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华:公民认同:核心价值构建的现代政治伦理基础」正文
现代政治话语总是围绕公民的自由、平等、权利等个体性价值而展开,即如何让社会成员享有充分的自由权利并维系社会成员之间的平等地位,致使现代政治哲学的历史成了个体不断解放、主体性日渐凸显的历史。然而就在个人价值被不断肯定与强调的同时,社会成员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同时在日益紧密,特别是在市场经济这一主导发展模式之中,社会成员间的相互依赖程度比任何时候都显得重要。因此,一方面公民对于自我利益有着更多的期待,另一方面公民对于公共生活有着更为迫切的内在需求,私利与公利、私人个体的动机与社会成员的共同期待往往存在着差异,这两者间的张力是显而易见的。只有对于公共善的认同和追寻才能在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之间搭建通达的桥梁,引导公民超越私人领域的束缚与限制,积极参与公共生活之中,才能消除这种差异。核心价值就是引领人们跨越私人生活限度,进入公共领域的政治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就是强化公民对核心价值的认同。
一、核心价值:公共文化体系中具有政治与伦理价值的统一体
时下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讨论,大都关注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在结构和核心价值观等问题,而对“什么是核心价值”缺少学理上的分析。探讨什么是核心价值有多种角度,有价值哲学的角度,有意识形态学的角度,甚至还有心理学的角度。我们认为,核心价值的问题域应该定位为,它是一个中国现代性问题,它是一个基于公共文化视角的政治伦理问题。
“多元”无疑是当代社会具有典型性的特征,文化层面则表现得尤为明显。经济全球化的进程给予了文化前所未有的宽广舞台,这个舞台任由它纵横驰骋。文化已经跨越了时间、空间、地理的限制,在每一个角落聚集、交汇,在碰撞与交融间实现文化的传播和交流并产生着深远的影响,以至于在个体行为选择、人格塑造、道德评价、语言、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等方面都深深印刻下我们所受文化的痕迹。自近代启蒙以来对于个体自由的追求则给予了评判文化、选择文化的空间与权力。每个人似乎只要不伤害他人,便可以拥有自己的价值观、道德理念和文化气质。现代社会对于主体性的强调,对于个性的张扬无疑更推动了人们塑造殊为不同文化人格的愿望,所谓“亮出你自己”,其本质是拥有、并且表达与众不同的文化类型与品位。同时,大众文化也助推了文化的多元和多维。实际上,数千年来的漫长岁月中,权威文化在社会文化形成中都扮演着主导角色,但这种现象在目前却受到了巨大的挑战,主体性的凸显必然伴随着对权威文化的拒斥和对文化话语权的追求。文化话语是个体权利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表达方式,由此造成的文化大众化更是社会成员权利平等所带来的必然趋势。文化的大众化所体现的是文化平等,而精英文化或权威文化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占据着主流,具有文化的优先性。这种优先性也伴随着文化无孔不入的渗透力而流入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而产生社会生活的不平等。或者说,精英文化、权威文化是阶层社会重要的文化特征,这一特征在吁求平等的现代社会中正遭到解构,每个社会成员都期待能够发出自己的声音,并且让这种声音为社会其他成员所倾听和关注;另一方面,每个社会成员都期待能够在价值的生成和选择方面得到其他社会成员的认可和尊重,能够以自己的文化价值对公共事务进行评判,并且产生作用。权威文化被质疑和解构的过程也是文化多元、多维发展的过程。基于多元文化的交汇,以及大众文化的蔓延,当代社会文化的多样性较以往任何时期都更为明显。但是,多元文化并不意味主流文化的消散,威权文化的解构更不意味着主导文化的褪却,恰恰相反,现代社会充满对于主导文化的期待。在现代社会中,虽然每个社会成员似乎都在寻求属于自己的文化,谋求与他人相异的文化生活,但社会成员的语言、行为总是表达出具有共同性和普遍性的文化本质。在多元的文化中,有一种价值体系能够代表民族、国家的文化传统,能够彰显时代精神和现代文化气息,并且对于现代人的道德培养、价值判断和语言、行为方式选择发挥主导作用。这一体系就是核心价值,核心价值究其本质是一种公共文化体系。
