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崇富:马克思主义国家观和国家认同问题」正文
近些年,关于民族国家认同 (nation-state identity)问题的研究,是国内外学术界探讨的一个理论热点。在 "后"冷战时代,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一种时代潮流。在此背景下,国家间的经贸关系和社会联系日益紧密,人员交往和国际性流动日渐频繁,不同的民族文化和意识形态之间,也势必会发生交汇、碰撞和影响。在总体上,这些都是有利于人类历史进步的社会现象。但与此同时,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通过为其所掌控、所主导的全球性和国际性金融及经贸组织,在极力扶持本国巨型私人财团、跨国公司和全球公司趁机进行全球性经济扩张中,根本无视《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原则和国际关系准则,侵蚀他国、主要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国家主权;伴随这种经济扩张、市场垄断和资源掠夺并为之服务的,还有其军事威慑、政治渗透和舆论造势,甚至靠编造诸如所谓 "人权高于主权"、 "人权外交"和 "价值观外交"等借口,而不择手段地干涉别国内政,乃至公然军事入侵和推翻被其厌恶的他国政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研究国家认同之时,就更应以马克思主义国家观作为理论基础,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进而才能正确地理解、引导和增进国家认同。
一、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是研究国家认同的理论基础
所谓 "国家认同",就是指认识主体对自己生活于其中的、并作为认识客体的国家持有肯定性的认识、态度、情感及信念。普遍而真实的国家认同,是国家稳定的民意基础,也是国家兴旺的重要前提。
当我们对国家认同问题进行学术探讨和理论研究之时,就应懂得国家的本质及其历史演变的规律性,即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国家观作为理论基础,才能逐步深化对国家认同问题的理论思考,应对各种学术争鸣。当然,就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和其他先进分子而言,如果学习掌握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就有利于自觉地使自己、并帮助他人确立和增进我们的国家认同。所以,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才能引领人们沿着正确的思路,确立和增进国家认同,也有利于国家认同的学术研究并推动其发展。
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并由列宁、毛泽东等后继者不断加以发展的思想理论。简略地说,马克思主义国家观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国家的起源和本质
马克思主义国家观告诉我们,国家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人类文明史的社会开端。恩格斯指出:"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曾经有过不需要国家,而且根本不知国家和国家权力为何物的社会。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必然使社会分裂为阶级时,国家就由于这种分裂而成为必要了。"[1]恩格斯这一在继承、综合和发挥摩尔根的 《古代社会》和其他人类学研究新成果的基础上所作出的论断,科学地揭示了国家的起源及其本质的 "历史之谜"。
关于国家的本质,在马克思主义之前,人们或多或少对其加以研究,但都没有科学地揭示其本质。最具代表性的是,以往的政治学理论把国家说成是超阶级、超历史、代表全民利益的社会机构,并给 "国家"下过种种似是而非的定义。但只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第一次科学地揭示了国家的本质。恩格斯认为:"实际上,国家无非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机器,而且在这一点上民主共和国并不亚于君主国。"[2]列宁也指出:"国家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的机器。"[3]具体而言,"国家"的内涵包含这么几点:
其一,国家作为实行阶级统治的社会公共权力机构,是阶级统治的 "政治形式"。这从奴隶制国家,到封建主义国家,再到资本主义国家,历来如此,没有例外。鉴于 "国家的存在证明阶级矛盾不可调和",[4]故而,统治阶级才需要和利用国家以维护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在形式上,这就使国家公共权力作为 "调停人"出现,以 "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而发挥管理社会的作用。实际上,国家政权采取社会公共权力的形式,是在掩盖并维护其阶级利益。正如马克思所揭示的那样:"现代国家的最完善的例子就是北美。法国、英国和美国的一些近代著作家都一致认为,国家只是为了私有制才存在的,可见,这种思想也渗入日常的意识了。因为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各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是该时代的整个市民社会获得集中表现的形式,所以可以得出结论:一切共同的规章都是以国家为中介的,都获得了政治形式。"[5]
其二,国家是特殊的暴力机器。列宁说:"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6]所以 "系统地使用暴力和强迫人们服从暴力的特殊机构……就叫作国家"。[7]作为一种暴力机器,国家不同于氏族社会的武装组织的特殊之处就在于:国家不仅有武装部队,而且还有监狱和各种强制机关等物质附属物,即常设的暴力机关,而氏族社会的武装组织不过是由其社会成员自愿组成的组织。国家的暴力为统治阶级所专有,并作为政治工具,来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维持社会秩序,以及对付外敌,而氏族社会的武装组织由全体成年居民组成,主要用于对付外敌,在氏族内部则主要是以原始民主、原始崇拜、道德习俗等习惯力量,来维持其秩序;国家所采用的往往是系统的暴力,也是有精致包装的暴力,而氏族社会的武装组织,则不具备国家暴力的系统性和精巧性。
其三,国家必须履行社会管理等公共职能。尽管一切剥削阶级国家在本质上都是阶级的统治工具,但在形式上,却表现为一种超然于社会之上的独立力量。这样,在统治中,国家就必须履行其他一些社会管理和组织职能。如古代国家已承担起铸造钱币、制定度量衡标准、平抑物价、救济灾荒、兴修水利、管理经济和其他社会事务等等;而现代资产阶级国家,其经济干预和社会管理职能,就更为复杂而多样了。因为 "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8]国家实行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两重性,正是统治阶级利益得以实现的客观要求,是其阶级利益在社会上的实现形式,并体现其国家性质。
