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凤武:“新权威主义”的缺憾辨析」正文
(一) 问题与方法
1问题提出与总体评价
近两年来,“新权威主义”的倡导者萧功秦教授更加热情地宣传了他在八十年代后期曾经提出过的这种观点: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作为后发国家的中国,在政治上应当实施“新权威主义”,而在现代化得以实现的时候,便会使民主制度“软着陆”。他认为,自改革开放以来,实行的是“新权威主义”的“第1・0个版本”,而在中共十八大之后,“新权威主义”的“第2・0个版本”应当开始实行了。
这种观点,已引起了学界乃至政界的广泛重视。在学界,已有一些学者发表文章和讲话表示支持或基本支持,并提出了某些修正意见,更有众多学者发表文章和讲话表示反对或基本反对,并提出了一些批评意见。一些政界人士,虽不赞成和接受“新权威主义”这类名词或概念,却赞成其中的内容或实质。这里,笔者提出一些见解,就教于萧教授和学界、政界诸君。
经过三十余年的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国的GDP总量已升至世界的第二位,人均GDP也进入了世界的中列,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文化关系都发生了带有革命性的变化和明显的进步,这是有目共睹的。但是与此同时,出现了一些极待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其中,党政官员中的腐败行为和社会成员中的贫富差别拉大,令人瞩目。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有良知的,真正关心社会健康发展,人民福祉提升,并以实现祖国繁荣昌盛,公平正义为目标的学者,出于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提出了一些使改革的路径更加科学和牢靠的见解与建议。其中就包括某些老左派、新左派或被认为是老左派、新左派的人士,某些自由主义、宪政主义或被认为是自由主义、宪政主义的人士,某些儒家学派、新儒家学派或被认为是儒家学派、新儒家学派的人士,以及二十余年前才出现的以萧教授为代表的“新权威主义”的人士。这些与主流言说不同的见解和主张,在与主流言说的交往、争论,以及在它们之间的交往、争论中,为中国当代社会思想的丰富和发展,首先是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和改革开放事业,做着自己的努力和特有的贡献。
萧教授在阐发他的做为现代政治学中的一种“政治文化”的“新权威主义”时,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思想,并具有一定的现实针对性和功效性。第一,他强调指出,任何一个美好的政治理想和政治原则,都应与现实的情况结合起来。他注意到了人类追求自由、民主、平等、人权这些基于人性的共同性所具有的根本意义,赞成在政治体制改革中,建立起民主政治的主张。但他指出,不应当把这种合理的主张过分理想化,以致脱离了中国的历史和现实情况,不赞成对西方国家一些较为成熟、较为适宜该国实际的民主体制或制度,实行“横取”,认为这会造成“淮橘为枳,迁地弗良”的不利后果,这是有一定道理的。第二,他提出了“中道理性”的思想,要求在思想领域中,不要对一些派别做出绝对的“对”与“错”的判断,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不偏激,不极端。他担心在改革过程中,会出现因“薄壳效应”而导致的“井喷”、“爆炸”的不良后果。这种思想方法,无论对于他所重点批评的某些非主流言说来说,还是对于他并未重点批评的主流言说来说,都是有积极的警示意义的。第三,从他批评所谓的“制度决定论”中,可以引申出这样的思想:制度固然重要,但任何制度都是依据客观情况,由人来制定和执行的,对于好的制度,除了要注意“淮橘为枳”的不良效应外,还要注意它是否得到执行。改革开放的历史表明,尽管主流言说和非主流言说几乎一致看到了以法治国,以制度治理社会的重要性,但由于普遍忽视了人的因素的作用,使其功效大打折扣。如下事实就令人深省:多年来,党和国家一直倡导“制度反腐”的方针,中国所制定的有关规定,在世界上是最多的,并且在总体上说也是好的,为什么却收效甚微呢?这不能不说与人的因素有关,即与掌权者和民众的状况,特别是掌权者对待制度的态度有关。可见,他对“制度决定论”的批评,是有积极意义的。这三点,既体现了他在分析和判断中国社会现实时,是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实事求是精神的,又表明了他在思想方法上,是与传统的唯物辩证法和现代思维方式有一定意义上的契合的。