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林:累积性灾难的社会应对――以海河流域为中

作者:张玉林发布日期:2010-04-14

「张玉林:累积性灾难的社会应对――以海河流域为中」正文

摘要由于长期的干旱化和无节制的开发,拥有1亿多人口的海河流域自1980年代以来逐渐陷入“有河皆干、有水皆污”的状态。这种逐渐扩展的累积性灾难使得千百万乡村农民成了名副其实的环境难民。但是,与汶川大地震那种突发性灾难面前显示的巨大动员能力和救助能力形成对照,政府系统和社会层面并没有建立起基本的灾难应对机制。一方面,宏观的“治理危机”仍然在使生态环境继续恶化;另一方面,相应的灾难救助机制、利益补偿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的缺失,又使得众多的受害者只能独自去适应或逃离灾难。灾难的进一步膨胀预示着中国的心脏地带正在生成一种与“大国崛起”的局面皆然相反的社会危机。或许,它的总体性爆发只是时间问题。

关键词:海河流域,累积性灾难,社会应对,治理危机

前言

作为当今世界上最为“肮脏”的国家之一,中国的生态环境问题自1990年代以来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不过,就中国大陆社会科学领域的相关研究[①]而言,至少明显忽略了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这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今天的中国人口超过了19世纪初的全球人口――的大国内部存在着显著差异,各个区域和流域的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人口密度以及产业“分工”的差异,实际上导致了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广度、深度的不同,而已有的研究对此并没有予以充分注意和深入研究。如此,学术话语中的“中国的生态环境问题”也就未能凸显其立体的和多层次的面相特征;进而,自然系统与政治―经济―社会系统之间复杂的联动关系和相互影响,也就未能被充分地理解和把握。

第二,在缺少分层次考察和整体性把握的情况下,由经济学和管理学主导的生态环境问题研究,更多地集中在由政府发包的、重点置于治理和管理技术层面的“对策研究”,忽略或回避了技术手段赖以生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体制方面存在的弊端,从而也就在客观上屏蔽了核心问题。实际上,如果能够摆脱权力的羁绊和利益的纠缠,将“中国的生态环境问题”复原为其本来的面目――一种业已酿成并且仍在扩展的累积性灾难,一场被遮蔽了血光、不知何时终了的浩劫――,那么,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重点就应该指向制度和文明的所在,系统地探讨如何才能从根本上应对这种新型的巨大灾难,而不是为了获取“课题”的方便而将议题主要设定在技术层面。

基于这种认识,本文将在先期探讨[②]的基础上,以海河流域这一华北的主体、中国的心脏地带为中心,考察其生态环境灾难的具体表现以及社会应对机制缺失的状况,并力图揭示出一幅结构性的对立图景:“天人相应”促成的一种累积性灾难,如何受到有意识的系统性漠视,从而为生态―环境危机向着社会危机的转变提供了巨大的可能性。

干旱化、过度开发与水资源衰退

海河流域包括北京和天津的全部、河北省的大部(92%)、山西省的东部,以及河南省和山东省的北部,进而延伸到内蒙古自治区和辽宁省的一角。流域面积32万平方公里,人口为12524万人(1998,其中农村人口超过9000万)――也即相当于日本的人口规模――,各占中国整体的3.3%和10%,其粮食产量和区域生产总值(GRP )则都占到全国的十分之一(参照表1)。从生态环境整体的脆弱性和经济规模两个方面来看,虽然它都并不是中国的最为突出的区域,但是从历史和现实的地缘政治影响的角度而言,它在中国的版图上有着至高无上的重要性。

在中国的七大流域中,海河流域是水资源最为贫乏的流域,在1956-1979年的二十多年间,其年均水资源量只有410亿立方米,不到珠江流域的八分之一。1980年代愈加明显的干旱化,又使得海河流域的水资源进一步衰退,并且在年际之间呈现出剧烈波动(155-360亿立方米),从而与人口和经济的增长形成鲜明对照,造成了沉重的水资源压力和生态环境压力。即便在多雨的1998年,海河流域的人均水资源量也不到300立方米,不及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七分之一,也远远低于人均500立方米这一国际公认的“严重缺水”标准。将流域内的京、津、晋、冀、鲁、豫6个省市的水资源总量与浙江或广东加以对比,可以进一步看出其水资源短缺的严重程度:在1980年代以来的绝大多数年份,上述6个省市的水资源总量不到浙江省的一半或广东省的三分之一。

