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濂:流沙状态的当代中国政治文化

作者:周濂发布日期:2016-12-31

「周濂:流沙状态的当代中国政治文化」正文

前言


经典的现代化理论认为,成功的经济增长能够为政治民主创造条件。尽管最新的数据显示,中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 per capita)为13,500美元,成年人受教育时间平均为七年半,两个数据都恰好处于政治转型范围的中值,但是就目前中国的政治走向看,并未出现从经济增长向政治民主平稳过渡的明显迹象;恰恰相反,一方面,执政当局反覆重申不走老路也不走邪路,要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以及文化自信;另一方面,近年来许多国际独立调查机构的数据显示,中国政府的民众满意度和支持度相当之高。面对此情此景,我们不禁要问,当代中国的政治文化到底有哪些特点?它们与自由民主制度是否存在所谓的“选择的亲和性”?莫非真的存在所谓的“中国例外论”?

在回答上述问题之前,我们需要追问一个前设性的根本问题:当代中国是否存在所谓的“政治文化”?按照阿尔蒙德(GabrielA. Almond)与鲍威尔(G. Bingham Powell, Jr.)在《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Comparative Politics: System, Process, and Policy)一书中的定义,“政治文化”指的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流行的政治态度、信仰和感情”[1]。这意味着当我们谈论当代中国的政治文化时,首先预设了当代中国已经形成了大部分社会成员共同接受的、相对稳定的政治态度、信仰和感情,这显然不是一个不言自明的事实,而是需要经过严肃考察和反思的命题。

共识已死

2016年10月14日,以“系统升级”为名停止更新两周的“共识网”正式宣布关停,某种意义上,这个消息就像一个隐喻――中国从此再无共识可言。

“共识”(consensus)不同于“共同理解”(common understanding)。滕尼斯(Ferdinand Tönnies)认为旧的共同体(community)与现代社会(society)的区别在于,前者的所有成员都分享有共同理解而非共识,后者顶多只有共识而无共同理解。“共同理解”是共同体内部成员共享的信念、观念、情感和态度,其核心特点是“不言自明”和“理所当然”,它是一种“相互的、联结在一起的情感”,一旦共同理解变得不再自然,需要大声争辩甚至为此声嘶力竭时,就会从“上下在手状态”转化成为“现成在手状态”,成为详细审查的对象[2]。与此相对,“共识”指的是由思想见解迥异的人们经过艰难的谈判、多次的争吵乃至对抗之后达成的一致意见。简而言之,共识并非在先的理所当然之物,而是必须通过争取才可能赢得的事后结果。

辛亥革命之后,传统中国的“共同理解”被彻底打破,此后一百年里中国社会曾经先后凝聚过两次共识,一次是1949年的革命共识,一次是1978年的改革共识。这两次共识的获得,代价不可谓不大;可是一旦赢得,就能赋予中国社会相当时间的稳定性和政治正当性。1978年凝聚起来的改革共识,为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观念平台,但是1992年之后,随着权贵资本主义逐渐成型,政治上的强势集团拥有了固化的经济既得利益,政治改革未能同步进行的副作用开始放大,改革共识濒临破产的边缘。

从2010到2015年,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连续开展了六年社会思潮调查评选,结果显示新自由主义、民族主义、新儒家(文化保守主义)思潮连续六年入选最受关注的十大思潮,其中新自由主义始终位居前三甲;普世价值论、民粹主义五次入选;新左派、道德相对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思潮四次入选。针对上述结果,人民论坛评论员的分析是:“每年入选思潮中,都有不少『老面孔』,正说明了思潮变动的相对稳定性。”[3]可是换一个角度看,入选的思潮大多观点迥异、立场相左,在缺乏有效的民主程序和政治参与手段的情况下,多元价值观念无法实现“重叠共识”,反而可能在漫长的交锋过程中不断强化各自的立场,最后陷入僵局甚至死局。

2012年3月,社会学家孙立平判断改革共识正在重新凝聚,理由是“『不改不行』已成社会基本共识”[4]。基于同样的考虑,中共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后不久,七十余名中国学者于2012年底联名发布〈改革共识倡议书〉,指出:“如果中国社会亟需的体制改革一再受挫、停滞不前,公权腐败、社会不满将积聚到危险的临界点,中国将再次错失和平改良的机会,陷入暴力革命的动荡和混乱之中。”[5]然而事实证明,光有不改不行的共识,没有怎么改、改什么、谁来改的共识,只会造成社会更大的撕裂与对抗。

从2013年《南方周末》元旦献词事件开始,中国公民社会屡战屡败,言论空间急剧收窄,法制建设不进反退,权力意志的颟顸霸道和任意妄为展露无遗。在此背景下,思想界与知识界“原教旨主义化”的趋势也日益凸显,具体表现为在理论上愈发倾向于原始经典的教条主义论述,在实践上愈发具有排他性甚至战斗性的特点。以“共识网”关停为标志,关于中国向何处去,朝野上下、左右之间已无共识可言,各方对于通过理性对话凝聚共识已经完全失去耐心和兴趣,纷纷离席撤场,各自深耕基本盘,争夺年轻人,或者用脚投票隔洋观望,或者只重耕耘不问收获,或者直接诉诸权力推行一己意志之实现。

从短线看风云变幻的中国政治走势,很难不产生悲观情绪;如果把目光转向静水流深的政治文化层面,会不会发现一些相对积极的因素?

