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礼庭:读哈耶克《致命的自负》之启示

作者:丁礼庭发布日期:2012-04-29

「丁礼庭:读哈耶克《致命的自负》之启示」正文

哈耶克不愧为自由主义的鼻祖,读了他的代表作《致命的自负》,我这个自称为非自由主义者的理论爱好者,对他的理论感受之深刻,确实是无法用言语表述。但在当前自由主义理论风行全世界的学术环境中,本文的宗旨,却不是对哈氏自由主义理论的喝彩,而是希望能够理清所谓的自由主义信徒对他的理论的误读,以及哈耶克的自由主义理论对我的某种启迪。

一、哈耶克并没有诋毁和否认人类理性的自信和理性的实践。

一些自称是自由主义的信徒,都认为,哈耶克本文的主题就是反对和批判了人类自负的“理性”对自发、自然产生的文明规则和行为秩序的突破所造成的自我伤害:“自从启蒙时代以来,人类在自然科学和技术的运用上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是,哈耶克从这种进步中却看到了一个巨大的潜在危险,即每个科学领域所取得的成就,都对人类的自由不断形成一种威胁,这是因为它加强了人类在判断自己理性控制能力上的一种幻觉,……”【1】如果自由主义信徒以为哈耶克是在崇尚无知和诋毁、否认人类理性的自信和理性的实践,那就大错特错了。

哈耶克《致命的自负》的副标题,就是《社会主义的谬误》。所以,哈耶克所批判的仅仅是列宁和斯大林社会主义模式“以暴力和强制来推广所谓理性”的“非理性”,而不是反对人类社会发展所必需的“理性的实践”。虽然这种人类实践之“理性”不可能绝对地正确,永远只能是相对的,有条件和范围限制的,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在人类有限的“理性”指导下的实践,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和根本动力!

如果说马克思“哲学家只是在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改造世界”的论断确实是一种“自负”,因为人类是不可能有能力来“改造世界”的,人类只能顺着自然规律来扩展和创造能够实现自己“生存、幸福和发展”的社会发展目标的空间和条件。但是客观地说,马克思只是一个理论学者,马克思的这种“自负”并没有,也不会对对人类造成“致命的”危害,只是因为列宁和斯大林以暴力和强制来推行马克思主义“改造世界”的“自负”,才使马克思的“理性自负”蜕变成“致命的自负”,才产生了对人类社会发展的“致命”的危害。如果(虽然历史不可能有如果)没有列宁和斯大林的暴力与强制,马克思的这种自负就完全有可能被另一个后来的“自负者”――按哈耶克自己的理论来分析,他自己的理论同样也只能是某种“自负的理性”。――哈耶克的“理性”所纠错,而人类历史正是在这种不断纠错的理性指导下的实践中发展的。

所以,人类所必须避免和杜绝的是用暴力和强制来推行理性,而不应该诋毁和贬低人类的理性!正如哈耶克自己所说:“虽然我攻击社会主义者一方在理性上的专断态度,但我的论证并不反对正确运用理性。所谓‘正确运用理性’,我是指那种承认自我局限的理性,进行自我教育的理性,……”【2】。哈耶克所坚决反对的,只是以暴力和强制来推广所谓的理性、也就是实质上的“非理性”。即使真是科学和真理,也决不允许以暴力和强制来推广。因为任何暴力和强制,即使是为了推广真理和科学,其唯一的结果,也只能是罪恶!只要确保避免暴力和强制,即使人类理性中真的存在某种“自负”,也会如哈耶克所论述的那样,通过自然、自发的纠错而纠正,不可能给人类社会发展造成什么“致命”的危害!

二、无论是在道德行为规则、还是文明扩展秩序的进化和发展过程中,人类理性都不可能“完全”地缺位。

哈耶克在本书中论述道:“这种道德进化论显然正在形成,它的基本观点就是,我们的道德既非出自本能,也不是来自理性的创造,而是一种特殊的传统 ――……它处在‘本能和理性之间’――一种极其重要性的传统,它能够使我们超越自己的理性能力,适应各种问题和环境。我们的道德传统,就像我们的文化中许多其他方面一样,并不是我们理性的产物,而是与我们的理性同时发展的。”【3】虽然哈耶克在这里仅仅论述了“道德进化”的命题,其实,在其他许多篇幅中,哈耶克对人类社会中的行为规则、文明的扩展秩序等等的进化和形成的观点,都和上面的论述非常一致,就是“它处在‘本能和理性之间’”,既超越了理性,也不可能完全脱离理性、更不能完全否认理性在这一“进化和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和现实意义。

