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良臣:《论自由》的胸怀

作者:闵良臣发布日期:2012-11-24

「闵良臣:《论自由》的胸怀」正文

十一长假前夕,收到北京孟凡礼君用快递特地送来他在广西师大出版社出版的新译《论自由》。译著为精装本,很精致,不论从版本样式到书封纸张颜色,本人都很喜欢。这又给了我重读一遍这本“小册子”的机会,尽管在此之前自己已经读过别的译本且不止一遍两遍了。

若允许夸张点说,今天全世界研究社会科学或关注社会进步、关心人类自由发展的人们都知道,这是19世纪英国自由主义思想家约翰・密尔(凡礼君译为穆勒)⑴对有关人类自由进行界定的一本经典著作――我这样简略且未必贴切的界定作者身份,完全是自己的习惯,或者也可称“爱好”,读者诸君不必介意。

先前总以为,即使算上二十世纪初严复的那个文言文译本,汉译本也不过三五种吧。然而我错了。看凡礼君在这本译著后面的“附录”中介绍,在他之前,《论自由》中文译本就已有八个之多,这让我这种孤陋寡闻者多少有些吃惊。

之所以在包括台湾在内已经有多个汉译本后又认真辛苦地出一个新译本,凡礼君在译著后面的“附录”及“后记”中作了充分说明,这里不再赘述。我相信,一个读者,即使像我这样只是读过商务印书馆许宝(或程崇华)先生的译本,两相对照,也不难感觉到,孟译本不仅要明白晓畅得多,甚至给读者一个全新的感觉。除此之外,这个新译本还纠正了许译本的某些误译,这对中文读者可以说简直就是功德无量的事。当然,也许正如18世纪同样是英国另一位思想家大卫・休谟在《宗教的自然史》一书中所说:“没有什么东西是纯粹和完全一致的。一切的优点也都伴随着缺点。”⑵凡礼君这个新版本中仍有极个别地方,大约因一时疏忽或是校对时漏掉字词的缘故而将意思表达错了⑶。不过,由于译文明白如话,这种极个别小失误读者一眼就能看出,绝不至于跟着“以讹传讹”。

正如凡礼君在这本译著后面“附录”《穆勒〈论自由〉的汉译本比较――为什么要重译这本书?》开篇所说:“该书虽是一本薄薄的小册子,却又是一部划时代的大书。它将自由问题的探讨从国家与个人延伸到社会领域,深化了启蒙运动以来关于个人自由与政治自由的论述,成为自由主义理论体系的集大成之作,它对个人自由的强有力的辩护,使之成为英文世界里捍卫自由的经典。”

而自己读罢这个新译本,很想说,《论自由》,固然一时半会儿还很难在全世界所有社会深入人心,但总有一天,约翰・密尔及其《论自由》的思想精神将被广泛接受,这种自由精神的旗帜也会插遍地球的角角落落乃至凡有人之处。

人类的目的,首先应是人的目的。人,乃至每个个人的目的才是人类的目的。取消或限制了个人目的,无疑也就等于取消和限制了人类的目的。人的目的不是资本主义,也不是共产主义,人的目的应是人的全面发展及进化自己,而这两者都需要像有“现代大学之父”之称的德国大学者、政治家、生活在17至18世纪的威廉・冯・洪堡所说的两个条件,即“一是自由,二是千差万别的环境。”(转引自孟译《论自由》67页)如果说人的这一目的是包括人类在内的“最终目的”,从逻辑上应该是讲得通的。所谓讲得通,就是不怕批评不怕反对,不管什么人批评,不管什么人反对。凡是怕批评怕反对的,往往都是因为讲不通。

此外还有:一是希望中国所有识字者都能认真读一读这本经典,尤其是政府官员及所有的公务员都有必要读一读这本“小册子”。二是自己认为理当淡去约翰・密尔身份的阶级属性――这也并非自己不承认客观事实,而是由于中国人一看见“资产阶级”四字,大脑中的化学分子立即就会起变化,对作者打下“不好”的印记;换而言之,在我们尚未客观认知和评价资产阶级之前,提到资产阶级往往带有贬义,而这对约翰・密尔这样的自由主义思想家是极其不公的。

