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潮:人民共和与均衡政体

作者:韩潮发布日期:2014-10-02

「韩潮:人民共和与均衡政体」正文

 

一、“名实之分”

要讨论中国的政体,首先要明白“名实之分”,不懂这一点,就不懂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至今,有革命旧义,有改革新说,无论如何,一以贯之都是一个“变”字。只是天地万物若处在变革之中,名与实就不会那么吻合,或名至实不至,或实至名不归。这是天数,殆非人力可以消泯。

因此,政体之名实固然有不符,但说来也并非全然是消极的现象。一国政体之确立,其间必经历名与实的磨合,如大宪章等等概莫能外。国家的政体,不只是写在宪法纸面上的东西,它归根结底还是一个国家在革命、建国以及国家建设过程中一系列经验的总结。政体之所以为一国之大法,不在于其中有多少抽象的原则,而在于它对这个国家历史、现实以及未来命运总体性的决定力和解释力。因此,一国政体固然有其原则性成分,但同时也有其经验性成分。就中国的现实而言,用邓小平的话来说,基本原则不可动摇,这就叫政体的原则性成分;摸着石头过河,这就叫政体的经验性成分。

如当变革之际,政体的原则性成分和经验性成分免不了会有摩擦、会有碰撞,故有“与时俱进”之谓。但变革之道,却并非只是“与时俱进”,所谓“无平不陂,无往不复”,现实的、经验性层面的改革固然可以有所推进,但只要存在着名义层面的核准问题,经验性的改革越成功,名实问题就越突出,认同的危机也就越大。长远来看,名与实显然不可能维持在一种长久的明显紧张关系中。只有当政体的原则性成分和政体的经验性成分进入一个良性的循环和互动,政体的名实始能契合不悖、圆融无碍,认同的危机也才能得到解决;否则,就一定会进亦失、退亦失,以至于左右为难、进退失据。

这里,有历史本身的逻辑。简单来说,改革要怎样才算成功?这并不能仅仅依靠经济增长,或者依靠摸着石头就能给予回答,或许,它首先是一个名实问题。如果不能循名责实,重整名实关系,推动循名责实的变革之路,认同危机是不可能在现有框架内得到解决的。毛主席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曾说过:“我们现在虽有中华民国之名,尚无中华民国之实,循名责实,这就是今天的工作”――善哉斯言。这句话表明,毛泽东既懂得革命的政治学,也懂得改革的政治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循名责实

循名责实,也是今天的任务。

所谓“循其名,责其实”,归根结底无非是说,“知其常以达其变” 。就政体而论,首先的一个问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究竟是一个单一政体国家,还是一个混合政体国家?如果中国是一个单一政体国家,为什么这个国家能够承受前后两个30年如此巨大的、天翻地覆的变化?如果中国不是一个单一政体国家,那么这个国家60年一以贯之的东西又是什么?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本质?如何是“人民共和”?共和的本义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国原旨又是什么?

而要讨论共和国60年历史背后的总体国家意志,就不能不从宪法谈起。新中国历经60年,前后有四部《宪法》,现行的八二年《宪法》虽然从理论上代表的只是1982年以来的共和国原则,但现行宪法即1982年《宪法》的基础却在1954年《宪法》――这是1982年主持宪法修改工作的彭真根据邓小平的指示精神曾明确阐明的修宪原则;而五四年《宪法》的序言也曾指出,“这个宪法以一九四九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也就是说,中国的国家性质在1949年的《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之间是有明确的继承关系的。

但是,按照现行宪法的精神,中国的国体是社会主义国家,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可1949 九年的《共同纲领》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

这说明了什么?

我以为,最为直接的理解就是,中国的人大和政协其实并不只是两个现实存在的政治组织,而且也是两个宪法、两种政体安排的产物。

 

三、铁的必然性

当然,我们可以说,五四年《宪法》颁布之后,政协已经不再是权力机关,不再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只是所谓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在当代中国实际政治的运作中,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关,对人大没有制衡作用,对主持协商的事项也没有批准或决定的权力,大概属于中国国家结构里比较典型的有职设、无职效的组织机构。但如若尊重中国宪法的历史性,政协作为前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位置就不是没有意义的。更为重要的是,在政协与人大之间存在的组织机构层面的区分之后是新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张力。无论从历史经验和现实经验的角度来看,新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张力都是共和国政体至为关键的一个环节,其现实效力直至今天也并没有消失。

当然,这一点须得重新理解新民主主义理论才能够体察。新民主主义理论是中国共产党人独有的理论创制,它很可能也是马克思主义来到中国之后最为重要的本土理论创制。我们今天对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创新性或许已相当隔膜,这是因为,我们只把它当作意识形态教条,不理解其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理论意义。

新时期以来,不断有人重提新民主主义,但要么是不着要领,要么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往往一厢情愿地以为新民主主义的要义在于民主,但是,“民主”二字用在这里实在是偏离原旨的叙述。只要对新民主主义理论有所体察,就应当知道其关节点不在民主,而在领导权。如果用最简单的语言来描述新民主主义,其基本观点毋宁是如下两点:一、政治状况与经济状况的分离;其二,政治的领导权。这两点放置于今日,难道不仍旧是指导性的社会原则?

