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震 邱林川 韩孝荣:中国社会主义和改革道路的新思考(三)

作者:戴震 邱林川 韩孝荣发布日期:2017-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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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社会主义形式的乡村治理

戴  震

今天我要谈的主题是村民自治或者村治(village governance),此概念与乡村社会组织,乡村人力、物力资源组织,以及农村社会再生产的关系。村治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其应用自20世纪初以来也有一段有趣的历史。这里我使用的是广义上的村治,强调在漫长的改革开放时期,治理与组织生产、温饱水平以及社会再生产的流动性。在更加原子化的市场力量日益主导社会与生产关系的时期,这种流动性至少指的是使用合作形式或者集体形式的组织的潜力。治理这一概念,不仅仅指国家形式或者基层领导,还包括农村社会和生产组织的决策过程。

我们可以看到,后社会主义时期的农村社会组织是由其早期的社会主义形式发展起来的,是一种非常独特的农村治理形式。有人认为,乡村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分野太模糊,例如,必须澄清财产权。其实正是由于这种模糊性,创新性的合作组织才有可能出现。此外,这种独特的治理结构正是我们在过去15―20年间在《开放时代》看到的关于农村社会走向激烈争论的大背景。这也是我的第一本书《后社会主义社会的农民:历史、政治和资本主义》(The Peasant in Postsocialist China: History, Politics, and Capitalism) 的主题。

改革开放时期的乡村治理有相当开放的空间,因为在以下因素内部不存在明确的制度路线:一是生态资源(土地、水、土壤等);二是劳动及其社会再生产(社会生产的家庭形式、生存方式和劳动组织);三是经济和政治资源(国家政策、国家投资和政策支持、资本、农村金融、商品市场)。因此,虽然市场和政治改革不断推动着农村社会生活的原子化,但是一些不可平分的村民共有的事物与集体观念仍然存在,尽管此集体观念不断受到资本主义农业变革的挤压。这可以用卡尔•波兰尼(Karl Polanyi)的理论来理解:土地、劳动和金钱都是虚构的商品,当商品化时,市场会变得离根化,社会会慢慢解体,尽管有许多对应的政治形式可以对此作出反应。

那么社会主义治理、农村社会与后社会主义时代的关系是什么?社会主义时期的一个关键变化是试图摆脱原有家庭农业形式,以增加农业生产和国家对农业的榨取。这需要一种集体模式来促进家庭单位内有报酬的生产劳动和社会再生产的区分,这种区分至少最初是保留在家庭领域内的。社会再生产,我指的是产生劳动力的劳动。此进程不应该被理解为单线性的,而改革时期的特点就是此进程至少在短时期内的反覆。

在社会主义时代早期,随着农村劳动力和土地的集体化,出现了不同形式的报酬性生产劳动,不同形式的生产和消费核算,以及新的公社和三级治理形式。只有在“大跃进”早期,再生产劳动才被部分地认定为生产劳动,尽管此转换非常不平衡。工作和消费之间的联系也受到了质疑。在“大跃进”早期扩大农村生产过程中的内在矛盾得以凸显。这一矛盾关系到妇女的劳动和家务劳动的社会化,正如贺萧(Gail Hershatter)的研究告诉我们:中心问题是,家务劳动是否应该算作劳动,或者再生产劳动的社会化能否扩大劳动的绝对值而不同时增加成本。当时关于性别、家务劳动和劳动的讨论在某种程度上揭示了两个难题,一个是区分生产性劳动和再生产性劳动的困难,另一个是如何核算生产-消费关系。然而随着系统性解开这两个问题答案的难产,不同形式的报酬制度不断在各地出现、解体,然后再被新形式取代。总体来说,稳定的管理生产和消费之间关系的制度从未出现。

这种不稳定性为后社会主义时期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经济的回归奠定了基础,因此后者并不需要这样一种报酬制度。当然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经济的回归是国家政策变化的结果,因为国家不再需要对农业进行高比例的榨取。小农农业的回归导致了独特的后社会主义治理的出现。从这个意义上说,后社会主义时期村治形式是以下几点的逻辑结果:一是“大跃进”中共产主义社会关系的失败;二是农业在整体经济中作用的转变;三是国家力量对农业去集体化过程的主导与推动;四是农村社会中自下而上复杂的利益谈判与互动。应该强调的是,新出现的农村治理形式并不仅仅是1949年以前的村庄治理形式的重现,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形成的农村治理形式是建立在原有农业集体化残留成果之上的。去集体化尚未完全结束,仍然是一个持续进行和充满矛盾的过程。

去集体化也与农村经济转型密切相关。各地区之间农村经济状态差异很大。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可以作出自20世纪90年代到现在关于农村经济和政策变化的基本分期,帮助我们理解当代农村治理与社会再生产。在这里,我想作出四个分期:一是1991年至1996年,二是1996年至2003年,三是2003年至2007年,四是2008年至今。

1991年至1996年是农村经济强劲增长的时期。此增长建立在之前二十年的农村工业化背景下,也源于后社会主义时期所产生的新的村治形式。这种新的乡村治理形式是乡村企业迅速扩张的政治和社会基础。然而,从90年代初期到中期,中央政府试图控制这种自由主义式的农村经济增长,以遏制有潜在政治威胁的通货膨胀。但是与农村经济相比,此时期国家政策对城市发展影响更大。

