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康之:现代权力关系的交换属性及其超越方案」正文
[摘要]等级身份制是农业社会权力关系得以生成的根源,但在进入工业社会后,由于启蒙思想的设定而使权力关系的社会基础消失了。然而在社会的组织化过程中,权力关系又在组织中并通过组织而被建构起来。现代组织中的权力关系不同于农业社会中的权力关系,它不是一种纯粹的支配关系,而是获得了交换关系的属性。克罗齐耶和费埃德伯格发现了权力关系中的交换属性,这使权力制约方案的建构出现了新的契机。可是,这项科学发现仅仅是在既有组织形式和性质不变的条件下才有意义。事实上,在人类后工业化的进程中,一种新的组织―――合作制组织正在生成,而对于合作制组织而言,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使权力与权力意志分离的问题。如果能够找到权力与权力意志相分离的路径,那么权力的功能也将会呈现出全新的特征,而权力制约的问题也就会更加容易解决了。
[关键词] 权力关系;交换关系;合作制组织
在农业社会的历史阶段中,人们被分成不同的等级。人的等级身份上的不同,或人的等级差别,决定了一个等级中的人对低于他的等级的人们拥有权力。权力产生于人的等级差别的势差之中,是人的等级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也是等级统治和压迫的力量。在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过程中,由于启蒙思想家们的理论设定,把人们置于平等的地位上。从理论上看,人们之间不再有着等级身份差异,因而也就不应在人们之间生成权力关系。然而在事实上,近代以来的社会并没有消除权力,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人时时处处都感受到权力的支配和控制。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解释:由于启蒙思想的贡献,也由于市民社会对旧制度所作出的实践批判,使社会意义上的人们获得了平等地位。但是,当人类走进了近代社会之后,工业化运动实现了对整个社会的格式化,把人们整合进了巨大的而又似乎是无形的社会分工―协作系统之中,让人们之间基于利益实现的要求而开展竞争。在社会这个大海洋中开展竞争,使得个人的力量显得无比微弱。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为了壮大自己的力量去求得在竞争中的优势地位,组织了起来。近代以来的组织是在这一逻辑中生成的,由于有着逻辑上的必然性而成为近代以来的基本社会现象。也就是说,近代以来的社会是一个组织化的社会,社会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都是通过组织的方式来实现的。结果,权力在“社会”的意义上消解了,而在组织的意义上却成长了起来。人在社会中被要求平等,而在组织中则受到了组织层级结构的框定,被分别安排到了每一个具体的职位和岗位上,因职位和岗位的级差而产生了权力关系。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当社会实现了充分组织化的时候,在没有组织的地方也就没有了社会,全体社会成员事实上都是以“组织成员”的形式出现的。所以,人们才会感受到权力无所不在。但是,近代以来组织中的权力关系与前近代社会中的身份等级权力关系在根本性质上是不同的,它不是从属于统治和压迫的需要,而是从属于管理和控制的要求。毕竟人的权利平等的设定是一个发挥着实际作用的政治生态,使人们可以在申述政治平等的同时去建构权力关系。不过,权力关系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的这一演进过程也证明了它是具有历史性的,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中具有不同的性质。当人类社会启动了告别工业社会的历史运动时,权力关系也再一次遇到了转型的契机。现在,人类正走在后工业化的道路上,权力关系在后工业化进程中实现一次全面的转型也是必然的。
一、复杂性、不确定性与现代权力关系
