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斌:新国家理论述评

作者:杨光斌发布日期:2012-04-09

「杨光斌:新国家理论述评」正文

摘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政治学理论的一个重大发展是在最为传统的国家理论方面。从国家和社会关系出发,吉登斯提出了新的国家类型即传统主义国家、绝对主义国家和现代民族国家;新制度主义的代表人物诺思以国家目的悖论理论有力地解释了第一批现代化国家的得与失;而20世纪70-80年代很多国家的政治变迁则使亨廷顿等人总结出国家转型理论。本文结合中国和其他主要国家的现代化进程,验证这些国家理论的解释力与限度。

关键词:国家类型;国家目的;国家转型

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西方政治学“回归”国家的倾,国家理论的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甚至可以说,美国经济史家诺思正是因为对国家理论的研究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随着80-90年代一些国家的转型,政治学界及时地贡献出国家转型理论。我国政治学界还没有就这些新的国家理论进行系统的总结,

本文试图进行初步的总结,并结合主要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对这些新的国家理论进行尝试性的评论。

一、吉登斯的国家类型理论

在政治学理论中,国家类型的分类主要基于亚里士多德的君主、贵族和共和政体而展开以集权与分权为标准的国家分类法,以及我们所熟悉的马克思的阶级分类法。历史的传统国家与现代国家的术语也比较流行,但是,衡量它们的变量是什么,并没有一个让人普遍认同的范式进行范畴上的区分,英国著名的政治社会学家吉登斯是这一领域的集大成者。

吉登斯是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演进来考察国家的。19世纪是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关键时期,其间出现了影响至今的观点各异的几大社会理论,即马克思的生产力理论、马克斯・韦伯的理性化理论和涂尔干的社会分工理论。不管他们之间有多大的差异,但是他们都认为,资本主义是塑造现代社会的核心力量。吉登斯(Gid-dens)认为,现代社会转型除了上述因素之外,更重要的是国家形态的变化。

吉登斯根据国家与社会的融合程度,将国家形态区分为传统国家(traditional state)、绝对主义的国家(ab-solutist state)和现代的民族一国家(nation-state)。区分国家形态的变量是,除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变迁,还包括其他三种力量的发展:以信息储存和行政网络为手段的人身监视、事暴力手段的国家化以及人类行为的工业主义特征。现代社会之所以与传统社会形成对照,是由于现代社会中物质生产高度发达、信息和行政监视力大幅度延伸、暴力手段为国家所垄断、工业主义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部分。

根据上述要素,在传统国家时代(包括城邦、封建国家、继嗣帝国、官僚帝国),阶级分化十分明显,并表现在城乡差别,上层阶级居住在城市,下层阶级居住在乡村。城乡之别不仅体现了阶级差别,而且还表示传统国家行政力量硬盖面的局限性。在任何形式的传统国家中,政府对社会的行政控制都被限制在城市之内,同时国家的意识形态和宗教与一般人民的“民俗”有相当大的距离,从而导致监视力的软弱。城乡之别与监视力的软弱,表明传统国家不是“权力容器”(power con-tainer),即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松散,国家只有“边睡”而没有“疆界”,也没有对军事力量的垄断权,大量的军事力量受制于军阀和民间力。在行为规范方面,许多规矩只在贵族阶层有效,对一般民众没有约束力。

从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的过渡时期,就是绝对主义国家。在欧洲,绝对主义国家在16-17世纪出现,是大型帝国逐渐蜕变为分立的国家的结果。首先,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自然边睡”被定为“疆界”,随之“主权”的观念出现了,国王变成国家主权的代理人和象征,法律成为全民性的规范,直接界定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以及制裁制度。与此同时,军事技术的发展为暴力的扩张提供了条件,军队内部行政管理手段高度发达并为控制社会提供可借用的体系。

绝对主义国家的发展为现代民族一国家奠定了基础,它为后者提供了疆界和主权概念。但是,现代民族一国家只是到19世纪初才开始在欧洲出现,其推动力是行政力量、公民观和全球化,而主要的基础是物质资源的增长和行政力量的扩张。物质资源和行政力量的联系机制就是“工业化”。工业化不仅导致物质资源的增长,而且还导致“工业主义”作为一种行政力量和个人行为取向的发展。进一步地,商品化使法律成为全民准则。税务成为国家控制工业的手段,劳动力成为工作岗位的附属品,国家成为世界体系的一员。此外,传播媒体、交通、邮电等资源的开发,使国家更容易渗透到社会中,强化其监视力。