自1949年至今六十多年来,中国主流社会,对约翰・密尔这个重要思想家的身份界定,就一直是从所谓的阶级属性及所谓的唯心、唯物出发并认定的。

比如,商务印书馆1959年“重印”(因二十世纪初已经出版过严复的文言文译本,译名《群己权界论》,故称重印)这本“小册子”时,放在正文前的那篇序言,对约翰・密尔就是这样界定的:“约翰・斯图亚特・密尔是十九世纪英国的一个唯心主义哲学家、逻辑学家、经济学家,资产阶级自由主义典型代表人物之一。”序言中虽也尊称密尔这“家”那“家”或是“典型代表人物之一”,但前面都冠了一个限制语:不是“唯心主义”就是代表“资产阶级”。更为有意思的是,这样一篇显然思想早已落后的文字,在五十年后(已经是新世纪了)再版时仍放在书的前面充当“序言”。

看来,五十年啊,对于商务印书馆而言,仿佛静止不动一般,或简直可以忽略不计――地球等于白转了五十圈。然而谁都知道,五十年,几乎是一代人的生命,人类该有多大的变化啊!

而凡礼君新译《论自由》在简介中对作者身份是这样界定的:“约翰・穆勒是19世纪英国著名的哲学家、经济学家、政治理论家,西方近代自由主义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因其对个人自由的热情辩护并以清晰的逻辑对自由主义原理作出了杰出阐释,而被尊称为‘自由主义之圣’。”(见本书封面勒口“作者简介”)

无疑,本人赞成这后一种界定。因为它不仅是客观的,且不带一丝政治意识形态的气味。本人不仅赞成这后一种界定,还很想知道,作为那篇序言的“作者”即“商务印书馆编辑部”的执笔者,是如何读出作者是“唯心主义”,又只是代表“资产阶级”的?弄清这一点,不仅可以还约翰・密尔一个公道,对今天中国的读者也极为重要,至少可以让他们对密尔有一个比较客观的认识。

不然,诸位看官,有哪位可以指出约翰・密尔著作中有哪一篇哪一段是“唯心主义”的吗(我当然不能断言连一个句子一个词也没有)?尤其像《论自由》、《代议制政府》这些已成为经典的著作,我们看看哪一行是“唯心主义”的?即使在很容易“陷入唯心主义”的“精神科学的逻辑”这样的话题中,汉译者李涤非在选译自密尔《逻辑学体系》的《精神科学的逻辑》封二介绍这本书时也是这么说的:“密尔认为,人类心灵的运作与所有自然现象一样,都受着普遍规律的支配,因此存在真正的社会科学(道德科学)。社会科学的研究远落后于自然科学,其原因是错误地选择了研究方法,为此他逐一考察了盛行的一些方法,指出社会科学是一门演绎科学,应该遵循物理科学的研究方法。”⑷

再抄几句密尔在书中的原话:“我们确信,就我们的意志力来说,并不存在这一神秘的约束。我们知道,我们并没有像受到一种不可思议的符咒的推动被迫去服从任何特殊的动机。”⑸密尔还认为“所有的心理状态都是由其他的心灵状态或身体状态直接引起的”⑹。

一个如此强调科学,并且认为社会科学也应像自然科学甚至具体到像物理科学一样来研究社会科学的人,你却要说他是“唯心主义”的,这是不是有点信口开河?而况,我们从《论自由》中不难感受到作者显然不迷信更不信神,他对一个人因没有宗教信仰而受到迫害是坚决反对的――尽管与自己生在同一国度、出生于苏格兰贵族家庭的哲学家大卫・休谟一样,他并没有表明自己要反宗教。

一个不迷信不信神的人,你却说他的思想是“唯心主义”的,这如何能说得通呢?

当然,也许是随着时代的进步,商务印书馆在1982年出版约翰・密尔另一本经典《代议制政府》时,译者汪在《译者前言》中就不再称密尔是“唯心主义”的了,只说他“继承了功利主义学说传统”。可也许囿于思想认识的局限性,或说不能不打上时代的烙印,译者虽也认为密尔是“当时最有影响的思想家之一”,认为《代议制政府》这本书中“也有不少精辟的议论,对于我国当前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改革政治制度,不无参考甚至借鉴的价值”,但也还是认为“这本书的根本观点是资产阶级的,其中许多论点不是我们所能接受的”。

这后一句话倒让我这个读者难以接受;同时也很想知道,《代议制政府》中什么样的观点因为是本书的“根本观点”,又“是资产阶级的”故而“是我们所不能接受的”――自己毕竟也认真阅读过这本经典――?此外,一张口就把作者的观点定义为“资产阶级的”,我不知这是好是坏。更不知道什么样的观点才不是“资产阶级的”观点,而一些不是资产阶级的观点,我们又是否真的应该接受?

