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杏发:网络反腐的政治学思考

作者:齐杏发:网络反腐的政治学思考 选择字号发布日期:2013-09-03

「齐杏发:网络反腐的政治学思考」正文

【内容提要】当前,中国的网络反腐呈现出深入发展的态势,其影响不断扩大,也收到一定效果。网络反腐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破解集体腐败难题,惩治和预防腐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同时也促进了公民的政治参与,对公民意识的形成亦有帮助。但网络反腐也有明显的不足,它既有自身的局限性,也会引发一定程度的政治不信任,存在着诱发过度政治参与的可能,进而破坏稳定的政治秩序。针对网络反腐的无序状况,迫切需要进行制度规范,从法制建设等方面入手,将网络反腐纳入制度化政治参与渠道,发挥其积极作用,防范潜在风险,积累正能量,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发展。

【关 键 词】网络反腐/政治参与/政治发展/制度吸纳

网络反腐是指民众将腐败官员的相关材料在网络上发布,引起网民和纪检系统的关注,并进而查处腐败官员的行为。网络反腐的基本模式是,掌握腐败分子材料的网民在论坛、博客、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腐败官员的相关信息,随后网络上产生大规模的转载、评论甚至恶搞,此后传统媒体介入与网络媒体形成互动,网络举报遂发展成为网络公共事件,最后纪检部门介入,回应网民诉求,调查涉事官员。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和中国网民的急剧增加①,网络反腐正在深入发展,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以来,网络反腐更呈现出加速发展的态势。对网络反腐,需要冷静地思考,既要认识到其对反腐防腐的积极意义,也要看到其不足,并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

一、当前网络反腐的状况

(一)网络反腐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首先,出台了一些指导意见和措施。中共中央在2008年即提出,要加强反腐倡廉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开展反腐倡廉网上宣传和热点问题引导②。2009年则进一步提出:“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③贺国强在任中纪委书记期间也曾强调,要充分认识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深刻变化,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网络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拓展了解社情民意渠道,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④。2010年中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明确提出:“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⑤在中央的导向下,地方政府也积极跟进,如杭州市纪委在2009年就成立了专门小组监控网络反腐信息,天津市纪委在2010年设置了“网络信息室”,而南京最近已设置专门的网络舆情信息监督员,主动搜集网络上的有关信息,并积极介入,落实反腐。厦门、温州、台州、秦皇岛、株洲等其他地区也出台了不同类型的管理办法和意见。

其次,网络反腐案件能够获得政府部门的快速回应。各级纪检部门对网络举报案件前所未有的重视,各级部门几乎都对网络热点进行了及时回应,大多数发展为网络公共事件的典型官员被查处。无论举报是否属实,均能给一个明确的说法,很少有置之不理或久拖不决的情形发生。此外,纪检部门对被网络举报的官员的查处速度有较大提高,在大多数网络反腐的案例中,纪检部门在一周内宣布了调查结果。重庆市北碚区前区委书记雷政富在不雅视频曝光后的63小时内被免职并立案调查,而给情人写保证书保证与妻子离婚的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单增德,则在网上报料后12小时内被立案调查,地方的回应速度可见一斑。涉案的厅级官员均在如此短的时间得到处理,其他层级涉案官员被查处的速度则更快。总体上看,地方政府在面对网络反腐案件时,反应的速度明显较快。

(二)网络反腐发展迅速

网络反腐近年来迅速发展,网民参与网络举报的积极性明显提高,这已成为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个新现象。在天涯论坛、凯迪社区、猫扑等各大中文论坛上,几乎每天都有全国各地的各级官员的举报信息,微博、QQ群等传播渠道中也布满了各种举报信息。此外,网民参与网络反腐的积极性也空前高涨,转发网帖、参与评论的人数明显增加,甚至有网民开始提出组建中国“网络反腐正义军”,网络反腐正在凶猛发展。

