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凡:民主和民主化

作者:李凡发布日期:2009-05-17

「李凡:民主和民主化」正文

世界与中国研究所经过多年的时间的研究,于2008年出版了《中国民主的前沿探索》的周刊,现在陆续讲有关内容刊出,供广大读者阅读和指正。

一、全球民主化的发展潮流

20世纪人类在许多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给人类未来的发展留下了许多重要的遗产。就人类的政治制度而言,20世纪经历了王权、法西斯主义、社会主义、威权主义和民主主义政治。到20世纪末的时候,民主政治在世界范围内取得了广泛的认同和空前的胜利,成为世界各国至少在价值取向上的共同追求。其它的政治体制都已经或者终结、或者失败,或者在向民主的体制进行转型,即使依然存在的,也在标榜自己是真正民主的政治体制。因此,可以说20世纪是民主政治体制在人类取得胜利的时代。虽然著名学者福山所说的西方民主的胜利意味着“历史的终结”也就是就政治体制而言,民主体制是人类最终的体制[1]的说法遭到了许多人的批评,但是毫无疑问,民主体制的大发展是一个不容争议的事实,无论人们情愿与否,也无论国情差别多大,民主已经成为许多国家的事实,也成为地球上所有国家政治发展的目标取向(或至少是标榜的目标),没有任何一个政权敢公开声称自己是非民主的或者是反民主的。

根据亨廷顿在《第三波》一书中所提出的,20世纪世界的民主化发展过程经历了三个阶段,也就是三个浪潮。第一个阶段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第二个阶段是二次大战以后,第三个阶段是从上世纪起70年代开始到世纪末的时候。

对民主化发展的研究来说,值得关注的是二次大战以后的民主政治发展情况,西方社会科学对这一阶段的研究和描述非常多。一般来讲,二次大战以后由于德国和日本的战败使得法西斯主义遇到了彻底的失败,战后由于世界政治地理的重新划分使得西方的资本主义和东方的社会主义都得到从未有过的机会,获得了很大的发展。有的人认为,从政治制度而言,由于在西方的资本主义社会当中有民主主义和威权主义两种形式,因此就政治制度而言,就实际上有了三种类型,即社会主义国家的极权主义和资本主义国家威权主义和民主主义。也有的学者认为实际上是两种政治体制,即威权主义和民主,而极权主义是威权主义的极端体现,是一种刚性的威权主义。这样二次大战以后的政治发展的历史发展就不仅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争,而且更应该是民主主义与威权主义两种政治体制之争。因此从人类社会的发展而言,就导致了是走向民主的政治体制还是走向专制和威权的政治体制的分歧。这种分歧就导致了人类社会的选择,是选择威权主义的政治体制呢,还是选择民主主义的政治体制呢?这种选择在很长时间里没有定论。这是第二波民主潮流的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但是在第三波的民主发展潮流中,这种选择出现了明显的发展趋势,大部分国家转向了民主的政治体制。从上世纪七十年代中开始,在南欧从西班牙、希腊、葡萄牙开始,出现了向民主政体转变的发展趋势。这三个国家从西班牙的独裁者佛朗哥去世之后,开始了从威权主义向民主主义的转变。西班牙在南欧的转变,立即对受西班牙和葡萄牙影响非常大的南美拉丁美洲国家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新的一波向民主的转变在80年代在南美出现。到90年代,由于苏联东欧地区受“冷战”失败影响而出现了原有的共产主义极权体制瓦解,出现了中亚和东欧地区国家向民主体制的转变的民主化潮流。受此影响,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的许多非洲国家也出现了民主化的转型。亚洲地区在世界的这个向民主转型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了一个个国家和地区结束了威权主义,而向民主转型的例子。例如80年代的菲律宾、90年代的韩国和台湾地区、印尼等就是这样的例子。在这个民主发展的潮流中,全世界相当多的国家开始转变为民主的政治体制,人民享有自由,并且采用选举的方式选出政府的领导人,这就形成了亨廷顿所说的第三波民主。

