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炳啸:论公共政治场域中的宪法治理与政治传播

作者:华炳啸发布日期:2013-06-01

「华炳啸:论公共政治场域中的宪法治理与政治传播」正文

内容提要:中国进入了一个以社会政治领域深层次改革为重点和难点的新改革时代,政治场域的民主化、法治化及其治理转型已经成为了大势所趋,而通过制度创新、体制改革和宪政认同来重新整合和聚合多元化社会、保障改革开放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必然选择。在这个转型过程中,宪法治理始终处于核心位置,并伴随着适应社会政治领域深层次改革要求的“政治传播革命”。这就要求我们开创中国气派的政治传播研究,结合中国实际与改革目标从宪法治理的视角,开创新时期政治传播研究的新境界。本文还进一步探讨了政治传播在未来公共政治场域结构生成中的功能地位,并展望了政治改革与传播革命的耦合与共振机制的可能性。

关键词:政治场域 政治传播 宪法治理 体制改革

2012年中国进入了一个以社会政治领域深层次改革为重点和难点的新改革时代,基于顶层设计的国家制度建设被摆到了突出位置。持续34年的经济改革与社会变迁,为新改革时代的到来奠定了坚实基础,而近五年来公民社会与新媒体的兴起则形成了一股倒逼新改革的力量,使得通过制度创新、体制改革和宪政认同来重新整合和聚合多元化社会、保障改革开放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必然选择。

一、新改革时代的新机遇、新挑战

公民社会与新媒体的兴起交相辉映、共生共强。2008年,中国不仅经受住了汶川地震的考验,成功举办了奥运会,而且还开始进入了“公民社会元年”,按照俞可平当时的评估,民间组织达到了300万个左右。也是在这一年,中国网民人数开始突破三亿,成为世界上网民最多的国家。2009年7月,微博开始起步,根据《2010中国微博年度报告》的数据,到2010年10月,中国微博服务的访问用户规模已达1.25亿人,活跃注册账户数突破6500万,而2010年舆情热度靠前的50起重大舆情案例中,微博首发的就有11起,“关注就是力量、围观改变中国”在这一年成了流行语,微博已经成为公民参与公共生活的一种新渠道和中国式民主的加速器,因此,2010年被视为是“中国微博元年”。到2011年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5.13亿,互联网普及率38.3%,微博用户超过2.49亿。到2012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64亿,普及率42.1%,微博用户规模超过3.09亿。一个平面无限延伸、人人都是平等参与主体的网络舆论时代,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社会交往形式,全球文化交融网络一体化进程与公民社会网络凝聚进程都加快了,每个网民都有机会随时参与到议程设置、意见发布,而网络世界的蝴蝶效应则推动了一系列公共事件的围观解析和解决。总之,网络普及化使正在兴起的公民社会如虎添翼。从此,中国的社会政治生态开始发生了细微而深刻的变化,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持续改变着政治力量对比关系。2012年以来连续发生的乌坎事件、什邡事件、启东事件、宁波事件等等,都体现了新媒体的介入对于群体性事件的解决乃至政治进程的演进所产生的深远影响。

有人认为中国已经开始进入了一个“网络民主时代”,并为此欢呼。但在笔者看来,不能把“网络舆论时代”或新媒体时代与“网络民主时代”相混淆。在宪政民主尚未破题、代议制民主有待全面落实的政治现实中,“电子民主”、“数字民主”显然缺乏制度基础与现实土壤。但“网络舆论时代”或新媒体时代的确已经到来,并形成了一种对于宪政民主、代议制民主的倒逼机制,从而加速推动着以社会政治领域深层次改革为重点和难点的新改革时代的到来。而在市场经济改革推动下成长起来的新兴中产阶层,也正在作为一种基础性力量参与着这一历史进程。

