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亮:“权力垄断”能够成为重释历史唯物主义阶级概念的根据吗?」正文
摘要:重阐“阶级”阶级概念,是辩护与诋毁马克思共有的核心议题。王海明对此概念的理解认为,“阶级划分的根据或标准并不仅仅是经济关系,并不仅仅是生产资料垄断关系,还应该包括政治职务、政治权力的垄断关系。因此,将阶级定义为人们因经济地位或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不同而形成的不同集团,是片面的。”并进一步将这种“二元论”糅合为“以权力垄断为根据的阶级划分”,这一概念的转换在深层次上将使得历史唯物主义的“革命”特质被抹杀,遗忘了阶级概念的理论硬核,即经济范畴的人格化,从而导致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主义政治模式”这一方法论的误识。
关键词:阶级;经济主义政治模式;权力垄断
“阶级”无疑是历史唯物主义最为核心的概念,如今却面临着各种“去阶级化”的阐释论调,诸如瑟伯恩认为,“近年来已经被取代,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部分原因是左翼在资本主义的阶级斗争中被击败了,但同时也是因为后工业时代人口的发展将其赶下先前的理论或边缘中心地位。” 与这种对阶级概念持悲观看法不同的是,王海明教授试图重新理解“阶级”概念,认为,“阶级划分的根据或标准并不仅仅是经济关系,并不仅仅是生产资料垄断关系,还应该包括政治职务、政治权力的垄断关系。因此,将阶级定义为人们因经济地位或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不同而形成的不同集团,是片面的。” 并进一步将这种“二元论”糅合为“以权力垄断为根据的阶级划分”, 这一概念的转换在深层次上将使得历史唯物主义的“革命”特质被抹杀,同时也不可能在“权利垄断”的依据原则下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对于西方传统政治哲学实现的“哥白尼变更”,从而导致对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的丢失。概念不是不需要重新理解,而是要在把握概念置放的语境主旨--在马克思那里,就是人类解放--来赋予其时代的特质,否则,只能是“学者自我的知识生产”,而与马克思本人的思想毫无关联。
一、阶级概念的难解与王海明教授的“猜想”
王海明教授如何试图对“阶级”概念作出“新探”的,这要置放到引发这一讨论的众所周知的历史语境中,据说伴随着阶级分析的社会和政治环境已经发生了质的更迭,特别是苏联以及东欧共产主义的崩溃之后,自由主义已经横扫了一切,“集权政治、环境破坏和侵范人权的历史被曝光,也使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激进理论框架在知识分子圈内成了问题”。 这一点正如戴维・李与布莱恩・特纳在《无阶级的神话和阶级分析的“死亡”》一文中所指认的现象,“民众围绕阶级这个术语的产生的模糊和混乱,反映在学术领域中,一些作者现在建议干脆抛弃‘阶级’这个词,原因是关于‘阶级’的各种各样的可能的政治和哲学的含义使得它对于独立分析没有什么用处了。” 也许,这是历史唯物主义者所不愿意看到的,但是随着“公民”概念的频频闪现,人们既不愿意看到那个为暴力而欢呼的“阶级”以及诱发的“阶级斗争”的革命所随之带来的“种种问题”,也不相信“阶级”概念以及与“阶级”有关的理论只能延迟甚或阻碍自由民主的发展,如此一来,阶级在“自由民主”这样一个硫酸池中已难以辨识了。诸如,拉克劳就认为齐泽克对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坚守不过“仅仅是教条的延续”。 依此可见,“阶级”概念成为了辩护与诋毁马克思的双方都必须直面的问题。无疑,我们相信王海明教授当属“辩护”的一方,但是,这种辩护实质是与那些诋毁者们共享了同样的思想原则。
对“阶级”概念的重新阐释,王海明教授首先从中西词源考证来说明,“西文词源含有阶级划分的根据在于财富;而中文词源含有阶级划分的根据在于官位”,“对于阶级的概念分析将令我们惊奇地发现,阶级划分的根据,竟然也与其中西词源含义大体相同,乃在于经济权力与政治权力”。这里,我们注意到他一方面将阶级概念的经济分析视角转换为“经济权力”,另一方面添加了政治视野的“政治权力”。“马克思列宁主义阶级划分根据的观点与阶级的西文词源含义大体相同,认为阶级划分的根据是经济关系,说到底,是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或垄断关系。”然后,王海明教授又征用波朗查斯来指认上述传统马克思主义理解的阶级存在着片面性,“可见,阶级划分的根据或标准并不仅仅是经济关系,并不仅仅是生产资料垄断关系,还应该包括政治职务、政治权力的垄断关系。