在法学的视野中,我们同意梅因的判断,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是从身份向契约的转变。在政治学的视野中,我们需要充分理解从等级社会转向普遍人权确立的意义。在社会学的视野中,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变,则引发了人的生存模式、行为模式和思维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在科学的视野中,我们倾向于把农业社会看作为简单的和具有确定性的社会,而把工业社会看作是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社会。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是一个观察视角,在这个视角中,我们可以对社会作出全面的认识和把握。因为,在简单的和具有确定性的社会中,人们可以单独地或以家庭为单元而生存于自然环境之中,把自身作为自然生态链上的一个环节。在经济学的意义上,我们也把这种形态称作为自然经济。当然,这个时候的人也是社会的人,也有着社会生活。不过,人们此时的社会生活方面的内容与其自然生活方面的内容相比,要少得多。人的社会关系是较为简单的,人的交往频率是较低的,需要把人们组织起来开展共同行动的事项是较少的。由于人们的生活是固定在特定的区域之中的,由于人们开展活动的空间是熟人社会,由于人们处在稳定的等级差别之中,因而,人们事实上是被安置在了固定的权力关系之中的。正是由于这些原因,统治、剥削、压迫等支配性的行为也是可以预测的和必须接受的,在某种意义上,往往被人们认为是命定的。在工业化的进程中,人们走出了祖先们生活的地域,在更大的范围内流动了起来,结果造成了社会的陌生化,这就是陌生人社会的产生。陌生人社会的生成,使人的生活环境变得复杂了起来,人的流动、物的流动以及社会生活中的各种资源的流动,在制造出了复杂性的同时,也使得一切都变得具有不确定性了。面对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环境,或者说每日每时遭遇到的复杂的和不确定的问题,使人的能力显得非常有限,以至于人们必须让个人联合起来去应对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也就是近代社会组织化的基本动力。可是现在看来,近代以来的组织其实并不具有化解复杂问题的能力,或者说,在复杂性还较低的情况下,组织表现出了对复杂性的征服,而当复杂性达到了较高程度的时候,组织就不再显现出应对复杂性的能力了。从思维方式上看,我们认为,包蕴在组织中的基本思路是使对付复杂问题的主体强大起来,即通过把弱小的个人联合起来而变得强大,以便让复杂性问题在强大的组织面前低头。从工业社会人类的巨大成功来看,这种做法是有效的,而在后工业化的进程中,却失灵了。
在科学的视野中,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是在现代化进程中获得的基本社会特征。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仅带来了各种各样的不同于农业社会的社会问题,而且也是近代以来的人们必须接受的社会环境。近代以来,组织是人们用来应对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基本工具,通过组织的形式开展社会活动,可以使人们大大地降低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通过组织去应对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问题,不仅放大了个人的力量,而且能够收获个人永远无法企及的成果。一旦人们被组织起来后,组织自身也会生成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从而使组织自身的管理成为必须面对的问题。其中,组织中的权力就是组织管理必需的因素,以组织形式开展的集体行动会在对不确定性因素的掌控中形成控制他人的权力。“无论他们的具体模式如何,无论他们采用的是相对正式化的组织形式的游戏,还是采用一些强调某种组织系统的、较为松散的、较具有经验性特征的游戏,为处理这些问题而特别生产的集体行动结构,都是建立在源于这些问题的技术、经济或其他特性的各种‘客观’的不确定性因素之上的。至少在短期内,这些特性作为事实的既定存在,让人无法回避。于是,那些能掌控最关键的不确定性因素,同时还能将自己的掌控予以实施并强加于他人之上的行动者,就占据着统治地位。”
