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鸣:二十世纪开初三十年的中国农村社会结构与意识变迁」正文
内容提要:近代农村在现代化过程中处于被剥离的地位,却又受到这个过程的吞噬。政治的无序,畸形的商品化,农村社会结构的恶化,以及农民的普遍贫困化和农村社会武化,都使得中国的现代化过程不得不被纳入一条激进变革的轨道。
关键词:现代化;农村社会;结构武化;激进主义;商品化
从清末到民初的二十几年,是中国现代化过程的一个相当关键的时期。而恰在这个关头,农民基本上被排除在现代化的视野之外,农村成为中国社会、政治动荡变化的垃圾场。现代化方向的社会政治变革,其结果却是把中国农村以空前的速度拖入比中世纪更悲惨的境地。诚然,资本主义发展的西方道路就是以农村的破败为代价的,但是在中国,农村的加速破败,却极大地拖住了中国现代化之足。整个社会普遍贫困化以及社会结构的恶化,伴随着农村普遍的武化,使中国坐在火药桶上。而实际上是现代化得益者的现代知识分子,却在农村的刺激下,日益呈现出激进的趋向。
一、中国近代政治演进与农村的破败和结构恶化
1.政治演进中的恶化与农民的贫困化
进入20世纪,传统社会的种种痼疾,并没有任何改善。都市化和付给西方的赔款吸走了农村资金,而政治变革改换功能的任务没有完成。旧体制的弊病上再加新毛病,政治在更新的面目下恶化。学习西方的种种变革,在农村都变成了灾难。
自庚子以后,整个中国的知识界存在着对于政治以及制度变革的越来越强烈的冲动。这种冲动和日益膨胀的地方势力奇妙的配合,使得清朝迅速垮台。由帝制到共和的制度变革虽然出人意料地实现了,但是中央政府却在失去旧的合法性依据之后,没有在民主政体的形式上确立自己的新权威。而几次想要恢复传统意识形态甚至借助复辟来重建政府权威的尝试又根本没法成功,只是使政治更加紊乱。民国以后相当多的地方政权经历了从满清官吏――革命党人、立宪党人――军阀政客乃至地痞流氓的多次转换。政治恶化不仅表现为吏治的腐败,更体现在政治的混乱无序上。
在民国最初的十几年,政府的税收大多采用包税制。在发包时,一般有个最低标价,由社会上“能人”来竞标,中标者就成了当年这个税种的法定征收人。这样一来,征税这种政府行为就变成了私人行为。一般来讲,包税人为了征税必然要采用各种非正常手段,包括利用黑社会势力,而且为了从中牟利,势必强征多收,竭泽而渔。与包税制相“媲美”的还有军阀政府普遍的田赋预征,比如像四川军阀刘存厚,他的防区田赋居然征到了21世纪。各种苛捐杂税在名目和税额两方面都增加得非常快,毫无章法可言。
政治恶化的最直接和最大的受害者是农民。农民不仅在田赋附加和预征中倍受煎熬,而且那些看起来针对商品流通领域的苛捐杂税,农民也同受其害。中国农民从来都兼有小商品生产者的身份,而且征税越重,他们所要出卖的农产品就越多,比起商人来,他们更容易受到收税人的伤害。辛亥以后,中国长期处于战乱之中,在战争中受害最大也是农民。所有这一切,再加上由于政治体系紊乱而导致的水利失修,人为破坏,致使自然灾害频繁,所以农村的破产就以超乎寻常的速度行进起来,农民的贫困化达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据国民党东北党部调查,1926年东北一个有车有马的自耕农,一年收入不过35元(银洋),而支付各种赋税就得耗去27.66元,仅余7.54元,已经难以维护下一年的简单再生产①。30年代初一些学者对全国14个地方的农民收入情况做了调查,这14个地区分别为成府、休宁、挂甲屯、北满、海宁、上海忠区、黑山扈、冀中、宿县、仪征江阴吴江三县、峨眉山、成都附近、芜湖、盐山。应该说,他们所选择的点,已经排除了中国最贫困的地区。然而,当时农家平均每年最低生活费用为292.21元,超过这个标准的只有两个地区(成都和芜湖),其余的地区均离最低生活线差了很大一截,其中成府和休宁差得最多,分别只有93.12元和88.80元。14个地区农家平均年收入为262.97元②。另外,据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张培刚的研究,中国农民家庭在20~30年代,平均年收入多在200~300元之间。而且据他的研究,农民的收入还有进一步减少的趋势③。20世纪初年中国农民的贫困化是普遍性的,即使是农村中的富户,生活水平也令人不敢恭维。这种情况,极大地限制了中国工商业的发展,使之处于一个难以逾越的消费“瓶颈”之中。
