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晖:代表性的断裂――再问“什么的平等”?」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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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政治体制与社会形式的脱节
第一章:再问“什么的平等”?
第一节:机会的平等与分配的正义
第二节:能力的平等
第三节:劳动者的位置
第二章:齐物平等与跨体系社会
第一节:齐物平等的概念
第二节:“物”与差异平等
第三节:差异平等的危机―以民族区域为例
第四节:跨国语境中的差异平等
现在的社会,无论从哪一方面看,除了平等的信条外,再没有别的基础。但这并不妨碍我们认为:不平等仍然占统治地位。--皮埃尔・勒鲁
在现存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总体上,商品表现为价格以及商品的流通等等,只是表面的过程,而在这一过程背后,在深处进行的完全是不同的另一些过程,在这些过程中个人之间这种表面上的平等和自由就消失了。--马克思
序言:政治体制与社会形式的脱节
过去三十年,围绕民主问题的辩论和分歧从未停止。1989年前后出现的“历史终结论”将民主作为最后一种政治形式,普遍历史到来的标志。这一民主话语以大众民主与社会主义运动的失败为前提,它是通过将“人民民主”置于“政治专制”范畴才得以完成的。由于十月革命的冲击,资本主义世界产生了它的对立面,在冷战条件下,“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对立也产生了一种思想上的二分法,其结果是利用冷战的结局垄断对民主的解释,将不同的民主观置于敌对范畴。但如同霍布斯邦所说,这种二分法是一种武断的思考构造,只能置于某种特定的历史时空之下才能被理解。[1]这个二分法无法把握中国与苏联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体制差异,也难以解释美国、日本、英国、西德、巴西、北欧、韩国或印度之间的不同模式和道路,当然更不能解释对立的社会体制在竞争中通过对对手的观察、模仿和汲取而形成的制度安排。然而,在冷战和后冷战的意识形态框架中,对于民主(以及人权)的规范性解释并不包含社会内容,以致民主与人权只是作为“专制政体”的对立面,而不再是“民主社会”的变革目标。实际上,那些按照冷战的敌对构造将对手归入“专制”范畴的做法,除了在大众传媒中获得自我合法化的效果之外,对于探讨民主危机毫无益处。
紧接着社会主义体系的瓦解而来的,是反恐战争、宗教冲突、生态破坏、高风险社会和在这次金融危机中暴露出的全球资本主义体制的深刻矛盾。西方民主的空洞化、新兴民主的内在矛盾,以及第三世界国家的民主困境,与上述危机密切相关,成为讨论当代民主问题不能忽略的课题。与其说民主的危机发生在社会主义解体之后,毋宁说社会主义危机掩盖了民主的危机。为什么二十世纪形成的两种社会体制先后陷入了危机?究竟是哪些力量导致了民主的社会条件发生了变异?综合有关民主危机的各种讨论,我大致归纳出如下几点:
第一,冷战结束之后,大规模战争和阶级革命的威胁消除了;由于冷战是伴随一种社会体制的胜利而结束的,两种社会体制之间的竞争不复存在;社会主义遗产已经在民主 专制的二元区分中彻底丧失合法性和合理性,以致我们很难看到在选票政治之外寻找解决方法的可能性。这一宏观条件的变化导致西方民主的自我更新的外部动力减弱了。[2]
第二,伴随着全球化和全球产业转移,英美等工业强国经历了去工业化过程,结果是工人阶级的力量受到极大削弱。工人阶级是追求社会平等的重要力量,它的变化也意味着从内部促使国家采用妥协和调和形式的治理策略的动因衰落了。(如果比较德国与美国,追问为什么德国的社会民主要比美国的情况略好一些,一个可能的答案是:德国在发展金融资本主义的同时保留了较大的工业体系。)事实上,冷战结束后,阶级斗争的形式已经基本上被替换为社会运动的模式,从而形成了传统社会运动与新社会运动之间的差异。新社会运动的崛起部分地代表着阶级政治―当然不是阶级本身―的衰落。
