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君立:中国人的身份焦虑

作者:发布日期:2012-06-14

「杜君立:中国人的身份焦虑」正文

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孔子《论语・子路》

从人类诞生的那一刻起,人就是一种身份动物,从而将自己与动物区别开来。人和动物都有身体,只有人才有身份。可以说,身份是人之所以成为“人”的最明显标志,正如阿玛蒂亚・森所描述的那样:“一个人可以是意大利人、女人、人权主义者、素食主义和经济保守主义者、爵士乐迷或伦敦居民,其身份犹如阳光下的三棱镜,随着镜面的转动,将会反射出不同的光芒,端赖光线从哪个角度折射,我是我以为的自己,也是别人以为的自己,不是自己看到的自己,也不是别人看见的自己。”

在《身份的焦虑》一书的序言中,“英伦才子”阿兰?波德顿写道:“新的经济自由使数亿中国人过上了富裕的生活。然而,在繁荣的经济大潮中,一个已经困扰西方世界长达数世纪的问题也东渡到了中国,那就是身份的焦虑。”阿兰在此所说的“身份的焦虑”主要着眼于经济角度。事实上,与先期步入“丰裕时代”的现代西方人相比,当代中国人面临的“身份的焦虑”不仅有经济方面,也包括政治方面的。甚至可以说,政治上的“身份的焦虑”更加严重,而这几乎是中国所独有的。

一、何谓“身份”

“身份”是指一个人在社会中的位置,这个位置在不同背景和语境下是不同的。比如,一个人在医院的身份可能是“患者”或者“医生”,在学校可能是“老师”、“学生”或者“家长”。“身份”是自我和他人的一种认可和认同,“身份”建立的过程是极其艰难的,而“身份”失败则可能带来严重的挫败感和耻辱感。从很多程度上,一个人之所以追逐名利,其实就是受一种“身份”的驱使。而一个丧失了“身份”的人则是极其悲惨的。在鲁迅的一系列小说,普遍面临着“身份的焦虑”,比如阿Q连姓“赵”都不可能,祥林嫂为了获得认可不得不“捐门槛”。阿兰引用了威廉?詹姆斯在《心理学原理》中的一段话,来说明“身份”缺失的危险:

如果可以,对一个人最残忍的惩罚莫过如此:给他自由,让他在社会上逍游,却又视之如无物,完全不给他丝毫的关注。当他出现的时候,其他的人甚至都不愿稍稍侧身示意;当他讲话的时候,无人回应,也无人在意他的任何举止。如果我们周围每一个人见到我们时都熟视无睹,根本就忽略我们的存在,要不了多久,我们心里就会充满愤怒。我们就能感觉到一种强烈而又莫名的绝望。相对于这种折磨,残酷的体罚将变成一种解脱。

心理学家马斯洛在“需求层次理论”中,把人的需求分为五种: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感需求、被尊重的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除过懂动物性的最基本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其他3种心理需求其实都可以归属为“身份”需求。由此可见,“身份”构成人作为“人”存在的基础。没有“身份”,这个“人”也就不存在了。在很多电影中,比如《伯恩的身份》、《我是谁》,主人公都是陷入严重的“身份的焦虑”中,或者说是“身份的缺失”。

梭罗在《瓦尔登湖》中写道:“如果人们都除掉了衣衫,将能多大限度地保持他们的相关身份,这真是有一个趣味话题啊!在人人都没穿衣的情形下,你能否在任何一群文明人之中,肯定地辨别出谁属于最受尊敬的阶级呢?”“身份”更多的是一种精神层面的东西,它与物质层面的关系并不是很大。一个具有“身份”的人往往会获得极大的自尊和人格力量。许多英雄和圣徒,正是因为“身份”的存在,从而可以忍受长期过着极其艰苦的生活,坦然接受极大的痛苦甚至死亡。

“身份”并不是中国人常说的“面子”,它是一种责任与权利的确定。当人处于一个不确定的社会环境时,“身份”就成为非常重要的确定因素,从而给人带来安全和尊严,使人保持理性与自尊。“政治”本是“人与人的关系”,就“政治”而言,“身份”是“政治”存在的基础,或者说,“政治”就是对一个人“身份”确认和确定。当这种“确定”变成“不确定”时,就会导致人们“身份的焦虑”,从而使政治陷入“不确定”。

