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三土:民粹主义与中国的民主化」正文
一、民主化的双重焦虑
(1.1)除了掩耳盗铃的五毛与心存侥幸的权贵之外,如今恐怕不会有多少关心政治现实的人否认,中国早晚要走上民主化的道路。当然,“早晚”是一个很笼统的表述,为许多重要分歧与争论留下了空间。事实上,民主化的前景既带来期待,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焦虑,而这些焦虑或多或少都与对民主化 “早晚”的判断相关。
许多人虽然认同民主,却对民主化可能带来的震荡心存顾虑,而中国在过去一百年中走过的弯路,更强化了他们的担忧。其中一部分人害怕过分激烈的政治转型会导致社会动荡、国家分裂、军阀割据、外敌入侵。另一些人担心的则是,以当前的“国民素质”,倘若仓促民主化,政治运作将无法得到有序有效的组织,甚至恐怕要重演打土豪分田地等等群氓暴民践踏个人权利的历史。对民主化前景的这些焦虑,使得他们或者将“改造国民性”视为比推动政治民主化更为迫切的课题,或者更多地将希望寄托于自上而下的、温和渐进的变革。
对民主化风险的焦虑,又导致了以这种焦虑为对象的第二重焦虑。不少同样认同民主的人担心:持“素质论”、“改良论”等论调的那些人,不但过分幼稚地寄希望于上层势力的觉醒悔悟,而且往往在实践中对“倒逼”民主的草根运动态度过于保守,从而客观上沦为“官府走狗”、“维稳帮凶”。出于对这类保守怀疑态度的担忧与不满,第二类人急切地试图为当前民主化的可行性做出种种辩护,譬如国民素质与民主无关,譬如民主化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等等。
然而第二类人出于焦虑而做出的这些辩护,反过来更加重了第一类人对民主化前景的焦虑。在他们看来,第二类人对民主化可能风险的轻描淡写,恰恰是一旦政治急遽转型将导致震荡的征兆,倘若放任这些激进而煽动的论调,未来的民主化进程必将被民粹主义裹挟,中国必将重蹈历史的覆辙。如果说在第二类人眼里,第一类人是维稳的帮凶,那么在第一类人眼里,第二类人就是民粹的推手。民主化前景所引发的双重焦虑,就这样相互强化,使得本该携手共进的人们陷入无休止的内部攻讦。
(1.2)当然,以上这些只不过是漫画式的描写。大多数时候,人们的观点与争论并不总是以如此极端的形式呈现,并且观点上的分歧也并不妨碍实践中的互助与合作。但极端观点的存在也是不争的事实。比如近来网络上关于民粹主义的争论中,@李宇晖_Huey 便试图从根本上否认民主制可能出现民粹主义、多数暴政等传统上所认为的问题,甚至一度否认“民粹主义”本身可以成为一个有意义的概念。他的这些观点当然是站不住脚的(有趣的是,一个政治学博士生居然持有这样极端而明显错误的观点,这一事实本身就反映出民主化双重焦虑对判断力的扭曲程度),本文自第二节以下将对其加以详细驳斥,分析民粹主义的性质与成因,并说明为何民粹主义(以及多数暴政)是民主化过程和民主制中切实存在的风险。
反驳李宇晖的观点,并不意味着我赞同其所反对的对象、也就是对民主化心存疑虑者的看法。在指出民粹主义与多数暴政的风险切实存在且无可避免之后,本文最后一节将说明,为何尽管如此,民主制仍然是比非民主制更好的选择、民主化仍然是当今中国刻不容缓的任务。或者反过来说,为什么我们并不需要依靠否认民粹现象、多数暴政的风险等等方式来为民主(化)辩护。
二、“民粹”是一个含混或者过时的概念吗?