历朝历代,政府不仅有行政功能,司法功能,还有教化功能。如果后两项功能全然退化,而行政功能又只剩下征粮征税,甚至连这一项功能也只能靠枪杆子或者承包给私人来实现,那幺政府的价值与坐地收“保护费”的土匪已经没有多大区别了。更严重的问题是,政府的税收变成这样一种无序混乱的状态,政府的行政公开地私人化,毫无章法可循,就是存心安分守己的农民,也感到无所适从,无从规避。政权旧的合法依据正在消失,而民主政体的合法性依据农民又毫无所知。农民对政治失去了起码的信心,对自清朝新政以来的种种政治变革也失去了兴趣,甚至发生反感。政治变革如果不打起造反的旗号,在农村就很难得到响应。
2.农村社会结构的畸形变化
政治的恶化,农村的破产,另一个恶果就是使农村的社会结构发生不正常的改变。我们知道,在传统社会的常态下,农村里自耕农是最大的群体,我们甚至可以将自耕农的比例作为测量某个王朝政治状态的晴雨表。同样,农村社会里的流民数量,也是衡量社会政治状态的一个尺度;凡是流民数量到达一个临界点,社会就会陷入明显的动荡之中。
从20世纪初,中国农村的自耕农的比例开始大幅度减少;随着政治恶化的加剧,其减少速度越来越快。这个进程,实际上一直延续到1949年全国解放。有人根据北洋政府农商部的统计资料进行研究,发现在1917年,全国17处地方“租种农”即佃农在农民中的百分比为36%;到了1921~1924年间,全国37处这个比率就达到了60%,几年功夫就提高了24个百分点④。其实,当佃农的比率达到36%时,自耕农已经失去了原有的优势地位。这个统计,其实只是一个平均值,有的地方自耕农的比率下降得相当惊人。比如浙江鄞县在1927年,自耕农与地主、佃农、雇农之比达到1∶2∶7∶10.每百人中,雇农占50%,佃农占35%,地主占10%,而自耕农只占5%⑤。同年合肥的农村调查表明,那里的自耕农比率也同样的小:大地主为0.01%,小地主为17%,自耕农为10.99%,佃农为70%,雇农为12%⑥。这说明作为农村中赋税最主要的承担者自耕农阶层已经基本瓦解。自耕农的大幅度减少,一方面是由于政治恶化导致的赋税负担的难以承受,小农或者沦为赤贫,或者托庇于地主豪绅以苟活。实际上那些有势力有来头的大户总能逃避赋税,或者将自己的负担转嫁到小户头上。实行包税制以后,能够包税的,往往就是这些强横的大户。另一方面,自耕农的减少也有“现代”的因素在里面,就是在殖民化的商品浪潮面前,农业经营长期亏损,分散的小农经受不住国际市场风浪的冲击,纷纷破产,只得卖掉自己的土地,沦为佃农或雇农。
所以,农村社会结构的这种改变,并没有缓解农村社会危机,反而使危机更加紧迫。可以转嫁负担的人越少,社会关系就越紧张,最后连一部分地主也活不好。由于土地收益大大降低,有的地方竟然出现了大规模抛荒的现象,或者就转向种植鸦片,以这种非正常的“经济作物”来维持生活。在这种情况下,逃亡和流离竟然也成了农民的一种没有出路的出路。
在民国的头二三十年里,是中国流民社会最发达也是最神气的时代。传统的帮会,无论是集中于东南沿海大都市的青帮还是遍及全国的洪帮系统的哥老会、天地会,以及西南的袍哥,势力莫不极大昌盛,甚至在有些地区达到了普及化的地步,帮会势力无所不在,神通广大。同样,农村里的各种教门也繁荣起来,这些以流民集团为骨干的教门,在北方某些地区也达到了普及化的程度。民国初年也是土匪遍地的时代,土匪的猖獗甚至到了威胁到政府要人和洋人的地步。流民社会的“兴旺发达”,关键在于农村社会生活秩序紊乱,经济破产,处于下层的贫苦农民不得不脱离土地,融入流民队伍,使这个阶层极度膨胀。
