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树成 李海:当代西方意识形态研究视角的转向及其启示

作者:范树成 李海发布日期:2014-09-03

「范树成 李海:当代西方意识形态研究视角的转向及其启示」正文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变迁及意识形态理论研究的深入,当代西方意识形态研究视角逐渐从认识论和政治哲学视角转向从文化学、符号学、社会学等多视角研究意识形态。

 

一、意识形态研究视角的文化学转向

当代一些西方学者认为,在工业资本主义兴起初期,由于生产方式及体现这种生产方式的政治因素对社会运行和发展起主导作用,因此人们多从政治学、政治经济学视角研究意识形态。随着工业资本主义逐步走向成熟,尤其是后工业社会的到来,生产方式及其体现的阶级因素对社会运行和发展的影响力减弱,而文化逐渐成为对现代社会运行和发展起支配性和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基于这样的认识,当代西方一些学者如格尔茨、汤普森、詹姆逊等,开始从文化学视角关照意识形态问题。

格尔茨从分析原有意识形态研究存在的缺陷出发,提出从文化视角研究意识形态,将意识形态视作一种“文化体系”。格尔茨认为,以往人们对意识形态的研究有两种取向,即非价值取向(客观中立性的)和价值取向;两种理论,即利益论和张力论。非价值取向表现为从认识论的角度,打着科学的旗号对意识形态进行客观的研究,然而这种研究取向由于意识形态理论主题本身就承载着价值,必将影响人们对其进行客观研究。此外,由于意识形态本身带有浓厚的情感色彩以及对既得利益群体自身利益的影响,也难以对其作出科学分析。而价值取向的研究模式,或者无法揭示意识形态的本质,或者具有二元论的、教条的、专制的特征,或者与现实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该种研究取向缺陷更加明显。利益论认为,意识形态受到各种不同的社会利益的影响,是不同社会利益的表达,是不同阶级追逐政治权力的工具;张力论认为,意识形态是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处方,是人们逃离心理焦虑的手段。这两种理论的缺陷在于:利益论强调社会系统的分析,张力论则强调人格系统的分析,是一种“社会系统―人格系统”分析框架,实质上它们都忽略了文化系统。基于以往意识形态研究的这些缺陷,格尔茨认为要摆脱意识形态研究的窠臼,就要将文化体系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来理解,这是意识形态研究的新路径。在格尔茨看来,文化表示的是从历史上留下来的存在于符号中的意义模式,是以符号形式表达的前后相袭的概念系统。他将文化界说为“意义模式”或“意义结构”,认为文化是公共性的心智活动,即文化既有社会性,又是一种心理现象,是人格,也是认知结构。这样,文化就将社会、人格联系起来,赋予社会、心理以意义。作为文化系统的意识形态是人们建构起来的意义系统,不是对社会现实和人的心理的简单表达,但它可以引导人们理解社会现实和人的心理。格尔茨认为将意识形态看作是一个文化体系,可以对意识形态进行修辞学分析,将科学与意识形态区分开来。与科学不同,意识形态可以更多地使用隐喻、讽刺、双关、歧义等各类修辞,赋予社会形式以意义,表达原来所不能表达的意义。在格尔茨看来,意识形态与社会、人的心理存在复杂的修辞关系,不能简单地运用颠倒的意识、虚假的反映等来认识意识形态。格尔茨高度重视作为文化体系的意识形态的作用,认为意识形态作为文化符号有着内在的双重型塑性:一方面它们按照现实来塑造自身;另一方面也按照自身来塑造现实。格尔茨把文化与社会或社会结构区别开来,将二者视为两个独立变化但又互相依存的因素,认为社会变化的主要推动力是文化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即指引人们行动的意义构架与社会组织结构之间的矛盾。格尔茨用理解文化的方式来研究意识形态,形成了其意识形态理论。