由于年间降雨量的绝大部分集中在夏季,海河流域平原地带的河流在历史上曾经每年都会泛滥,并经常造成严重的洪涝灾害。但是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长期的气候变动和大规模的流域改造,导致这一区域的自然生态和灾害的形态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或许可以称之为“灾害转型”。

气候的变化表现为气温的上升和降雨量的减少。气象记录显示,自1950年代以后,包括海河流域在内的华北地区的平均气温大致每十年升高0.3摄氏度,系全国气温上升最明显的地区之一。与此同时,降雨量的减少也至为显著,到80年代和90年代,京、津、冀一带的年均降雨量比1956-1979年的多年平均降雨量分别减少了10-15%和5-10%[③].

大规模的流域改造以1963年8月的特大洪水为背景,始于毛泽东当年底发出的“一定要根治海河”的号令。到60年代末,以黑龙港除涝工程、子牙新河及滏阳新河的开挖等大型治水工程为代表,海河水系兴建了近2000座水库,从而以人类社会的力量对流域内的水资源进行了地区之间的再分配。按照水文学和生态学的研究结论,为了确保一条河流的生态健康,必须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率控制在40%以内,但海河流域的开发利用率在20世纪末已经高达90%[④].

自然与人类社会共同作用的结果,使得海河流域的洪水泛滥几乎成为历史,但是也导致了严重的水资源衰退:1980-1999年间的平均径流量比1956-1979年间的平均径流量减少了近40%.以十年为期来看,50年代为324亿立方,60年代减少到245亿立方,70年代为225亿立方,80年代则只有155亿立方。在位于流域中下游的河北省,基于省内降雨的“自产水量”从1956-1979年的年均167亿立方减少到1981-1999年间的年均94亿立方,来自省外的流入量也从50年代的年均100亿立方锐减到80年代的年均26亿立方。海河的入海水量在1950年代以前平均超过240亿立方,2001年之后则只有十多亿立方[⑤].而在河流的末端、曾经“十年九涝”的沧州,更是出现了令人惊异的水资源衰退现象(参照表2)。

在一连串抽象数据的背后,平原地带的河流普遍呈现出断流、干涸的景观。断流现象最早始于1963年的南运河(山东临清至天津之间的京杭运河),随后扩展到滹沱河、永定河,60年代末蔓延到16条重要支流;进入80年代,流域内的21条主要河流全部出现了断流。上述河流在平原地带的总长度为3663公里,进入21世纪之后有2189公里常年干涸。另一方面,年间断流的天数也从60年代末的平均78天增加到80年代的200天以上,其中京津以南的17条主要河流在1980-1997年间平均断流达335天。这种状况远远超过了曾经备受关注的黄河的断流。对于这种现象,原海河水利委员会王志民曾经以“有河皆干”[⑥]来概括,可谓精当。

与河流的干涸相应的是湖泊、湿地的萎缩。其中河北平原的湿地面积从1950年代的111万公顷锐减到90年代末的6.7万公顷;天津境内湿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从20年代的46%减少到2000年的11.6%[⑦].从流域整体来看,面积超过1万亩的194个大型天然湖泊、湿地的绝大多数干涸,其中12个大型平原湿地的面积从2694平方公里衰减到538平方公里。著名的团泊洼从660平方公里萎缩到50平方公里,200平方公里的青甸洼和290平方公里的黄庄洼都完全消失,曾经广及561平方公里的“华北明珠”白洋淀70年代以后则经历了七次干甸,其中80年代连续五年干涸,2000年之后也曾两度萎缩到只有数十平方公里,而最终之所以没有完全消失,主要是从数百公里外的岳城水库及黄河调水补充[⑧]的结果。

地表水的衰减强化了对于地下水的依赖。但是,无节制的汲取也引起了地下水的衰退。在海河流域,掘井灌溉的历史可能与农耕文明的确立一样久远,但直到20世纪60年代,对于地下水的汲取量并没有超过天然补给量,因此当时平原地带的井深普遍不过数米。但是,自此开始的灌溉农业的大规模兴起,在地表水不足的约束下造成了对地下水的过度开采,到70年代中期,流域内的机井已经多达120万眼,平均每平方公里达4眼,在平原地区密度则更高。进而,80年代加速的工业化和城市扩张导致了对地下水的更大需求,大量的深水井陆续出现,至20世纪末,包括海河流域在内,华北地区的城市供水的72%要依赖于地下水[⑨].