(二)国家的发展、更替和消亡
在阶级社会的历史发展和社会形态更替中,伴随奴隶制、封建主义制度、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和历史性更替,分别形成的是奴隶主阶级、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国家。这些不同类型的国家,即使在政治形式上,已经由古代君主专制发展演进为现代民主共和国,但都是由其统治阶级对被剥削、被统治的阶级实行阶级专政。这也使它们具有剥削性质的国家的共同本质。
必须肯定,历史上通过相应的社会革命,所实现的社会形态及其国家的发展和更替,都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制度性飞跃和社会进步,推动这种历史进步的直接动力,则是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以及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之间的斗争。当然,新兴的剥削阶级(奴隶主阶级、地主阶级、资产阶级)在其革命和上升时期,也都发挥过积极进步的历史作用,甚至是革命性的作用。但究其根本,只有广大劳动人民才是人类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正是他们的生产劳动和对剥削制度的反抗斗争,才促成剥削阶级用一种新的比较文明的剥削形式,去取代前一种野蛮的、过时的旧剥削形式,由此间接推动了社会变革和历史进步。恩格斯指出:"奴隶制是古希腊罗马时代世界所固有的第一个剥削形式;继之而来的是中世纪的农奴制和近代的雇佣劳动制。这就是文明时代的三大时期所特有的三大奴役形式;公开的而近来是隐蔽的奴隶制始终伴随着文明时代。"[9]
既然国家是剥削阶级的统治工具,那么国家也就必然会随着阶级的消灭走向消亡。马克思主义认为,阶级的 "这种划分是以生产的不足为基础的,它将被现代生产力的充分发展所消灭",[10]因而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国家消亡是一种历史必然,也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最终产物。国家消亡的根本条件是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民主的高度发展。那时,通过社会民主的高度发展,公共权力就逐渐地从占国家人口少数的公务人员手中,转交到大多数人乃至全体社会成员手中。这样,政治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形式、一种国家形态,连同其政治权力本身,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可能和实际意义。"那时,国家政权对社会关系的干预在各个领域中将先后成为多余的事情而自行停止下来。那时,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国家不是 '被废除'的,它是自行消亡的。"[11]
(三)无产阶级国家的崭新性质和过渡性质
无产阶级国家即社会主义国家,是通过无产阶级革命胜利而取代资产阶级国家的新型国家。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12]只有这样,才能为建成社会主义和实现共产主义奠定政治前提和物质技术基础。
马克思主义国家观阐明了无产阶级国家具有崭新性质和过渡性质。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的基础上,认为 "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13]"公社的真正秘密就在于: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产物,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14]
对此,恩格斯曾指出,巴黎公社 "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15]列宁对其作了进一步的发挥和阐明。他写道:"'巴黎公社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这是恩格斯在理论上最重要的论断。看了上文以后,这个论断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公社已经不再是国家了,因为公社所要镇压的不是大多数居民,而是少数居民(剥削者);它已经打碎了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居民已经自己上台来代替特殊的镇压力量。所有这一切都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了。"[16]这就是说,无产阶级国家与包括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在内的一切剥削阶级国家,具有根本性和本质性的区别,尽管它们都具有相应的阶级专政的职能,但其性质是完全相反的。因为,在所有剥削阶级国家中都是极少数剥削者享有真正的民主权利,绝大多数人民没有或仅有形式上平等,抑或极为有限的民主权利,而在实质上则是剥削和压迫劳动阶级的政治工具;恰恰相反,无产阶级国家是对广大人民群众实行民主,其目的在于维护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以镇压极少数剥削者的反抗和复辟企图。所以,列宁说:"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不仅在于暴力,而且主要不在于暴力。它的主要实质在于劳动者的先进部队、先锋队、唯一领导者即无产阶级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无产阶级的目的是建成社会主义,消灭社会的阶级划分,使社会全体成员成为劳动者,消灭一切人剥削人现象的基础。"[17]即是说,无产阶级国家是 "新型民主的 (对无产者和一般穷人是民主的)和新型专政的 (对资产阶级是专政的)国家"。因此,当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国家在经济、政治和文化上发展到比较巩固、发达和不可逆转之时,处于向无阶级社会的过渡形态和 "自行消亡"中的国家,可称为 "半国家"。[18]
笔者认为,在当今世界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类国家及其具有本质区别的情况下,我们只有基于唯物史观,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结合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实际看问题,才能正确地看待和引导人们确立和增进国家认同。因为,只有当人们对于国家的来龙去脉、国家的本质和国家公共权力的阶级基础及其作用等基本问题有起码的了解和认识以后,才能够正确而自觉获得关于国家认同应有的认识、态度、感情及信念。否则,他们就只能是受其直接利益驱使的、甚至是被迫持有的一种从众、无奈和盲目的国家认同或不认同。
二、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来看待和分析国家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