但是,尽管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剩余劳动力很多,资本主义式的规模农场经济依然无法生长。无论是残存的自耕农还是依附于地主的佃农,依旧采取黄宗智所谓“过密化”的经营方式,即使土地边际效益为零,依然大量地投入劳动力,实际上剩余劳动力也无事可做。也就是说,农村社会结构的所谓变化,只是恶化,却没有结构上的本质改变,小农经济还是小农经济(地主经济也依旧以小农经济的形式表现出来),只不过小农更小更穷了。
二、离去的士绅与乡村精英的痞化
1.新旧教育转轨与其乡村“误导”
清朝的最后几年,在官方的倡导下,废科举兴学堂的热潮涌起。在农村读书人眼里,学堂是科举的替代,小学生等于过去的生员(秀才),中学生相当于举人,而大学生则类比于进士。当然,不是所有朝廷制定废科举兴学堂规划的人都不明白,其实这一兴一废并非一回事:科举更多的是一种官吏选择制度,而兴办学堂,则是以新式教育取代传统教育体制。但是,官方的举措却有意无意强化了这种农村读书人的误会。在教育体制改革的酝酿时期,清廷就按西式的学科给留学归来的人员授予进士、举人的头衔,于是一时间竟然有了“牙科进士”、“农科举人”的名目。后来,清廷干脆制定了《学堂奖励章程》,对学堂毕业生,按等级和成绩给予从生员、贡生、举人和进士的科举虚衔的奖励。
科举制度本身,其实应该说是传统政治制度中比较合理的一种因素。它的弊病在于,一是将选官制度与学校体系绑在一起,使后者变成了前者的附庸,从而将学校教育牢牢地束缚在从政这根独木桥上,极大地妨碍了学校教育向为社会服务的方向发展;二是明清以来,科举考试的内容被限定在僵化地“阐发”四书的八股文上,实际上既不能很好地起到将全国优秀人才选拔到官僚体系中来的作用,也窒息了学校教育多学科发展的可能性。显然,清朝新政的改革,并没有十分明确地意识到科举制度的弊病所在,在学校教育制度的改革中存在着明显的误导,等于暗示这是某种新的、看上去更为宽松的科举制。
然而,恰是这种搞一种“新科举”的改革误导,才激起了农村的一场大的波澜。从某种意义上讲,清廷的新政再没有比废科举兴学堂之举对农村社会影响更大了。
2.读书人离乡的潮涌与乡村的文化沙漠
传统的科举制以及附着其上的学校体系,原本的意义就是一般士人通向仕途的一个阶梯。在农村士人眼里,既然朝廷要改换阶梯,他们自然应该转身跟上才是。对规模最为庞大的底层士人―――童生而言,他们惊奇地发现,现在的这个阶梯比从前宽得多。从前秀才的名额实在有限,每省每年超不过两千,白丁想要“进学”,三场大考,皮都要掉一层,有些人考到胡子白了也混不上个方头巾带(中秀才)。而眼下,无论是官办还是民办官方承认的小学堂,只要你有点钱,想“进学”就可以“进学”,所以,童生们成了办学热的最易燃的薪柴。到1908年,全国中小学生总数达到1281908人,小学生为1149710人,占总数的近90%.而其它的中学、师范以及专门学校学生加在一起,不过132198人,仅10%强⑦。当然,在近代化初期,小学生比例高一些是不足为怪的,我们的近邻日本也是如此。但是,在差不多的同一时期,我国的儿童入学率仅为3.7%,而日本则为97.38%⑧。实际上,我们的小学大多为成年人所占据了。据郭沫若回忆,他上的那个小学“三十岁上下的成年要占过半数以上”,而14岁的他,要“算是最幼的一起”⑨。当然,我们应该承认,由童生们占据的小学里,不乏求新知的热情和渴望,但是拿进学堂当“进学”的心态,不能说不是那些三十几岁的成年人普遍持有的。童生们涌进了新学堂,实际上意味着农村中像点样的读书人的离去。
兴办新式学堂和旧式教育不同,其教育成本是比较高的。过去私塾,有位先生、有间房子再加上文房四宝就可以开办了,然而新式学堂要教声光化电和外语,就是小学也要教数学和自然以及体操。别的不说,当时光是教师中国就缺得厉害,所以那时不少中学和同等学堂都请外国的教习―――主要是日本教习,有条件的小学也请。据汪向荣的考证,在1909年,连小学甚至幼稚园都有请日本教习的⑩。所以只有办在都市的学堂,才更容易获得办学的必要条件。所以虽然在废科举之初,全国一拥而上,大办学堂,有些也办在了乡村,但是,经过淘汰之后,真正立得住的,绝大多数还是在城里办的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