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晓光:儒家宪政论纲」正文
作者简介:康晓光,男,西历一九六三年生,辽宁沈阳人。现任职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非盈利组织研究所所长。西历一九八一年至一九八二年,就读于国防科技大学系统工程与数学系;一九八二年至一九八六年,就读于大连理工大学应用数学系;一九九 年至一九九三年,就读于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获生态学硕士学位。曾经任职于沈阳农业大学农学系,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兼任中国科学院国情研究中心研究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兼职教授,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中国扶贫基金会理事,中国消除贫困奖评选委员会执行主席。著有:《阵地战――关于中华文化复兴的葛兰西式分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中国归来――当代中国大陆文化民族主义运动研究》(新加坡世界科技出版社2008年),《仁政――中国政治发展的第三条道路》(新加坡世界科技出版社2005年),《起诉――为了李思怡的悲剧不再重演》(香港明报出版社2005年),《NGOs扶贫行为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年),《法伦功事件透视》(香港明报出版社2000年),《权力的转移――转型时期中国权力格局的变迁》(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地球村时代的粮食供给策略――中国的粮食国际贸易与粮食安全》(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中国贫困与反贫困理论》(广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等。
一、当下中国的正当性危机
1、近代以来中国的政治正当性危机
近代以来,一系列失败使中国人逐渐丧失了对自己文明的信心。先是军事,后是技术和经济,再后是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最后是价值观,直至对自己的整个历史和现实的彻底绝望。于是,开始学习西方。起初还有自信,自觉或不自觉地坚持“中体西用”,最后则是完全绝望,彻底抛弃自己的一切,转而无条件地学习西方。至此,延续数千年的中华道统中绝了。
中共的胜利导致马列主义主导了中国大陆近半个世纪。邓小平发动的改革开放又使中国大陆倒向自由主义西方。无论是毛泽东,还是邓小平,都自觉地拒绝中国的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道统。
毛泽东时代,共产党执政的正当性来自马克思主义。[1]邓小平发动的市场化改革摧毁了这一正当性基础。市场化改革导致中共的实践与其意识形态严重背离,其结果是马克思主义的权威性丧失殆尽,不但无法为现实秩序提供正当性论说,反倒成了批判现实的有力武器。中共十三大报告,尝试回应这一挑战,提出了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虽然这一理论在逻辑上尚能自圆其说,但是却难以使人心悦诚服。可以说,今日中国再度面临政治正当性危机。
2、正当性危机的解决之道
如何解决当下的政治正当性危机?中国解决此类问题的传统智慧是“通三统”。[2]
近代以来,中国的最大失误在于彻底抛弃了自己的政治文化传统,这是其正当性危机的最深刻的根源。为此,首先必须改变对待中国历史和文化的态度,要认识到它是新政治哲学的“灵魂”。当然,简单地复古行不通,因为中国的传统政体也存在严重的缺陷。
在全球化时代,面对西方的巨大冲击,儒家必须回应来自西方政治体系的挑战,即自由民主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挑战。在新时代,随着共产主义的退潮,就政治哲学而言,儒家真正的对手只剩下自由民主主义。因此,如何整合自由民主主义,这是当下中国面对的政治挑战。如果儒家想在现代世界赢得生存权利,就必须有效地吸纳民主。这是儒家无法回避的时代问题,也是今日中国面对的最根本的政治问题。
古人所谓的“三统”是一脉相承的,而今天的“三统”却拥有不同的渊源,尤其是它们“道不同”,这样的“三统”怎么“通”,确实是三千年未有之大挑战。