因此,将阶级定义为人们因经济地位或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不同而形成的不同集团,是片面的;人们因政治职务或政治权力之有无或垄断而分成的不同集团亦即统治集团与被统治集团也属于阶级范畴: 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但是,王海明教授又马上意识到一个问题,“这种阶级定义和阶级划分,既不同于‘经济一元论’( 波朗查斯称之为”经济主义“),亦不同于‘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多元论’,不妨称之为‘二元论’,亦即‘生产资料与政治权力二元论’”于是,认为这“不符合分类的逻辑规则”,“要避免这种弊端,阶级划分的标准必须是一元的,而不能是二元或多元的。”,那么怎么办?王海明教授推论到这里开始玩起了语词游戏,他说,“应为不但政治权力属于权力范畴,而且作为阶级划分根据的生产资料占有关系,实质上也是权力关系,只不过不是政治权力而是经济权力罢了”,于是得出了一个结论,“阶级定义和阶级划分依据的‘生产资料与政治权力二元论’,就可以转化为‘权力一元论’:权力垄断是阶级划分的根据,阶级是人们因权力(主要是经济权力与政治权力)之有无货垄断而分成的不同群体”。上述我之所以不厌其烦的将王海明教授的推论呈现出来,就是想更清楚的让读者能够理解其“新探”的努力,但是,这种努力不仅徒劳,更是误读了历史唯物主义的“阶级”概念。
无疑,阶级概念问题是异常复杂的,因为马克思对于概念的处理方式是十分独特的,正如对于哲学、劳动、分工、人类解放、革命、暴力这类至关重要的概念一样,他都是以用法代替直接定义的,由此他将“阶级”思想散落在其文本中的各个角落,并以一种“无阶级”的文字来展示其内在的阶级意涵,着实让我们感到,马克思对于阶级的概念阐释的直面文本是不多的。但是,在达伦道夫看来,“马克思的阶级理论既是马克思哲学的本质,同时也是资本主义社会动力分析的本质”。 这种说话转换一下则提示给我们的是,要注意马克思那里阶级作为分析方法在整个思路历程中的关键位置。无论如何,深入马克思自身的文本,我们将会遗憾的发现,在引起各种“猜想”的《资本论》最后一章的“阶级”残篇中,马克思首先发问,“首先要解答的一个问题是:什么构成了阶级?这个问题自然由另外一个问题的解答而得到解答:什么东西使雇佣工人、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成为社会三大阶级?” 从接下来的文本中,似乎马克思要回答这一问题,但是都以一种反面的方式来阐述,他认为,“咋一起来,好像是收入和收入来源的同一性。三大社会集团的成员,即形成这些集团的个人,分别靠工资、利润和地租来生活,也就是分别靠他们的劳动力、他们的资本和他们的土地所有权来生活。”紧接着,马克思十分肯定的否定了这样一种理解。“不过从这个观点来看,例如,医生和官吏也形成两个阶级了,因为他们属于两个不同的社会集团,其中每个集团的成员的收入都来自同一源泉,对于社会分工在工人、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中间造成的利益和地位的无止境的划分,--例如,土地所有者分成葡萄园所有者、农场所有者、森林所有者、矿石所有者、渔场所有者,--也同样可以这样说了。”那么,到底“什么构成了阶级?”,马克思还是没有告诉我们。于是,我们只能在恩格斯悲伤的评注--“手稿到此中断”--中揣度马克思。由此,为后来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产生了关于阶级概念的长久论争。 所以我们才会看到,雷蒙・阿隆所一面认为,阶级的概念充满感情色情,并且模棱两可,另一方面又斩钉截铁地认为阶级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核心。但是,他对此自信却透露着几分消极的说道,“企图在这个问题上做到没有偏见是不可信的。”反而,因为阶级的模棱两可的特征“远远没有限制一个学说的成功,反而发挥了有利的作用。阶级概念本身越是不确定,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学说越是容易传播。”
那么是否是说,对于马克思的阶级概念就只能任凭对这一概念本身毫无质性的任意诠释呢?当然不能够如此理解。
二、经济范畴的“人格化”:阶级概念的理论“硬核”
王海明教授对于“阶级”划分依据的“新探”,将阶级的经济分析看作是一种“权力”,遗忘了马克思阶级概念关注的不仅仅是社会结构如何构成的问题,更为核心的是社会结构如何更迭,这就体现在的马克思对待“阶级人”的理论关照上。
