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社会主义国家的最新探索

作者:国外社会主义国家的最新探索 选择字号发布日期:2013-11-07

「国外社会主义国家的最新探索」正文

 

在全球化纵深发展、资本主义国家积重难返的国际大势下,包括中国、越南、古巴、朝鲜、老挝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虽难以独善其身,但均显现出了快于世界各国平均增长水平的发展态势,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抵御系统危机的能力。随着社会主义国家新一轮改革实践的不断深化,“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命题成为社会主义国家亟待解答与创新的时代工程。2010年至2013年,越南、古巴、老挝和朝鲜四国执政党先后召开了党的代表大会,总结和反思本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与教训,并制定了符合本国国情的中长期发展战略与规划,展现出各具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和道路。

 

加强执政党建设,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坚定社会主义道路

当前,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建设面临严峻挑战。在2013年6月27日与中国社科院学者进行交流时,越南社会科学院中国研究所所长杜进森教授指出:至今,中共执政64年、越共68年,离苏共74年的执政节点为时不远,中越两党应该高度警惕,努力探讨如何避免重蹈苏共的覆辙,顺利跨越苏共执政74年这个坎儿。杜进森的话实际上表达了社会主义国家学者们的共同忧虑,而学者们的忧虑折射出社会主义各国执政党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

(一)加强执政党建设和理论创新,保持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

1.越南

经过十多年的探索,越共九大正式提出了建立 “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属于人民、来自人民和为了人民的社会主义法权国家”的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目标,并逐步丰富其具体内涵。这是越南共产党理论创新的成果,也是其努力构建本国话语体系的体现。

在越共十一大召开前夕,由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共中央理论委员会主席苏辉若主持的、旨在形成越共理论体系的一项国家级重大课题就已经展开,并准备命名为“胡志明时代的发展主说”。但由于理论界对“发展主说”的名称有不同意见,因而其最终未能写进十一大通过的修订后的党的纲领和政治报告。但是,新纲领对胡志明思想的根源、地位和作用做了补充。据悉,越南共产党今后还将继续以胡志明思想为基础,形成越南本国的理论体系。

为了提高越南共产党应对挑战的能力,过去一年,越南共产党从思想建设、机制建设和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加强党的建设。

首先,越共中央继续按照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党内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越共中央2012年2月召开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颁布决议,开始在全党范围内进行自上而下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在2012年10月初召开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上,政治局集体和一名政治局委员(暗指总理阮晋勇)在大会上承认在工作中出现了错误,请求中央委员会给予处分。这些举措,引起了越南国内百姓的高度关注。

其次,越共一直以来对干部队伍的后备力量机制不全有所忧虑。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干部储备机制。2013年7月份,为期4个月的越共首届高层预备干部培训班在越南胡志明国家政治行政学院举行了毕业典礼。这是越共落实越共四中全会和六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干部规划和预备干部培训的有关内容,旨在对包括越共中央政治局、中央委员会、书记处和其他高级职位的干部进行有计划的培养,使其今后进入领导岗位积累专业素质和政治素养。越共总书记阮富仲在毕业典礼上发表了讲话,对培养干部后备力量机制寄予高度期望。

2.古巴

马克思列宁主义、马蒂主义和卡斯特罗思想是指导古巴共产党和古巴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一脉相承的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是古巴官方意识形态重要的精神内核,而马蒂主义和卡斯特罗思想既是古巴马克思主义本土化的逻辑延续与创新,也体现了古巴民族精神的传承与升华。

何塞・马蒂(1853-1895)是古巴伟大的民族英雄、诗人和思想家,他深刻的时代洞察力源自其丰富的革命实践与思考。马蒂一方面积极投身于解放祖国的革命洪流,奔走于西班牙、美国等地宣传革命思想,组织革命队伍,另一方面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笔耕不辍,抨击殖民政府的罪恶。马蒂有关建立“自由的、有尊严的共和国”、世界平衡、追求社会公正平等及 “我们的美洲”的思想代表了马克思主义古巴化的历史性丰碑,是卡斯特罗治国思想的重要来源。

菲德尔・卡斯特罗是领导古巴半个多世纪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杰出领袖,也是20世纪国际舞台上最具影响力的第三世界领导人之一。自2006年逐渐淡出政坛后,卡斯特罗仍坚持思考与写作,指导和鼓励古巴人民科学清醒地认识世界形势,创新社会主义制度。我国国内出版的《总司令的思考》(2008)、《卡斯特罗语录》(2010)等集中代表了卡斯特罗思想的最新成果。

2012年1月28-29日,古巴共产党首次召开全国代表会议,重点讨论了古巴共产党的建设及思想观念转变等议题。会议还明确了古巴共产党未来的工作方向和目标,强调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即从党的领导、组织和思想上确保经济模式“更新”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贯彻与执行。会议决定,党和政府主要领导人实行任期制,任期最多不超过两届,每届五年,这意味着古巴将结束事实上的领导干部终身制。

3.朝鲜

朝鲜劳动党致力于突破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理解,建立本国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一方面,朝鲜认为“马列主义无法为现实的革命提供现成的答案”,不能教条式地服从马列主义。

