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聿文:从“副局长扎堆”现象看中国大部制改革的偏差」正文
自十七大提出大部制改革以来,大部制这个词曾热闹过一阵,但真正按照大部制的要求进行政府机构改革的地方不多。广东佛山可能是其中一个。不过,近日曝出佛山高明区两个局――市场安全监督局及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竟然有多达14和19名副局长,则让人大跌眼镜。但这种“副局长扎堆”现象在佛山并非个案,该市机构编委会的一位科长就坦承,整个佛山的多数单位都是如此,他还表示,这是大部制改革的过渡时期的合理现象。
从这位科长的解释来看,情况似乎是这样。当年佛山进行大部制改革,政府部门由五六十个单位合并为16个大单位。在原有人员不减退以及保留原职的前提下,出现“副局长扎堆”现象就一点也不奇怪。因为“这些副局长大多数在四五十岁,正值当打之年,我们不可能免去他们的职务,或另任其他职务,而是继续保留他们原来的职务待遇”。像被曝光的市场安全监督局,据悉就吸收了包括负责农产品进口、食品监管、文广新、执法等多位副职进入该局工作,致使该局副局长人数达到14人。
看来为使改革顺利推进,“副局长扎堆”现象是佛山在过渡时期不得已采取的措施。但这种现象真的合理吗?有专家就质疑,“在企业改革中,工人说下岗就下岗,而政府改革,领导为什么就只能上不能下?”佛山这样做,虽然照顾了少数人的利益,却损害了大部分人的利益。
政府改革的确有难处,尤其改到自己头上时,尽可能使改革产生阵痛少,这是可以理解的。可像佛山高明区一样,部门副职动辄多达十几个,似乎也太夸张了点,就此而言,专家的质疑也并非没有道理。
这里的问题我认为就在于,佛山对大部制改革的理解出了偏差。大部制不单单是把原来管理职能相似、业务范围趋同的一些部门简单地捏在一起,成立一个超级的综合性管理部门,就完事;它更多的是强调通过精简机构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也就是通过大部制改革,政府逐步退出微观经济领域的直接管理,把更多经济和社会事项交由市场调整,宏观调控部门重点是搞好宏观规划、政策制定及监督管理,切实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的审批事项,实现从“项目管理”向“规划管理”、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的转变,从而使政府部门更符合市场经济的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角色定位要求。这才是大部制改革的核心。
副职太多 问责制难建立
由此看来,“副局长扎堆”的所谓大部虽然照顾了部分官员的利益,使他们对改革不至于产生抵触情绪,但也因此而违背了大部制的含义。因为副职过多,每个副职为了显示自己职位和权力的重要性,客观上会倾向于对行政对象重管理而轻服务;另外,副职一多,管的事也就越细,办事的环节也多,客观上亦增加了责任划分的难度,一旦出现问题,容易相互扯皮。所以,这样的大部制,其实并不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不能使政府真正成为公共服务的政府,对人民负责的政府。
如前所述,真正的大部制是要求政府从原先的纯粹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因此在体制的设计中要实实在在体现“公仆”理念,让行政权的行使者成为为公民服务的“服务员”,服务得不好,还需要问责。从这个角度看,大部制更为深层的意义在于强化官员问责,建立责任政府,从制度上保障官员和政府为民服务。
过去由于机构设置的不科学和不合理,为政府部门及官员推诿责任提供了藉口。大部制要求各部门及官员间的职责分工,必须清晰明确,形成明晰的政府责任链条,失职必究。因为大部制下的政府部门的权力和财力更加集中,如果没有明确的责任约束,就像佛山的政府部门一样,因副职过多而可能导致责任链条不清,那么,这样的大部其实会放大原来的部门管理缺陷。
所以,在大部制内部如何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促使政府官员尽职尽责地为民服务,满足和实现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关系到大部制改革的成败。而副职过多的大部制显然离此要求还有相当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