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酋午:我国政治改革浅议」正文
从1978年以来官方所进行的所谓政治改革,其实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政治改革只是行政改革。 政治改革在我国还没有真正开始。要讲政治改革,就意味着不能保持现有的政治框架,不是往前走,就是往后退。往后退就是复古,回到家天下,皇上(不论戴不戴皇冠)做主,往前走就是走到民天下,民众做主。现在主张往后退的人恐怕不多了,当然,主张原地踏步的人也有,比如某所大学的张教授就是一个,他胡诌我国现在是文明型国家,政治制度好得很,不用改了。我认为有这种认识的人也不会很多,也许主张往前走的人会多一些,我就是一个。我认为,通过政治制度改革,实现民主化,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实行宪政和法治,限制各级政府权力、限制政府行政性支出,惩治官员腐败,调整收入分配,为实行公平正义创设政治前提,这一点非常重要,这应该是我国政治改革的方向。
( 一)・实行民主的理由
民主是历史潮流,从 在的世界政治潮流看,民主化已成为一种趋势,从1974年到1990年,世界上有约30个国家由专制过渡到民主,进入90年代,又有数十个国家完成或开始了向民主化的转变,现在北非又有往这边走的迹象。民主制度已经成为这个时代唯一受到尊重的政治制度,现在已有三分之二的国家采用民主制度。
民主是正义的要求,政治正义在实质上展现的基本内容是保障个人的基本自由和基本权利,民主的正义价值集中地体现在对于个人基本自由和基本权利的保障上。民主制度是保障人权的唯一正义的制度。民主通过全民公决的宪法来保障人权,民主通过权力分立和制衡来保障人权的。民主通过人民代表控制钱袋来保障人权。人权保障既预设了宪政民主的存在前提,也是宪法民主的核心要素。因而,只有宪政民主才会有人权保障。人类的三大基本自由权利是:言论、结社和选举自由。人类社会政治制度的变革、经济组织的演进、科学技术的提高,都离不开言论的自由传播和广泛交流,人类社会前进的每一步都与言论自由密不可分。政府既不得侵犯公民的言论自由,又必须为公民言论自由的实现提供必要的条件。个人创造性是一切人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公开的交流和公开的表达是个人创造性发展的必要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说,保护公民普遍的言论自由,就是为了保护公民普遍的公开表达的自由和促进每个个人的个性自由和全面的发展,而政治历史告诉我们的是只有民主政府才能提供自由保障。人人生而平等,既没有天生的统治者,也 没有天生的被统治者,国家应该怎样治理、由谁治理应由全体人民从民众当中进行定期挑选,再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来决定。在现代民主国家,绝大多数有志于服务国家和人民的人都会参加一个政党或组建一个政党,而任何一个政党领袖想为全国人民“执政”,也必须借助于全党的力量,而要组织政党就需要充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民主政治所建立的新型的法权关系,一方是被授权的“统治者”,另一方是享有权利的“被统治者”,两者的关系并不是后者从属于前者,而是相反,前者组成的只是有限政府,其职责是为了更有效、更现实地服务于每个公民的合法需要。具体到现代社会中,民主表现为政治精英竞取社会权力和人民选择政治领导人的这两个政治过程的统一,而选举则是其集中的表现形式。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和选举自由作为基本人权,已包含在《世界人权宣言》、《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一系列国际法文件中,而要在我国认认真真的实行就必须建立起现代民主制度。