对于地下水的过度开采远远超过了天然补给量。调查显示,河北省平原面积的92%、整个海河流域平原面积的70%――大约为9万平方公里――处于“超采”状态,其中北京、天津、沧州、德州等众多的城市区域处于“严重超采”状态。结果是浅层和深层地下水的水位都大幅度下降,从而形成了以城市地区为中心的大范围地下水降落“漏斗”。其中以北京、唐山、保定、石家庄、邢台、邯郸为中心,形成了面积达4.1万平方公里的浅层漏斗;以廊坊、天津、沧州、衡水一带为中心,形成了面积达5.6万平方公里的深层漏斗。而合计21个漏斗连接成了世界上面积最大的漏斗群,其中7万平方公里的地下水位低于海平面[⑩].

水污染景观:“有水皆污”

以气温上升和降雨量的减少为背景的水资源过度开发,引起了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河川断流、湿地萎缩、地下水位下降以及相应的泉水枯竭、水井废弃、地面沉降和开裂、地表植物的破坏和土壤的沙漠化,以及沿海地区海水的入侵[11],等等。而比这些问题更加普遍和严重的是水污染。

关于中国整体的环境恶化的动力问题,笔者曾经用“政经一体化”开发机制[12]所推动的大规模的工业化来解释,这种动力当然同样在海河流域的环境污染问题中发挥着作用。但需要强调的是,“严重缺水”这一先天性的限制条件,意味着海河流域的纳污能力更加低下,从而导致在同样的制度背景、同样的污染物排放规模下它的环境问题更加突出。中国的一些水文学家用排入河流的污水与河川径流量之比也即“污径比”来说明河流的污染程度,一般认为,污径比小于10%,方可保证河流的自净能力[13].而整个海河流域的污径比在2000年高达48%:不包括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和农业废水,仅城市和工业的污水排放量即多达60亿吨,而地表径流量只有125亿立方米;在流域末端的沧州境内,污径比更达到63%,其地表水总共只有2.16亿立方,污水排放量则为1.37亿立方米[14].无视这种限制条件而盲目地推进造纸、冶炼、皮革等污染负荷较重的产业,结果就造成了海河流域的水污染比中国的其他流域出现得更早、更广泛,也更加严重。

海河流域的水污染成为突出的环境问题可以追溯到1972年。当年初发生的北京市民因食用官厅水库受污染的鱼而中毒的事件,一度惊动了中南海里的最高决策层。以此为契机,中国政府开始意识到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性,从海河流域启动了治污的进程。但是,在水资源衰退这一大背景下,面对迅猛的工业化、城市化和随之而来的污水排放量的增加,以及农业中化肥和农药的大量使用等新的状况,有关河流污染治理的计划和制度建设的努力,并没起到基本的遏制污染的作用。进入80年代,海河流域的水污染从下游向中上游、从地表向地下、从城市向农村、从部分河流向着全流域蔓延,并很快将几乎所有的河流都变成了污水河。到1996年,海河与辽河、淮河及太湖、巢湖、滇池一道被纳入国家重点治理的“三河三湖”之列,一批污染严重的工厂被关停并转。

但是,运动式的治理只带来了短期效果。1999年11月16日的《人民日报》在一篇题为“黑水之祸猛于虎”的报道中,这样概括污染反弹后的情形:“现实中的海河流域已很难见到一条清澈的河流,除了黑水还是黑水。”同月9日的《中国水利报》则更为具体地描述道:“黑黄色、棕灰色甚至深黑色的污水盈满视野,散发着难闻的气味……无论是在河南、河北、山东,无论是在马颊河、卫运河、南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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