如何判断一个国家是民主自由还是不是民主自由的,目前国际上多采用美国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的判断方法。自由之家依据两个变量,政治权利(political rights)和公民自由(civil liberties)来判断是否民主和自由。它将这两个变量都从1-7打分,1-1也即平均数1是最自由也最民主的,而7-7也即7是最不民主和自由的。根据这个指数,1-2.5为自由国家,3-5.5为部分自由国家,而5.5-7为不自由国家。根据自由之家的统计,1973年全世界的自由国家的总数为44个国家,部分自由国家为42个,不自由国家为65个;到1983年自由国家增加为52个,到1993年增加为72个,2003年增加为88个;在不自由的国家中1983年为58个,93年为55个,2003年为49个;部分自由国家2003年为55个。如果按全世界的人口数量来统计,在1992年自由人口的总数占全世界人口总数的24.83%,部分自由的人口总数为44.11%,不自由的为31.06%;到2003年自由人口的数量增加到44.03%,而部分自由的人为20.97%,不自由的人口为35%,其中不自由人口的总数2003年比1992年有增加,但是自由人口总数的增加来源于部分自由人口的减少,也就是说部分自由的人口转变为自由的人口。[2]

从地域来看,目前世界公认的欧洲北美地区基本上是民主和自由程度最高的国家,时间也最长。但是在全球民主化的转型当中比较成功的是东亚地区,如果不包括日本的话,那么在第三次浪潮中的转型期中地区就包括了韩国、台湾、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这些国家和地区原都为威权主义政治体制,在威权主义统治时期,经济发展的速度都比较高,有些曾经达到了多年来平均增长率为7%-8%的水平,因此出现了许多高速增长的亚洲“小虎”,令世界震惊。目前除了新加坡以外,这些亚洲小虎都已经转变为民主国家。而在全世界最不成功的向民主转型的国家当中为中东地区的阿拉伯国家以及非洲撒哈拉以南的穷国,出现了许多“失败”的国家,既没有经济的高速发展,也没有成功的稳固的民主。这些国家转型失败很重要的原因主要来源于两个因素,一是文化上的原因,一是经济上的原因。而在民主化的转型过程中动荡比较大的是拉丁美洲国家,民主化的第二波中所出现的动荡大都发生在这里。前苏联东欧国家的民主化的转型也并不非常顺利,出现了许多的反复,发生了所谓民主的巩固和是否能持续发展的问题。因此这些地区在最近几年出现了一些所谓的“颜色革命”,究其实质,是对以前民主改革不彻底而出现的补课和持续发展的问题。

二、民主和民主化

全世界所发生的这个政治上的巨大转变,使得我们必须认真的理解什么是民主,什么是民主化?不然将无法理解这个变化。

尽管民主的概念早在古希腊时期就开始被提起,那时民主就是指的是人民的统治(rule of people),而且对民主理论的研究一直都是政治领域里面久盛不衰的论题。但是到现在为止民主都是一个最富有争议性的概念,很难有一个统一的获得大家普遍认同的定义。总的来说,民主作为一种政治理念有欧洲大陆和英美两大传统范型,前者以平等为导向,后者以自由为归宿。他们分别以古典民主论的代表――卢梭和密尔为自己的先驱人物,民主理论的历史就基本上是沿着这两大脉络并行的发展下来。自由主义民主观点更为关心如何限制公共权力以捍卫公民作为自由个体的基本权利,民主过程仅仅是以利益妥协的形式实现的。而以平等为导向的共和主义民主把自己理解为一个合作的、自治的共同体之平等成员的公民的自觉实践。

在对民主理念的争论过程中,民主理论界一直在做一种努力,那就是致力于挖掘民主当中具有普适性的要素,以求不依赖于社会环境而可以普遍适用。而在西方现代民主主义的主流观点中,代议制政府理念已经被当成了不证自明的真理,并且在民主实践中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在整个自由资本主义阶段,这种以议会为中心的民主政体被看作是最理想的治理形式。就像熊彼特所说,任何一个有经验主义取向的观察者都不可能在定义民主时不提到代议政府体制,而他在经典著作《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中对民主的定义――“一些个人通过竞争人民选票来获得(公共)决策权的制度安排”[3]已经被作为理论和政治评论界据以确认“民主”的通行标准。“公开、自由和公平的选举”是民主的实质,而且是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民主的其他特征都源于这一本质,这代表了大多数人关于民主的观点。在一个现代民族国家中,如果最强有力的决策者中多数是通过公平、诚实、自由和定期的选举产生,那么这个国家就有了民主政体。熊彼特的这个定义,将对民主的理解简化为制度化的选举过程,也就是民主最基本的定义就是领导人是否是由选举产生的。