当我们与时俱进地淡化乃至去掉意识形态之后就会明白,一个人的好坏及其对人类文明进步贡献的大小,并非真的由过去所说的自身阶级属性来定――而况我们对资产阶级又一直抱有偏见呢。不然,我就搞不懂:为何没有什么人“代表”无产阶级并以“无产阶级的观点”撰写一本类似的伟大著作,让“我们”这些“无产阶级”全部接受他的观点――即使被称作“无产阶级导师”马克思的观点,我们好像也并没有完全接受,或说马克思的观点也并非完全是“无产阶级的”,他也未必仅仅代表无产阶级。难道译者对约翰・密尔的“资产阶级”身份及《代议制政府》中“根本观点”的定义,就因为这本书被“西方学者公认为有关议会民主制的一部经典著作,对英国以及欧美各国的政治制度有较大影响”(参见《译者前言》)?

时至今日,本人认为,资本主义、资产阶级,再不能只是贬义了。这一点,我们只要进入股市,进入期市,就再明白不过。也就在两年前吧,自己就曾专门写过一篇小文章,题为《资产阶级不好吗?》。我完全有理由坚信,总有一天,资产阶级一定会得到正名的――尽管眼下我还不愿意完全相信奥地利经济学家、自由主义思想家路德维希・冯・米瑟斯在《自由与繁荣的国度》中所说的“资本主义是一切社会关系中唯一可行的制度”,并认为“世界上还没有其他任何一种可行的社会制度代替它”⑺。

不过,显然是资本主义造就了资产阶级。而人类历史已经证明且继续证明,资产阶级是人类伟大的阶级,它比之前人类任何一个阶级对人类社会进步的推动都要大得多,甚至简直就没法比。也正是从这一点而言,造就资产阶级的资本主义也是功莫大焉。

现在且不说一个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未必不会为无产阶级说话,而约翰・密尔更是超越了这一点,站在整个人类的高度,为全人类设想。如果说我们在《论自由》中还嫌他说得不够鲜明不算给力,那么,只要读一读他晚年在《社会主义残章》中的一些文字,也就不会还要说那些近乎想当然的话了。

约翰・密尔对资本主义早期或说他那个时代的罪恶一点都不否认,并且十分同情当时社会主义者对资本主义社会秩序的反对,并力求找出资本主义罪恶的根源,揭露一些“道德家们”的“老生常谈”以及他们的虚伪,希望找到任何一种可以穷尽资本主义罪恶全部类型的方法⑻。他有些话即使在今天听来,不仅感到是那么熟悉,且仍有很强的社会现实意义。比如,他说:“少数人生而拥有巨额财富,而许多人却不名一文,在对比之中只会更令人厌恶。庞大的多数不再受到法律的奴役,不再依附于法律,却受到了贫困的强制。他们依然被束缚于一个地点,一种职业,被迫和雇主的意志保持一致;他们由于出生的偶然性而被剥夺了娱乐,被剥夺了发展心理与道德的有利条件,而其他人则无须努力,不靠赏罚就继承到了这些东西。穷人们相信,这种罪恶几乎等同于人类迄今通过斗争所反对的任何一种罪恶,他们没有错。”⑼

因此,“工人阶级有权要求:社会体制的全部领域都应该重新接受考查,对待每一个问题就仿佛它现在是首次出现一样进行反思。……目标应该是,确保由公正的立法者所建立起来的财产制度,这样一位立法者在财产所有者与非所有者之间保持了绝对的公正。依靠能够真正感化这样一位立法者的理由来捍卫此种制度,并为此种制度辩护,而不依靠某种为已存制度辩护的其他理由。不能经受这种考验的财产权利或特权迟早必须被抛弃。此外,必须公正地倾听所有反对财产权的理由。处于最好状态中的制度所伴随的一切不幸与不便,应该得到坦率的承认。人类智慧所能设计出的最好的药方与药物应该得到使用。被社会改革家提出的所有计划,不管被冠以何种名称,只要是为了获得财产制度所针对的好处而不具有这种制度的不便之处,都应该以同样的公正态度进行考查,而不应该事先就断定为荒唐与不可行。”⑽

这不仅是在为包括马克思在内的所有无产阶级、社会主义者辩护,而且我相信,这段话的意思比马克思、恩格斯的境界也要高得多。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商务印书馆那篇“序言”中有不少话就更站不住脚了。比如说当时“与马克思主义进行斗争成为自由主义的主要目标”,甚至说密尔的《论自由》显然就是为“引诱无产阶级放弃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这个政治目的服务的”。

上一篇 」 ← 「 返回列表 」 →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