(2.1)李宇晖在《请停止使用“民粹”这个含混概念:与笑蜀老师商榷》(http://blog.sina.com.cn/s/blog_85d2172c010135dy.html)一文(以及若干相关博文、微博讨论)中提出的主张,大致可以归纳为如下四点:(a) 英文学术文献中“民粹(主义)”一词(“populism”)的用法与日常对话(包括中国网络辩论)中很不相同,后者是对“民粹”概念的误用。(b) 日常对话(包括中国网络辩论)中的“民粹”一词缺乏一致而明确的定义,意义含混,无法作为讨论的基础。(c) 民粹主义研究是早期民主理论家的工作,在当代政治学界早已过时,或至少已被边缘化。(d) 新的理论模型和实证检验已经表明民主制事实上不存在民粹主义和多数暴政等等早期民主理论家所担忧的风险。
由于其留美政治学博士生身份,以上说法很能迷惑一部分外行(借用@破破的桥 的话,叫做“诉诸权威身份”加上“诉诸专业壁垒”)。事实上,这些论调非但站不住脚,更暴露出其在知识结构与学术能力方面的一些问题。对(d)的反驳与对民粹主义现象的深入剖析是紧密相关的,我将留到后文再行处理。本节剩余部分首先澄清(a)、(b) 、(c)所涉及的比较初级的错误。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这些批评并不意味着一并否定李宇晖在其所专攻课题上的水平。每个人的视野和知识都是有限的,在学术研究高度专门化的今天,要求一个政治学研究者精通政治学中的所有研究领域无疑是不切实际、甚至是虚伪的。相比起来更重要的,是遇到问题时检索相关文献的能力,以及在谈论不了解的领域时能够保持虚心、谨慎、开明的心态。李宇晖数次在讨论中称使用“民粹”一词的人是“奇葩”、在对文献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放言研究民粹主义现象的都是“伪学者”,这种态度我认为相当不可取,因此本文如果在行文语气上有任何显得挖苦之处,也仅仅是对这种态度的敲打,以及一点鞭策。
(2.2)先来看(c)。民粹主义研究是不是一个过时的领域?答案自然是否定的。自从希尔斯(Edward Shils)1954年的论文<民粹主义与法治>(“Populism and the Rule of Law”)使得“民粹主义”在英文中成为一个一般性的概念、并被作为社会科学(尤其是政治学与社会学)的重要对象后,对民粹主义现象的研究,无论理论层面还是经验层面,都在持续不断地发展。尽管早期的民粹主义研究曾在70年代末短暂地陷入低谷,然而80、90年代以来,一方面随着对旧有研究范式的突破――特别是现代化理论(modernization theory)与依赖理论(dependency theory)分别在70年代早期与晚期遭到质疑,打破了之前研究者将民粹主义现象与特定社会经济结构或历史条件相联系的思维定式,为新的理论建构提供了空间――,另一方面随着民粹主义现象在世界范围内的频繁化与多样化,民粹主义研究不但没有过时或边缘化,而且在近二十年间愈发繁荣,逐渐成为政治学(以及其它社会科学)中的一个热点领域。其文献不敢说汗牛充栋,至少也是蔚为大观。这里略举几本90年代以来出版的专着或论文集:
专门研究当前欧洲(以及美国等其它成熟民主国家)“新民粹主义”现象的著作如Jack Hayward (1996 ed.), Elitism, Populism, and European Politics;Hans-Georg Betz & Stefan Immerfall (1998, eds.), The New Politics of the Right: Neo-Populist Parties and Movements in Established Democracies;Mazzoleni, Stewart & Horsfield (2003, eds.), The Media and Neo-Populism: A Contemporary Comparative Analysis;Jens Rydgren (2004), The Populist Challenge: Political Protest and Ethno-Nationalist Mobilization in France;Mabel Berezin (2009), Illiberal Politics in Neoliberal Times: Culture, Security and Populism in the New Europe;专门研究拉美民粹主义的著作如Rudiger Dornbusch & Sebastián Edwards (1992, eds.), The Macroeconomics of Populism in Latin America;Felipe Agüero & Jeffrey Stark (1998, eds.), Fault Lines of Democracy in Post-Transition Latin America;Michael Conniff (1999, ed.), Populism in Latin America;Carlos de la Torre (2000), Populist Seduction in Latin America: The Ecuadorian Experience;Kurt Weyland (2002), The Politics of Market Reforms in Fragile Democracies: Argentina, Brazil, Peru and Venezuela;Steven Levitsky (2003), Transforming Labor-Based Parties in Latin America: Argentine Peronism and Comparative Perspective;Kirk Hawkins (2010), Venezuela‘s Chavismo and Populism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其它试图对民粹主义进行系统的概念澄清与比较分析,以建立一般性理论的著作如Paul Taggart (2000), Populism;Yves Mény & Yves Surel (2002), Democracies and the Populist Challenge;Margaret Canovan (2005), The People;Ernest Laclau (2005), On Populist Reason;Francisco Panizza (2005, ed.), Populism and the Mirror of Democracy;Benjamin Arditi (2007), Politics on the Edges of Liberalism: Difference, Populism, Revolution, Agitation;等等。
――以上只是一份相当简略的书单,在近几年该领域出版的书籍中不过冰山一角,更不用说散见于各种学刊的单篇论文了。李宇晖自称『在最近几年的学术文献里我基本上没有看到这个词』,并非“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而是反映出他在文献阅读量(或者说阅读面)与检索能力方面的欠缺。
除专着与论文外,近几十年民粹主义研究的蓬勃发展也反映在社会科学工具书的编撰中。由于五、六十年代学术界对民粹主义的研究刚刚起步,尚未形成规模――早期民粹主义研究的成果直到1969年才得到系统的整理(Ionescu & Gellner, 1969)――,因此在196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委托Julius Gould与William Lester Kolb合编的《社会科学辞典》(Dictionary of the Social Sciences)中,并未收录“民粹主义”一词;而到了2002年,牛津大学出版社委托当代社科领域的领军人物卡尔霍恩(Craig Calhoun)重新编撰《社会科学辞典》时,“民粹主义”词条已经有了三个自然段的篇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