在这种背景下,一大批腐败官员被查处。根据笔者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12年12月22日的公开报道,2007年以来较为典型的网络反腐案例有52例。其中,2007年2例,2008年4例,2009年8例,2010年10例,2011年11例,2012年17例,呈现出不断增长的态势(具体见图1)。这一统计结果显示,网络反腐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被查处的官员不断增加。此外,在这些反腐案件中,各级官员几乎都有涉及,52个案例中,涉及的处级以上官员包括1名副部级官员,12名厅局级官员和19名处级官员,呈现出多层次的特点。从腐败类型上看,养情人等生活作风问题、“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等言行失当问题、由多套住房和奢侈品引发的财产问题等占到了相当的比例,其他类型如干预司法或公务员招考腐败等也有涉及(具体情况见图2)。

(三)网络反腐的有效性较高

实践表明,网络上报料的内容,总体上是比较真实的。特别是2012年以来的众多网络反腐案件中,大多数被证实内容属实,或基本属实,只有少数被澄清是失实举报。有些举报一度被认为是失实举报,但最终仍被证实为属实,如深圳市人大代表、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社区综合党委书记陈醒光境外赌博案件等。在2012年的所有重大网络举报中,只有涉及国家能源局局长和兰州市市长的两起举报被证明为不实举报或“纯属污蔑”,其他均被查实。这说明网络反腐的质量较高,举报人举报的信息大多属实,弹无虚发,反腐的实效性强。此外,经过网络曝光并最终演变为网络事件的涉事官员,几乎无一例外地被调查,且大多数最终被证明有罪并受到惩处,在52个典型网络反腐案件中,除了极少数被澄清为不实举报的案例外,大多数案件中的当事人轻则被免职撤职,重则移交司法机关,甚至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总体来看,网络反腐体现了较高的有效性,已俨然成为一把悬在贪腐官员上方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很多腐败官员已谈网色变,网络反腐的影响正在不断扩大。

图12007年以来典型网络反腐事件增长示意图

图22007年以来典型网络反腐事件涉案类型图

二、网络反腐的积极意义

网络反腐是新时期反腐的新形式,它对预防和惩治腐败,推动中国的政治清明和政治发展有着积极意义。

(一)网络反腐对预防和遏制腐败具有直接意义

首先,网络反腐能够破解集体腐败难题。集体腐败是新时期腐败的一个鲜明特点,局部地区的集体腐败不容小觑,危害非常严重。广东省纪委副书记丘海就曾指出,腐败主体从个体向群体演化,腐败行为的“有组织犯罪”特征日趋明显,“一查一串、一端一窝”⑥。由于集体腐败具有“集体互助”的特点,查处该类案件往往难度较大,串案窝案频发是当前反腐的难题之一。此外,处于集体腐败圈的官员,即使想反腐败,也往往要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甚至成为“反腐”的对象。由于集体腐败的存在,清廉官员存在很大的压力,他们不敢轻易举报。在有些举报案件中,出现了举报不成反被报复的情况,地方领导干预纪检工作进而打压举报人的事也屡有发生,河北省前人大主任程维高案就是典型案例。

破解这种集体腐败的困局,网络是重要的工具。因为集体腐败产生和得以维持的重要条件,是腐败集团内部形成一个封闭的暗箱操作的系统,外面的力量难以介入,而作为内部的成员,也难以突破这一系统⑦。网络则是撕破这张腐败大网的利器,它能够吸引无数网民围观,形成扁平化的舆论场,无形中对举报人形成了保护网,使集体腐败圈中的清廉官员敢于挺身而出与腐败斗争,进而破坏集体腐败赖以滋生和发展的基础。网络反腐使监督无处不在,腐败官员人人自危,他们之间的猜疑和防范显著增强,抱团腐败的难度大大提高,只有做到清正廉洁,才有可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网络反腐的深入发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破坏集体腐败的根基,树立社会正气。