与此形成对比,西方社会的产业转移带动了包括中国在内的国家的大规模工业化,工人阶级的数量快速增长―中国在二十世纪末期迎来了大规模的“工人阶级的再形成”的时代。产业转移也意味着阶级关系和阶级矛盾的转移,但这一转移是在社会主义体制的衰落和转型过程中发生的,也是在19-20世纪的阶级政治的衰落和转型中发生的。无产阶级政党快速地“中性化”正是这一转型的政治特征,其结果是新的工人阶级在政治领域没有自己的代理人,公共政策不可避免地朝向资本集中的方向倾斜。在这一条件下,社会主义体制也像社会民主政体一样,产生了政治形式与社会形式的脱节。
第三,伴随着金融资本主义的高速发展,金融资本脱离了工业体系的约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具有更高的投机性,它拒绝对任一社会承担责任;金融资本主义在世界范围内随波逐流,兴风作浪。政治民主,作为一种建立在以民族国家为框架的公民权基础上的政治体系,很难对这一全球化的新局面做出全面的回应。这意味着全球化与建立在民族-国家的政治前提下的政治民主之间存在着矛盾关系。这种矛盾集中地体现在两个方面,即一、如果不能提出或扩展公民权的新概念,就无法在这一概念的基础上产生新的平等政治;二、因应全球化的新格局而产生的各种跨国组织和区域体系并未形成一种真正民主的机制。在国际政治领域,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的理论家对于全球正义的讨论尚未产生出有效的政治实践,而在左翼方面,伴随着依附理论的落潮,也未能产生出更具说服力的、更加整合性的有关全球公平和正义的政治纲领。
第四,与金融资本介入各个领域相互伴随的,是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及其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和断裂;工业化条件下形成的社会妥协和调和不能覆盖这种新的利益关系,社会民主也面临着政治重组。[3]政治重组既涉及由于经济关系变迁而产生的一定的社会结构,也涉及由于城市化、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新规模所导致的社会动员模式,两者之间有联系却不能等同。以房宁等人的“东亚政治发展研究”课题组的报告为例,在泰国,他信所代表的是高新产业,这个利益集团跟旧有的工业垄断集团之间有冲突,他转而诉诸乡村农民,泰国过去几年的政治动荡与城乡之间的对立,以及以此为基础的持续的社会冲突有着密切的关系。但在其他一些案例(如最近在阿拉伯、英国等地发生的反抗运动)中,社会动员和诉求的阶级性质并不清晰,社会运动带有更多的混杂性。我们可以将这些诉求暂时地归纳为一种复合型的平等政治。因此,尽管我们处于阶级关系重组的时刻,但由于电子通信技术的革命,社会动员的形态却难以单纯地从阶级政治的角度加以把握。
第五,民主政体与社会形式的分离也是许多转型国家的特征。在新自由主义的影响下,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其福利体制系的衰落与私有化、市场化和全球化相伴而行,这一双重过程导致政治民主化与民主的社会形式之间的脱节。在国有资产私有化的过程中,权力与资本的结合是后社会主义时期的普遍现象。这就使得社会形式上的寡头化与民主政体(或非民主政体)结盟,造成了极大的平等灾难和社会分化。如果民主化变成对原有的社会主义的分配制度和平等遗产的彻底否定,议会多党制和两党制也就随之变成了新的寡头关系的政治框架,多党民主与寡头性的财产分配制度相互连接。在这类民主转型过程中出现了无数的政党,其中能够在议会政治中占据席位的多半是在财富再分配中获得垄断利益的政党。这些国家由此从一党制变成了多党议会制,媒体的自由程度大幅度提高了(但媒体扩张并不能等同于公民言论自由的提高,在当代条件下,两者甚至经常处于对立的关系,这一点需要另文论述),但由于政治民主化与对社会主义历史的全面否定纠缠在一起,结果是将包括社会主义时期形成的平等的社会形式、尤其是推动这一平等实践的基本价值也一并否定了。在这一条件下,政治民主化成为不平等分配和新的垄断形式合法化的过程。由于民主政体,尤其是政党政治,高度依赖资本和媒体,垄断集团―无论其占有形式是国家的还是私人的―往往能够顺利地将经济力量转化为政治的和媒体的势力。[4]结果很清楚:普通大众不但被排除在政治民主化进程之外,而且也被剥夺了通过社会主义的平等价值对这一垄断结构进行抵抗的权利。贫富分化、寡头化与政治民主化结伴而行,政治民主化从一个社会解放的过程蜕变为一个排斥性的和寡头化的过程。这是“颜色革命”迅速变色的主要原因。
