上已完全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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