在作为每一个“中国人”,“他”在政治上到底是什么,似乎有很多种“身份”,但又似乎每一种“身份”都很难令人满意。从“人民”、“居民”、“老百姓”、“群众”到“公民”,从官方话语到民间语境,莫衷一是,这种焦虑其实也反应了当下中国在重大转型期的政治尴尬与思想混乱。

二、何谓“人民”

在很长一段时间中,“人民”成为中国最常用的一个词组,以至于在中国行走,你总听到它。比如“为人民服务”,“人民铁路为人民”,还有“人民警察”、“人民教师”、“人民代表”、“人民公敌”、“人民政府”、“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人民币”等等。每一个修得金碧辉煌的“人民政府”门口都有一个石敢当,上面写着“为人民服务”。事实上,“为人民服务”的“人民政府”绝不是“为汽车服务”的洗车行那般亲和。

随着意识形态的松弛,这些年来,“人民”一词逐渐有所冷落,“中国人民邮政”也改叫“中国邮政”了,但古老的“老百姓”却被从箱底翻出来了。有一首歌最为传神,唱的是:“咱们老百姓,今儿真高兴,真高兴啊真高兴!”最可趣的是,官媒有时候还把“老百姓”这个光荣的中国称呼馈赠给外国人――“美国老百姓对政府很不满”云云。当然,大多时候,他们还是称中国以外的人类为“民众”。

“人民”在西方是很神圣的一个词。林肯说,一个政府应该“由人民组成,由人民治理,为人民工作”(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这是对现代政府职责、由来、功能的经典定义。实际上,“人民”政府、民主制度是现代政治统治合法性的根本来源。思想家伯克较早提出“人民”(a people)的概念:“在原始的自然状态下,人民这种东西是不存在的。许多人本身并不具备集体能力。人民是一个协作概念。它完全是人为的,而是像其它一切法律上的假定一样,是由共同的协定而建立的。这个协定的特殊性在于,它是从特定社会所熔铸的形式中聚合而成的。”

“人民”是政治性概念,“强调的是人的社会态度、立场及其阶级属性”。“人民”的政治使命与阶级身份经常覆盖“公民”的身份特征。“人民”与“公民”,一个是集体至上论,一个是个人权利观。人民是抽象的,公民是具体的,有不同的思想和利益。公民能为自己说话,而人民却只能通过代表说话。“人民”是每个人的集合,在“人民”的概念下,个人往往被虚化。正如周口市前市长张海钦所说:“人民连屁也不算,在中国除了官是人,老百姓都不是人。”

“人民”一词滥觞于苏联时代,随着柏林墙的倒塌,苏联体系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可以说,高大神圣的苏联体系本身就是建立在“抽象”的“人民”之上的,一旦“人民”的皇帝新装被民众识破,捍卫体制的柏林墙也将随之瓦解。马修斯在《硬球》一书中写道:“昔日森严的铁幕之所以被撕开,不是因为马列主义的社会理想受到了声势浩大突如其来的革命冲击,而是因为当地人民在日常生活中对东德的官僚体制的轻蔑。那是一种美化抽象的民众、却对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无动于衷、肆意羞辱的体制。与此截然不同,民主政体的一大优点就是,政治家只有出色照看好人们的油盐酱醋等日常需要,才能得到他们渴望的回报。”

三、何谓“老百姓”

“人民”与“公民”基本上都属于外来词语,在中国传统上最常见的是“老百姓”。中国姓氏常称“百家姓”,所以常常以“百姓”泛指碌碌众生。“老百姓”是对“百姓”的更口语化表达,是一个不严肃和矮化的身份称谓。在中国过往的历史中,“国家”的概念几乎是不存在的,专制家长式的皇权模式下,“臣民”和“草民”是一种与体制相对应的政治身份,经过口语化后就成为“老百姓”。或者说,“老百姓”是一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身份定义,相对于朝廷和王权而言,它只有服务皇权的责任和义务,而没有任何可以伸张和被承认的权利。相对于代表皇权的官府,“老百姓”是一种充满极大歧视和侮辱的词语,而且既含有他者的蔑视和羞辱,也含有自我的贬低和鄙薄。或者说,“老百姓”不仅是政治权利的被剥夺,也是自我对政治权利的放弃(弃权)。

