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绍光:民主为什么是个好东西」正文
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系那间办公室太小,十几平米的空间装不下王绍光的那些资料。要知道他已经搜集了大约3000册有关民主理论的书,现在正想着用5至10年完成一个大的写作计划,探讨民主这个核心问题。
“一方面要破,一方面要立。破,是破除很多已经被一般人认为是公理性的东西。我觉得民主理论中有大量没有根基的东西,但真要破其实不容易,需要很多思想史和制度史证据。很多人一看你对他们熟悉的民主模式提出挑战,他要么认为你是反民主的,要么认为你是鼓吹不可能实现的乌托邦民主。而立有两方面,一是有什么可以替代现在的民主模式。二是能不能建立一套政治分析的新方法:什么样的生活是理想生活?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是理想政治制度?我觉得有可能找到更好的方法。”
关于中国的政治转型,王绍光的思路可以用15个字概括:“广泛的民主,公平的自由,有力的国家”。“这三者之间并不是相互矛盾的,而是相互补充、协调并存的,是我们的安邦之道。只有国家具备适当的能力,才能实现广泛的民主和公平的自由;同时,也只有在民主、自由的条件下,强大的国家才不会变成张牙舞爪的怪兽――利维坦。”
“广泛的民主”中的“广泛”有双重含义。首先是民主的适用范围不限于政治领域,凡众人之事,所有利益相关者都应该有权利参与决策、管理。其次在政治领域,民主的形式也不限于竞争性选举一种,还可以采取抽签以及商议式民主等形式。
在《民主四讲》中他提了一个问题:过去两千多年中,民主一直被视为“坏东西”,富人担心穷人以民主剥夺他们的财产,知识精英认为大众没有治理国家的能力。到了最近一个世纪,民主却开始被当成“好东西”。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演化?在他看来,此“民主”非彼民主,古希腊“人民统治”式的民主,已经退化为当代让精英通过竞取人民的选票来获得领导权的制度安排。
“公平的自由”是指消除贫困,消除两极分化,消除文盲,使所有人而不是部分人都能享受财产权、人身自由和政治自由。为了实现这个目的,就必须有政府干预,对社会资源作再分配(自由右派会认为这是对私有产权的侵犯)。
中国的自由派知识分子其实是“自由右派”,而被称为“新左派”的自己应该是“自由左派”,王绍光这么认为。双方共享自由之名,分歧在哪里呢?自由右派更关注人身自由和政治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等)不受侵害;自由左派更关注经济自由和社会自由的实现,也就是满足人们基本的物质需求。
这种分歧,可以溯源于不同的价值观,也跟个人经历不无关系。王绍光认为他们那代人中,很多自由右派出身于1949年前的精英家庭,自由左派则更多出身于劳动阶层。他老家在山东的老解放区,父母都是从儿童团开始,参加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南下武汉,成为基层干部。“我们周围都是贫苦人家出身的人。这种对普通人的关注对我父母来说很重要,对我来说也很重要。”
“有力的国家”是实现“广泛的民主”、“公平的自由”的必要条件。有许多理论家认为弱势政府有利于形成和巩固民主,王绍光不以为然,提出应区分两种类型的国家权力:专断性权力和基础性权力。前者指国家“无须同市民社会群体进行正常的协商”就可以实施的权力,后者指国家在整个管辖领域内有效地贯彻政治决定的能力。在民主转型期间,国家行使权力的方式需要改变(削弱其专断性),国家能力本身却不应削弱。
这个信念最初可能是来自1992年俄罗斯之行的刺激。当时俄罗斯刚转型,迫切希望向西方学习,有一批人给他们制定了一个“500天计划”――500天把俄罗斯经济转变成市场经济,哈佛大学的一些人深深卷入这个计划。王绍光则是随耶鲁大学代表团去教俄罗斯人怎么搞民主。
