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劲松:当前社会矛盾及其调控」正文
内容提要:社会矛盾研究应该走出主体身份差异、收入财富分配或群体共性的单一视角,从动态变迁、文化心理状况、主导因素相结合的综合视角来进行。从社会发展主体的综合分析看,当前社会矛盾主要表现为主体性、结构性、动态性、观念性四个不同类型,并呈现社会结构不平衡、不正常的利益博弈、社会心态不成熟、冲突事件增多、新生矛盾频现等特点。从把握规律的角度看,社会矛盾调控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效率原则、动态原则、系统原则、适当原则等。社会矛盾调控的重点在于实现整体思路的变换,主要包括从堵乱到疏通、从应急到预防、从管控到服务、从被动到主动、从松散到规范、从维稳到变革、从临时到日常、从简单到系统。
关键词:社会矛盾 社会发展 主体调控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与相对落后的社会生产力这一主要矛盾来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经过三十多年的努力,中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方面都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展基础比过去更加坚实,发展空间比过去更加广阔。在快速工业化、深度现代化、大规模城镇化等一系列激烈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关系、社会结构和社会意识发生了很大变化。从整体上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社会总体和谐稳定,社会矛盾处于可控范围内,社会发展潜力巨大。尤其是在全球金融危机、全球科技革命和全球结构调整浪潮兴起的过程中,中国模式的特点和优势很突出,应对的战略、策略也很有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迈上了新的台阶,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开启了追求更高质量、更优结构和更多文化含量的新一轮质变过程。
必须看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我国生产力和科技、教育还比较落后,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还没有改变,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尚未扭转,贫困人口还为数不少;人口总量继续增加,老龄人口比重上升,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增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仍然面临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经济体制和其他方面的管理体制还不完善;民主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无论是从社会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的角度还是从社会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的各种具体表现的角度,无论是从社会总体的角度还是从社会各个领域的角度,无论是从社会成员构成的角度还是从社会心理嬗变的角度,无论是从常规确定性风险的角度还是从非常规不确定性风险的角度,都可以明显看出,社会总体和谐的同时也存在不少产生社会矛盾的因素,一些地方、一些领域的社会矛盾还很突出。这些情况说明,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依然面临很多问题和矛盾,还需要在解决矛盾中前行。
由此看来,正确认识和处理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重大理论问题,也是迫切的现实问题。学者们对于这个问题的探讨是多方面且富有成效的。关于社会矛盾产生的原因和特点,主要从所有制、社会分工、社会转型、宏观政策等方面作了分析,强调其公开性、利益性、群体性、复杂性等特点。关于当前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观察角度不同,分类也不同。有的认为当前社会矛盾可以概括为贫富矛盾、官民矛盾、政社矛盾和文化矛盾。有的依据是否对社会秩序构成严重威胁的标准将社会矛盾划分为风险型社会矛盾和常态型社会矛盾。有的认为收入差距矛盾、就业矛盾、干群关系矛盾成为影响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利益矛盾。总的来看,现有研究对于社会矛盾的表现、实质、态势的分析还有待加强,一般性的总结和评论居多,而系统实证研究不足,历史与逻辑相结合的理论解读太少,使之缺乏足够的说服力,较难作为实践决策的可行根据。全面认识人民群众的新要求与新期待、社会分配关系的新变化、利益群体的新结合等社会矛盾产生的崭新原因,特别是认识矛盾发生的深层次结构因素,从战略性、全局性、现实性、突出性的综合角度来分析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应该予以重点关注和处理的矛盾,提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现实要求的矛盾处理原则和思路,成为拓展社会矛盾研究的重要着力点。
为了走出社会矛盾研究习惯性的泛泛研究思路,我们尝试构建一个以社会发展函数为基础的基本分析框架,不仅从主体身份差异、收入财富分配、群体共性的单一视角,而且从动态变迁、文化心理状况、主导因素的综合视角,来全面认识社会矛盾体系中合理和不合理的环节及其与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潜在或显在的联系。从市场经济深化的新特点,特别是金融危机、国际科技文化竞争加剧的新背景,不仅把握社会矛盾的利益性、纠纷性、自发性,而且把握社会矛盾的综合性、可控性、发展性。对社会矛盾的调控,提出变单一控制为综合协调、变表层处理为深层引导、变临时应急为日常规范的整体思路,为社会稳定的监控、预警、规范等机制的建立提供理性依据。
当前我国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特征及危害
社会矛盾与社会发展相伴生。社会发展是一个由主体因素和客体因素共同参与的综合过程,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围绕客体而产生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进而产生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社会发展中引发社会矛盾的主体因素不是单一的,而是综合的、动态的,而且与各种各样的社会实际状况相结合才能产生作用并成为主导因素。我们用d = f(h,s,c,i)来表示社会发展的综合函数,强调社会发展进程是由社会参与主体( h)、主体结合的内在结构( s)、社会动态变化( c)、社会文化心理(i)这四个基本变量所共同参与和影响的。从这一构架出发,可以分析出社会矛盾应该包括四种不同类型,即主体性社会矛盾、结构性社会矛盾、动态性社会矛盾及观念性社会矛盾。主体性社会矛盾就是社会群体利益差异、利益分化产生的社会矛盾,主要是社会阶层内外部之间的矛盾。结构性社会矛盾是指社会主体的深层构成所内生的社会矛盾,反映制约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瓶颈,如城乡二元结构、资源粗放利用、分配极化等结构性矛盾现象。动态性社会矛盾是在社会发展转型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社会矛盾,是主体性社会矛盾和结构性社会矛盾在运动中的表现,包括经济、政治、文化转型诱发的与社会冲击、重组、流动相缠绕的各种矛盾。观念性社会矛盾则是指各种社会矛盾在文化心理上的表现,随着社会发展,社会文化心理因素的作用有所增大,这类矛盾在社会矛盾体系中不完全是被决定、被主导的,已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重要的社会矛盾形式。