从革命到建设,与其说历史是相似的,还不如说,历史有其铁的必然性。对此,我们与其流于感叹,不如试着去理解。

 

、《新民主主义论》的论证

理论问题,固然会转化为意识形态问题,但归根结底还是理论问题。

从表面上看,新民主主义与旧民主主义的区分在革命时期是一个斗争策略和政治策略问题,但只要回顾新民主主义理论的论证前提,尤其是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的论证过程,其论证结构包含的东西可能比它的结论还要重要。为什么《新民主主义论》原来的题目是《新民主主义的文化与新民主主义的政治》?为什么五四运动被视为新民主主义的开端?为什么从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历史定位中能得出统一战线的必要性?这些问题只有回顾其论证才能得到解决。

在我看来,新民主主义理论的论证至少有三点值得注意:

1.新民主主义理论是从国际政治经济的格局视野下观察一国政治经济现状的理论

实际上,《新民主主义论》关于“无产阶级何以能够领导资产阶级性质的革命”这个问题有过一个极为关键的论证。文中指出,“任何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如果发生了反对帝国主义,即反对国际资产阶级、反对国际资本主义的革命,它就不再是属于旧的世界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范畴,而属于新的范畴了;它就不再是旧的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的世界革命的一部分,而是新的世界革命的一部分,即无产阶级社会主义世界革命的一部分了”。也就是说,只有以世界革命为背景,方可理解一国之中的政治经济状况。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即我们今天所谓后发展中国家,其革命的性质首先取决于与帝国主义或国际资本主义之间的斗争。这也是为什么新民主主义革命既没有上溯到辛亥革命也没有下延至五卅运动,而偏偏要以五四爱国民主运动为开端的根本原因所在。

不止于此,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早已明确指出,“这种革命正在中国和一切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发展起来,我们称这种革命为新民主主义的革命”。这意味着,体现着现代中国自身历史逻辑的新民主主义道路,也是殖民时期的后发展中国家即一切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普遍历史道路。

2.在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的大背景下,一国可能出现政治状况与经济状况的分离

此前由共产国际提出的民主主义的国民革命理论,表面上考虑到了中国的实际状况,认为中国作为后发展中国家需要首先进行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但是,由于它囿于传统马克思主义范式,认为政治状况必须适应于经济状况,所以,才有或左或右、时左时右的表现(王明是典型)。由于没有认识到中国革命的性质所带来的理论突破,这种情况的出现几乎是必然的。

从表面上看,新民主主义理论最为重要的贡献是提出了国民革命的领导权问题,但如果我们退一步看它的实质,不妨认为,新民主主义的理论核心其实是这样的一种观点,即认为“在国际政治经济的格局背景下,一国往往会出现政治状况与经济状况的分离”。甚至不妨说,政治/经济状况的分离,是后发展中国家的常态!――这也是新民主主义理论的真正要义所在。政治上由无产阶级团体领导,经济上是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经济形式,历史证明,这一经过“大风大浪”考验才得以认识的新民主主义命题,经过了种种历史误会,经过后起的一次又一次“大风大浪”,到了今天仍旧是最足以说明中国现状的基本命题。 3.政治力量与经济力量的平衡――统一战线的产生

正因为政治的主导力量与经济的主导力量并不是同一个阶层,统一战线才是必要的:中国革命所建立的国家既不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也不是由无产阶级掌握所有权力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在确立革命领导权前提之下,权力必须被分享,也只能被分享。在单一政体形式下,只要主导性力量是单一的,是不存在统一战线的问题的。但是,对照新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国体理论的表述,如果说社会主义中国的国体是“无产阶级专政”,新民主主义中国的国体是“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那么,很显然,新民主主义并不是一种单一政体,而是以统一战线为核心的混合政体或均衡政体。对于新民主主义这样一个政治与经济相分离、政治主导力量与经济主导力量并存的社会形式来说,混合政体或均衡政体是唯一的政治选择。

 

五、均衡政体的政治现实性――功能界别

新民主主义理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以及政治协商制度是三位一体的东西。说社会主义是单一政体,新民主主义是混合政体或均衡政体,还只是理论上、字面上的思辨问题。但是这种混合政体的模型一旦落实在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上,就产生了与单一政体模式下相当不同的政治组织模式。

实际上,新民主主义理论形成的时期差不多也是解放区以统一战线为基础的进行政权组织试验的时期。比如在陕甘宁边区和各敌后抗日根据地推行的“三三制”,就是一种很典型的混合政体、均衡政治、分享权力的实验。“三三制”之所以没有被认真对待,是因为长期以来,统一战线似乎只被理解成一种政治策略,一种与武装斗争相配合的、分化瓦解敌人对手的策略斗争,以至于最后共产党人自己也对此将信将疑。但是,只有在尊重历史规律的前提之下,才能谈到正确的策略。策略之所以正确,往往是因为它遵循了历史的必然性。统一战线工作提出的“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拒绝“关门主义”、“没有区别就没有政策”等等主张与其说是一种纯粹的策略性主张,不如说是共产党人从“大风大浪”里走来的对政权基础和代表性的再认识。因此,必须要把作为策略的统战和作为本体的统战加以区分――作为本体的统战是由新民主主义政体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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