眼前的俄罗斯让他吓一跳。“红场对面有个号称世界最大的百货商店GUM,里面除了售货员什么也没有,我都不知道售货员还站那儿干吗。有一个老太太拿了根香肠在街上卖,一小片一小片地卖。莫斯科著名的阿尔巴特大街上。当兵的把自己的奖章拿出来卖,现在卖的是假的,但那时是真的。他们把家里所有东西都拿出来卖,便宜得你难以置信。我两美金买了一大包最好的邮票,后来去丹麦买一张明信片4美金。有个同事(美国著名政治学家)买了一堆鱼子酱,后来被美国海关给卡下来了,以为他走私。之前相信管制放松,一有选举,事情都好办。但眼前俄罗斯那个惨状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这个观感对改变我的想法影响非常大。”
当年中国的情况也很令人担心。“中央政府能拿到GDP的5%左右。你至少要花1%-2%GDP的军费,然后还要养官员,还要资助不发达地区。这点钱什么也干不了。当时是连军队都养不起,政府给解放军的军费是所需军费的60%,其他靠‘打野食’,这是当时军队刊物用的词,就是允许军队去经商。90年代时满大街都是部队开办的招待所、传呼机店、洗脚房,什么都干,甚至去走私,搞得乌烟瘴气。”
1993年王绍光回国访问,公布了和胡鞍钢合写的《中国国家能力报告》,当时他们请了一些财政系统的人,财政研究所所长说的话他现在还记得,“他说国家没有钱,让军队也去创收,军队创收还不容易,拿枪上街去抢就行了!他非常不满,军队经商,太不务正业了。”
1993年王绍光回国访问,发布了与胡鞍钢合写的《中国国家能力报告》,认为中国应该从“放权让利”的改革走向“制度创新”的改革。提高国家能力,循序渐进向民主国家转变,最终成为一个“强有力的”民主国家。在他看来,将近20年后,不但中国的国家能力“比那时候好太多了”,而且中国的政治体制也在变化。
2011年,他发表长文《探索中国式社会主义3.0:重庆经验》,称重庆在中国进入“小康阶段”后,以大幅增加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投入,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福利水平,对探索中国式社会主义做出了有益的贡献。
“王立军事件”之后他对重庆的评价有没有改变?王绍光说他“看不出需要改变的理由”,“重庆经验是多方面的,是中国探索社会主义3.0版本的地方尝试之一,十分宝贵,不容否定。打黑只是建设‘平安重庆’中的很小一部分,而且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即使有瑕疵(哪个地方敢担保打黑没有任何瑕疵吗?)也不能攻其一点,不及其余。”
《中国国家能力报告》促进了分税制的出台,同时也被人认为是在为国家权力辩护。加上强烈批评西方选举式民主,称赞重庆对中国式社会主义作了有益尝试,因为这类作为,王绍光被有些人视为政府智囊。但他否认了这种传言:“我的研究没一项是政府委托的,没任何人向我授意过,我也没有拿过一分钱的政府研究经费,都是我自己的兴趣。如果有政府的人看到,影响了决策,我觉得挺好,这没什么好遮遮掩掩的。我不是任何人的智囊。”
主权在民,治权在贤
人物周刊:在你看来民主是一种目的,还是实现某种目的的方法或程序?
王绍光:应该说两者都是。它既是一种目的,一种值得追求的好东西,同时也是一种工具。在民主理论中有大量讨论,认为它可以矫正腐败,可以使经济增长,可以使人们幸福等等,这都是把它当工具看。凡认为民主可以带来别的好东西的,都是把它当某种工具。当然,能不能带来那些好东西需要实证,不是说说就可以。
人物周刊:如果民主是一种目的,即便它不能带来其他好东西,本身也值得追求。
王绍光:当然,我相信民主本身也是好东西。在很大程度上这是一个信仰,真的去验证也比较困难。我觉得让普通老百姓参与政治生活,决定他们自己的命运,这是一个值得追求的目的。我的判断是普通老百姓有足够的聪明才智,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需要其他人来为他们做主。这个判断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认同,比如很多人会说老百姓没那个能力。批评我的人说我是民主原教旨主义者,他们认为原初意义的民主(Democracy,全体人民平等地管理国家和参与决策)实现不了,可能实现的是某种替代品,比如代议制。
人物周刊:现代国家在规模上远远超过古希腊城邦,全体公民直接治理国家不太现实,选出一些代表来似乎更可行。
