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宏图 曾素娴:历史逻辑起点的政治经济学含义:1979年前后的中国制度变迁」正文
[内容提要]通过揭示历史逻辑起点的政治经济学含义,本文考察了历史逻辑起点对中国制度变迁与社会转型的实质性影响。本文认为,执政党的政治动员能力、社队企业、相对扁平的收入分配状况以及20世纪60年代末的开放与引进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始自1979年的改革启动成本从而使中国的社会转型呈现出与苏东国家不同的特质。
[关键词]历史逻辑起点;制度变迁;制度要素;执政党的动员能力;启动成本
一、导论
本文认为,自1979年开始的制度变迁是一系列历史演进中的一个环节,它继承了应该继承的,否定了可以否定的。它所能继承者,不仅包括物质遗产,也包括精神遗产;既包括执政党一以贯之的“承诺”,也包括它在长期历史经验中所积累起来的“政治信用”。正因为有了这些政治信用,才使执政党即使遭遇最严重的历史危机,也能从人民那里得到必要的支持。改革开放就是在执政党庄严的政治承诺与既定的政治信用被给定的情况下启动并延续至今的。改革开放并不意味着否定历史,它只是历史过程中一系列对逝去历史的创造性转换。
历史从来不只是物的历史,它同时是人的历史,是思想的与意识形态的历史。改革开放既意味着效率的改进(这是物的历史),也意味着思想与意识形态的转换(这是人的历史)。改革之所以成立,首先在于它所获得的必要的“合法性”,即既必须要证明改革后的经济组织比改革前的同类组织具有效率上的改进,从而使国民财富始终处在具有说服力的“增长区间”,而且还必须让人们接受改革,这就意味着在效率改进的同时应该“创造”出与效率改进相吻合的“话语体系”。因此,改革也好,制度变迁也好,既意味着生产率的竞赛,也意味着生产关系或者意识形态的竞赛,是两类竞赛的“统一”。另外,这两种竞赛具有很强的互补性。
众所周知,自1978年以来,中国经济一直保持着高增长率。正如库兹涅茨所说的,快速的经济结构转换率,包括从农业到工业再到服务业的转移,是经济增长的特征。这一过程涉及到城市化、从家庭作坊向雇佣关系的转换,以及正规教育不断发展的作用。库兹涅茨进一步认为,现代经济增长还与一个国家的对外贸易、技术进步,以及政府的战略定位密切相关。对一个转轨经济来说,政府的作用十分突出。在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生产资料的配置依靠政府的计划手段来实现,劳动力的配置则依靠政府人事部门的行政命令来实现,甚至消费资料的供应也纳入到政府的计划当中。要实现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轨,政府的作用仍然十分关键。市场经济是一种全新的制度安排,它要求各经济主体自由地选择交易或合约形式,自主地对寻利目标作出决策,因之,就必然要求有一个系统地保持各个经济主体能自由、自主、公平地进入到一系列交易活动的制度结构。这套制度结构具有公共品性质。从理论上说,公共品可以经由寻利主体在利益驱使下的交易过程或博弈过程中“内生”出来,但从历史经验看,自发的演进过程过于“漫长”。因此,对转轨国家或者后起国家(政府)来说,可以直接吸收发达市场国家的经验,主动地提供各种具有基础性地位的制度安排。
给定计划经济等诸多“历史约束条件”,构建新的制度安排具有三种不同的“路径”:其一,“创世纪”路径,即使银行、公有制企业等一夜之间全盘地实现“私有化目标”,其必然结果就是市场经济体制作为基础性经济社会体制而发生作用。这是前苏联(俄罗斯)的转轨路径,其逻辑基础是“人们不能两次跨过同一条河流”。
其二,明确改革是一个过程,即便是提供了一套完全私有化的制度,也不能表明经济主体的行为立即就是“市场反应型”的,即经济主体形成预期和对市场的判断还要经过“学习过程”。此外,人们对有关市场经济体制方面的知识也是逐渐了解、吸收和理解的。信息和知识的不完全使制度安排只能是渐进性的和适应性的。社会改造只能满足适应性效率标准而不可能是帕累托效率标准。这里的含义是意识形态约束和知识短缺的约束以及意识形态的转换成本将使转轨过程出现许多“中间状态”或“过渡状态”,制度的形成是“边际的”、“动态适应性的”和“试错性的”,但在理论上,“过渡”暗含着制度变迁总是要向最优的制度安排“收敛”或者“逼近”。
