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云 禾子:近年来党内选举若干问题研究述评

作者:李芳云 禾子发布日期:2012-08-02

「李芳云 禾子:近年来党内选举若干问题研究述评」正文

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发展,已经被广泛认为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改革风险最小、弯路最少、效益最好的路径。党内选举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关键环节,学术界研究党内民主自然绕不开党内选举。学者们就党内选举相关基本理论、历史沿革、党内竞争性选举以及创新模式、党内选举现状、存在问题、发展路径、国外政党党内选举的改革举措等研究领域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梳理和审视这些研究成果,对于推进党内选举科学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党内选举相关理论

1?党内选举的内涵。界定党内选举的内涵是研究党内选举问题的前提。季正矩认为,党内选举包括对党内领导人的选举和党代表的选举,是党章赋予党员和党代表的一项基本权利。①牛力伟认为,党内选举是“选举”的一个派生概念,是通过投票的方式实现党内权力授受的程序性行为。具体指党内选举主体根据自己的意志,按照既定的公认的规则、程序,以投票的方式把党内公共权力授予党内选举客体。②赵应文认为,党内选举与一般意义上的选举不完全一致,有其特殊的内涵。党内选举是指,根据《党章》和党员或党员代表的意志、要求,通过选举产生各级党的领导机关和出席上一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的过程。③目前,虽然学术界对党内选举的内涵没有定论,但党内选举作为权力授受机制的产物,实质是必须体现党员意志,尊重党员的权利。

2?党内选举的原则。党内选举的原则是在进行党内选举时必须遵循的根本标准或法则。党内选举原则的设定,既要遵循世界政党党内选举的一般标准,又要适应中国国情。学术界对党内选举的原则众说纷纭,能够基本达成共识的如下:

一是与党章保持一致原则,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按期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改选党的各级委员会;二是普遍选举原则,凡是正式党员,在党内都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是平等选举原则,凡是正式党员,不受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经济条件的限制,都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任何人都不能特殊;四是自由选举原则,在党内选举中要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有选择是否投票的权利,也有选择投谁不投谁的权利;五是差额选举原则,在选举过程中,为体现竞争性,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人的名额,确保优中选优;六是秘密投票原则,秘密投票是相对于举手表决和公开投票而言的,是指党员根据自己的意愿完全自主地秘密填写选票和投票,选举意愿对所有人保密;七是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原则,由于中国特殊的国情,党内选举的各个层次不能普遍采用直接选举,只能暂时采用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八是公开透明原则,党内选举程序设计要公正,程序操作要公开,不允许“暗箱操作”;九是多数决定原则,党内选举要遵循民主集中制,体现多数选举人的意志,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参与投票的选举人多数表决通过。

相对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几百年比较成熟的党内选举制度而言,中国共产党几十年的党内选举需要不断发展完善。党内选举原则的设定,理论上为党内选举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参考尺度。在实践中,党内选举必然要经历从限制选举原则到普遍选举原则,从不平等选举原则到平等选举原则,从公开投票、强制投票原则到秘密投票、自由投票原则,从间接选举原则到直接选举原则的渐进发展过程。

3?党内选举的功能。牛力伟从四个方面论证了党内选举的功能。第一,党内合法授权的功能。即政党内部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取决于党内选举过程的公正合理。第二,选择党内人才的功能。党员通过行使选举权,选择德才兼备、具有开拓精神、能推进党的事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人才。第三,党内权力制约的功能。通过党内民主选举,形成一个开放的权力结构,有效防止少数集团长期垄断权力。第四,党内普遍教育的功能。党内选举有利于提高党员的参政意识、有助于提高党员选举人和候选人的参政能力、有利于党内民主的发展,使民主观念深入人心。④另有学者指出,党内选举还具有保证党员民主参与党内事务管理的功能。党员代表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讨论党的工作,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对党的干部和党的各项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有利于调动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⑤