以上四类社会矛盾在当代中国有不同程度表现,从其主要趋势和后果来看呈现如下一些特点:
社会结构不平衡的状况加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发展过程中,利益主体全方位、立体式、深层次的发展和分化,使得各种利益差距明显扩大,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利益实现的程度出现很大差别,扩大了不同社会阶层、不同经济实体、不同部门、不同单位、不同职业的利益主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不平衡趋势也有所强化。一些主体不愿意承受利益格局变化所带来的代价,涉及利益调整的改革措施很容易落空;渐进式改革路径的选择和转型期的特殊环境,使一些主体行为超越了界限,形成利益关系格局中的灰色区域,一些不正常因素如垄断、权力等参与利益分配过程,利益格局难以形成正常的新陈代谢;"金字塔"型社会利益结构端倪隐现,收入水平和社会保障相对滞后于国民经济发展,绝大多数人生活水平不高,中产阶层力量不足,缺乏推动改革深化和维护长期稳定的主力军。
不正常的利益博弈使得一些现实问题危害性突出。有学者指出,要把利益矛盾视为人民内部矛盾的主导方面,视为决定其他人民内部矛盾存在、发展、激化的主导性矛盾。有的认为,利益差别的存在必然引起矛盾和冲突,是矛盾发生的根本原因。这说明当前社会矛盾的利益性非常突出。在利益博弈过程中,一些强势群体占有更多的社会资源,拥有主导的话语权和决定权,这一方面存在强势地位累加的极大可能性,使强者愈强;另一方面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弱势群体的利益难以得到充分的表达和考虑,关涉弱势群体切身利益的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对社会稳定的危害性越来越突出。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的问题,引起人们的强烈关注,制约着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的实施。社会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腐败与作风不良现象有所突出,危害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加剧了社会诚信危机。
社会心态不成熟导致社会整合难度加大。随着现代化转型的激烈发生,人们的思想面貌越来越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所面临的外部影响和冲击越来越强烈,传统的价值体系遭到摧毁,社会核心价值体系面临的挑战在加大。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人们在参与社会生活时,具有基于自身利益、年龄、学识、经验、气质、性格等不同特点而形成的不同心理意识,有的对于非法利益及其既得化义愤填膺,对利益关系的认知很容易走向误区,各种社会不满情绪增加并累积。群体之间的利益差距在市场联系中由隐性转为显性,对这些差距的群体意识也逐步增强,部分群体的不满情绪更容易引起共鸣。在此情形之下,利益同一和社会合作的心理基础被进一步削弱,特别是某些群体对极端手段的采用,不仅给预定利益目标的完成增加了困难,而且使利益关系更为紧张,更难以协调。
利益变动引发的社会矛盾和局部对抗增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群体呈多元化发展态势,各个利益群体的利益要求独立化、明晰化,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在各个层面展开。改革要照顾大多数人的利益,但某一项具体的改革措施可能对一个群体来说是有利的,但对另一个群体来说则是不利的。如果工作不到位,改革与社会承受力之间失衡,会造成群众信访增多,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一些社会成员之间会因为债务偿还、合同解释、财产纠纷、资产分配、土地使用等问题,发生口角争吵、激烈纠纷和暴力冲突,有时还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一些社会成员会因为对社会治安、住房、工资、物价、社会风气等各方面的情况不满,而采取集体上访等各种直接形式的对抗。如果对这类问题和事件缺乏警惕,不能见微知著,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就会放任事态扩大,有可能爆发更大的社会动乱,最终影响到社会主义的政局稳定。这些矛盾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各个领域同时表现,往往是多数人的受蒙蔽行为、过激行为或一般违法行为,与少数人的过失行为和犯罪行为以及极少数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故意捣乱破坏活动纠缠在一起。
新生社会矛盾频现。有学者提出,社会矛盾产生的原因在于"五化两转"快速推进、三十多年与一百多年的时空差异、社会需要结构深刻变化、既得利益格局开始形成、网络虚拟社会迅速发展。这表明,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大量的新生社会矛盾和隐性社会矛盾。在金融领域,存在一些不良贷款,民间借贷大有市场,股市起伏较大,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化发展,可能诱发风险表层化。随着信息网络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社会交往呈现出一些新的形态,由此引起的矛盾增多。在一些社会冲突事件中,大量参与者与事件本身没有直接利益关系,仅仅是出于某种不满情绪而借机闹事发泄,甚至酿成很大的社会冲突。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引发矛盾的因素暂时没有公开暴露出来,但隐性危害较大。另外,在市场化改革的深化过程中,行政领导权威一再被削弱,国家调控能力有所下降,政策的纵向传递变形严重,进一步增加了利益矛盾失控的可能性。
社会矛盾调控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究其实质,社会改革关键在于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社会矛盾调控也是深化改革的过程。对社会矛盾的调控不仅要从物质利益入手,而且要注重加强社会文化心理引导;不仅要关注社会表层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