汤普森从现代文化视角出发,对意识形态问题进行研究。他认为,文化是体现于象征形式(包括行动、语言和各种有意义的物品)中的意义形式,或者说是象征形式所体现的意义特征。文化分析就是要阐明这些意义的形式,对体现于象征形式中的意义加以阐释。首先,汤普森虽然从文化视角研究意识形态,但是他认为象征形式本身并不是意识形态的。只有把象征现象置于它们能否用于建立和支撑统治关系的社会―历史背景之内,才能分析意识形态,“意识形态现象就是只有在特定社会―历史环境中服务于建立和支撑统治关系的有意义的象征现象”。[1](P62-63)意识形态分析首先要关心的是象征形式与权力关系交叉的方式,“研究意识形态就是研究意义服务于建立和支撑统治关系的方式”。[1](P62)从这一认识出发,汤普森将意识形态的运行分为五种一般模式:合法化、虚饰化、统一化、分散化和具体化,分析了象征形式服务于建立和支撑统治关系的具体方式,即象征建构谋略:

(1)通过合理化、普遍化和叙事化等,把统治关系描述为合法的,从而服务于建立和支撑统治关系。

(2)通过掩饰、否认、美化和含糊其辞等语言、文字修辞手法,创立、支撑和再现统治关系。

(3)通过标准化和统一象征化使人们克服分歧和差异,确认一种集体认同感,团结一致,从而建立和支撑统治关系。

(4)通过分化和排他,将那些可能对统治集团构成挑战的人和集团分离出去,阻止他们对现有统治关系构成挑战,将其描写为邪恶的、有害的和可怕的,从而使人们一起抵制和排除他们。

(5)通过自然化和永恒化,将某一历史现象、事态描述为自然的和永久性的、不受时间限制的,建立和支撑统治关系。

其次,汤普森将现代文化的特点与意识形态相联系。汤普森提出了“现代文化的传媒化”的论点。他认为,大众传播已成为意识形态在现代社会中运作的一种主要媒介,它的发展对于意识形态影响巨大,大众传播使意识形态第一次成为一种群众现象,意识形态具有了群众性。他对意识形态与大众传播之间的关系作出详尽的阐释,主张根据大众传播的发展重新思考意识形态理论。汤普森从文化视角研究意识形态,必然注重研究意识形态与日常生活的关系。因为,在现代,文化特别是大众文化与日常生活是密不可分的。所以,汤普森强调在研究意识形态时,对日常生活背景的关注与对组成狭义政治领域的具体机构的关注并重。汤普森从文化视角研究意识形态,揭示了文化与意识形态及统治关系的建立、维持和再造之间的关系,阐释了现代文化借助于大众传播作用于意识形态及社会关系创造的方式,建立了以文化为中心的意识形态理论体系。

詹姆逊也从文化学特别是大众文化视角对意识形态进行研究。他从广义上理解意识形态,将其看作是一种贯穿了某种思想体系的文化现象。他认为,人们生活在一个文化起作用的时代,文化是人们关注的中心,电影、电视、书刊等都是大众消费品,属于大众文化。詹姆逊从文化学视角研究意识形态源于其对社会结构的看法。他认为,社会是一个由生产方式构成的结构,这个结构包括了生产关系、生产力、文化、意识形态、政治、经济、司法等层面。由于这些层面都是生产方式的表现,因此具有同构性。这种同构性为从文化视角分析意识形态提供了可能。基于这种认识,他以文化与意识形态的联系为基础对意识形态进行研究。他认为,意识形态不仅以系统的理论形态存在着,而且在文学、艺术、宗教,在日常生活、消费过程、经济活动中都存在着意识形态。他分析了七种文化形式的意识形态,即作为错误意识的意识形态、作为领导权或阶级合法化的意识形态、作为物化的意识形态、作为日常生活的意识形态、作为国家机器的意识形态、作为支配权的意识形态、作为语言异化的意识形态。詹姆逊通过对这些意识形态特点、作用的分析,认为它们都是有道理的,因此需要把它们结合起来分析问题。他还认为,在各种意识形态理论中,马克思主义能够吸纳其他各种不同意识形态体系中的东西,而且提供了一个有待思考的问题域。所以,他试图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整合其他意识形态来分析各种文化现象。但值得注意的是,詹姆逊并不认为经济是文化的决定性因素,也反对阶级斗争意义上的意识形态。他认为,当代社会的意识形态已不同于过去显义的意识形态,是隐义的。“任何社会都没有像我们自己的社会这样在如此众多的方面被神秘化,像它这样渗透着情报和信息,这些都是神秘化的工具。如果一切都是显而易见的,那么,任何意识形态都是不可能的了,任何统治也是不可能的了:这显然不是我们所处的境遇。”[2](P49)也就是说,意识形态渗透于文化中,潜移默化地发挥着作用,人们很难发现它,但又在无意识中接受着其影响。詹姆逊称这种现象为政治无意识,基于此,他认为文化现象就是被思想体系中介了的意识形态。