其三,自然的演进轨迹或过程,即在理论上并不存在着一个先验的改革目标,而是“放任地”经由自主性交易主体彼此间“博弈”出或“内生”出一整套制度安排。但事实上,对转轨经济来说,在从计划到市场的过渡中,政府放松管制就是“制度设计”的结果。只有首先放松管制,企业才能成为市场主体,企业成员才能实现从“单位人”向“经济人”的转换。因此,单纯的自然演进过程在转轨中几乎是不存在的。
人们几乎达成共识,即:中国经济改革的目的就是全面地实现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实际上,在1979年,随着农村人民公社解体,决策者把农业生产的集体经济经营模式改造成联产承包责任制式的“小农户经营模式”,这标志着中国经济改革的开始。由于农产品价格调整和农业产量提高,使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超过了城市职工的收入增长速度,从而使城市居民感受到改革的压力,于是以国营企业为主体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也随之开始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远比农村经济改革复杂,涉及到价格体制改革、城市金融体制改革以及国家财税体制的改革,但是,无论如何,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个特征性事实,就是通过实行价格双轨制,实现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平稳过渡。作为一般的理论概括,中国的改革就是通过采用“双轨”策略,即把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共时地嵌于社会经济体制之内,让计划与市场同时发挥各自配置资源的功能,使国营企业与集体企业乃至民营企业并存于同一的社会经济结构内部,其结果就是整个社会能在改革的同时尽可能保持社会平稳过渡并实现持续的经济增长。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例如1979~1989年间),改革以双轨并存的方式进行,而双轨运行又决定了改革的生产性,后者使生产资本、社会资本有一个累积性的提高,从而确保了社会各阶层都能分享到“改革红利”,在改革还未来得及内生出足以对改革进程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分利集团”之前,社会各阶层成员普遍形成了好的改革预期,正是“好”的改革预期以渐进的、渗透式的方式改变着社会成员的意识形态,使原有的信仰结构转化成一种新的与市场化趋势相吻合的信仰结构,这使改革或转轨比较“平滑”而且难以逆转。现有转型理论总是忽略或者漠视制度变迁中社会信仰结构的演变及其政治经济学含义,不能为信仰结构或意识形态偏转与经济发展的内在关系提供逻辑一致的解释,实际上经济增长、社会公众信念体系的演变及其两者间的关系决定着制度变迁的演化轨迹。
不失一般性,本文把“双轨制”的外延扩大,把针对深圳、珠海等沿海地区的特殊经济政策(特区政策)与内地实行的一般经济政策也称为“双轨制”,前者在税收、土地使用、外汇管理、出入境管理、银行信贷、劳动用工等诸多方面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⑩这样一来,极易引发地区间争取优惠政策的锦标赛,任何地方政府当看到不同于一般规则的政策优惠所带来的好处时,都将争先恐后地从中央政府那里“竞争”特别的行政资源与政策资源,而一旦从中央政府手里得到(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出台特殊政策的“授权”时,必将以自己的偏好来解释、放大甚至扭曲这些授权,而且,这种竞争特殊行政权并尽可能对此类授权作出有利于实现自身目标的解释的锦标赛将扩展到更基层的地方政府,其结果就是,在竞争特殊授权和行政资源的过程中,各级政府越来越热衷于“寻利”而把信仰结构以及过去公认的政治意识形态弃之一边或者仅仅把这些东西当作一种抽象的政治原则或充当体现“政治正确性”的“话语体系”,其作用下降到为竞争特殊行政资源或“寻利”(也包括“寻租”)目标提供“护身符”,即减少交易成本,消除政治不确定性的“政治面具”的地步,原有意识形态和信仰结构的神圣性所折射出来的光环也渐次消失,而一种新的、诉之利益的价值观或意识形态体系则一步一步取得话语权,这样,伴随着制度变迁,意识形态体系也发生着深刻变化。
由此可见,广义的制度变迁即社会转型包括三个内容:
其一,各种制度的变化。