王绍光:关于怎么选代表有一系列理论,说到“代表”,对这个概念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理解。一种叫做描述性代表(descriptive representation),就是说我选出了一群人,这群人的特征跟全体人民的特征是一样的。比如人民里面有多少比例工人农民,这群代表里就有多少比例工人农民。要选出这种代表,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抽签。凡学过统计的人都知道,做调查需要找有代表性的样本。这种样本怎么才能产生呢?就是随机抽签。第二种叫做象征性代表(symbolic representation),比如说教皇代表全世界的天主教徒,教皇当然不是在全体教徒中抽签抽中的,也不全体教徒选举出来的。还有一种叫做形式性代表(formalistic representation),形式上是按某种程序选出来的代表。这三种代表的意义是完全不一样的。现在一般人接受的是形式上的代表,但如果真正从民主理论上来讲,显然描述性代表最符合民主理论,因为代表的特征跟人民整体一样。
当然精英分子会有疑问,抽签选出来的人里可能有聪明的、能力强的,也有笨的、能力不强的。我去过工厂和农村,跟工人农民接触过,也在世界一流大学工作过,我觉得人在知识上会有差别,在智力上并没有。我的看法是,在涉及根本利益的判断上,一般人的能力与所谓“精英”没有区别。他们不需要别人代表他们。用描述性代表最能在整体代表人民。西方研究民主的大家达尔也提到过一个“小人群”的概念,这个小人群是抽签选出来的,跟大人群在性质上一样。令人费解的是,达尔这个思想并没有被很多讲民主的人注意到,更不要说去发挥。过去二三十年,世界上有一批人已经在推动产生这种抽签选出来的代理机构,很多地方出现了很有意思的制度试验,同样让人费解的是,西方与中国的主流媒体完全忽略这些制度试验。与盖洛普民调齐名的美国民意调查公司“拉斯姆森报告”(Rasmussen Reports)今年二月公布,43%的美国选民认为,从电话簿中随机抽选出来的“小人群”肯定可以比现在的美国国会运作得更好。这大概会让不少“精英”大跌眼镜吧?
人物周刊:这样选出来的人的确可以代表民意,但未必能做需要专业知识的工作。
王绍光:有人问我:你到底主张什么?我说,主权在民,治权在贤。由人民决定国家的大政方针、总的走向,这是主权在民的体现,老百姓可以而且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他们希望看到自己生活的社会是怎样的社会。假如“十二五”有一个中长期规划,他们的意愿应该在里面得到充分体现。假如他们觉得改善民生非常重要,改善民生就应该体现在国家的大政方针里面。但并不是什么事都要全体人民亲力亲为。有些事是属于私人空间的,还有一些技术性上的、执行上的问题需要贤人。所谓贤人不光道德品质好,而且要有办好事情的专业能力。很多人把我的观点说成是选什么人都是抽签,其实我只是说选代表时抽签是可行的。用抽签的方法是选不出贤人来的,选举也未必行。
不认同竞争式选举的理由
人物周刊:我知道你认为竞争式选举有利于在资源、知识上占优势的精英,不够公平,但选举仍有其价值,比如在很大程度上使政府具有合法性。
王绍光:这么讲好了,只有3%、5%的人可以参加选举,只有拥有一定财产的人可以参加选举,跟所有成年人都可以参加选举相比,全民参选当然好得多,因为它在某种程度上让普通老百姓“可能”对政府和官员产生压力。我强调“可能”是因为在太多地方并没有产生压力,或者并没有产生这种压力希望带来的结果。
人物周刊:但至少民众感觉他是有机会影响政府的。
王绍光:对。我在康奈尔大学读书时,有位老师写过一本书The Consequences of Consent(《同意的后果》),讲的就是竞争式选举的后果,最重要的就是心理的感受,好像我一旦参加选举,就真的做了主一样。他的目的是说,这种感觉未必是好的,因为它使人们欺骗自己,使政府可以将人民大众影响政治的其他可能方式遮蔽掉。比如说革命可能是一种很好的方式,罢工可能是一种很好的方式,在街上骚乱可能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但选举让你感觉自己已经有一种所谓合法的方式,其他方式都是不好的。你感到满意,但那可能是虚幻的东西。
人物周刊:有选举也许让人产生一种能影响政治的虚幻感觉,但相比没有选举所引发的不能影响政治的真实感觉,还是要好一些吧?
王绍光:没有这种竞争式选举时,人会有一种虚幻的想法,就是一旦有了这种选举就能解决所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