今日的“通三统”,首先要重续中华道统,即接续中断的儒家道统,把中国政治的正当性建立在传统的道统和政统的基础之上;在此基础上,吸收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的政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即吸收马克思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政治文明中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成分,建立一种全新的政治理论和政治制度。具体说来就是,承续儒家道统,建立儒家宪政,把中国政府的正当性建立在对中华五千年道统的继承和对现代民主政治的吸纳之上。在宪政结构下,宪法原则采用儒家义理,建立强有力的宪法审查制度,在此前提下,儒家可以吸收多党制、竞争性的普选制度、权力分立、有限政府等理念和制度,进而实现传统与现代的融合。民主要素的引进,建立了国家与社会的权力制衡,从而可以很好地弥补古典儒家的不足。这是一个调和古今中外的政治解决方案。在这里,宪政的功用就在于为儒家和民主提供一个现代的整合框架。
二、儒家宪政概要
1、国家本体论
“国家本体论”回答国家起源和主权归属问题。
“中国”是谁创造的?[3]毫无疑问,中国是中华民族创造的!这不仅是中国人的共识,也是全人类的共识。那么,中国是在某一时刻由当时的中华民族的某些成员召开大会缔结契约的产物吗?否!中国是历史地形成的国家,也是在历史中不断发展的国家。就中国而言,国家的形成与发展与民族的形成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中华民族既是一个文化共同体,又是一个政治共同体。这种共同体不是在某一时刻瞬间形成的,而是在历史中累积而成的。正如中华民族是历史的产物,它所创造的国家也是历史的产物,而不是像契约论者所臆想的那样在某个时刻一群人召集大会缔结契约凭空创造出来的东西。
既然中华民族是中国的创造者,那么中国的主权当然归中华民族所有,中华民族当然是中国的主权者。与现有的宪法不同,也与主流的国家理论不同,儒家宪政理论认为,中国的主权者是“中华民族”,而非活在当下的“中国人民”。中国人民属于中华民族的一部分,但是中国人民“不等于”中华民族。中国人民仅仅是中华民族的当下的成员,而中华民族不仅包含当下的中国人民,还包含已经死去的中华民族的成员,以及尚未出生的中华民族的成员,因此中国人民无权垄断中国的主权。既然中国的国家主权属于中华民族,而中华民族是由死去的成员、活着的成员、未来的成员组成的,他们或是已经、或是正在、或是将要为中华民族的生存与发展做出贡献,所以中国的国家主权应由中华民族的死去的成员、活着的成员、未来的成员共享。
既然中国的国家主权属于中华民族,那么中国的制宪权当然属于中华民族。既然制宪权属于中华民族,那么中国人民就无权独占制宪权。其实,中华文化的发展过程,特别是儒家道统的发展过程,就是中华民族的制宪过程。这一过程已经延续了数千年。近代之前,儒家道统就是中国一以贯之的宪法。近代以来,尽管处于潜伏状态,但是它仍在有力地影响着现实。也正因为如此,各类西化势力对其恨之入骨,必欲斩草除根而后快。
2、宪法原则
宪法原则体现了民族国家的最高价值,规定了构建民族国家的基础秩序的核心原则,反映了民族国家的根本意志和精神气质。它们构成了民族国家的“根本大法”,不容置疑,不容挑战。
先人的权利:作为宪法原则的儒家道统
由于中国的国家主权属于中华民族,所以中国宪法必须集中体现中华民族的意志,而中华民族的意志集中体现在中华民族的文化之中。
中华民族不是一个“种族”,也不仅仅是一个“政治民族”。中华民族首先是一个文化共同体,而后才是一个政治共同体。自孔子开创“夷夏之辨说”以来,中华民族即确立了以文化界定成员身份和族群边界的传统。[4]
中华民族这一文化共同体,不是在某一时刻瞬间形成的,而是在历史中累积而成的,所以谈论中华民族就不能无视时间的建构作用。其实,谈论任何民族都不能无视时间的建构作用,因为所有的民族都是在历史中累积而成的人类共同体。
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以上的文明史,在其间形成了深厚的文化积淀。这些文化积淀是世世代代的仁人志士的经验和智慧的结晶,代表了历史上存在过的民族共同体成员的总体意志,因而最有资格作为先人的“代表”而拥有属于先人的那份主权。
中国文化的精髓就是儒家文化,而儒家道统是儒家文化的精华。道统强调的就是历史的积淀和传承,以及通过这种积淀、传承和发展而获得政治正当性。所以,道统是使中华民族成其为中华民族、使中国成其为中国的本质规定,因而道统只能“发展”,不能“抛弃”或“颠覆”。