笔者在1996年完成的小册子《关于十五年后中国新改革的思想提纲》一书中最早对2012年之后的中国“新改革时代”作了前瞻性研究,认为这一时期的核心问题是政治体制改革,其方法不能再靠“摸石头过河”,而是要靠改革的顶层设计与国家宪政制度建设,其改革的动力来自于执政党的现代化转型(关键是执政功能转型)要求与公民社会的成长压力。在十五年后的2011年,笔者在创办的《宪政社会主义论丛》第1辑卷首语中指出:“以深层次的社会政治领域改革为时代主题的新改革时代”是一个生死攸关的矛盾凸显期、战略机遇期和改革攻坚期。同时,我们把新改革理念概括为“宪政优先、宪法至上、复合民主、多元共治”,其核心理念是复合民主,致力于以制度创新驱动国家政治现代化转型,而恰如林尚立所指出的,复合民主正是人民民主的实践形态。在2012年,笔者指出:“我把2012年视为新改革元年,党的十八大将成为进入新改革时代的一个重要标志。但是,进入新改革时代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在2008年就开始了。”

在这个历史关头,我们需要思考的一个现实问题是:社会政治领域深层次变革进程中媒介体制与政治体制的关系将会怎样演化和发展?它对我们提出了哪些问题和挑战?丹尼尔・C・哈林和保罗・曼奇尼在《比较媒介体制:媒介与政治的三种模式》一书中也提出了两个问题:“声音的多样性更加充分地体现在内部多元主义还是外部多元主义的媒介体制中?”在一个变革的时代,“我们需要媒介规范理论吗?”他还提醒我们:“我们对于一种媒介体制的任何判断,都必须基于清晰地理解它的社会语境――诸如社会内部现存的分裂,它们据以被(或不被)解决的政治过程以及主导性的政治信念类型等要素。”“撇开社会结构的其他要素不谈,不了解国家性质、政党体制、经济和政治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类型和公民社会的发展,就不能理解新闻媒介。”

二、新改革时代亟需开创中国气派的政治传播研究

“新改革时代”这一概念为我们当代中国的政治传播研究提供了一个充满挑战与机遇的特定时代背景。在此背景下的政治传播研究必须紧密联系中国国情,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开创具有国际视野、立足中国语境、解决中国问题、凸显本土特色、形成中国气派的政治传播理论。

马克思认为:“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胡锦涛曾针对当代中国的“现代国家建构的理论需要”指出,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社会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和创造力,但同时,中国在发展进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无论规模还是复杂性都世所罕见。这些大量的“世所罕见”的矛盾课题构成了一个个“难解的方程式”,需要我们以极大的理论勇气与学识智慧去逐一破解。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多民族的超大规模国家,中国社会政治领域的深层次改革所面临的问题的复杂性、风险性、艰巨性更是“世所罕见”,如果没有适应变化、顺应民心、高瞻远瞩、致力于现代化事业的执政党的周密统筹与战略部署,没有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顶层制度设计与路径选择,没有排除万难、敢于闯关、积极稳健推进的改革试点与制度创新,没有改革家的卓越胆识与共和国公民的理性参与,没有成熟的政治传播理论的指导与党和国家政治传播能力的全面提升,就很难获得成功。相对于改革开放前三十年,今后的新改革之路更需要直面现实问题、破解改革难题的系统改革理论,需要我们在注重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提升规范研究的新视野、新境界,并在先进的价值理性引领下,在社会发展规律的指导下去解决实践理性的问题,以理论创新为先导,推进制度创新。毋庸置疑,全面系统地有序推进社会政治领域的深层次改革就是这个国家现时代的最迫切需要。只有当中国的政治传播研究能够满足这一需要的时候,它才会更具有实践意义与时代价值。因此,社会政治领域的深层次改革与政治传播事业的新发展就是当前政治传播理论研究的基本面向。