其次,网络反腐有利于预防和遏制腐败,推动党风政风好转。反腐是惩治不法官员的重要手段,反腐的最终目的是使官员能够清正廉洁,克己奉公,一心为民。正因为如此,党非常重视将预防和惩治腐败相结合,并突出强调注重预防,国家还为此专门成立了预防腐败局。而预防腐败的有效措施之一,在于增加腐败分子被惩处的概率,增大腐败行为暴露的风险。因为官员在选择是否腐败时,总是会权衡腐败收益及被发现的概率,一旦认为被发现的概率较大,官员往往会更加谨慎⑧。

网络反腐,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惩治腐败官员,更为重要的意义在于,能够对其他可能腐败的官员形成巨大的威慑,起到防范腐败的作用。特别是在现代科技非常发达的情况下,摄像录音等取证设备已经家庭化,腐败官员的腐败行为被取证的概率非常大。加上在网络反腐蓬勃发展的形势下,掌握证据的人员可以随时将腐败行为散布到网上,这意味着官员被置于全程监督之中,腐败被发现的概率大大增加,官员在腐败前势必要反复斟酌。所以,网络反腐一方面对已腐败的官员产生惩治作用,同时对未腐败或轻微腐败的官员产生巨大的震慑作用,使他们不敢腐败、不想腐败。此外,网络反腐在时刻监督着官员的言行,对推动党风政风的好转也有明显帮助。在笔者对2007年以来网络反腐的典型案件的梳理中发现,2007年因出言不逊等言行不当原因而引起事件有1起,2008年也是1起,2009年为4起达到高峰,2010年为3起,2011年减少为2起,2012年此类事件则已绝迹,网络反腐对官员行为的威慑作用显而易见。

(二)网络反腐有利于政治进步

首先,网络反腐可以有效抑制腐败,有助于保持党的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利于政治持续稳定。腐败问题是威胁党生死存亡的重要问题,十八大报告把对反腐败的认识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胡锦涛在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反腐倡廉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⑨。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我们要警醒啊!”⑩由此可见,只要是能推动反腐深入发展的,都有利于中国的政治进步,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网络反腐在这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网络反腐通过预防和惩治腐败起到了巩固政治制度的效果,这从宏观层面上看是对政治制度的一种间接支持。

其次,网络反腐对纪检系统提高反腐效率也有促进作用。如果按照西方政治学的观点来看,官僚机构往往天生具有反应迟钝等体制性问题(11)。而纪检部门也是按照科层制建立起来的官僚机构之一,虽然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不能照搬西方政治学的视角来分析政府官员,但中国也历来重视官僚主义的问题,纪检部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官僚主义作风等问题是不争的事实。在网络出现之前,少数纪检部门有时以种种借口拖延办案,民众对此亦有不满,但由于零散的民众难以集体发声表达意见,纪检工作的效率难以提高。网络反腐的出现,则将各地纪检部门的工作状况暴露在社会公众视野之内,一些长期积压的问题一下子突出出来,纪检部门面临提高办事效率以适应反腐的发展需要等直接压力。如2008年中国矿业大学副教授王培荣信函实名举报徐州市泉山区区委书记董锋,举报后两个月无音信,但后来改为网络举报,36小时内获得了回应(12)。此外,在网络反腐出现之前,由于考核机制等方面的缺陷,少数纪检部门也存在着一定的不作为倾向,特别是在面临疑难案件时。网络反腐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将纪检部门的工作曝光,这将倒逼他们一丝不苟、认真办案。而纪检部门工作效率的改善,对反腐具有重要意义,毕竟纪检部门是反腐的中枢,只有纪检部门高效运转起来,反腐才能真正落实。

再次,网络反腐是保障公民参政权的重要渠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网络反腐是公民行使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的重要渠道,是与代议制和基层民主自治相并列的一种重要参与方式,是中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按照哈贝马斯(Jorgen Habermas)的公共领域理论,在政治权力之外,作为民主政治基本条件的公民自由讨论公共事务、参与政治的活动空间都是公共领域,公共领域既对政治权力具有批判性,但同时它是合法性的重要来源(13)。按照这种理论分析,网络反腐正是公民在网络公共领域中网络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体现,民众积极参与网络反腐,体现了公共领域的发展,有利于保障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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