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锐:二战后欧洲民主社会主义与其他左翼关系探析

作者:蒋锐发布日期:2010-04-09

「蒋锐:二战后欧洲民主社会主义与其他左翼关系探析」正文

内容提要:在欧洲处于左翼一侧的社会民主党人及其民主社会主义,是二战后欧洲左翼政治力量的主导因素。尽管人们习惯于把社会民主党一民主社会主义、共产党一欧洲共产主义、绿党一生态社会主义以及西方马克思主义、新左派运动等统称为“左翼”,但是通过对欧洲民主社会主义与其他左翼之间的关系进行梳理,可以发现欧洲左翼实际上存在着很大差异,甚至存在着尖锐的矛盾和对立。

关键词:欧洲;民主社会主义左翼;关系

一、民主社会主义与共产党和“欧洲共产主义”

二战以后,欧洲民主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关系经历了一个曲折复杂的发展演变过程。二战后初期,作为在反法西斯斗争中曾进行广泛合作的两支主要左翼力量,各国社会民主党与共产党仍在很大程度上维持着这种合作。但是冷战爆发后,这种合作关系迅速宣告结束,双方进入一种相互敌视和对立的状态。进入20世纪70年代,两党关系开始走向缓和,在一些国家双方还进行了合作。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冷战的缓和和东西方关系的松动,欧洲社会民主党与共产党之间有了更多的接触、对话与合作,但双方在意识形态、理论、策略等方面仍存在着根本性的矛盾和分歧。

欧洲社会民主党与共产党本是同根同源,直到一战爆发,双方还维持着组织上的统一。对战争的不同态度,尤其是对十月革命的不同态度,促使双方在组织上最终决裂,后来分别联合成为两个相互敌对的国际组织――社会主义工人国际和共产国际。随着法西斯主义的兴起,特别是二战的爆发,这两个工人阶级政党都受到法西斯势力的镇压和迫害,成为反法西斯斗争的中坚力量。面对共同的命运和敌人,双方在反法西斯斗争中采取了不少联合行动,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并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赢得较高威望。双方的这种合作关系一直维持到二战后初期,例如在法国、意大利、奥地利等国,两党都曾携手组建战后联合政府。

随着“马歇尔计划”的出台和冷战的开始,双方的关系走向破裂。在整个20世纪五六十年代,欧洲社会民主党与共产党的关系都处于相互敌视和对立的状态。社会党国际成立后,在其通过的一系列宣言、声明和决议中,都表示坚决反对共产主义,拒绝与任何共产党派别――包括西欧各国共产党――建立统一战线或进行政治合作。即使赫鲁晓夫1956年在苏共二十大上发出与社会民主党人进行合作的呼吁后,社会党国际的这种立场依然没有任何改变。在社会党国际1962年《奥斯陆声明》中和1966年十大、1969年十一大上,都对共产党和共产主义进行了激烈批判,坚决拒绝同任何共产主义政党合作。这种情况直到70年代初期才有所改变,两党关系开始走向缓和。尽管促使双方关系缓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欧洲共产党在理论上的新探索和“欧洲共产主义”的兴起,无疑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从20世纪二三十年代起,就有一些西欧共产党人,如意共早期领导人葛兰西等,认真进行理论思考,积极探索一条适合西欧特点的、不同于十月革命和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道路。他们的一些观点和理论主张,后来成为“欧洲共产主义”的重要思想来源。苏共二十大以后,斯大林主义的罪行和苏联模式的弊端逐渐暴露出来,促使各国共产党开始重新思考和认识社会主义的有关理论问题。特别是西欧共产党人,他们经过深刻反思后认识到:苏联式的社会主义道路和发展模式在西欧发达国家具有不可否认的局限性,必须探索一条适合本国国情的新路子。另一方面,苏共和苏联的大党主义、大国主义、霸权主义,曾使各国共产党深受其害,这也促使西欧共产党力图摆脱苏共“指挥棒”和苏联模式,走独立自主发展的路子。意共领导人陶里亚蒂率先提出了“结构改革”理论,认为通过民主与和平方式对现有政治经济结构进行一系列改革,意大利就能循序渐进地走上社会主义道路。这一理论很快得到西欧大多数共产党的认同。1959年底,西欧17国共产党代表在罗马集会,发表《罗马声明》,主张把争取民主斗争作为共产党人的战略方针,提出要通过限制垄断组织对社会经济与政治生活的统治来实现对政治经济的“结构改革”,推进民主进程,进而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这标志着“欧洲共产主义”的兴起。