一般情况下,“老百姓”是相对于“官”而言的;失去“官”,“老百姓”也就难以存在。从这种意义上来说,“老百姓”就是奴隶的同义词。邹容在《革命军》中颇为激愤地写道:“奴隶者,为中国人不雷同、不普通、独一无二之徽号!”“柔顺也,安分也,韬晦也,服从也,做官也,发财也,中国人造奴隶之教科书也,举一国之人,无一不为奴隶,举一国之人,无一不为奴隶之奴隶。”梁启超把人身不自由譬为“身奴”,把精神不自由譬为“心奴”。在梁启超看来,国人皆为奴隶。低层的老百姓“视官吏如天帝,望衙署如宫阙,奉缙绅如神明”;那些拥有高官厚禄盘踞要津者,对老百姓骄横跋扈,但在上司面前则表现出“昏暮乞怜之态”、“趑趄嗫嚅之态”。

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曾经斥责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记者说:“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毒胶囊丑闻曝光后,卫生部专家孙忠实宣称:“面对这样的事情,我们要冷静,不要恐慌,不要把它说成很大的危害,这样造成老百姓都不敢吃胶囊了。”这里“老百姓”很明显是一个体制话语的“他者”,或者说是权力的对象。“他者”从来是相对于主体的“自我”而言的。从某种意义上,这个具有轻蔑意味的词语与“陌生人”类似。

《史记?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创建专制帝国,“更名民曰黔首”。无爵平民不能服冠,只能以黑巾裹头,故称黔首。“黔首”、“苍头”、“草民”、“黎民”或“黎庶”均为皇权文化下对民众的鄙视性称呼。这种强制命名在潜移默化中使专制文化逐步合法化和合理化,只要接受了这种被命名,也就接受了被统治权。《过秦论》中说:“于是废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与“黎民”一样,“老百姓”完全是皇权中国特有的历史产物,有时候还要加上“普通”二字加以强调;这个“普通老百姓”(“小老百姓”)进一步强化了角色的低贱和渺小,从而达到话语权力对“他者”的丑化和矮化作用。换言之,“老百姓”是一种鄙视性和蔑视性的话语视角,它的主体是话语者,而非话语对象――“老百姓”。

老百姓源自中国根深蒂固的家族传统,是一种古代身份,这与现代的“自由人”(公民)是完全相悖的。陈恭禄在《中国近代史》中将中国革命的失败归结为“自由人”的身份缺失,“自由人之在中国,盖不甚多。其在政治上不良之影响,则家族之观念太重,国家之观念太轻,得意之时,不问是非,专为一家一族一地设想也。近代政治腐败,民生痛苦,盖非偶尔遽然之事,多本于历史上之遗传,社会之势力,由来久矣,人民于不知不觉之中,视为固然,自怨命运而已。

在英语中,勉强可以找到一个类似的“the man in the street”,即“路人”。但似乎没有人觉得自己是个毫无意义的路人。作为一种语境词汇,“老百姓”是一个集体意像,但是人们历来都知道自己与“老百姓”之间的区别。与“老百姓”相比,“民众”一词更加中性化一些。“群众”是与“老百姓”十分类似的一个词组,“公民群体”并不能与“群众”同日而语。

四、何谓“群众”

“群众”是一个多数意义上的,或者集体性的概念,并不存在单个的、个体意义上的群众,唯有将众多的个体同质化,才能产生“群众”,个体只有进入“群众”的存在方式,才可以凸现出来,成为历史的主体和创造者。从解字法来说,“群”字的古体写法是上“君”下“羊”,显见得就是高高在上的君王统御着散乱 的羊一般的臣民;简化后的“群”字把上下结构改为左右结构,即左“君”右“羊”。这仍是合乎“左尊右卑”传统的,体现了君王的尊贵和羊群的恭顺。 “众”字的传统写法是“”,意为“一群在烈日下劳作的人”,简化后为“三人”,意即很多人。从政治学的角度上说,“群众”(the masses)是一个毫无意义的概念,与“群氓”(mob)同义,也就是“乌合之众”。其共同特点是容易上当,反复无常,群体偏见、品味习惯低下等等。群氓政治常常成为多数人的暴政,从而淹没慎重的个体思考和情感。

对于“群众”现象,社会心理学家勒庞在《乌合之众》这部名著中有详细的揭示与分析。他指出,进入了群体的个人,在“集体潜意识”机制的作用下,在心理上会产生一种本质性的变化。就像“动物、痴呆、社会主义者、幼儿和原始人”一样,

上一篇 」 ← 「 返回列表 」 →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