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礼庭:和艾马恩先生探讨民主和经济决定论的问题」正文
最近读了艾马恩先生的二篇文章《论普世民主和阶级民主》和《在进化论认识论的基础上,重建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的文章后,觉得有几个问题有必要论述清楚,并进一步深入探讨。
一、真正的“民主制度”是唯一的,就是所谓的“普世价值”基础上的民主。
艾马恩先生认为:“笔者根据民主的理论和实践,将民主区分为人类文明成果的民主(为真)和人类文化糟粕的民主(为假)。又将人类文明成果的民主区分为普世民主和马克思的民主;将人类文化糟粕的民主区分为资产阶级民主和‘无产阶级民主’。”【1】并认为:“民主是价值的范畴,不是真理的范畴。”【2】
虽然艾马恩先生在这里例举了众多的民主概念,或者是民主的不同模式,但从逻辑上来说,恐怕谁也不会否认真正的民主概念和民主模式应该是唯一的,其他在本质上存在差别的民主概念和民主模式,应该统统都是“假民主”,或者说是“坏民主”。所以,重要的问题是应该确认真正的民主到底应该是“怎样的”?民主真正的本质含义是什么?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先讨论艾马恩先生说的:“民主是价值的范畴,不是真理的范畴。”的问题!说“民主不是真理”的理由,不外乎这二点,因为民主属于历史和社会领域的概念,一是,所谓真理,就必需具有在一定条件下必然产生预设的结果的逻辑性和规律性,因为任何科学和真理的客观价值和现实意义,就是预测未来,并在这种预测中指导人类实践。但是人类社会客观环境瞬息万变,根本不可能做出任何相对精确的预测。二是,社会领域不可能对所谓的真理进行犹如自然科学那样客观地“实证”。
对这个问题,我曾经在《人类历史就是在波普尔式的贫困中发展的》【3】的文章中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批判,并明确指出,就算在历史和社会领域中真的不存在什么科学和真理,但是谁也无法否认确实存在着历史和社会发展的某种客观的趋势。这个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势就是――最大限度地满足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程度!而这种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也就是衡量人类社会的价值观,或者说是普世价值的对与错、是与非的客观标准!人类社会的这个发展趋势和价值标准,也已经被人类社会的历史实践所证明――人类历史就是沿着这个方向一路发展而来的!
也就是说,在人类历史和社会发展的领域,只要是符合这种趋势和标准的,就是正确的,反之,就是错误的!如果承认这一点,那么逻辑的结论就是真正的民主,就必须符合这个标准!
鉴于上述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势和价值的衡量标准,是“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发展”,这里的“每个人”和“一切人”的定义,就非常明白无误地证明了民主的本质,注定应该是“超阶级”、“全人类”的。也就是说,只要是真正民主,它所指向的就必然是全体公民的民主权利。这是确定无误,不容更改和质疑的。同样明确无误的逻辑结论就是所有所谓的阶级民主,都是假民主,最起码是不完善的民主。
在这里,我们不但应该确认民主、自由、人权应该是超阶级、全人类的,还必须明白任何现实的民主制度,都是相对的,不完善的,都有一个从不完善发展到相对完善的过程,而这个民主的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不但是任重道远、而且是永无止境的。从这个角度出发,就可以理解发达国家的现代民主制度,不但在历史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弊端和瑕疵,而且实践已经证明了在发达国家的历史发展中这种弊端和瑕疵正在不断地修正和完善,而且这种修正和完善的过程,不但任重道远,而且永无止境。
我们从发达国家的客观现实来分析,谁也无法否认的事实就是,虽然发达国家在民主、法治的历史上确实存在着对穷人(我忌讳用阶级的概念)的某种歧视和限制,但同样不可否认的历史事实就是这种对穷人的歧视和限制正在不断地改善而被取缔。而且同样的客观事实是,目前发达国家的民主制度现实的、主要的弊端,就应该是一种过度民主的“超福利”的弊端,并由此产生了全世界发达国家普遍存在的政府债务危机。