1968年“布拉格之春”运动后,意共与苏共就社会主义是否存在不同模式的问题发生分歧和争论。在持续的争论过程中,意大利、法国、西班牙三国共产党的观点日趋接近。1975年7月和11月,意共与西共、法共分别举行双边会谈并发表联合声明,确定了“在和平与自由民主中走向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标志着“欧洲共产主义”的正式形成。1976年6月,意共总书记贝林格在一次公开讲话中第一次正式使用了“欧洲共产主义”的提法。从此,它就成了该理论流派的通用名称。1977年3月,意共、法共、西共领导人在马德里会晤,发表了《在民主、自由中实现社会主义》的联合声明,被人们称作“欧洲共产主义宣言”,系统阐述了欧洲共产主义的基本政治主张。到70年代末,除意共、法共、西共外,在西欧公开主张或赞同“欧洲共产主义”的还有英国、比利时、荷兰、瑞典、芬兰、瑞士、希腊等国的11个共产党,党员总数250多万,约占西欧共产党员总数的85%,拥有选民两亿多,选票2000多万张。然而,“欧洲共产主义”并不是一个统一的组织或运动,也没有统一的理论纲领,主张“欧洲共产主义”的各党在基本观点和政治倾向上大体一致,但在具体政策和提法上却存在着很大差异甚至分歧。

欧洲共产党在理论政策上的转变,促使西欧许多国家的社会民主党人不顾社会党国际的禁令,在诸多领域开始与共产党人进行合作,如意大利社会党和芬兰社会民主党。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党国际对共产党的态度也逐渐发生了变化。1972年4月,社会党国际执行局阿姆斯特丹会议上通过的一项决议指出:“社会党国际的成员有权自由地决定同任何党建立双边关系。”在同年6月举行的社会党国际十二大上,国际主席皮特曼在致词中说:“应允许成员党自由地决定他们自己同包括共产党在内的其他政党发展双边关系。”1976年1月,欧洲17个国家的社会民主党政府首脑和党主席在丹麦的埃尔西诺举行秘密会议,重点讨论了同本国共产党合作的问题,最后一致同意:各党可以自主地采取自己的立场。这标志着欧洲社会民主党人从此结束了与共产党不接触、不合作的政策,两党关系开始进入对话与合作的新阶段。进入80年代,特别是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戈尔巴乔夫的上台及其国际“新思维”的提出,东西方冷战实际上已告结束,这进一步推动了欧洲社会民主党与共产党的交流与合作。这时,两党之间的接触已经不再限于各国国内,而是超越国界,在国际范围内加强了双方的对话与联系。例如,1983年以后,意共不仅参加了国内以社会党为首的联合政府,还与联邦德国社会民主党、瑞典社会民主党、法国社会党多次进行接触和对话,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展开讨论。

不过,尽管欧洲社会民主党与共产党二战后从对抗到对话再到合作,关系不断改善,但民主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或“欧洲共产主义”毕竟仍存在着意识形态上的根本分歧,双方在策略手段上的相互借鉴和接近并没有消弥这种分歧。我们在分析二者关系改善的同时,绝不能忽略这种分歧。

二、民主社会主义与绿党和“生态社会主义”

绿党是欧洲左翼政治舞台上的后起之秀,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作为左翼政党,欧洲绿党虽然未必一定与“社会主义”相联系,但“生态社会主义”或“生态马克思主义”却无疑在某些绿党(例如所谓“红色绿党”)的理论纲领中占有一席之地。可以说,欧洲民主社会主义与绿党和“生态社会主义”的关系,虽然不是同一层面的问题,但至少具有一定的内在联系。

