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为桂:群众路线与现代中国的国家建构」正文
内容提要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现代中国的国家建构,迄今已走过了革命建国、运动治国与执政兴国三个阶段。在此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都始终以“群众”作为自己行使历史使命的参考群体,群众路线因此对中国国家建构具有特殊的意义。在民主革命时期,主要凭借着与民族主义相结合的大众动员,中国共产党完成了革命建国的使命。在毛泽东治理中国时代,运动治国的方略虽然带来一系列问题,但客观上仍基本实现了国家政权对社会的高度动员和深度控制,完成了国家一体化的目标。在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进程中,中国的国家建构逐步恢复到常规化的理性化的轨道上来,群众路线总体上演化为惠民亲民的政策主张。囿于群众路线作为沟通国家与社会之路径的一些窒碍,中国国家建构下一步的任务需要从制度上解决与群众的联系问题。
关键词 群众路线 国家建构 中国共产党 科层官僚制
随着1964年10月16日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的爆炸,一位研究中共党史的西方学者很快就撰文指出,这标志着当代中国政治从原先非技术取向的、以群众路线和群众运动为特征的大众主义阶段进入了技术取向的、以官僚政治为特征的精英政治阶段。[1]显然,这种在原子弹强烈震荡波波及之下的夸张论调,早已被历史所证伪。群众路线,特别是当时作为群众路线之实践形式的群众运动,在作者武断预测之后不久,即以其极端的形式继续支配着中国政治。不过,撇开作者的过度解读与意识形态偏见不论,这种论调背后所隐含的现代国家建构的一般原理,倒有其“真理”的成分。这一“真理”的最著名的阐述者无疑是马克斯・韦伯。韦伯政治思考的基本背景是19世纪后期大众社会与大众民主时代的到来。在此背景之下,国家治理形态如何?韦伯所给出的答案是:官僚化的民主。[2]韦伯说,“在大型国度里,无论在什么地方,现代民主都日益在变成官僚化的民主。只能如此……”[3]在韦伯看来,科层官僚制不仅是一种现代性的必需品,也是一种现代进步的标识。他说,“正如自从中世纪以来,所谓的迈向资本主义的进步是经济现代化唯一的尺度一样,迈向官僚体制的官员制度的进步是国家现代化的同样是明白无误的尺度……”[4]
在中国现当代史的语境之中,大众主义与官僚制也是思考现代国家建构的一对基本参照范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探索与实践,辉煌与挫折,都与如何处理把握这一对范畴不无关联。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的时候,从群众路线与官僚制相映照的视角探讨其国家建构的基本经验,对发扬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廓清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思路,进一步探索中国现代国家建构和政治发展的路径,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与理论价值。论文循着中国共产党历史发展脉络,分三个部分论述群众路线与国家建构之间的关系及其变。第一部分主要阐述革命时期群众路线与革命建国之间的关系,第二部分主要阐述毛泽东治理之下的中国,运动治国与对国家建构的影响,第三部分主要阐述改革开放新时期以人为本的亲民、惠民路线对国家建构的意义以及尚且存在的问题,并从检视群众路线内在限度的视角提出建立与群众联系制度的任务。
一、民族主义、大众动员与革命建国