1.核心价值始于公共政治生活的内在需求
如果说权威文化是基于技术、知识的优势,或者政治权力的优先地位而构建的,那么核心价值则是公民在自由、平等社会中对于文化选择所达成的价值共识。近代以来,个体得到越来越多的尊重,个体利益、个体自由、个体文化不断地得到肯定,并且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权威性文化则不断地退让,为个体权利留下更多的空间。而在传统社会中,社会生活都是由权威性权力所组织和管理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王权代表的宰制性权力曾一度占据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个体都依附于权威之上,缺乏应有的社会空间。随着封建王权的没落,对于自由、平等的呼声则成为近代历史的主旋律,如何避免社会成员被奴役的命运,成为近代人们所关注的核心政治问题。在这种文化主旋律中,个体和集体之间具有日益明晰的边界,公共权力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特别是具有主导性的权力,比如政治权力,更是被视为洪水猛兽,一度被认为应该受到最为严格的限制,孟德斯鸠主张三权分立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此。政治权力作为现代社会一种最具权威性的公共权力,被众多思想家视为与个体存在的对立物,甚至认为是一种恶的存在。康德认为,只有承认政治权力中恶的成分,才能解决建立政府机构所带来的问题;休谟更是指出当我们设置权力机构时,应该把所有人都假设为具有道德危险性[1](P28-29)。我们无意于激进的自由主义者呼唤着最小政府的模式那样,认为政治权力只能蜷缩于自己守夜的小屋,不能干涉广大民众的社会生活,于是公共权力开始了退缩之旅,原本其统摄的领域都开始暴露在公共权力之外。我们只是要认真思考:当人们都关注自我利益、扩大个体权利的同时,也就产生了不容回避的问题,即公共生活如何可能?社会成员早已不是依据血缘关系而天然地联结,在陌生人社会之中,社会更表现为一个广大的公共体系。参与公共生活,是社会维系稳定、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更是人类特有的存在方式。人类对于政治生活的参与,是与那种纯粹自然联结直接相对立的生存方式,纯粹自然联结的中心是家(home)和家庭关系(family)[2](P24)。社会、政治组织则成为人类生活的中心。如果社会成员都只关注于自我的生活,都只认同属于自己的价值观念,那么当大家走出自己的个体王国,步入公共领域时,如何能够共处、合作?如何能够缔结稳定的,而不是或然的相互联系?显然,在文化层面,核心价值为公共生活提供了可能,并且只有形成为社会成员所认可、接受的文化体系,社会成员才能够在公共生活中找到共同的价值支点,形成文化认同和共识,人们才能够以相似的道德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的行为,并且对于公共事务做出评价和判断。就此而言,越是在个体凸显的时代,社会对于核心价值的吁求就更为迫切,核心价值就更显示其作为社会纽带的重要作用。对于现代生活而言,核心价值是社会文化的凝聚和本质反映,更是使公共生活成为可能的重要基础。
作为公民,我们都具有属于所在社会、民族、国家的文化特征,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具有自己独特的工作、家庭背景、语言习惯、行为倾向,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各种各样的角色,我们也与他人建立着各种各样的关系,我们都可能是某个人的儿女、兄弟、姐妹、朋友、父母、夫妻,也可能是某些人的客户、同事、同学、战友。这些为我们所独有的社会身份和关系都成为我们的社会标识,成为我们与他人区别开来的重要标志。但是,这些独有的标志在将我们与他人区分开来的同时,也决定了我们的社会归属,因为我们的言谈举止之中深深烙上了社会文化的印记。