但是,当对他的“新权威主义”的理论主张和政策建议进行深入剖析时,就不难发现,他忽视了中国历史和现实中的某些重大事实,特别是政治权力运作的实际情况和掌权者、民众面对权威的社会心理,没能重视和准确运用唯物史观、唯物辩证法的某些基本原理以及现代科学所提供的某些思维成果。这种缺憾,使“新权威主义”在客观上所起的消极作用大于所起的积极作用,或者说,其消极作用掩盖了积极作用。“新权威主义者”的主要决策意见,如果真的实行起来,会带来不利于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后果。因而,从总体上说,“新权威主义”是不可取的。
2精英政治与唯物史观
萧教授在阐述“新权威主义”时,有时使用“精英政治”、“贤人政治”一类概念,要求给“精英”、“贤人”以更大的权威。那么,这里的具体指向是谁人呢?有时似乎是某位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这从他讲的“第2.0个版本”中即可看出;有时似乎是指众多领导群体中的一些成员,这从他讲的“政治强人”中即可看出。而这两者是有些不同的。他有时还把“权威”和“权威主义”混同起来,更显出了在使用概念时的某种不确定性。当然,这种不确定性是可以理解的,甚至是难免的。在二十世纪西方哲学的“语言学转向”和“现代解释学”中,索绪尔的“能指”和“所指”的理论,罗素的“同构”和“信念”的理论,伽达默尔的“理解”和“解释”的理论,都深刻揭示了任何语词、概念不但具有确定性,而且具有非确定性。但要注意,包括“新权威主义”这一语词或概念在内的所有语词或概念的这种不确定性,有可能导致人们的误解和错用,以致人们应当记住弗洛姆当年的警告:“必须经常注意所说出的词具有危险,即所说出的词具有用它自身代替活生生的经验的危险。┅┅它们都是生活中有价值的助手,可是它们中任何一个也都是陷阱”。这就是说,人们在使用语词或概念时,要尽力体现出确定性来。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有生命力的社会,在治理上总是宽严结合,集权和分权结合,时而强调某一方面,时而强调另一方面的。如果在这些词的后面加上“主义”一词,便会使概念的含义发生变化,如在“经验”一词后面加上“主义”一词,就是如此,因为尽人皆知,“经验”和“经验主义”的含义是不同的。“新权威主义”这一概念的含义,与“新权威”这一概念的含义并不相同。英语词尾ISM和俄语词尾ΝЗМ,在汉语中既可译为“主义”,又可译为“教义”,可见,“主义”是指一种高度虔诚的信仰,含有“教义”的味道。人们使用“主义”一词,大都指一种带有某种终极性或恒久性的追求,而非指实现这种追求所采取的手段。萧教授也许看到了使用“新权威主义”这一概念会带来明显的对掌权者个人、集团权力的崇拜或迷信的意蕴,而这会违反他追求“宪政民主”这一更加根本的目标,便在一次讲话中说自己“不能简单地说是一个新权威主义者”,但遗憾的是,他在总体上还是把掌权者的权威提到了不应有的高度。值得指出的是,萧教授在解释他的“新权威主义”时,把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和防止两种“激进主义”,也做为重要的内容,这就显得在逻辑上欠通顺了。因为是否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与是否奉行“新权威主义”并无必然的联系,现实表明,反腐败斗争做得好的人,未必就是“新权威主义者”,而“激进主义”对于奉行“新权威主义”的人来说也并非就能注定避免,事实表明,有些“新权威主义者”在打击异见者时也是实行“激进主义”的。
当今,一些学者有意疏离唯物史观这一重要的历史观和方法论,萧教授在运用现实主义原则对中国社会状况进行分析时,似乎也表现出了这一点。人们知道,唯物史观是人类历史上一位伟大的思想家马克思首创的,后来经过一些修正,至今仍有重要的思想价值。年青的马克思是从对黑格尔的法哲学批判开始,对整个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进行批判的。他在1843年就看到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出现了一个变革社会的物质力量――无产阶级,在1844年批判鲍威尔兄弟的英雄史观时,明确地指出了:“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在1848年革命失败后,马克思“退到书房”去深入研究了经济问题,终于在1857――1858年取得重大突破,创立了至今仍有一定生命力的剩余价值学说。