哈耶克认为:“经济学历来研究的就是,一个大大超出我们视野或设计能力的甄别和选择的变异过程,如何产生出了一些人来交往的扩展秩序。亚当*斯密首先领悟到,我们碰巧找到了一些使人类的经济合作井然有序的方法,它处在我们的知识和理解的范围之外。他的‘看不见的手’,大概最好应当被说成是一种看不见的或难以全部掌握的模式。……在我们的经济活动中,我们既不了解我们所满足的那些需求,也不了解我们所获得的物品的来源。……这些事情之所以成为可能,不过是因为我们处在一个巨大的制度和传统构架――经济的、法律的和道德的――之中,我们通过服从某些并非由我们制定、……我们也并不理解的行为规则,使自己适应了这个构架。”【4】

在这里,虽然人们对“一些人来交往的扩展秩序”和“巨大的制度和传统的构架”确实“难以全部掌握”,虽然人们确实是“既不了解我们所满足的那些需求,也不了解我们所获得的物品的来源。”但是,如果这些“扩展秩序”和“制度、传统构架”不能为人们带来他们理性能够理解的,并得以做出合理选择的现实“利益”的话,――比如对劳动者来说确实是得到了工资,得以养家糊口,对资本家来说,确实是得到了利润,使企业和个人财富得以扩展,――那么,这些“扩展秩序”和“制度、传统构架”是不可能存在,也不可能得到进化和发展的。

三、人类的道德行为规则、文明和传统的扩展秩序的进化、发展的方向,必然符合“不断提高和满足人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程度”的人类社会发展趋势。

哈耶克在本书中论述道:“难以指望人们会喜欢和他们某些最强烈的本能正相抵触的扩展秩序,或他们会很容易认识到这种秩序为他们带来了他们所向往的物质上的舒适。这种秩序,从它不符合人类的生物学禀性这个意义上说,永远是一种‘非自然的’秩序。因此,人类在扩展秩序中所做的许多好事,并不因为他们天性善良;不过,基于这个原因便把文明贬低为一种人为的产物却是愚蠢的。……但是从另一种意义上说,扩展秩序完全是自然的产物:就像类似的生物现象一样,它是在自然选择过程中,通过自然进化而形成自身的。”【5】

“在扩展秩序中各种努力的相互协调所依靠的,正是这种对未知世界的适应能力。竞争是个发现的过程,是一种包含着所有进化过程的方法,它使人类不知不觉地对新情况做出反应;我们通过进一步的竞争,而不是通过合作,逐渐提高了我们的效率。为了使竞争造成有利的结果,要求参与者遵守规则,而不是诉诸武力。惟有规则能够结成一种扩展秩序。……在自发秩序中,为了让人们各得其所,不需要任何人对应当追求的一切目标以及采用的一切手段了解得一清二楚。这种秩序是自己形成的。在调整中产生出秩序的各种规则,它们的出现并不是因为人们对其作用有了更好的了解,而是因为那些繁荣兴旺的群体恰好以一种增强了它们适应力的方式对规则进行了改进。这个进化过程不是直线式的,而是在包含着不同秩序的领域不断试错、不断‘试验’的结果。当然,并不存在试验的意图――规则的变化是有历史机遇引起的,它类似于遗传变异,其作用也大体相同。”【6】“在行为规则的进化选择中,真正起作用的因素是什么。人类喜欢专注于立刻就能够受到的行为后果,但它们在这种选择中是不重要的;相反,在有长远作用的……行为规则指导下做出的决定所导致的结果,才是选择的依据。……对未知事物的适应能力,是一切进化过程的关键,现代市场秩序在不断进行自我调整时所针对的事件,当然是任何人都不可能全部掌握的。”【7】

因为大多数扩展秩序与人类的某些本能和生物学禀性相抵触,所以哈耶克说扩展秩序是“非自然”的,而后面又说它们是“自然的产物”,理由就是既然这些扩展秩序的是由竞争产生的对未知世界的适应能力所产生的。虽然这种适应能力“不需要任何人对应当追求的一切目标以及采用的一切手段了解得一清二楚。”但是“那些繁荣兴旺的群体恰好以一种增强了它们适应力的方式对规则进行了改进。”并且是在无意图的“不断试错、不断‘试验’”中获得的自然结果。但是重要的问题是,哈耶克虽然指出了这些“行为规则的进化选择”的结果并不是“立刻就能感受到的”结果,而是“有长远作用的”结果,但是却始终没有论证这种“竞争的适应能力”、“应当追求的一切目标”、“行为规则的进化选择”的“东西”(对不起,我只能暂时地用“东西”这个并不贴切词汇来形容。)、“立刻就能感受到的”东西、“有长远作用的”东西――到底是指什么???以及检验这些“东西”到底是否有效、是对是错的标准是什么???这可是一个事关人类社会发展的、重大的、根本性命题!!