社会成员之间可以有完全不同的经历,以及殊为不同的生活方式,甚至属于各种不同的社会亚文化,贴上不同文化群体的标签,无论我们之间有着怎样的不同,我们作为“公民”所具有的本质特征并不会因此而改变[13](P3)。因为对于属于同一民族的成员而言,人们所真正共有的是历史传统和民族、国家文化所共同决定的核心价值。我们作为中华儿女、炎黄子孙,无论我们有着怎样的个人经历,有着怎样的个体差别,我们都会认同一些最为基本的价值观念,比如仁爱、民主、富强、发展。正因如此,不论我们身处何地,说着怎样的语言,都会被确认为中华民族的一份子。因此,核心价值有着天然的公共生活本性,这种公共性首先来源于其深深植根于民族成员的文化传承之中,成为公民身份的重要文化属性。
2.核心价值源自于公共理性的向度
近代政治哲学家们普遍认为,人类社会不是由某种自然的神秘力量所规定的,也不是由于某些在人格、道德和理性方面具有卓然不群的具有价值有限性的个体或者群体所安排和规制的,而是公民之间达成契约的结果。具有平等地位的个人为了安宁和富足的生活在相互之间达成契约,形成公共权力,并且赋予公共权力组织以合法性和道德合理性,特别是在文化多元的社会之中,个体自由与公民身份之间的张力是显而易见的。对于公民自由的强调必然带来文化、价值的多元取向,以及公民个体之间的多样性差异,而公民身份本身则要求所有社会成员能够坚持对于社会的忠诚,能够共同遵循社会的法律和规则。公民自由蕴含的多样性与公民身份本质吁求的统一性之间形成现代社会的内在矛盾,解决这一矛盾,需要公民能够以平等的身份进入公共生活,彼此之间就社会制度、框架和道德秩序等公共问题进行协商、辩谈并且谋求共识。公民之间的共存共生,除了文化传统的支撑,更依赖于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智慧和能力,并且只有具备这种能力才能保证社会契约能够超越纷繁多样的社会文化,超越社会结构、内容的变迁,保持其合法性的持久力。这种能力很大程度上就是源自公共理性。康德将这种理性喻为给予享有自由权力的人们以达成道德普遍认同的可能。公共理性是保持自由公民社会体系的基础,是处于“基本道德与政治价值最深”的观念,是自由平等公民的理性,与公共善相关,并且为公共生活制定框架,同时也恰恰就是核心价值公共性的体现方式。核心价值作为社会最基本的文化体系,本质要求有着最大的包容性,是为社会成员公共交往提供的价值平台,而不是一种背景文化。自启蒙运动以来存在着两条主要的政治哲学思路:一条是同质性社会的构建思路,确认某种价值理念的绝对真理性而具有严格的文化排他性;另一条则是合理多元的社会构建思路,以保护社会成员的自由、平等权利为主旨。核心价值显然属于后者。核心价值关涉到社会的公共善,指引社会成员认识到公共的利益以及他人与自己的利益联系。核心价值是对于当代社会文化的精炼概括和高度抽象,它不是依靠政治权威而树立的文化系统,而是对于为社会成员所广泛接受的政治、文化价值的实然描述和提炼。核心价值也是具有引导性的文化体系,是对于公共善的阐释和澄明,与自由的包容性、善的公共性都是核心价值公共性的重要表达方式。核心价值也因此而具有公共理性的特征,它作为广泛为社会成员接受的文化体系,是公共理性重叠共识的结果。同时,核心价值也是公共理性的重要组成部分,表达了公共理性的理想,集中体现了社会基本善的概念,指引社会成员围绕善观念开展公共生活。就此而论,核心价值代表了思想文化领域的公共理性。
3.核心价值作为具有公共理性向度的文化体系,是政治价值与伦理价值的统一
合理的多元是当代社会的文化事实,社会成员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道德观念、宗教信仰和利益实现方式。公共理性所涉及的是公民社会最基本的问题,即在合理多元的社会之中,如何保持公共权力运行机制、机构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如何保持社会成员对于国家、民族的忠诚。因此,核心价值所表达的善是社会的大善,是所有社会成员共同拥有的理性理想,是对于正义社会的本质诉求。自古希腊城邦开始,城邦的善就是公共生活的主题,追求这种善的政治生活也被认为是最有意义和价值的生活。亚里士多德曾将人的社会本质描述为政治性的,指出人是政治的动物,因为人区别于非理性生物的最基本特征,就在于人总是离不开公共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