贫富差别、城乡对立、区域分化和生态危机是以当代生产条件下的劳资关系为中轴的,但导致这些分化和危机的动因却更为复杂。因此,无论是民生问题,还是民主问题,都不仅牵涉政治体制,而且也涉及社会形式。在政治形式与社会形式发生断裂或脱节方面,社会主义体制、社会民主体制或自由民主体制面临的挑战是十分相似的。正是从这一断裂和脱节的条件出发,我认为中国在探索政治形式的变革的同时,必须在新的条件下重构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历史中形成的平等遗产,以解决政治形式与社会形式的脱节所造成的合法性危机。如果否定了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遗产,那就会使不平等分配持续化;但如果不能将这一平等的遗产置于一种政治重组的综合过程之中,简单地重申这一遗产也无助于危机的解决。市场社会不会自发地导致均衡,恰恰相反,如果没有合理的调节、制度保障和为争取平等和正义的社会斗争,民主的政治形式与社会形式之间的分离和断裂将是常态。这不是什么左派的理论,而是资本主义历史的事实。很多第三世界国家缺少平等的社会遗产,如南亚和拉丁美洲就从未完成过土地改革,而没有这个平等的社会遗产,就难以产生民主的两个方面的协调发展,就会形成新的社会冲突。正由于此,与许多中国知识分子对现代中国的遗产弃之如敝屣完全不同,许多第三世界国家的知识分子和社会运动高度重视中国的这一历史遗产。这也说明在当代中国围绕土地制度和公共财产的争论为什么如此重要:当代中国的不平等主要产生于公共利益无法有效界定,而工人、农民和许多城市平民的利益受损恰好是与公共产权遭受破坏相一致的。如果作为公民的大众被排除在民主化进程之外,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没有实质上的公平,没有公民之间的相互平等关系,政治民主的公民权就变成了空洞的形式主义观念。
上述这些要素是当代民主危机的外部动因。就民主实践本身的危机而言,在现阶段,我认为“代表性的断裂”可能是最合适的概括,即在上述广阔的社会-经济变迁中,以代表性政治为中心的两种政治体制同时面临空前的危机。政治精英、经济精英、文化精英及其利益与社会大众之间的断裂是这一代表性断裂的社会基础,而政党、媒体和法律体系―无论其使用多么普遍的宣称--无法代表相应的社会利益和公共意见则是这一代表性断裂的直接表现。代表性断裂直接体现为民主政治的三重危机,即政党政治的危机(其集中的表现是政党国家化),公共领域(媒体)的危机(其集中的表现是媒体扩张与公共空间的脱节),以及法律体制的危机(其集中的表现是程序主义为利益关系操控)。这是一个多重危机。用通俗的语言说,我们经历着在规模上达到了新的顶点的政党国家化、国家公司化、媒体政党化、政客媒体化和法制空洞化的进程。因此,在讨论代表性断裂的同时,不可避免地需要追问如下问题:第一,伴随着政党政治蜕变为国党政治,有可能出现“后政党政治的(或晚期政党政治的)民主”吗?这里所谓的“后政党政治”是以19-20世纪奠定的政治模式为前提的,在当代条件下,即便实际存在的相应政治组织仍然被称为“政党”,也必定具有不同于19-20世纪政党的特征。第二,如何重构“公共领域”和如何在汲取法治精髓的基础上创造新的“政法体系”?重构“公共领域”的前提是媒体权力与政治权力的相互渗透,媒体通过操弄“公共意见”而对政治公共领域形成支配性的影响;重提“政法体系”的概念不是否认形式和程序的重要性,而是探求这种形式和程序得以运行的政治文化条件。第三,究竟什么力量才能推动一种能够为新的平等政治提供思想基础和道德规范的文化的形成?如果民主危机可以被解读为“代表性断裂”,而国家在漫长的时期里仍然主导着政治领域,那么,一种“民主的和后民主的政治”是否及如何可能?
让我对上述讨论做一个简略的归纳。冷战结束以后,民主的政治体制并没有发生形式上的重要变化,但社会民主却出现了普遍危机;在仍然保持着社会主义体制的中国,国家政体及其形式也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但其社会内涵却发生了深刻的变异,以致有关中国到底是怎样一个社会的讨论不绝于耳。因此,与大多数论者(他们之间常常尖锐对立)将两种政治体制的差异设定为矛盾的主要方面不同,我认为当代政治危机的核心是与政治体制相应的社会形式发生了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