政治现代性的核心主题是民族国家建构(nation-statebuilding)。民族国家是当今国际社会公认的基本单位,不管是作为“想象共同体”,还是作为在特定区域内垄断了治权的政治实体,民族国家的建构一直是现代性焦虑的源头之一,对于后发国家尤其如此。虽然说民族国家是现代国家的基本形式,但从历史上看,国家建设与民族形成并不同步。查尔斯・蒂利严格区分了政权建设(statebuilding)与民族形成(nationbuilding)之间的不同。十八世纪欧洲的“政权建设”主要表现为政权的官僚化、合理化、渗透性,实质是国家汲取社会资源能力的增长,而民族形成则主要体现在公民对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认可、参与、承担义务及忠诚。蒂利认为,欧洲各国的这两个过程并不同步,强大的民族国家的出现先于民族的形成。对于近代中国而言,在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过程中,民族国家建构与欧洲不同,是在民族主义以及现代化的招牌下进行的。[5]在近代中国,民族国家的建构面临着一个特殊的问题:首先是必须实现从“天下观”到“民族国家”观的转变,也就是“从一个落后的儒家普世帝国,转变为一个在国际大家庭中拥有正当席位的近代民族国家”。[6]毫不奇怪,伴随着近代中国社会的全面危机以及传统秩序的全面崩溃,这种转变内蕴巨大的心理落差和强烈的亡国灭种的焦虑,在这种情况下,民族主义,也只有民族主义,才能作为一个最大公约数,起到凝聚人心的作用。不过,这里应该注意的是,在中国的语境之下,以汉族为核心的华夏民族早已形成,因此其“民族形成”更多的时候不是文化或者人类学意义上族群身份的建构,而是政治意义上的主权国家的建构。换句话说,中国的“民族形成”,实质是一个有着悠久文明和辉煌历史的民族,在西方现代性冲击之下追求民族自决和民族复兴的过程。
另外还值得注意的是,在近代世界的时空背景之中,民族主义常常与大众主义的“民主”诉求纠结在一起。从现代化先行的西方国家的视角来看,十九世纪末期到二十世纪中叶的世界政治格局,一方面表现为其内部政治结构从个人主义到大众民主的转变,也就是“从注重门第、财产和权势的自由主义向大众民主的转变”,另一方面表现为亚非拉各国民族主义运动的兴起。[7]这并非两种毫无联系的趋势。实际上,二者都是以平等主义为根本诉求的大众社会的产物。从西方内部的视角来看,大众主义与民族主义是二位一体的观念和运动形式,其矛头直指资产阶级及其所建构的特权与霸权秩序,加塞特所创造并加以诋毁的大众民族(masspeoples)一词,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部分欧洲精英对平等主义新世界的抗拒。而对于广大后发国家来说,面对内部传统秩序的崩溃与外部帝国主义霸权势力的支配,只有把大众主义与民族主义结合起来,才能迸发出改天换地的巨大能量。
现代中国的国家建构,正是在民族主义与大众主义汇合的历史潮流之中展开的。只有顺应这种潮流的政治势力,也就是只有融合了民族主义与大众主义的政治势力,才有可能完成国家建构的历史使命。中国近代以来民族主义运动的历史在在说明了:缺乏大众主义力量支撑的民族主义运动,是无法完成民族国家的建构任务的。按照巴勒克拉夫的说法,亚洲和非洲民族主义运动的发展表现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表现为对西方列强冲击的本能反应,这种反应一方面表现为对西方文明和西方势力的憎恨和仇视――中国的义和团运动是其中的典型,一方面表现为对传统信仰和制度的怀疑,并唤醒了需要适应新世界以求得民族生存的意识――中国的维新运动就是这样的一场民族主义运动。第二阶段是资产阶级领导的民族主义运动――孙中山先生在清末民初所从事的革命运动,就是这方面的典型。第三阶段,“因工人和农民追随一个大众组织,反抗外国殖民列强的基础得到了扩大,并在领导者和群众之间形成了联系。”[8]
显然,在上述三个阶段中,能够融合这两种潮流的,只有在第三阶段。彼时,中国的民族主义运动一旦与大众主义运动结合起来,中国的革命面貌焕然一新。而完成这种融合是高度组织化的革命政党。此前,中国已经有了政党,但都没有完成近代中国国家建构的历史任务,其原因是,“自有政团以来,都是没有民众作基础的政团,政团不过是读书绅士阶级的专用品。……清颠覆后,所有的政党都与民众不生关系,都成了水上无根的浮萍,在势都没有成功的希望。”[9]中国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只有在1924年对国民党所进行的以“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为主要内容的改组以后才使中国国民党一度成为统一中国的主导力量,而在此之前不论是局部的武装起义,还是议会内的斗争,由于没有建立起高度组织化的政党,更因为没有寻求大众力量的支持,因此都没有实现奋斗的目标。中国共产党作为一支民族解放的力量,其胜利的奥秘,也在于把以农民为主体的中国人民大众组织起来。“大众组织的政治意义在于,它是决定共产党成功而国民党失败的首要因素。”[10]毛泽东在总结共产党成功的经验时十分精到地指出,“我们有许多宝贵的经验。