在当下中国,“总体性的历史必然性”规律正在体现为不可阻遏的宪政民主进步潮流,而总体的历史合力方向就是构建现代化的宪政民主国家。我们唯一能选择的是实现这种宪政民主化的具体形式、方式与途径。正确地把握和运用好政治传播规律,适应历史进步潮流,为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破解难题、开辟道路,激发党和国家以及公民社会在新改革进程中的“正能量”,是发展、完善和开创社会主义新制度文明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在中国政治传播学界已经出现了这样的理论自觉。荆学民、施慧玲提出:“如何深入推进政治传播理论的研究,构建一种满足中国政治实践需要、体现中国政治特色、具有中国气派的政治传播理论显得尤为重要。”他们认为当下的政治传播研究应努力保持中国气派与全球视野的内在一致、西方化与本土化的有机融合、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良性互动、“引进来”与“走出去”的适度张力。他们指出:“从纯理论上讲,政治传播,在政治共同体内是政治信息和政治价值观的扩散、接受、认同、内化等有机系统的运行过程,更多的时候则是不同政治共同体之间的政治冲撞和较量。较量的‘输与赢’虽然取决于诸多的因素,但归根结底,取决于较量的底线――政治文明本身。”因此,“政治形势本身对政治传播理论研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面对这种挑战,中国的政治传播理论研究在‘走出去’的战略上责任更为重大。我们的政治传播研究不能还仅停留在对我们的政治民主理论‘迷思’的层面上,而是要做出实际行动,加紧构建中国气派的政治传播理论,以此向世界展示我们的政治文明成果。”在我们看来,中国气派的政治传播研究与中国气派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现形式构成紧密的正相关关系。也正因此,政治传播研究必须突破“传播学本位”与“政治学本位”的“学科本能”,着眼于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从“视界融合”的高度上来界定和把握“政治传播”这一范畴,使其成为交互影响、双向构造、有机融合、创造生成的新范畴。

三、从宪法治理的视角,开创新时期政治传播研究的新境界

从网络舆论时代到网络民主时代,是大势之所趋。但在这个过程里,必然要经历一个以宪法治理为核心的转型过程,以及经历一场适应社会政治领域深层次改革要求的“政治传播革命”。所谓宪法治理,即指基于一元宪法共识下的多元主体依宪参与治国理政,也可以简称为“宪治”。

俞可平指出:“从政治学意义上说,治理指的是公共权威为实现公共利益而进行的管理活动和管理过程。”统治的主体是一元的政府权力机关,而治理的主体则是多元的,既包括政府组织,也包括非政府的其他组织,或政府与民间的联合组织。因此,新改革理念“宪政优先、宪法至上、复合民主、多元共治”中所讲的“多元共治”,就是指多元主体商谈合作的公共治理。俞可平进一步认为,治理有“善治”与“恶治”之分,善治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管理过程,而其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民主是善治的前提,“仅有民主,不足以保证善治;没有民主则不可能有善治。”同时,公民社会是善治的基础,“善治是基于公民社会之上的治理,它不仅要求有好的政府治理,而且要求有好的社会治理。”我们认为,在民主前提、宪法共识和公民社会的基础上,善治最重要的三大要素是以宪政为核心的法治、以多元共治为核心的参与以及以公正、透明为核心的开放性。只有实现了这些要素,治理主体协商理性的滋养、治理责任的落实、治理效率的提升、治理合法性及其可持续性的巩固、治理清廉度的保持才能获得一个坚实而开阔的制度平台。

在我们看来,善治不仅意味着民主治理,从根本上来看,它更是一种宪法治理。因为,我们今天所说的可以达到善治的“民主”,只能是宪政民主。在中国当下,则只能是宪政规制下的基于公意与众意、政党民主(党内民主与党际民主)与人民民主、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国家民主与社会民主的一种复合民主,是人民民主与依宪治国、党的领导的有机统一。俞可平认为:“如果把合法性定义为社会秩序和公共权威被自觉认可和服从的状态,那么我们甚至可以直接把善治等同于合法性。”众所周知,宪法是人民民主治理国家的人民意志也即公意的集中体现,是共和国政权合法性唯一的法理型源泉,因此,当代治理的合法性只能体现为宪法治理,也只有宪法治理才能达致善治。宪法治理的内涵既包括了民主治理,也包括法的治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执政首要要依宪执政,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给权力戴上紧箍咒”等中国共产党执政新理念的集中体现,也是新改革时期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

宪法治理首先强调宪法秩序的优先性,强调宪法实施与宪政领域改革的优先性,强调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优先建好国家宪政制度,并对政治体制与传媒体制做出适宜性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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