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昌清:“大三权分立”及其配套改革一举十得」正文
“大三权分立”,就是在国家权力设计和行使上,实现经济、行政和科技教育这三大部门管理的分立,使能够使对社会发展起基础和引导作用的经济和科技教育部门获得自主发展的权力和资源,按照自身规律不受干扰地自主发展,使行政权力受到外部限制和制约。这是针对中国历史和现实未能解决的妨害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提出的治本之策。在此基础上,标本兼治,形成配套改革的方案(见笔者的《纠偏创新、深化改革的理论研究和方案建议》、《“大三权分立”:解决中国问题的治本之策》)。这一方案如果实施,可解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面临的10个方面的重大问题。
一、促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实现经济部门权力分立,就是要解决行政权力进入市场,使一部分企业和市场形成垄断,而其余的企业和市场又陷入过度竞争,从而导致分配不公、效率低下、秩序混乱和诚信缺失等问题。解决的办法,一是对国土资源采取“收租”的办法,将土地、矿产等资源的收入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首要来源,尽得其利,让从事石油、天然气、煤炭和其他国土资源开发的企业与其他企业一样,不能靠国土资源发财致富。二是把土地作为公民的基础性保障,农村保障耕者有其田,城镇保障居者有其屋,城市实行房地产公营和计划管理,防止掌握土地批租权的官员和房地产商从中渔利。三是按照公有制与实现形式相反相成的原理,使国有资产的经营权落实到个人,权、责、利统一,终身不变,并且恢复其全民所有的性质;全民所有资产的管理从政府中分离出来,在全国和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下成立全民所有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通过人大向全民负责。这样,国有企业就改造成了民有和民营的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一样加入市场竞争,从而形成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使企业只能(对原来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来说)、也有可能(对原来处于过度竞争中的企业来说)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来增强竞争能力,从而使我国经济摆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而增长的粗放模式和状态,走上内涵式发展道路,从而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二、推动科技自主创新
实现科技和教育部门权力分立,就是要改变党政权力进入科技和教育部门,取代学术权力,使学术附属于行政,干扰、阻碍科技和教育按照其自身规律创新、传承和发展,使我国的教育和科技部门出不了现代化所需要的顶尖人才和成果的现状,使科技和教育部门获得自主发展的权力和资源,使我国的科技和教育按其自身规律发展和创新,赶上和超过世界先进水平,办起一批世界一流的大学和研究院所,推动我国为生产服务的服务业(科研、教育等)的发展,改变我们的大量学生都跑到国外去上大学和研究生、许多科技人才都到外国研究机构或企业从业的现状。还能培养出一大批具有创新精神的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充实到企业,推动我国经济走自主创新的发展道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中国现代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的创立和应用于教育,也能够培养出熟悉世情和国情,具有民主精神和非特权观念的领导干部和社会工作者,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培养合格人才,推进我国政治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三、推进政治民主化
我国在经济体制方面推进市场化改革,是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同样,在政治体制方面推进民主化改革,也要采取使一部分人、一部分组织先民主起来(自己当家作主)的办法。哪些人、哪些组织能够首先当家作主?是公有制企业家阶层和知识阶层,是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公共科技教育组织。这些组织和个人,不仅直接从事现代经济、现代科学技术工作,文化水平高,组织性强,最需要政治民主,也最容易学会怎样当家作主。实行“大三权分立”,也就从行业的角度推进了政治民主化。与实行“大三权分立”相适应,作为政治民主体现的国家机构――人大和政协,也增加了权力:人大增加了财政权、最终监督权,全民所有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和科学技术委员会也下属于人大;政协增加了研究讨论法律和通过部门法规的权力。这可以看成是从国家机构角度推进了政治民主化。加上从行业角度推进民主化和已经实行的基层民主,我国的政治民主化程度已经比较高了,而且实实在在发挥了作用。
实事求是地看,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也有合理性。我国过去不搞“三权分立”,是因为党和政府除承担政治任务外,还承担着直接经营管理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职责,一搞“三权分立”,就容易形成掣肘,影响办事效率。实行“大三权分立”以后,党和政府不再直接管理企业和科技教育单位了,“三权分立”的制度也可以借鉴了。如果说,在我国,执政党和政府行使行政权,人大行使立法权,那么,执法权也可以分立,法院系统下属于政协(笔者原来考虑下属于科学技术委员会,现在考虑下属于政协更合适),这样,也就实现了有中国特色的“三权分立”。无论是“大三权分立”、还是“三权分立”,都不是只分不合。“大三权分立”是有分有合,“三分二合”,是分工而不是分权制衡。经济、行政、科技三大管理分立以后,在人大和政协又得到了整合和统一。“三权分立”是分中有合,政协、人大都有执政党和政府的代表参与,执法权、立法权与行政权不是像西方那样是截然分开的;而且,人大的立法权、选举任命权等是建立在执政党提议、政协讨论的基础上,具有监督的特征,在一定的程度上体现的是执政权、议政权、监督权的分立。这是把中国传统政治主导型文明与现代文明相统一、把共产党执政、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而最终形成的权力格局,体现的是分工、协商、统一、和谐的传统理念与政治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现代精神的统一。
四、落实依法治国
中国政治体制的改革在过去一直滞后,由此导致腐败愈演愈烈,危及党和政府本身。这种倒逼的情势使政治体制不能不改了。怎样去设计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从长远看,就是要摆脱“周期律”,不使现有的政党和政权腐败变质,失去人民的拥护和支持,被新的政权所代替。首先需要改变含义宽泛模糊的“党的领导”的提法(邓小平曾经强烈抨击过的“党的一元化领导”也可以在“党的领导”这个提法中得到保留),而采用符合现代社会要求的“执政党”的概念,也就是“坚持共产党执政”,按“执政党”的需要来确定共产党应当保留和掌握的权力。在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既要考虑到符合现代社会的要求,也要考虑到中国社会传统的特征,保留共产党领导军队、领导舆论宣传部门的权力,使执政党能够控制国家局势。现代社会不能搞人治,只能靠法治;不能以党治国,而只能依法治国;也不能党治和法治同时并存,或者党治凌驾于法治之上,而必须是共产党在法治的框架内发挥执政作用,党组织的权力范围有明确界定,这样,真正的依法治国才能形成。