4?党内选举与党内民主的关系。学术界对于党内选举与党内民主的关系有三种较有代表性的说法:第一,“支柱说”。林尚立指出,无产阶级政党与资产阶级政党产生的逻辑不同。无产阶级党内民主是内生的,在这种内生的党内民主中,选举是其核心支柱。⑥第二,“基础和关键说”。高民政指出,党内选举是党内民主的基础和关键;除了党内选举外,党内民主还包括民主决策、民主讨论和民主监督等内容;但选举是其他方面能否得到真正落实的关键。⑦王贵秀也认为,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无非体现在两个基本方面:党内各级领导机关及其领导人的“决定权”与党内重大事项的“决定权”,最终属于不同范围和层次的党员。实现前一种“决定权”的基本形式和途径就是充分体现党员代表意志的选举。因此,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就成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基础和关键。⑧王长江也赞同这种观点,指出选举环节的民主变得更为重要,成了党内民主可持续发展的关键。⑨第三,“唯一说”。胡伟认为,对于现代民族国家而言,有选举不一定意味着成熟的民主,但没有选举连民主的门槛也不能进入。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民主选举,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唯一的科学之道。国家体制层面的民主发展如此,共产党内的民主发展亦如此。⑩由上可见,学术界对党内选举在党内民主中的重要作用给予肯定,时至今日,党内选举已经成为判断党内民主与否的关键性标准,是党内民主的本质内涵。

二、中国共产党党内选举的历史沿革

对中国共产党党内选举的历史沿革进行考察,有利于从整体上把握党内选举的发展脉络,总结党内选举的历史经验教训。学术界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了研究:

第一,对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时期的根据地基层政权选举进行分析。张鸣比较了国共两党在抗战时期基层政权建设中不同的施政理念,指出清廉与民主是共产党赢得民心的突出因素。在抗日根据地的基层选举中,中国共产党设立代表面最宽的民意机构,开展丰富多彩的选举文化宣传,发明许多世界选举史上闻所未闻的选举办法,选举出符合中共意图的有广泛民意基础的党员代表,从而使中国共产党完全融入当地农村社会,加强了对抗日根据地的控制。

第二,对中国共产党早期的党内选举制度与实践进行梳理。何益忠引用大量的文献资料,对遵义会议前中共早期党内选举和党内委派的制度文本、实践状况等进行了详细分析。他认为中共早期党内选举存在的不足体现在三个方面:党内始终没有形成多数党员认可的选举程序和规则;党内选举违背基本的选举原则;在党内选举中存在事实上的不平等。

第三,对中国共产党成立伊始至今的党内选举进行历史回顾。林尚立认为党内选举的全面展开及其在制度上走向成熟是一个过程,大致经历了三个重要的历史环节:一是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从建设全国的群众性政党出发健全党内选举制度;二是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正式规定了党员的选举权利并在制度上增强选举的民主性;三是党的十三大确立差额选举原则,努力增强党内选举制度的民主效能。此后,党内的选举制度发展进入一个新时期。刘光峰把中国共产党党内选举的历程大致分为建国前、建国后至“文革”、“文革”后至十三大、十三大至今四个阶段,指出党内选举的历史是一部在探索中挫折与发展交替的历史,经历了一个建立、发展、挫折、恢复、再发展、再挫折、再恢复、再发展的辩证曲折的过程。并进一步分析了发展中进步与问题交织的党内选举现状,规划了改革中制度与机制完善的党内选举未来。贺朝霞把选举制度的演进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初步探索时期和党的三中全会以来三个阶段,对每个阶段的选举制度发展状况进行了详细阐述,并指出中共七大、八大、十一届五中全会、十三大、十六大、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大大推动了党内选举的发展,党内民主制度日趋完善化和规范化。