吉登斯以欧洲历史为线索,勾画出分散型、阶级分化型国家(传统国家)向高度统一型、主权型、全民型国家的转型过程。社会的转型过程并不是一个美好的时代成长的历史,而是权力和暴力的控制随着现代性的成长不断对人的活动产生制约力的过程。从本质上讲,制约力本身就是民族一国家的制度,它兴起于近代史上国界纷争的欧洲,但是在20世纪已经成为全球化的制度。

如何看待吉登斯理论的适用性?正如吉登斯本人所说,他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史模式只是一种为了理论说明而建构起来的“理想类型”,因而在不同民族国家的实践中可能出现地方性的差异。例如,他只是在论述传统国家形态时提及中华帝国的历史状况,而在论述现代民族国家时,他的事例大多来自欧洲。确实,就中国的历史而言,现代化进程似乎是一幅完全不同的景象。且不论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至少到20世纪20年代,依然不存在所谓的传统主义国家与绝对主义国家的区分。就衡量现代化的指标而言,在18世纪中叶甚至是更早以前,就行政权力对于社会的控制程度、因科举考试和土地买卖自由而造就的阶级流动性、识字率、城市发展水平等方面来看,中国是最为接近前现代化的国家,中国的一只脚似乎将要迈向现代化的大门,但是却总是跨越不了现代化的门槛。[l]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在中国,自有城市以来,作为现代化重要指标的城市不是商品经济的集散地(因为中国农村很早就有自成体系的集贸市),而是权力和意识形态的象征,使得中国的城市并不是上层阶级的向往地,农村更适合那些富有的阶层;国家权力的控制力自秦始皇统一中国以来就相对强大,但是发达的行政管理系统直到20世纪20年代还不能有效地渗透到乡村,是因为家族的势力异常强大;自古以来,人们只有家族的观念,没有国家概念,等等。上述现象直到国民政府时期才有了初步的改观,但是,北伐革命后统一中国只是象征性的,国民党政府并不能有效地对国家行使权力。因此,更严格地说,共产党革命不仅是意识形态意义上的政治变革,它还真正地建立了一个统一的国家,把国家权力不受限制地延伸到城市和乡村的每一个角落,一改传统社会高度集权下的蜂窝状的社会结构,从而获得国家权力控制力。简单地说,中国国家的演进与欧洲社会迥然不同,事实上中国自秦朝以来的历史可以归类为传统主义国家和现代国家。中国的现代国家的起点是可以争论的,同时中国的传统主义也与西欧的传统主义国家有着很大的不同。

但是,吉登斯所总结的从国家一社会分离到国家一社会高度融合的过程,应该是各国的共同历程。正如后面的国家理论所显示的,不管是否喜欢国家,无论是早发达国家还是晚发达国家,国家是现代化进程中的支柱性力量。现代化过程事实上就是国家权力不断地融人社会的过程,这在中国与西欧没有什么区别。后者是前者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里主要集中讨论制度变迁学派的国家目的悖论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产权学派在研究什么样的产权是最有效时批判了传统的“看不见的手”的经济理论,认为不是市场而是国家在决定着经济活动的交易费用。根据传统的经济理论,只要存在完全的竞争和充分的市场,交易者就能实现最有利的交易结,资源就能被有效地配置,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最终是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据此,制度和法律是外在的,或者说是保护充分竞争的工具。这样,市场的运转被假定为完全无摩擦的过程,而且人们为达成交易而搜寻信息的费用也不存在了。但是,撇开交易费用和信息费用,就难以理解交易过程本身。因为任何一项交易的达成,都需要了解生产者与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合约的谈判、对合约执行的监督,等等。这些费用不仅无法存在,而且有时高的使合约难以达成。正是由于交易费用的存在,才产生一些用于降低这些交易费用的不同的制度安排。〔2〕进一步地,是谁在从事这样的制度安排,可能是交易双方,也可能是交易之外的第三者。但是,无论是交易双方还是第三者,都可能因为监督的成本太高而无法达成有效的制度安排。这样,最为权威的制度安排只能是来自国家,国家是交易规则的最终制定者。