我国原来建立的政权不是一种同于宪政民主的政权形式,而是在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文革”时叫无产阶级专政)。从理论上讲,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为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建立提供了路径、方法和意识形态支持。这是共产党强调的权力的正当性,但是在现代政治国家,宪政民主论不承认这样的正当性。宪政民主论作为一种在世界范围内流行的意识形态,是公众对于保障基本人权和限制权力行为的共识,与历史上的“天命论”、共产党的“人民民主专政论”相比,具有鲜明的特征:主权在民、宪法权威至上和一系列的“共和”制度。主权在民原则为权力的正当性规定了逻辑前提。主权在民原则从渊源上规定了权力的正当性。它表明具有原构性质的原始权力唯有人民享有才是正当的,它的逻辑运动使具体宪法权力得以产生并从这一逻辑运动中获得正当性支持。任何权力,要么是授予的,要么是篡夺的。主权在民原则从根源上说明只有人民的权力让渡才构成宪法权力产生的正当途径,任何篡夺的权力都是非法的。以选举制为核心的种种民主制度则使这样一种预设成为一种制度性和程序性共识、一种制度化的程序。它使宪法权力从这些制度和程序中获得正当性,从而为宪法权力的正当性提供了制度和程序性基础。只有当宪法权力由公民普遍选举产生才具有正当性。正是如此,选举制度构成了当代民主政治的核心制度。从这个角度来看 ,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是与现代民主制度的理论和实践相违背的。
只有建立起现代民主制度,才能真正体现人民主权,从而才会有真正的政治文明,才会真正有人的价值和尊严,才会有真正的人权的保护机制。在这种制度下公民才会享受到货真价实的人权,在专制国家,没有可靠的人权保障。我们只有建立起民主制度,我们才是主人,我们的权利才能真正掌握在我们手中。在现在中国的制度下共产党的党棍才是主人。因此,中国的政治改革如果是想实现政治文明、实现公平正义和保障基本人权就必须民主化。
民主是人民的福祉,建立民主制,实现三权分立,实行选举,就能有效的惩治腐败。任何腐败都是跟权力联系在一起的,权力集中在一个人或一个机构,更容易滋生腐败,因为这样就没有权力监督,只有立法、行政、司法分权和制衡,才能对权力进行有效监督。而定期的进行公正选举也是一种监督,如果掌权的人不好好为公民服务,贪污腐败,下一次人民就不会再选他了。同样的道理,言论自由、多党竞选制度也能够对官员和政府起监督作用,而这些实际上都是民主制度应有之义。民主制健全的国家没有制度性的大规模的腐败原因就在此。主权在民、民主选举政府,政府就会为人民着想为人民办事,各种利益分配就会首先考虑人民的意愿和需要,这样在各种利益的分配上才有可能做到公平正义,从而才有可能团结最广大的人民为实现国 家的战略目标服务。如果中国实行民主制度,那么就能省下很多钱,首先从国库里拨付给中共党棍和其他八个所谓的民主党派的党棍的工资可省下来了,官员利用职务之便公款私喝公费出国和公车消费的钱也可省下来了,官员少腐败了他们原来贪污受贿的钱也可省下来,这一省就能省下两万亿左右的人民币,这样,就能为公民办很多事增加很多福利。
“民主是个好东西”俞可平的名言现在已人人皆知。但是从中央到地方,在官员中在老百姓中都有很多民主制度的反对者,这是为什么呢?一种可能是认识问题,一种可能是利益问题,如果是前者那么是判断能力问题,这种人如已上了三十岁就是脑残;如果是后者那么是担心失去权力和利益,这种人只是功利主义者;如果两者都包含那么这种人就是傻瓜加混蛋。但是不管民主化的阻力有多大民主是一定会实现的,这是迟早的事。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民主化也会跟着加快,现在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实现了工业化而不在政治上实现民主化的,因为工业化不断催生要求民主化的新人。这些新人最后都成为民主化的推动者和实践者。
(二)我国民主化的时间估算
从历史的角度看,一党专政的社会是不会永久的。世界历史昭示给我们的真理是:在世界历史的发展中,有些 国家从 君权社会直接进入民权社会,但有的国家比如苏联和我 国在 君权社会解体后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直接进入民权社会而是进入了党权社会。这就说明党权社会不是世界历史的普遍阶段而是一些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阶段,这也就能够说明党权社会是阶段性的,它终将被历史的后一阶段所超越。现在的问题是,中国的党权社会到底还能维持多久,换一句话说,民主化在中国实现还要多长时间?对这问题,只能做一个粗略的估算,我的看法是:如果当局推动民主化那么一两年就能实现了,因为经过几十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现在的中国已完全具备了实行民主化的各种条件。如果当局阻挠中国民主化(事实上中国当局就是在不断的阻挠),就要用十年八年的时间。