综上所述,先人拥有政治权利,而儒家道统是他们的天然代表,再考虑到先人不能亲自参与当下的政治决策过程,所以必须通过赋予儒家道统(先人的代表)宪法原则地位,才能保证先人的政治权利。
在儒家思想史上,“道统”概念为韩愈首创。虽然孔子没有明确地论述过“道统”,但是在他的思想中已经蕴含了道统思想。
孔子曰:“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为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5]“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6]“禹,吾无间然矣!”[7]“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8]“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9]《中庸》亦称“仲尼祖述尧舜,宪章文武;上律天时,下袭水土。”可见,孔子以弘扬由尧、舜、禹、文王、周公开创的文化传统为己任。尧、舜、禹、文王、周公一系相承的道统,经过孔子的再创造由“潜伏”而“显现”,成为一个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以“仁”为核心的思想体系,并最终确立了“儒家之道”的本质内涵。牟宗三指出,“中国历史,发展至孔子,实为反省时期。此种反省,吾人名曰人类之觉醒。就史实言,亦曰历史发展之点醒。此种点醒,为功甚大。……经此点醒,意义乃显。意义显,则可以明朗过去之潜在,并可垂统于来世。此意义即古人所谓‘道’也。”[10]
孟子根据“五百年必有王者兴”[11]的原理,建立了儒家道统的承传谱系。“由尧、舜至于汤,五百有余岁。若禹、皋陶,则见而知之;若汤,则闻而知之。由汤至于文王,五百有余岁。若伊尹、莱朱,则见而知之;若文王,则闻而知之。由文王至于孔子,五百有余岁。若太公望、散宜生,则见而知之;若孔子,则闻而知之。由孔子而来,至于今,百有余岁。”[12]《孟子》的编者把此段文字作为全书的终篇,朱熹对此的评价是“终之以此……其旨深哉!”[13]
在道统发展史上,韩愈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在佛教盛行、儒学萎靡的情况下,韩愈以继承孟子事业自任,首创儒家道统说以对抗佛教的“祖统”。韩愈认为“道”就是儒家的核心价值――“仁”和“义”。“夫所谓先王之教者,何也?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足乎已无待于外之谓德。其文《诗》《书》《易》《春秋》,其法礼乐刑政,其民士农工贾,其位君臣、父子、师友、宾主、昆弟、夫妇,其服麻丝,其居宫室,其食粟米果蔬鱼肉。其为道易明,而其为教易行也。是故以之为己,则顺而祥;以之为人,则爱而公;以之为心,则和而平;以之为天下国家,无所处而不当。是故生则得其情,死则尽其常;郊焉而天神假,庙焉而人鬼飨。”[14]韩愈勾画的道统谱系为“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轲之死,不得其传焉。”[15]
朱熹集韩愈、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之大成,进一步发展了道统思想,提出了“十六字传心诀”。朱熹曰:“盖自上古圣神继天立极,而道统之传有自来矣。其见于经,则‘允执厥中’者,尧之所以授舜也;‘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者,舜之所以授禹也。尧之一言,至矣,尽矣!而舜复盖之以三言者,则所以明夫尧之一言,必如是而后可庶几也。”[16]朱熹认为,儒家道统的核心内容就是“执中”,而“中”即是“道”,“执中”也就“得道”了。牟宗三指出:“此是理学家特拈一‘中’字为道统之传。此固为宋儒之所彰著,然其由隐变显,自孔孟而已然。其所以能彰著而显之者,必由其有隐伏之线索。此中关键,全在孔子。孔子将此自然趋势所成之线索转为彰著之道统,显明之‘意义’,以为贯穿吾华族历史之观念形态。”[17]
毫无疑问,在孔、孟、韩愈、朱熹心中,道统构成了至高无上的政治规范,道统不但独立于政统,而且凌驾于政统之上。王船山精辟地论述了“道统”与“治统”的关系:“天下所极重而不可窃者二:天子之位也,是谓治统;圣人之教也,是谓道统。”[18]“儒者之统,与帝王之统并行于天下,而互为兴替。其合也,天下以道而治,道以天子而明;及其衰,而帝王之统绝,儒者犹保其道以孤行而无所待,以人存道,而道可不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