依法治国的实现,一是要有完善的宪法和完备的法律体系,二是要有合理、完善的权力制约机制。必须重视立法,有专门的、合适的机构认真地讨论法律和法规,及时制定出良法(而不是恶法)和修改法律。在现有国家机构中,政协是最合适的机构(当然人员构成需要调整)。关于权力制约和监督问题,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得出的结论就是:自律很重要,但不能完全靠自律;领导监督下属很重要,执政党监督自己领导的政府、军队、舆论宣传部门也很重要,但还不够,还必须有外在的制约和监督,这就需要让人大掌握最后的监督权,掌握财政权,掌握监察机关,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使依法治国真正能够落实。
五、实现公平正义
马克思主义是最讲公平正义的。改革开放以来,由于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创新缺位和滞后,现代西方经济学在很大程度上成了经济改革的指导理论。由于我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与西方不同,这样就产生了理论指导上的偏差。从理论上来说,我们是按中国的社会结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保留了国家掌握的经济资源和权力,又按西方的社会结构(按现代西方经济学的要求)承担了对广大人民群众的责任和义务。这样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领导方面来说,就出现了资源剩余和权力剩余,这些剩余的资源和权力,成了腐败产生的物质基础和社会条件,成了腐败分子与寻租商人官商勾结谋取暴利或黑色收入的对象;从普通民众来说,在无形中损失了应有的权益。这就造成了严重的分配不公。另一方面,由于没有完成权力转移和组织分工,政治组织兼有经济组织的职能。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条件下,又会出现政治组织的功能异化――出现了党不管党、政府官员不讲政治、执法部门不讲公正、“裁判员成了运动员”等奇怪现象。理论界“理论联系实惠”风气的形成,也使主持公平正义的言论大大减少。诸种原因,造成公平正义的缺失。
实行“大三权分立”,就是要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平竞争机制。这种机制表现在经济方面,是“在金钱面前人人平等”、讲信用、竞争经济效益的市场机制;表现在公共科技方面,是“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讲尊重(尊重前人、他人的成果和贡献)、竞争学术价值的学场机制;表现在公共管理方面,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讲公正,竞争社会效益的官场机制。要防止政治权力参与市场竞争和学场竞争,防止金钱参与官场竞争和学场竞争,破坏公平竞争的机制,使之变形、变质。所以,要把全民所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公共学术认定发展管理与行政管理分开,让三种公平竞争机制独立发挥作用。推进政治民主化,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把财政权和最后监督权转移到人大,把议法权转移到政协,让司法系统归政协管理,都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学术权力独立于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也有利于公平正义言论的形成和发挥作用。
六、减缓贫富分化
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本身会自发形成贫富分化。随着时间的推移,贫者愈贫、富者愈富,就会导致两极分化。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福利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矛盾,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贫富分化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按说应当能延缓贫富分化。但中国又属于发展中国家。在没有完成权力转移和组织分工的发展中国家,政治权力参与市场竞争,贫富分化又会加剧,甚至超过资本主义国家。在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搞市场经济,如果不完成权力转移和组织分工,公有制很容易变成“官有”或“管有”,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灰色或黑色的收入成了加快贫富分化的重要源泉。实行以“大三权分立”为突破口的系统改革,将会通过经济与行政“分立“的方式堵死政治权力进入市场竞争的通道,堵塞公有资产(特别是全民所有资产)流失的漏洞,使全民所有资产不断增值。不断积累的全民所有资产会使贫富差距越来越小,最后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城市实行房地产公营和计划管理的改革措施,能够使城市居民都得到平价住房,避免一辈子都成为“房奴”。在此基础上,让在城镇长期打工的农民入户城镇,让保留在农村的农户得到足够耕种的土地,依靠机械化耕种、农林牧副渔多业发展就可以致富,不再需要出外打工――这样就顺利完成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消除城乡差距。
七、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性根源
邓小平抨击传统体制的弊病时曾经指出过:“我们的各级领导机关,都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这些事只要有一定的规章,放在下面,放在企业、事业、社会单位,让他们真正按民主集中制自行处理,本来可以很好办,但是统统拿到党政领导机关、拿到中央部门来,就很难办。”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各级政府,仍然管了很多“不该管”的事。结果,该管的没有管住,不该管的倒管住了。该管没有管住是因为懈怠和谋了私利,不该管倒管住了也是因为利用特权长了私威、谋了私利,这是腐败在政府部门大量产生的根本原因。各级党组织也仍然管了许多“管不好”(如企业)、“管不了”(如科技、教育)的事,结果,管这些事感觉能力不足,也没有管好。能力不足是因为这些事不适合党组织管,而适合经济组织、科技教育组织管,由党组织管就“管不好,管不了”,既不利于国,也不利于党,只利于“管”事的部门和“管”事的人利用党的权力扬私威、谋私利,败坏党的声誉。实行“大三权分立”,使党政领导机关只保留应该管、管得了、能管好的事情和权力,并且由人大和政协代表其他组织和人民进行制约和监督,不能懈怠,也不能以权谋私。这样就铲除了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性根源,真正遏制住腐败愈演愈烈的势头,使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得到好转。
八、增强综合国力
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谈到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时,曾经这样指出:“我们现在已经比过去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