在1859年公布这一学说时,他同时对唯物史观做了被普遍认为是经典性的描述,揭示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使得他对群众具有伟大历史作用的观点,有了科学的经济学理论的支撑。当然,他当时的描述是有缺点的,即对“反作用”这一面,没有进行阐述。后来,他的“第二个我”――恩格斯弥补了这一缺点,他们的弟子、“学生们”和他们事业的继承者伯恩斯坦、考茨基、普列哈诺夫、列宁、葛兰西等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原理,从而对群众的伟大历史作用做出了更为深刻的说明。值得指出的是,考茨基在俄国十月革命爆发前后同列宁在民主问题上的争论,反映了两人各自的优势和片面性。前者过分强调了民主的社会一般性,而忽视了民主的阶级性,后者则过分强调了民主的阶级性而否定了民主的社会一般性。由于当时正处于阶级斗争激烈的年代,正值战争与革命的时期,列宁的观点便占了上风。列宁在俄国苏维埃政权建立后,虽然努力将民主同群众的历史的创造力联系起来,但由于他把群众主要指为工农兵,而忽视了群众中的有文化、先知先觉的部分――知识分子,这就难以克服他在民主观和群众观上的片面性。这种片面性,影响到了包括毛泽东在内的后来的列宁主义者的民主观和群众观。本来,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曾努力使民主观和群众观结合起来,并在这一过程中,中共初步形成了一种特有的政治优势,即在发扬民主的同时,确立起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来。但由于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没能做到使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取得政权后不久,便开始将两者割裂起来,其结果是既忽视了民主制度的建设,又扭曲了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伴随着党之逐渐陷入左倾错误的泥潭,毛泽东的个人权威也逐步恶性发展起来,在民主原则遭到破坏的同时,具有破坏性的“运动群众”屡屡发生了。这个问题,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才得到根本性的扭转。但历史的积习,使得“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的思想,至今未能深入人心,而若干年来的“制度反腐”和“思想教育”之乏力、低效,更使传统中的由“政治强人”来进行统治、治理的思想趁势发展起来,以致“新权威主义者”把解决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出现的重大社会问题寄托在“精英”、“强人”的权威上,而群众的历史作用则处于“缺位”的状态。值得指出的还有,一些热心于宣传民主精神的学者,也常常将民主思想和群众观点对立起来,一提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政事,便担心这会造成动乱和混乱,甚至会破坏民主和法制。他们既忽视了中共传统的群众路线与世界当代的民主潮流的契合之处,又无视现代政治学中的“政治沟通”中的“双向性”原则的重要价值。这种把民主思想和群众观点对立起来的做法,对于解决重大的社会问题,是无益的。
3中道理性与辩证方法
萧教授推崇的“中道理性”的思想方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唯物辩证法关于对立面双方具有统一性的思想,即当年马克思在批评蒲鲁东时所说的“两个相互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以及融合成一个新范畴,就是辩证运动的实质”中的关于“融合成一个新范畴”的思想。这种体现,是有重要价值的。因为长期以来,列宁关于对立面的斗争性是绝对的论断和毛泽东的斗争哲学,对原苏联和中国的学界、政界都发生了消极的影响,这种影响至今仍然存在着。萧教授的“中道理性”,是对这种消极影响的一种矫正。但这里出现了“矫枉过正”的弊病,而这种弊病,在当前中国的的学界,颇有蔓延的趋势,以致出现了否定矛盾双方的斗争性,否定发展过程中的质变与突变,否定社会生活中的革命的观点。其实,在传统的辩证法中,黑格尔――恩格斯的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在发展过程中质变、飞跃、突变的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