现代民主主义认为,人民主权的现实机制是代议政治,即通过选举制度选出民意代表,由民意代表组成权力机关,代替普遍的人民大众行使对国家的统治,从而实现人民主权的思想。除了这种制度层面的民主,同时还要以法治和制衡为基石。法治强调一切依法办事,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力,反对政治强人一言堂,为了防止权力的过分集中而导致的权力腐败。制衡则是同时应该在各权力系统内建立分工制衡和监督机制,以权力来制约权力,防止权力的滥用。现代西方的民主政治制度就是建立在法治和权力制衡基石上的代议制的民主制度。一般来讲,现在所谈到的民主指的就是这种民主体制,可以说这是一种经典的也是现代的民主体制。

在政治学著作里,关于民主最著名的定义是多元主义民主理论家罗伯特・达尔(Robert Dahl)在《论民主》中提出的,他扩充了熊彼特关于民主的定义,强调了三个方面的内容:(1)通过制度化的、自由的和公平的选举来进行有组织的竞争;(2)所有成年人在事实上拥有投票和竞选公职的权利;(3)出版、集会、言论、请愿和结社的自由。[4]后来他在这样定义的基础上扩充到五个标准来衡量检验一个制度是不是民主的:一、有效的参与。在一项政策实施之前,所有成员应具有同等的、有效的机会表达自己的看法,并且使其它成员知道自己的看法。二、投票的平等。每个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有效的投票机会,而且所有票数应当同等计算。三、充分的知情权。即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所有的成员都应当具有同等的、有效的机会了解各种备选的政策及其可能的结果。四、议程的控制。所有成员都可以发表意见行使自己对议程的控制权,如果剥夺了人们讨论议程的机会,就会造成政策的决定权实际上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的状况。五、成年人的公民资格。指全体常住居民、或大多数成年常住居民应享有的公民权利。这五个标准对一个民主制度是不可或缺的,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民主就会走到自己的反面。没有有效的参与,决策的决定权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手中;没有平等的投票,一部分人将必然会凌驾在众人之上;没有充分的知情,公众往往会成为无知者或被欺骗者;没有对议程的最终控制权,公众将面对侵害自己利益的决定而无能为力;没有成年人的广泛的公民资格,公众中将会有一部分被排除在外而对保护自己的利益无所作为。这些现实的制度设计是理想的民主标准的实际体现,适用于现代国家的治理方式。

为什么要用民主的方式来管理现代化国家,达尔列举了十项理由并作了详细解释:避免暴政、基本权利、普遍的自由、自主的决定、道德的自主、人性的培养、保护基本的个人利益、政治平等、追求和平、繁荣。民主的好处被论证了很多,总之,民主已经成为人类现代文明的重要特征,是任何在现代化进程的国家都不可避免的问题。达尔的解释实际上将熊彼特的立足于选举制度之上的民主扩大为保护和扩大公民自由权的方面,这在西方的理论中被认为是自由民主(liberal democracy)的看法,而熊彼特立足于选举之上的民主概念被界定为选举民主(electoral democracy)。熊彼特的概念要比达尔的窄。依据自由之家的调查,全世界在2003年,有自由民主的国家是88个,而选举民主的国家是117个。[5]这种不同步表明,选举民主的国家中有一些并不是真正的自由民主国家,这些国家虽然有了选举,但一是选举可能是有问题的,并没有真正的做到自由和公平的竞争选举,二是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公民自由权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因而使得民主出现了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Fareed Zakaria认为这是一个“非自由的民主”(Illiberal Democracy),即由不同程度的全国选举,可以通过选举产生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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