第四,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内选举制度取得的成果进行历史总结。季冬晓认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党的十三大,是党内选举制度的恢复和重建阶段,主要提出在党内选举中实行差额选举的方法;党的十三大至党的十六大,是党内选举制度走向规范化、制度化阶段,主要通过颁布一系列规章条例规范党内选举制度;党的十六大至今,是党内选举制度的创新和完善阶段,主要通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进一步强调党内选举制度,大大激发了各地基层党内选举制度的创新。牛安生从党的中央领导机构的选举规范化正常化、党内选举制度建设成绩显著、党内选举的内容和程序更趋公开和健全、党内差额选举的办法深入人心等方面,详尽地分析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内选举的发展,总结了推进党内选举制度改革的基本经验:必须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推进党内选举制度改革;必须完善党内选举的程序性制度;必须培育党内民主选举文化。

综上所述,中国共产党党内选举的历史沿革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建设的曲折发展相一致。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与建设出现挫折时,党内选举制度的发展呈现出停滞不前甚至后退状态;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与建设处于高潮时,党内选举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中共十六大以来,党内选举制度的创新更加科学和规范。

三、党内竞争性选举

党内竞争性选举是将竞争机制引入党内选举的一种制度模式,竞争性是其突出特征。竞争性选举是近年来党内选举研究中的热点问题,学术界主要围绕党内竞争性选举的重要性和可行性展开理论论证。

第一,党内竞争性选举因为重要而必要。陈燕认为,无论从民主内容的体现还是从党员权利的保障角度,党内竞争性选举都是推进党内民主不可或缺的重要举措。通过对365名党政领导干部就党内推行领导干部竞争性选举的做法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66%的受访者持肯定态度,认为“党内主要领导干部应该实行竞争性选举”;对党内换届选举中是否需要竞争性选举,72%的受访者认为“迫切需要”真正的竞争性选举。刘启春将竞争性选举视为党内民主的突破口。因为竞争性选举通过改变权力授受关系而致党内权力结构发生根本性改变,通过竞争性选举的录用、监督、淘汰功能达到“良币驱逐劣币”的效果,从而获得党内民主的优化。邹建锋认为在共产党内不断扩大民主选举,尝试一种非政党间有竞争的选举制度,是在现存体制框架内缓解这种张力的更为有效的途径,它既可以保持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又能适应社会利益多元化的客观需求。曹峰旗认为只有扩大党内竞争性选举的范围、保证党内选举的真实性,才能真正减少党内权力授予的逆向输入,打破党内生态的封闭性,激活和释放党内民主动力。任何以条件不成熟、党员素质低、不利于稳定等拒绝选举、虚化选举的举动,都可能是既得利益者的托辞。

第二,党内竞争性选举因条件欠缺而不可行。房宁认为,基于中国的现实条件、历史任务以及国际环境,现阶段中国不宜采取竞争性选举的形式。理由有三:一是实行竞争性选举必然会出现“金钱政治”问题。掌握较多经济资源的个人和集团把权和钱结合起来,使资本控制权力在所难免;二是当前中国正处在社会矛盾、问题丛生的转型时期,竞争性选举并不适合这一时期的社会需要,反而会扩大分歧,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三是竞争性选举耗费巨大,导致社会负担严重。王绍光也从西方民主选举实质上是“选主”、“拼钱”的现状出发,揭露西方竞争性选举的弊端,间接否定了当前中国实行党内竞争性选举的可行性。

除上述两种旗帜鲜明的观点外,有学者认为目前在党内推进竞争性选举处于进退维谷的两难境地。俞可平指出,民主离不开选举,尤其是竞争性选举。没有选举,就没有民主;没有竞争性选举,选举就可能变成推举。但他也坦承党内竞争性选举在实践中遭遇的困境:不推进竞争性选举,民主政治就难有突破性的发展;若推进竞争性选举,则有可能带来极大的政治风险。何益忠也赞同竞争性选举是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但并不认为实行竞争性选举是党内民主建设的当务之急,当务之急应是为党内竞争性选举创造条件。

竞争性选举是民主的基本标志,在党内选举中引入竞争机制是党内民主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不能因为党内竞争性选举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而因噎废食,止步不前。从基层党内选举的实践看,竞争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可以促进党内选举的良性发展。当务之急是要在中国共产党主导下,建立规范的竞争和整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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