作为传统政党,欧洲社会民主党对新兴的绿党的态度曾发生过戏剧性的变化。20世纪六七十年代,当各种生态运动、环保组织及绿党在欧洲刚刚兴起时,它们其实是以“反叛者”的形象出现的,当时“很少有人认为绿党会成为一种持久政治现象,更不认为绿党有着新的哲学政治基础”。欧洲社会民主党人也是如此。但是进入80年代以后,随着环境与发展问题的日益突出,绿党及其环保主义、生态主义主张产生了越来越广泛的影响,它们提出的生态优先、基层民主、非暴力、无核化等政策主张深受民众欢迎。与此同时,欧洲绿党也大多完成了从抗议党或运动党向议会党的转型,在很多西欧国家绿党都通过大选进入了全国议会。在这种形势下,绿党逐渐改变了自己原来“超越左右翼”的中性立场,将自身定位为“中左”政党,并积极谋求与传统左翼政党特别是社会民主党的联盟与合作,以便争取联合执政或参政。另一方面,为了回应绿色运动的挑战,欧洲社会民主党从80年代初也纷纷在自己的理论纲领中加入了环保主义、生态主义的内容,开始“走向绿化”,这大大增加了二者合作的基础。80年代中期,主要由社会民主党和绿党组成的所谓“红绿联盟”陆续在西欧一些国家的地方政府执政;90年代中期以后,又有一些“红绿联盟”开始执掌中央政权。

不过,欧洲社会民主党的“绿化”和各国“红绿联盟”的形成,并不意味着民主社会主义与绿党环保主义、生态主义在价值观念和理论主张上的趋同。事实上,它们二者之间的分歧是始终存在的。这主要表现在:(1)核心价值观不同。民主社会主义以“民主”为核心价值原则,认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绿党虽然也强调民主尤其是基层民主的原则,但这一原则首先是为其生态原则服务的,“生态优先”才是其核心价值原则。(2)理论基础不同。民主社会主义主张思想来源的多元化,认为基督教教义、法国大革命口号、康德的伦理学与新康德主义、黑格尔的辩证历史哲学、马克思的批判分析方法、伯恩施坦的修正主义以及工人运动的经验等都可以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而绿党则把生态学或生态政治学视为唯一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3)追求的目标不同。民主社会主义追求的目标,是一种“公平与公正”的社会主义理想社会;而绿党则大多追求一种“和谐与正义”的自然状态。(4)政策与策略主张不同。民主社会主义主张政治民主、经济民主、社会民主和国际民主,通过对现有资本主义体制的渐进改良达到自己的目标;而绿党则认为,它所“代表和追求的是一种既非自由资本主义也非现实社会主义的‘第三条道路’,即绿色变革道路,它所实现的将是对现存经济与政治制度的重建而不是改良,是要用生态原则和渐进方法最终实现对社会现实的根本性改变”。

“生态社会主义”和“生态马克思主义”是绿党阵营中较为激进的一翼――所谓“红色绿党”――的理论主张,它与被称为“绿色绿党”的另一翼所主张的“生态主义”或“生态自治主义”有着重大的理论和政治差别。在欧洲形形色色的生态理论中,“生态社会主义”独树一帜,试图把生态学同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结合起来,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解释当代环境危机,从而为克服人类生存困境寻找一条既能消除生态危机、又能实现社会主义的新路子。这是一支涉及面很广、影响很大的左翼派别,已成为当代西方社会主义运动中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欧洲民主社会主义在环境与生态问题上的见解与“生态社会主义”有颇多相似之处,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双方形成了越来越多的共识。但二者的区别与对立也是十分明显的:一是对时代矛盾的解释不同。民主社会主义更多解释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如何提高民主化的问题,并致力于在国家层面上一定程度地实现自己的目标;而“生态社会主义”要解释的是所有发达与发展中国家共同面对的人与自然矛盾的问题,其目标必须在一个超国家的全球层面上才能实现。二是追求的制度目标不同。民主社会主义的目标是推行一种对资本主义尽可能改良的政治经济制度,而“生态社会主义”则要构建一种超越各种“主义”、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的政治经济制度。三是所依靠的政治力量不同。民主社会主义的社会改良主要依靠固定选民的支持;而“生态社会主义”把绿色组织、新社会运动、传统工人运动、各政党合作等都作为社会变革的动力,也就是说,依赖一种不同群体、不同党派、不同国家之间的民主协商精神和多元文化价值原则下的对话。

三、民主社会主义与“西方马克思主义”

人们通常把“西方马克思主义”区分为四大流派:法兰克福学派、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新实证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和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其中前两派倾向于将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化,后两派则更多强调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

“西方马克思主义”最初产生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欧洲革命失败后,卢卡奇、柯尔施、葛兰西等人在总结革命失败原因、探索欧洲革命道路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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