其根据是:(一)从历史上看,实行一党制的国家从开始到瓦解最长的是苏联共产党,从1917年到1989年宣布实行多党制,共用了七十二年的时间;第二长的是墨西哥的革命制度党,从1929年实行一党制到2000年瓦解用了七十一年的时间;第三长是中国国民党,从1927年实行一党统治到1988年宣布开放党禁用了六十一年的时间。实行专制加市场经济的国家,从改革开放到专制制度瓦解,最长的是退守到台湾的国民党政权,从1950年算起到1988年民主化用了三十八年的时间;第二长的是印度尼西亚,从1965苏哈托的专业集团党实行改革开放到1998年瓦解用了三十三年的时间(苏哈托也就统治三十三年)。现在的中国共产党一党专政,从1949年算起到现在2010年已经近六十一年,再过十年八年就要达到极限了;现在的中国实行改革开放,进行市场经济建设,从1978年算起到现在已近三十二,再过十年八年就要超过极限了。(二)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我在《社会进程》第三章中说:根据数十个国家民主化的经验,我们大致可以确定当代发展中国家向民主过渡的经济阈值。1989年被世界银行划为高收入的24个国家(人均收入6010―21330美元)中,除3个石油输出国外都实行民主制度,其中新加坡是半民主制度;而在另一端,被世界银行列为贫穷的42个国家(人均收入130―450美元)中,只有两个国家(印度、斯里兰卡是殖民的结果不是自身经济发展的结果)建立和维持着民主制度;在其余53个中等收入国家中,有23个民主国家,25个非民主国家,5个在向民主制度转变。由此可见,向民主的转变主要发生在中等或中上等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在穷国,民主化不可能,而在富国,民主化已经完成。两者间有一个政治‘转变带’,在这个特殊发展水平上的国家最容易转向民主,多数转向民主的国家都应在这个经济水平上。当国家经济发展进入这个阶段,它就有了民主化的希望。第三次民主化浪潮也使我们可以大体上确定‘转变带’的国民收入水平,从而在经济发展与政治民主化之间建立起定量的联系。在80年代末实现民主的31个国家中,有27个属中间收入水平,它们中的一半在1976年人均国民收入在1000――3000美元间;而1976年在这个发展水平上的国家中,有四分之三在1974年由非民主的政府统治,到1989年实现了民主化。进入90年代,又有一些处在这个发展水平上的国家实现了民主化。根据亨廷顿的说法,在战前,“转变带”的中心是300-500美元(1960年币值),到70年代提高到500-1000美元,进入80年代又有所提高。在20世纪90年代和21世纪一十年代,一个国家的人均国民收入 在1000-3000美元间是开始向民主转变的阈值;当它达到3000-6000美元时,则是完成转变的阈值。这个阈值上下,是其它因素起作用的领域。我国2009年国内生产总值是4.9万亿美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是3千3百多美元,人均国民收入两千多美元,再用十年左右的的时间,我国经济将再翻一翻,到那时人均国民收入将达到4000美元,因为从改革开放以来每十年左右我国的经济都翻一翻。这样,根据这个阈值我国在十年左右必定能实现民主化,到那时我国的党权社会必将瓦解。(三)从现实来看,以计算机、生物工程和空间技术为标志的第三科技革命上世纪九十年代在我国广泛运用以来,已使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加快,也使我国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以它特有的魅力吸引着我们中国人,这不仅在于它神奇般的发展,而且还在于它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已经产生了并且还在产生着强烈而深刻的影响。工业化的发展必然产生新的阶级、阶层――中产阶级、资产阶级、白领阶层和广大的知识分子,他们将随着工业化的发展而增多。这些人有智慧有判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