一个有纪律的,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武装的,采取自我批评方法的,联系人民群众的党。一个由这样的党领导的军队。一个由这样的党领导的各革命阶级各革命派别的统一战线。这三件是我们战胜敌人的主要武器。”[11]在党的领导、武装斗争和统一战线三大法宝中,高度组织化的政党是关键,是武装斗争、统一战线的领导力量。实际上,高度组织化的大众政党,不仅是中国现代国家建构的需要,它还是现代世界的一种普遍趋势,而这一趋势同样是大众社会的产物:“……大众社会的到来瓦解了政治社会的现存结构。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新的政治时代。在整个当代世界――在西欧的民主国家,在共产主义制度的国家以及在亚洲或非洲的原殖民地地区――现在到处都能看到,高度组织的政党占据着政治结构的中心位置,这是因为在19世纪末以来崛起的大众社会的形势下,政党是体现人民大众的政治目的的唯一有效手段。”[12]
高度组织的政党之所以成为国家建构的前提要件,与现代中国的社会结构特点也有着莫大的关系。从阶级分析的视角来看,现代中国的社会结构以所有阶级的软弱性为标志。[13]由于没有哪一个阶级能够独自担负起重构秩序的重任,这就需要一种强大的以军事为后盾的政治势力,通过大规模的政治动员,组织最大多数的民众起而抗争,完成民族自决的历史任务。张闻天在1930年1月3日写的一篇文章中明确指出,中共“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解决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要“从它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在其领导下动员群众来判定”。[14]毛泽东从青少年时代就信奉“民众大联合”所蕴含的伟力,革命过程他深信,“革命战争是群众的战争,只有动员群众才能进行战争,只有依靠群众才能进行战争。”[15]后来,以毛泽东为首的共产党人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根本路线。正是这条路线,一方面成为“共产党战胜国民党的最根本的原因”,[16]另一方面,也是理解中国民族国家建构的基本范畴:与西方以抽象的天赋权利(公民权)为建构国家的指导思想不同,“中国革命建国的指导思想是‘群众’的观念。群众要求的不是抽象的人权,而是社会、经济上的权利,例如要土地,要求男女平等。中国革命是从争取社会经济权利开始的,进而要求政治权利,要民主。……总之,中国革命和建国的过程是以‘群众’这个概念开始而不是从‘公民’这个概念开始。”[17]
归纳起来,中国民族革命的逻辑以及中国“民族形成”的逻辑,最终落实到高度组织化的中国共产党身上。中共之所以能够完成革命建国的使命,其根本的原因是借助大众主义和民族主义的政治动员路线,这条路线主要以群众为政党决策与行动的“参考群体”。
二、运动治国与国家一体化
韦伯说过:“国家是这样一种人类共同体,它在一定领土之内(成功地)宣布了对正当使用物理暴力的垄断权。”[18]这一论断包含了现代国家建构的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统治正当性的建构,二是政治能力的建构。前者涉及国家这一政治实体中支配-服从关系的理据,后者涉及维护这种关系的手段。对于前者,韦伯归纳出历来支配-服从关系的三种理据:传统型,超凡魅力型,法理型。这一类型学的命题众所周知,自不待言。而对于后者,蒂利上述所谓的现代国家建构中“政权的官僚化、渗透性、分化以及对下层控制的巩固”,说得就是政治能力的建构,其中的官僚制,就是实现支配的必备手段。韦伯说,“一切有组织的支配都需要持续的行政管理”,[19]也就是通常所谓的科层官僚制。吉登斯所观察到的现代国家“反思性监控”的全面化以及国家控制能力的大大增强,其所依靠的手段也主要是官僚机器。在吉登斯看来,只有现代民族国家的国家机器才能成功地实现垄断暴力工具的要求,而且也只有在现代民族国家中,国家机器的行政控制范围才能与这种要求所需的领土边界直接对应起来。[20]
中国的现代国家建构,其实可以从清末统治阶级内部应对西方挑战所做出的一系列反应(洋务运动,维新变法,预备立宪等等)开始的。帝制瓦解之后的军阀割据,说明传统中国“没有能力使自己适应现代世界”,[21]反而生发出一种“逆现代化”的政治局面。1928年国民政府形式上统一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