逻辑和科学的结论就是:我们不但不能因发达国家历史上民主制度的某种弊端和不完善来攻击和拒绝实行现代民主制度和民主模式,而且不能因发达国家目前出现的过度民主的“超福利”弊端来攻击和拒绝政改、拒绝实行现代民主制度。真正的、科学的民主制度,不但应该保障超阶级和全人类的民主权利,而且这种保障只能是相对的、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的。
就当前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来说,不但必须明确民主制度的目标模式,也就是必须确认民主、自由、宪政、共和、人权、法制、市场经济、共同富裕等发达国家的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必须承认言论自由、新闻监督、司法独立、三权制衡、以及民主的标志性制度原则“全民普选”是我们中国社会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而且必须承认,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是一个相对漫长的、逐步渐进的改革过程,我们既不可能一步到位地急于求成,冒进式地在短期内全部实现这一系列目标,也不能原地踏步,严重滞后。我们尤其必须承认的是,大家急于期望的“全民普选”,只能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最后步骤”,我们绝对不能急于求成地冒进,必须按部就班、循序渐进地逐步发展;而且又必须旗帜鲜明地以已经被发达国家人民实践所证明了的民主制度模式,作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不错,在整个政改过程中,不能否认和忽视中国社会的“特殊性”,但是一个同样不容否认的简单道理就是,我们必须,也只能在坚持民主制度的上述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前提下来体现和容忍“中国特色”,而不能以“中国特色”为理由,来篡改和否认民主制度的普世原则!
接下来再论述民族文化对民主发展和政改的巨大作用:政治体制改革不但需要“全民共识”,还必需一种文化的积淀和预热。任何社会的发展都必然有先行的思想启蒙和文化复兴。所以,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不但需要学术理论上的突破和创新,更需要文化积淀和观念、风俗、习惯上的先导和支持。那么到底应该是以“继承和复兴传统文化”为主、还是应该以学习引进包括普世价值在内的西方先进文化理念为主?科学的结论应该是:二者都非常重要,但都不能“为主”,都应该一视同仁地在批判中继承和发展。也就是必须坚持中西文化“优势互补”。无论是中国传统文化、还是西方文化,只要是先进的、科学的、再就是符合中国改革开放实践所需要的文化理念,我们都应该接受和发扬。并必须排除和放弃二者中的糟粕和谬误,排除和放弃二者中有碍于中国进一步改革开放的文化理念。
中华文化代表了农业文化的灿烂顶峰。但自从人类历史进入市场经济和工业革命以来,和工业化、城市化相适应的工业文化和工业文明在欧美形成后,代表农业文化的中国的传统的文化就必然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果我们中华民族不能在文化上吐故纳新、新陈代谢、引进发展、并和西方的工业文化及工业文明实现优势互补,就必然成为中国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桎梏。也就是我们必须放弃和封建专制和政治集权有关的所有文化观念!除此之外,大多数中华文化都应该是继承发扬的优秀文化观念,包括“仁、义、礼、智、信”、仁义道德、诚实信用、助人为乐、慈爱宽恕、平和恬淡、中庸和谐、勤奋好学、崇尚知识等等中华优秀文化,都属于应该努力发扬的文化理念。
二、关于马克思主义的民主观。
我曾经反复地指出,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真理,马克思主义理论也不是绝对真理,马克思主义和世界上所有理论一样,都必须,也只能“批判地继承和发展”,在批判中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尤其重要的是必须把马克思主义和列宁、斯大林主义划清界限。【4】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清醒认识一个残酷的事实:十月革命的炮声为中国送来的,在主体上是错误的列宁和斯大林主义,而不是马克思主义。就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来说,如果不能在这个历史问题上具有清醒的、明智而超脱的认识,那么对中国当前即将面临的政治体制改革来说,将会产生巨大阻力!