其二,意识形态和社会信仰结构的转换,与此相应的是,社会习俗也会因为意识形态的转换而出现新的变化,这种变化最终与正式的规则变化相互影响、相互渗透。
其三,由上述两个方面所决定的社会转型的方式与方向。
在我看来,“初始条件”使中国与前苏联及东欧国家的轨迹路径大大不同,具有启动成本小、转轨预期收益高的显著特征,这一切必须与当初的执政党的政治动员能力以及当时的社会各阶层收入趋于平均等诸多制度因素结合在一起才能获得客观而合理的解释,否则人们无法准确理解1979年后为什么中国突然就进入了堪称人类历史上最长的一个增长时期。显然,单靠产权明晰的逻辑思路不能完整地理解这段历史,当然,我这样说并非否定产权改革的独特作用。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长时段的增长乃源于改革的“市场化取向”,这话看起来毫无可挑剔之处,但人们会反问,菲律宾和马来西亚,还有印度,一直就是市场经济,为什么他们没有实现如此长时段的经济增长?这些国家的产权是明晰的,而且并非中央计划型国家。这意味着“市场化取向”并非成功转轨的代名词,尽管市场化取向是改革的必要条件之一。我们观察到,前苏联东欧国家与中国在转轨过程中出现不同路径,乃在于它们所拥有不同的制度要素,这些制度要素构成了一个国家改革策略的“可选空间”,从而在可能出现的“制度均衡集”中,有的国家向相对好的均衡收敛,而有的国家却向相对差的均衡收敛,从经济学的性质来看,无论何种均衡均具有“纳什解”的性质,因为不是人的理性,而是制度要素所构造的“约束条件”决定了不同的“纳什解”的性质。当初始条件确定以后,不同组织间的生产率竞赛就开始了。成功制度或组织间的“生产率竞赛”造成的“竞争压力”诱致国有企业改革的“启动”和“改进”,并最终使得各种形态的组织演进归依于效率标准。与此同时,在整个转轨过程中,不同阶层的社会成员也在不断地进行着信念或意识形态(偏好)的调整,他们总是找出各种各样能够自圆其说的“话语”为自己的选择(行动)或决策辩护。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反复博弈中,那些占据着强势地位并对公共政策起着不可忽视作用的个人或利益集团所采用的“话语体系”将逐渐成为主流,由于这些社会成员所从事的各种活动总能给自身带来较高的回报,则不仅他们所推崇的“话语体系”在诸多的话语体系的反复竞争中胜出,而且这些成员所皈依的信仰或价值取向也将在不同的信念体系的相互比较中胜出,从而使原有的社会意识形态结构遭到普遍质疑并经受反复挑战,最后,一种新的与生产率竞赛结构相吻合的社会意识形态结构也将应运而生,成为社会成员普遍接受的主流的意识形态结构。
我们称这个过程为意识形态的竞赛过程。在我们看来,生产率竞赛与意识形态竞赛及其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决定了制度变迁的轨迹或社会转型的走向。
事实上,1949~1977年,通过生产资料(即资本)的优先增长的工业化积累和对各类基础设施的长期投入、完善、巩固和发展,中国农村改革和城市工业改革才有了自己的确定对象和历史前提,其他各类经济组织,如非集体的和除集体经济之外的非国有经济才具有不断发展、壮大的历史条件或“历史的逻辑起点”。从历史角度看,国有经济与集体经济在客观上为非国有经济发展提供了“制度资源”,因此,“民营化”或“民营经济”的演进正是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彼此)进行生产率竞赛与制度互补的结果。任何一种经济组织的演进都不是单向度的,彼此间既具有竞争关系,又具有互补关系,“制度互补性”和“相互嵌入性”最终塑造出各种各样、形式不一的组织形态并使它们呈现出“地域性”或“国别性”。尽管在改革初期国营经济客观上与非国有经济具有一定程度的互补性,许多学者和改革受益者仍会系统地质疑并证明这些国营经济的低效率以说服那些依附于国营经济的各阶层成员能够赞同对这种落后的组织结构进行改革或至少使后者难以构成反对改革的真正力量。因此,微观组织的生产绩效与宏观经济的GDP总量就成了证明改革合法性的两个重要指标。这意味着生产率竞赛的结果为新的社会信念取代旧的社会信念、新的意识形态取代旧的意识形态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
在我们的分析框架里,所谓生产率竞赛,是指不同所有制的企业或组织结构,例如国营企业与民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