克罗齐耶和费埃德伯格在这里所要揭示的是组织中的权力如何生成的问题。也就是说,组织存在于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环境中,而且组织自身的运行也会产生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问题。这样一来,就会自然而然地促使组织的领导者以及管理层去集中领导和管理组织的力量,这种力量就是权力。但是,如果我们满足于克罗齐耶和费埃德伯格的认识,相信组织的权力是按照这种逻辑生成的,就会把权力的生成归于“自然”过程,在逻辑上,与农业社会权力生成有着相似的特征。事实上,如果在组织权力生成的这个自然过程中去认识权力关系和作出相应的安排,就会把权力结构化为一种支配力量,因而也就无法应对组织所遭遇的各种各样的问题。从现实中的情况看,具体的组织按照权力生成的上述逻辑去进行权力关系建构也许体现出很强的应对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能力,但就整个社会而言,却无法消解组织运行中的不确定性,反而会使不确定性问题变得恶化。在近代工业社会的大背景下去认识这一问题,我们发现,虽然工业社会中的每一个组织都通过权力关系的结构化而提高了组织的自身管理和环境管理能力,而整个社会却呈现出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增长的趋势,直至到了工业社会后期,使人类社会陷入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之中了。当然,克罗齐耶和费埃德伯格虽然认为组织中的权力生成是一个自然过程,但是他们也是不满足于对这个自然过程的认识的,他们基于其行动理论的逻辑,要求把组织权力生成的这种自然过程改造为可以控制的自觉过程,从而使组织所遇到的不确定性以及组织运行中生成的不确定性得到自觉应用。他们的对策性意见是:“对问题的重新定义,以及对于这些结构连同这一重新定义一起展开的有关行动领域的重构,可以使人们建立一些‘人为的’不确定因素,以便抵御那些‘自然的’不确定因素,因此也可以使人们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降低这部分人的获利和减少另一部分人的损失。”
现代组织都或多或少地包含着作为组织典型形态的官僚制组织内涵。或者说,如果我们把官僚制组织看作是一种理论模型,那么,它无非是从现代组织中抽象出来的,是包含在现代社会所有组织之中的一种理想模型,以具体形式出现的现代组织都可以说是官僚制组织的殊相。所以,我们在现代组织中可以发现一些共同的追求,那就是出于组织管理的需要而实现的对组织结构和规则的强化。事实上,就官僚制组织理论来看,是有着对组织的结构和规则寄予最高期望的信仰情结的。也就是说,官僚制的所有形式合理性追求都最终指向了结构和规则,以为只要拥有了稳定的和具有合理性的结构和规则系统,组织就可以在预先设计的轨道上运行。所以,如果组织在运行中出了问题,关于组织的改革和调整方案也都会首先指向其结构和规则。而“结构和规则是矛盾的两个方面。一方面,在特定时刻,它们约束着组织中的所有成员,甚至是造就它们的主导力量;另一方面,它们是各种力量和前端交易关系的产物。这些结构和规则,在一定程度上,构建了解决方案的临时并且始终是权变性的制度化形式,一些相对自由的行动者带着他们的制约力量和资源,简言之,带着他们当时的协商谈判能力,找到了这个方案,最终解决了存在于某个总体内部的合作问题。”
对克罗齐耶和费埃德伯格这段论述的合理理解应当是:结构和规则无非是组织的基本框架,这个框架所发挥的是基础性的规范作用,至于发生在这个框架中的活动以及权力的生成和运行状况,却不是由这个框架所决定的,而是直接受到组织成员以及他们掌握的资源状况所决定的。也就是说,结构和规则并不是组织中唯一的决定性因素,在一定的结构和规则之下,组织的存在形式、运行状况、内容甚至性质,都具有多种可能性。就现实中的组织运行而言,更多地取决于组织权力关系的状况,在某种意义上,不是组织的结构和规则,而是组织中的权力关系,对行动者有着更为直接的影响。承认组织崇拜结构和规则的普遍性,这可以说是现代社会中所有组织共有的一种组织文化。但是,无论组织建构起了多么科学合理的结构和规则,也必须依靠权力将其付诸实施,没有权力,结构和规则所构成的只是一个僵硬的框架。至于权力是分散的还是集中的,是由多数人共享还是由少数人行使,那只意味着权力关系的表现形式不同和权力运行机制上的差别。所以,权力在组织中所担负的功能是无法替代的。虽然人们对这一问题作出了多方面的探讨,但是很少有人会提出消解组织中的权力这样一种意见,几乎所有的探讨都集中在如何改变权力的布局以及如何改善权力的运行机制和作用方式(如民主的、集权的、参与式的) 。
总之,组织的结构和规则是一个基本框架,在这个框架中发挥作用的是权力以及与权力相关的人( 行动者)。当然,在分析组织中的权力运行以及领导方式时,学者们往往喜欢用“集权”、“分权”等政治学术语来进行解释。实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