 

二、意识形态研究视角的符号学转向

当代西方意识形态研究的符号学转向,虽与哲学上的语言学转向有一定渊源,但根本原因在于后工业社会经济文化的变迁。一些西方学者认为,后工业社会是一个消费社会,或者说是以符号的生产和消费为核心的社会,传统的将意识形态简单等同于阶级意识的观点需要修正,意识形态不仅表现在政治领域,还以符号形式表现在日常生活的各个角落。从这一认识出发,一些学者从符号学视角来研究意识形态问题。早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有的学者就开始从符号学视角研究意识形态;在近些年,西方的一些学者更是热衷于意识形态的符号学研究。哲学家巴赫金、福柯,社会学家布迪厄以及结构主义符号学家鲍德里亚等人是意识形态符号学研究的著名学者。他们认为意识形态与符号具有天然联系,意识形态就是隐藏着各种不同意义的符号系统,应将意识形态作为符号体系来理解。

“符号”是从符号学视角研究意识形态的一个核心概念。“符号是人们共同约定用来指称一定对象的标志物。”[3]它包括语言符号和非语言符号两大类,语言、话语是最常用的符号。符号不仅具有物质性,而且具有社会性和意识性,所以,学者们将符号与意识形态相联系,从符号学视角来研究意识形态现象。

20世纪20年代,俄国哲学家巴赫金最早阐释了符号与意识形态的关系,提出了“意识形态符号”的概念。巴赫金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意识形态问题的。首先,他认为意识形态本身就是一种符号;意识形态领域与符号领域是一致的;意识形态与符号是相互依存的。他指出:“一切意识形态的东西都有意义:它代表、表现、替代着在它之外存在着的某个东西,也就是说,它是一个符号(ЗНаК)。哪里没有符号,哪里就没有意识形态。哪里有符号,哪里就有意识形态。符号的意义属于整个意识形态。”[4](P349-350)其次,意识形态符号具有现实性,是社会现实的反映,是由社会相互作用的形式决定的。他指出:“任何意识形态的符号不仅是一种反映,一个现实的影子,而且还是这一现实的本身的物质的一部分。”[4](P350)据此,巴赫金提出了“符号=社会的相互关系与交往=社会的意识形态”的公式。再次,意识形态符号具有历史性。巴赫金认为,意识形态符号是活生生的、发展变化的。这种变化源于符号所折射的社会现实的变化。此外,在巴赫金看来,话语和语言都是典型的符号,都具有意识形态性,或者说都是充满意识形态内容的载体,“在话语里实现着浸透了社会交际的所有方面的无数意识形态的联系。”[4](P359-360)巴赫金从符号学的视角研究意识形态,奠定了意识形态研究的符号学转向的基础。

在意识形态研究的符号学转向过程中,法国哲学家福柯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福柯将语言、话语甚至身体等都看作是符号。福柯独到之处在于探讨了话语与权力的关系,认为话语是人们斗争的手段与目的,话语的一个重要功能是“赋予权力”,甚至话语本身就是一种权力。人通过话语赋予自己权力;权力压制、操控着人们对知识和真理的理解,即凭借真理(知识)的名义,权力拥有者可以支配、压制人们的思想,从而达到统治的目的,实现意识形态的功能。而权力运作的场所,一个是语言符号,一个是身体的符号。语言符号通过给身体命名、划界、打上印记而使其适应权力、压制的需要:“凡是不允许的性行为就被贴上‘不正当’的标签,而为常规所不能接受的知觉形式就被标上‘癫狂’的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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