在《变革时代的道德中国》(Moral China in the Age of Reform)一书中,香港大学哲学系教授慈继伟认为经过三十年多年大规模的经济和社会转型,中国社会在五个方面发生了引人瞩目的变化:(1)放弃共产主义的崇高目标,转而支持更为世俗的目标;(2)作为日常生活的主要行动者(agent)的个体开始出现;(3)全新的平等观念的兴起把人们视为主要是资产阶级主体模式中的平等的个体行动者;(4)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从整全性的领导关系(comprehensive leadership)深刻地转变为工具理性的治理关系;(5)将人民同意(popular consent)作为国家权力合法性基础的需求正在急速增加。有鉴于此,慈继伟认为把以上要素叠加在一起所形成的生活形式描述为“自由民主”或者至少是“自由民主的雏形”(proto-liberal-democratic)并不为过[6]。

慈继伟将自己的研究定位为道德心理学和政治哲学,虽然有些表述和概念有待澄清与深化,但是他概括的自由民主雏形五要素为我们进一步探讨当代中国的政治文化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和切入点。限于篇幅,我们无法对上述的五要素进行逐一分析;在接下来的文章中,笔者将分别探讨当代中国人的自我想像、代际价值观变迁与政治合法性这三个论题,以期对当代中国政治文化做一个初步的探究。

中国人的自我理解

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国家权力开始从中国社会的毛细血管大规模地撤退,这一过程被人们形象地比喻成“松绑”,曾经被“成份制度”、“户籍制度”、“农村的公社制度和城市的单位制度”以及“政治档案制度”捆绑得无法动弹的中国人就此迎来了一个崭新的个体化进程。

慈继伟在评价这一历史进程的政治文化后果时,认为这些“各自追求职业、财产、消费、娱乐、生活方式以及个人的地位和幸福”的人虽然是一些“原子化和孤独的个体”,但已经非常接近于“(潜在的)现代资产阶级主体”[7]。刘擎也指出,“市场经济模式的扩张同时推动了劳动力的市场化、财产和生产资料的私有化,以及人际关系的契约化,个人成为契约关系中权利与责任承担者。这些变化在很大程度上瓦解了原有社群认同与集体认同,形成了个体主义取向的自我理解”。由于“个人主义是自由主义思想的重要前提之一”,因此这种“自我理解的个体化”看上去构成了“中国自由主义的本土根基”[8]。

上述判断肯定了中国人的自我理解从社群本位向个人本位转向的整体趋势,在规范的意义上谨慎预言了其对政治转型可能具有的深远意义。但是另一方面,由于对中国个体化进程的动力机制和历史逻辑,特别是国家权力对于“中国人的自我理解”起到的塑造、扭曲和变形作用重视不够,上述结论的基调稍嫌乐观和积极。

要想了解国家在个体化进程中发挥的作用,有必要引入阎云翔的一些分析。他以黑龙江省的下岬村为案例,发现“个性与个人主义的兴起是集体化时代国家对本土道德世界予以社会主义改造以及非集体化之后商品生产与消费主义的冲击所共同作用的结果”。这是一个充满悖论的转型过程:“第一,国家是一系列的家庭变化和个性发展的最终推动者。第二,非集体化后国家对地方社会之干预的减少却引起了在私人生活发展的同时而使公共生活迅速衰落。第三,村民的个性和主体性的发展基本被限制在私人领域之内,从而导致自我中心主义的泛滥。最终,个人只强调自己的权利,无视对公众或他人的义务与责任,从而变成无公德的个人。”[9]

借助阎云翔的分析,本文认为出于以下三点考虑,对中国个体化进程的政治文化后果不宜太过乐观:

首先,国家权力的部分退场和自由市场的强力介入的确推动了中国个体化的进程,但是在根本的意义上,“个体化依然处于政党―国家的掌控之下”[10]。这里的“掌控”突出地体现在1970年代后期所展开的改革开放――虽然接受了古典自由主义的经济理论,也即追求市场效益的最大化,但一直拒绝古典自由主义的哲学基础和制度安排,比如天赋人权和三权分立等原则。阎云翔认为:“从逻辑上讲,缺乏政治自由主义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实践新自由主义的,因为后者来源于前者,并以个人的自治和自然权利作为其理论推理的核心。然而,一个社会却可能在缺乏政治自由主义和古典个人主义的情况下经历个体化,这是因为社会关系的重构可以由其他社会机制来执行。”[11]

其次,在国家权力和意识形态机器的强力扭曲与改写下,目前在中国社会大量涌现的“个体”并不是真正的“个人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他们虽然被释放出强烈的逐利欲望,却没有培养起权利―义务的对等观念,缺少公平游戏和互惠精神,更接近于“无公德的个人”(阎云翔语)或者“精致的利己主义者”(钱理群语)。也许假以时日,他们会在多重博弈和良善规则的引导下逐步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习得公平合作的精神,但是就目前来看,他们只具备了理解正义规则的能力――也就是在理性上了解基本的对错是非,但却未能培养和发展出尊重与实践正义规则的能力。

“凤凰网”在2011年发起过一项“征集中国人的信仰”的大调查,在多达63,707个有效样本中,有57.3%的人认为自己一直坚持的生活信条是“正义”(这一数字仅比“真诚”〔59.4%〕略低);当问及哪些信条和精神品质最让你纠结以及很难做到,58%的人选择了“正义”;与此同时有81.7%的人认为我们这个时代最缺乏的精神是“正义”[12]。这三组看似矛盾的数据告诉我们一个浅显的道理:在一个普遍不正义的时代里,即使你是一个理解并且信奉正义原则的人,也很难真正做到遵守并且运用正义原则。

第三,根据社会学家贝克(Ulrich Beck)的个体化命题,

上一篇 」 ← 「 返回列表 」 →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