回归主题,就民主观来说,艾马恩先生认为:“普世民主是人类政治解放的民主,马克思的民主则是经济解放的民主。”既然艾马恩先生把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民主和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原则相联系,我就必须进一步论述清楚下列观点:就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整体来说,其优势和精华,恰恰就在于“人“的解放和社会政治民主化,而马克思主义的谬误和弊端,恰恰都存在于经济领域。我曾经著文非常具体和针对性地批判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单一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的理论,【5】在此不再展开论述。
而列宁、斯大林主义恰恰是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在纠结领域的错误部分,却放弃并抵制镇压了马克思主义的精华,既民主政治和人的解放理论。同是马克思主义后裔的欧洲各国的社会民主党,恰恰是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精华部分,即人的解放和民主政治,放弃和批判了马克思主义在经济理论上的糟粕和谬误,即单一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的理论。全世界各国人民的实践研究非常充分地证明了欧洲社会民主党的成功和胜利,而列宁主义、斯大林主义已经惨遭历史的淘汰!
至于艾马恩先生说的:“要讨论马克思的民主,就不能绕开无产阶级专政。”对于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我同意秦晖先生的观点:“自由与民主本是19世纪欧洲社会主义理想的应有之义。马恩讲的‘无产阶级专政’是指一种战争状态下的临时措施,……”【6】“ 赞成暴力革命(因而也赞成赢得内战所必须的‘专政’措施),但反对‘革命成功后的’‘优秀分子专政’――这是马、恩的共同态度。”【7】“ 马克思赞同布朗基的‘革命专政’论,主要是赞同它不畏镇压、以暴抗暴的立场。然而布朗基‘革命专政’的另一个含义,即依靠‘先进的少数’来强制‘落后的多数’,对此马克思、恩格斯一直是反对的。这后一含义意味着不仅‘革命中’要用暴力对抗镇压者的暴力,而且‘革命后’的和平条件下也要以‘专政’来对付‘落后者’。这就是所谓‘革命成功后的革命专政’。马、恩对此十分反感。恩格斯后来指出:‘布朗基把任何革命都设想为少数革命者的Handstreich(起义),于是革命成功以后的革命专政的必要性就是自然的;这自然不是无产阶级整个革命阶级的专政,而是完成了起义的少数人的专政,而且他们在起义以前就已经服从了一个或几个优秀分子的专政。’”【8】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民主和列宁、斯大林主义的集权政治是存在着本质性区别的。正如艾马恩先生指出的由于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的所谓民主集中制缺乏民主制度最基本的“三原则”,所以他们统统都是假民主和坏民主:“民主三原则:A、政府官员由人民选举产生。B、政府官员受人民监督,可以随时撤换。C、废除政府官员的特权(高薪只是其中之一)”【9】“现实社会主义模式的创立者是斯大林,民主三原则就是被他抛弃的。所有现实社会主义都是根据这一模式建立的,所以都是假民主、假社会主义。”【10】“道理很简单,他违背了无产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实现的是他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其次是特权阶层的意志和利益。”【11】
接下来就有必要分析论述社会主义的问题。社会主义理论早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产生之前,就在欧洲流行。发展到现在为止,世界上至少已经产生了十几种社会主义模式,连德国纳粹和利比亚卡扎菲都自称是社会主义。
所以当代中华民族和中国共产党人必须旗帜鲜明地确认和宣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到底是什么!上面我已经批判了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的单一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模式已经惨遭历史的淘汰。所以我们当代中华民族和中国共产党人必须明确宣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邓小平“发展生产力和共同富裕”二大原则,也就是必须兼顾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和大多数民众的共同富裕,在这二者之间找到最佳的平衡点。这就决定了民主、宪政、自由、人权、共和、法制、市场经济和共同富裕等制度性原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这是因为,人类的实践已经非常充分地证明了只有这些民主的原则,才能够相对充分地实现邓小平社会主义模式的二大原则,同样也符合“满足人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社会发展趋势和普世价值观!同样,在经济领域中,福利制度、工会参与劳资工资谈判和民主政府公平、公开、公正、有效的宏观调控等制度性原则也符合“发展生产力和共同富裕”二大原则!
三、关于社会发展到底是经济决定论、还是意识形态决定论的问题。
艾马恩先生在上述文章中开篇就指出:“马克思在创建新唯物主义的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