如果说以科斯为代表的产权学派在个案的研究中提出了国家的决定性作用理论,那么将这种国家理论进一步放大的则是以经济史家诺思为代表的制度变迁学派。本着更宏大的目的,诺思将产权学派的国家理论运用于国家兴衰的比较现代化研究,从中得出的国家目的悖论理论震撼了经济学界、政治学界和历史学界。甚至可以说,诺思是因为研究国家理论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

诺思教授认为,国家提供的基本服务是博弈的基本规则,这些规则有两个目的,一是界定形成产权结构的竞争与合作的基本规则(即在要素和产品市场上界定所有权结构),这能使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二是在第一个目的框架中降低交易费用以使社会产出最大。

二、新制度经济学的国家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的国家理论主要包括产权学派的国家决定性理论和制度变迁学派的国家目的悖论理论,但是国家税收增加。第二个目的将导致一系列公共(或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供给,以便降低界定、谈判和事实作为经济交换基础的契约所弓}起的费用。 而这似乎并不矛盾,因为国家税收的增加有利于统治者的统治。但是,诺思教授对经济史的考察发现,“上述两个目的并不完全一致。第二个目的包含一套能使社会产出最大化而完全有效的产权,而第一个目的是企图确立一套基本规则以保证统治者的收人的最大化(或者,如果我们愿意放弃单一统治者的假设,那么就是使统治者所代表的集团或阶级的垄断租金最大化)“…在使统治者(和他的集团)的租金最大化的所有权机构与降低交易费用和促使经济增长的有效体制之间存在着持久的冲突。这种基本矛盾是使社会不能实现持续经济增长的根源。 [3](P25)这种持久的冲突也是国家不稳定的根源。

通俗地说,有效的产权组织能够实现社会产出的最大化,甚至可以缴纳更多的赋税供统治者支配。但是,有利于统治者的政治制度却可能不是建立在有效的产权基础之上的,而可能是建立在无效的产权组织之上,当有效的产权组织得到快速发展时,就可能削弱了无效的产权组织,从而构成对统治的经济基础的挑战,因此,统治者又可能有意识地保护无效的产权组织而遏止有效的产权组织。而当有效的产权组织的发展受到遏制时,整体税收就会减少,因而国家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受到限制。当国家不能发展时,是统治者和民众的双方的损失。正如诺思教授所说,为了使垄断租金最大化,“统治者将避免触犯有势力的选民。如果实力接近候选统治者的集团的财富或收人受到产权的不利影响,那么统治者就会受到威胁,因而,统治者会同意一个有利于这些集团的产权结构而无视它对效率的影响。这就是为什么历史上无效率的产权结构和经济制度能够长期存在。

与此同时,“有效率的产权也许导致国家的高收人,但与那些较无效率的产权相比,由于高交易费用(监督、检测和征赋税)会减少统治者的税收,因而统治者常常发现他们的利益所在与其说是准予垄断,不如说是导致更激烈竞争状况的产权。;因而统治者又会鼓励有效的经济制度的发展。

这样,统治者面临两难选择,即在保持能使租金最大化的垄断性的无效率产权与能使国家收人最大化的有效率的产权之间进行选择,由此导致一个国家的增长过程的内在不稳定性。但是,统治者必须选择,尤其面临“在与更有效率的邻邦相处的情况下,相对无效率的产权将威胁到一个国家的生存,统治者面临着或者死亡或者修改基本的所有权结构以降低交易费用和提高增长率的选择。

诺思教授论证道,17世纪是欧洲各民族国家兴起的时代,但各主要国家的发展速度是不一样的。英国和荷兰领先于其他国家,是因为国家所建立的产权结构、税收制度使统治者和民众的利益冲突最小化;而法国和西班牙的落后,是因为国家所建立的产权结构和税收制度明显有利于皇室而不利于民众的利益和社会的发展。

在我们看来,产权学派的国家作用理论和制度变迁学派的国家目的悖论理论不仅可以用来分析第一批现代化国家的兴与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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