如果这种扩展秩序真的如哈耶克所述,其进化和发展过程与“类似的生物(进化)现象一样”,那么生物进化的目标就是对自然环境的适应,以便自身的生存和繁衍,那么哈耶克在这里是否同样也隐含了一个命题:人类行为规则、文明和传统的扩展秩序的进化、发展的方向,也必然、必须符合“提高和满足人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程度”的社会发展趋势?正如哈耶克自己引用门格尔的话:“价值‘是经济人对他们为了维持自己的生活和幸福而支配的货物之重要性所做出的判断’”。我对这句话的理解就是,人类在生活中做出什么选择所依据的判断,就是“人的生存、幸福和发展”这个人类社会发展的目标和趋势,尽管在多况下人们的理性并不一定能够完全理解这种社会发展趋势,而只是自发地适应这种社会发展趋势。

客观的事实就是,所有人类行为规则、文明和传统的扩展秩序、甚至是道德规范几乎完全一致地符合这一社会发展趋势,我们确实不可能在其中找出和这个人类社会发展趋势相违背的元素!而且,正如哈耶克所说的“文明史中的一个主要问题”――“由‘压抑性或禁异性道德传统’中清规戒律引起的冲突”。【8】也就是在这种本能和规则的冲突中,人类文明之所以能够胜出,主要地就是因为它们符合上述“人类社会发展趋势”!也就是哈耶克所说的“有长远作用的……行为规则指导下做出的决定所导致的结果,才是选择的依据。”这里的“长远作用”也就应该是指上述“人类社会发展趋势”。我实在是无法在哈耶克的理论体系中找出区别于这个人类社会发展趋势的其他的命题,来解释上述哲学问题――这种“东西”――到底是指什么???以及检验这些“东西”到底是否有效、是对是错的标准是什么???

同样,虽然人类理性无法全面地理解和论证“文明规则和扩展秩序和人类社会发展趋势的一致性”这一哲学性论断,也就是哈耶克说的“扩展秩序……所依靠的,正是这种对未知世界的适应能力。”但在这种“本能和文明”的冲突中文明规则和扩展秩序之所以能胜出,同样也离不开相对的、局部和暂时有效的、甚至完全可能存在某种自负的、同样也不断地受到自发、自然地纠错的“理性指导下的实践”。而拒绝理性地修正和纠错的“理性和自信”,甚至妄图用暴力和强制来推广这种“理性和自信”,根本不是真正的理性,而是狂妄的“非理性”!在这里,存在着理性的“未知的世界”和“相对的、局部和暂时有效的”理性两者之间并不冲突和矛盾,完全可以同时、同地存在。

所以,人类文明规则和扩展秩序之所以能够自然地进化和发展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对人来说所依靠的是感性?本能的反应?遗传?还是理性?正确的答案应该是所有这些概念的综合作用的结果,缺了哪一项都不行,当然也就不可能完全排除“理性”及其指导下的实践。

在这里,我以人类的性行为和性文化的规则,即婚姻制度的进化和发展来举例分析:对近亲结婚在遗传学上的弊端和危害的科学论断,直到19世纪才真正为人类所掌握,但可能早在几千年、甚至上万年前,人类就已经逐步地、自发地、自然地开始了对近亲性行为的禁止。这种性禁异的根本起因是什么,虽然目前还无法进行实证性论证,但其中最大的可能应该是近亲后代的低体质、低能力的自然纠错和淘汰。在当时的这种自然纠错和淘汰中,人类理性确实尚未真正掌握其中科学依据,但也不可能完全否认人类理性对这种“低体质、低能力”现象的理性认识是禁止近亲性行为的主要因素之一。

同样,在近亲婚姻被禁止后向一夫一妻制过度的事实的起因,恩格斯把它归因于:“埃斯潘纳非常清楚地说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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