人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之中的,而在资本为建制的生产关系之中的“人”,则呈现为一种“阶级人”,这将标识出马克思的政治哲学与西方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异质性的界分点。同时,它也是资本主义之中的资本逻辑塑造的人格化,由此成为瓦解资本逻辑的真实主体。“阶级”概念在历史唯物主义中通常被作为一种“政治概念”,表面上如王海明教授那样作为一种“权力”来解读合乎逻辑推演。但是如果仅仅被看作是一种“政治概念”,必定将无法从这一概念背后所隐含的经济的政治性的历史唯物主义对待政治的独特理解中领悟到实质。理解历史唯物阶级这一政治概念当然也需要植入到“资本逻辑”为根本原则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之中,只有如此才能够有效地观察到消灭阶级本身在于瓦解资本逻辑本身,即铲除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
详细探询如何看待“个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与西方自由主义的政治哲学的核心要点。从本质上讲,自由主义者一直将自由当作是人的自然权利。其政治哲学的基本逻辑前提就是人是自私且利己的,在他们看来,人的“私心”是一种自然的天性,追求财富同样是符合人的本能的自然法则。那么,在一个资源有限的生存环境中,人类必然自觉地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和消耗的最小化,正如哈里・尼克的看法,对“自由主义者来说,这些原则到财产私有化之间只有一条直路而没有岔路。” 这样一来,在他们看来,私有财产必然是作为个人自由和生活方式自主的一个先决条件而存在的。那么,作为马克思主义所认为的私有财产的“恶”的判定,对于自由主义者来讲,必然是一种违背天性的论断。与西方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相应的西方主流经济学则表现为“经济人假设”范式。虽然,近年来,学术界对于“经济人假设”中的单纯的利己性的人性论给予了理论的回应,诸如,单纯的利己性并不能说明一些利他性的行为。于是我们看到,那个“斯密问题”再次不断地被言说。所谓“斯密问题”就是指斯密在其一生的著作中充满了“利己”与“利他”的自相矛盾的表述,诸如,在《国富论》中,斯密遵循的是一种“经济人”的利己性的逻辑推演,而在《道德情操论》一书中,又与他持有的人的“利己”观点不同是“利他性”。无论是西方政治哲学还是西方的主流经济学将人的本质设定为诸如一种“一元论的”“利己”,或者“二元论”的“利己”与“利他”,实质都是将一种本质主义的设定,是一种“抽象的个人”,在马克思这里人不过是“社会关系的总和”。
对于人的看法的不同,直接决定了理论之间的异质性。正如恩格斯对马克思的评价,“马克思首先是一个革命家。他毕生的真正使命,就是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参加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及其所建立的国家设施的事业,参加现代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正是他第一次使现代无产阶级意识到自身的地位和需要,意识到自身解放的条件。” 基于无产阶级解放的事业,马克思批判了西方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理论起点,利己性的个人--一种“抽象的个人”,在马克思看来,“人即使不是像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样,天生是政治动物,无论如何也天生是社会动物。” 对于人处于社会关系之中,“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在剥削的阶级社会关系中,则是一种“阶级人”,这样,马克思便实现了考察人的一种方法论的人学变革,这是理解马克思政治哲学与西方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逻辑界分点。
首先,独立于经济关系之外的“个人”是一种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作理论预设的美学想象。马克思曾指明,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因而,这些个人的一定社会性质的生产,当然是出发点,被斯密和李嘉图当作出发点的单个的孤立的猎人和渔夫,属于18世纪的缺乏想象力的虚构。同样,卢梭通过契约来建立天生独立的主体之间的关系和联系的社会契约,也不是以这种自然主义为基础的。这是假象,只是大大小小的鲁滨逊一类故事所造成的美学上的假象。而这种抽象的人性论的假定为资产阶级社会的物质关系作了理论预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