另一方面,在反思传统马列主义的同时,朝鲜当局强烈批判了与马列主义竞争的伪社会主义派别。2010 年9月28日,朝鲜劳动党第三次代表会议决定修改党章。其中,劳动党的定义由 “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创建的主体型的马克思列宁主义革命政党”改为“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的政党”,党的最终目标由 “实现全社会的主体思想化和建设共产主义社会”改为 “实现全社会的主体思想化和人民大众的绝对自主”,删除了“共产主义”字眼。2012年4月召开的朝鲜劳动党第四次党代表会议修改了党章,把金日成-金正日主义确定为朝鲜劳动党的指导思想,会议还选举了党中央领导班子,推举金正恩担任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金日成-金正日主义”包括主体思想和先军思想。4月13日,朝鲜第十二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宪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宪法仍以主体思想和先军思想作为指导思想。

2013年1月25日,朝鲜劳动党中央政治局发布公报,宣布通过《关于建立朝鲜劳动党支部书记大会机制》决议书,表示将召开第四届朝鲜劳动党支部书记大会,并将该大会制度化。公报强调,在主体革命斗争伟业进入更新更高阶段的今天,要强化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和基石的党支部的作用、强化全党,为社会主义强盛国家建设带来划时代转变。

1月29、30日,朝鲜劳动党第四届党支部书记大会在平壤举行。分析人士认为,此次大会与朝鲜2012年6月少年团大会、8月青年节庆祝大会、11月母亲大会等各阶层群众集会属于同一脉络,目的都在于凝聚民意,巩固加强朝鲜内部党、军队和人民的“浑然一体、一心团结”。

(二)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扬社会主义民主

1.越南

2012年10月,越南国会通过了《对由国会和人民议会推选或批准的领导人投信任票》的决议。根据该决议,越南国会将对由国会和地方人民议会推选或批准的越南政府领导人履行任务的结果、执行权限、政治素质、道德和生活作风投信任票。也就是说,在每届政府的五年任期内将要进行两次民意测评,如果两次达不到半数信任票的,则请其主动辞职或上级给予免职处理。选票分高、中、低三种信任度。如半数以上的国会代表连续两年对同一名官员投“低度信任”票,这名官员将受不信任投票;若获“低度信任”票达到2/3,这名官员将立即面临不信任投票。如不信任投票通过,该官员将被迫辞职或被解职。在国会接受投票的47名官员包括国家主席、副主席、总理、副总理及各部部长等。越南国会6月份投票的结果显示,主管经济工作的官员多数获得低度信任票比例较高,其中总理阮晋勇的低信任票超过30%。

笔者认为,越南实行对政府官员投信任票的做法,是越南政治系统革新的又一个尝试,也是越南沿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权国家”路径走出的一个具体步骤,然而,由于投票机制在制定时就已经留有很大的回旋空间,因此借此达到弹劾官员的几率几乎不存在。也就是说,此举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2.古巴

古巴领导班子老化问题突出,2012-2013年这一问题有所突破。古巴通过调整领导班子完成了政权的交接,干部队伍有所年轻化。古巴同时还着手行政体制的改革,希望通过精简机构,提高办事效率,解决腐败和行政效率低下的问题。

2013年2月25日,古巴举行第八届全国人民政权代表大会,全体代表通过不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人大领导班子,并选举产生了包括国务委员会主席和第一副主席在内的、由31人组成的国务委员会。劳尔・卡斯特罗再次当选古巴国务委员会主席兼部长会议主席。据统计,新一届国务委员会的31名领导成员中有17位新面孔,占54.84%,其中13名为女性,12名为非裔和混血人种,平均年龄降至57岁。劳尔・卡斯特罗在第八届全国人民政权代表大会成立大会指出,要保持国家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古巴应通过渐进有序的方式,在未来5年内完成领导班子的新老交替。劳尔・卡斯特罗还提议修改宪法,实行古巴国家领导人任期制度化,并明确表示这将是他最后一届任期。

(三)加强反腐和意识形态工作,防范执政风险

1.越南

贪污腐败和浪费在越南被定义为“国难”。近几年来,越南的贪污腐败问题不但没有得到遏制,反而更加严重和突出。在2012年举行的国会会议上,政府总理阮晋勇承认反腐工作指导委员会存在不足。

2012年12月6日,政府反腐工作指导委员会通过了《防治贪污腐败和浪费的行动纲领》,制定了2012-2016年政府反腐的主要任务、措施和考核机制等。由于政府反腐指导委员会工作的不力,2012年5月闭幕的越共中央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成立由中央总书记任组长、中央政治局直接领导的党中央反腐指导小组,中央反腐小组办公室通过网站及时公布有关反腐信息。越共五中全会还建议重新组建越共中央内政部,作为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的参谋机构,同时也是反腐指导小组的常设机构。

为了鼓励对贪污腐败的举报行为,2012年10月召开的越南十三届国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央政府反腐基金,把社会各界和国内外捐赠、没收的违法资金以及拍卖赃物所得等作为资金来源,并把其中30%用来奖励举报。此外,群众还可通过举报和信访渠道直接参与监督。

2012年11月,越南国会还通过了《防治贪污腐败法》(修订案),该法从2013年2月1日开始生效。根据《防治贪污腐败法》(修正案),越南的领导干部需在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将个人财产申报清单在本人所在机关、组织或单位公布;越南国会代表及地方各级人民议会代表候选人的个人财产申报清单也须在选民代表会议上公布。这部法律还对领导干部个人所增加财产的各类义务加以规定,越南国会指定政府负责出台有关领导干部个人所增加的财产定价、申报人的权力与责任、申报手续与程序等的具体规定。

笔者认为,财产申报只是采取内部公开的办法,而不是向全社会公开,因此还是有暗箱操作和互相包庇的空间,因而也还不具备很强的约束性。但最近两年来,越共已敲下了治理贪污腐败的重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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