然而截止到1996年,随着国家限制农村信贷,推动许多乡镇企业的私有化和破产,尤其是严格限制了地方政府财源的1994年财政改革,农村经济开始减速。这也导致了下一个时期――1996年至2003年――农村经济停滞期。此时农村消费在早期也下降了。虽然独特的地方治理形式、国家与社会之间界线的模糊性在上一个时期是对经济有利的因素,但这一时期一些地方政府对其下辖人口采取一种掠夺性的姿态,而老百姓也经常反抗。当然,此现象有高度的地区差异性。国家最初试图通过“税改费”改革来限制地方政府,但这一努力很大程度上失败了,也导致2006年取消农业税的改革。这当然也是“三农问题”出现的时期,人们开始讨论农村社会危机与空心化。在社会再生产方面,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晚期的问题也导致了农村移民浪潮。农村社会不得不为此支付社会再生产成本,农村家庭成员也往往两地分隔。

2003年至2007年中央政府对这些农村问题作出了回应。这一时期,有利农民的国家政策与国家的农业现代化努力并存。例如,新农村重建运动便是国家推动有利农民的努力之一。新农村重建运动的推动者采用“村治”形式作为他们设想的积极农村社会的基础。这一时期围绕农村社会未来走向的辩论非常激烈。虽然国家已经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推动农业现代化,但之后引入的大多数政策只是部分得以贯彻,直到2008年前后这些政策才真正落实。

因此,2008年左右国家政策似乎明显转向实现农业现代化、城市化,甚至脱贫。这正是我们所处的时刻,我认为它引发了对“村治”是否能继续承担合作形式的实验载体的怀疑。和以往任何一个时候相比,现在的农村逐渐成为一个空壳,或者逐渐被地方精英和外部资本的利益所裹挟。随着2006年农业税的取消,乡村基层领导层对各种资源的控制变得更加薄弱,从而也更加无力投资有利于本地发展的集体工程或项目,村干部与村民也日益脱节。相反,随着财政收入下降,乡镇政府不得不推动村干部努力去建立与外部农业企业和本地精英的联系,从而寻找外部投资。乡村领导干部肩上集体资源私有化的压力急剧增加。 2008年土地转让政策进一步正规化,使土地更容易出租给农业企业或大规模经营农业的农民。村干部越来越像企业家。以龙头形式和专业合作社为方式的国家推动的垂直整合更加剧了这一过程,这同时也更有利于资本进入农村。所有这一切导致了更快的阶级分化,进一步损害了乡村作为公共社区发展的潜力。

总而言之,这一切都说明独特的后社会主义形式的农村治理作为发展合作性的社会形式的潜在空间的结束,以及乡村的存在形式由自治和自主性的向半私营企业式的转变。

媒体与社会治理

邱林川

媒体与社会治理至少有两方面联系。我负责的《开放时代》英文精选系列之二,有关媒体与社会的书里七篇文章都有两者的穿插。一方面是媒体行业本身的治理。这里有很多乱象,比如媒体报道内容的“假大空”。媒体行业本身的治理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不仅是新闻行业内部的治理,还包括娱乐、大数据以及整个互联网的治理,包括涉及隐私和商业模式的治理。最根本一条是媒体不能成为只为自己服务的特殊利益集团,媒体精英不能过分膨胀,这和治理其他行业有相通之处。另一方面是通过媒体,对城市、社会进行治理,可以起到或好或坏的不同作用。

首先我想进行一个整体的历史回顾。我同意一般教科书里的历史分段有其借鉴作用,比如,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1989年是另一个拐点。不过我认为,如果看到媒体行业本身的治理结构、政治经济结构,及其在整个社会治理中的功能的话,这样的常规分类是过于简单了。

我在此仅简单提一下,不展开,因为我这本书收录的七篇《开放时代》文章,有六篇半是讲互联网的。这表明过去十年互联网研究十分兴盛。只有半篇讲到毛泽东时代,但我觉得它也非常重要。对毛泽东时代的理解往往是很简单的。一个极端是认为毛泽东时代只有官方社会主义媒体,前三十年实行的是单纯的列宁主义工具型模式,只有“喉舌论”和中共发声的单一体系。这并没错,但不完整。另一个极端是只强调毛泽东时代“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四大”。“大民主”一方面强国家,一方面强社会。这是当年语境之下的认识。我认为二者同时存在,二者之间也有互动。

除此之外,中国还有与上述两方面不尽相同的内参体系。内参是另一个面向,它在内部传播的作用也不容忽视。比如,新华社记者不仅写文章在《人民日报》刊登,还给内参写作。此外还有军事情报、科技情报的信息系统,这里就不展开了。其实毛泽东时代的媒体结构还是很复杂的,不是一句“喉舌论”可以完全概括的,也并不是毛泽东一个人说了算,而是有各种其他因素。该时期内不同面向当然还是要在列宁主义政党体制下集中。

1979年是一个拐点,在宣传体系内部有不少重大变化。自此中国开始有了广告,包括最初的报纸广告和电视广告。于是媒体经费不再仅依赖政府,媒体机构可以通过卖广告找到新财源。1979年是媒体行业商业化的起点,到1992年邓小平南巡以后进一步加速。有人对这一时期进行回顾,发现很有趣的规律。当年的中宣部部长邓力群就这样总结80年代:到了奇数年时,比方说1981年、1983年、1989年,整个行业就要“收”,强调媒体的“喉舌”作用,广告要少点;到了偶数年,则要“放”,管理可以宽松一些,让大家去多登广告。

这是个来来回回的拉锯战,一直到1992年,我认为都未停止。在传统的毛泽东主义没有消退,而新自由主义还没有完全进来的这个时期,两者之间互相拉锯。中间也有重要的事情,比如赵紫阳的新闻改革。虽然他在1989年离职,但是他那个时期很多的思想,如党政分离等仍留存下来。再比如,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等这些管理媒体行业的关键机构都是在1990―1992年建立起来的。它们迄今为止仍十分重要的管理功能就是延续了20世纪80年代新闻制度改革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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