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剑波:人类学的历史与历史中的人类学

作者:黄剑波发布日期:2016-05-02

「黄剑波:人类学的历史与历史中的人类学」正文

【摘要】 人类学的思想虽古已有之,但现代人类学之形成则是比较晚近的事情。现代人类学从其19世纪中后期形成以来,就已经处于一个历史上来说很新近的民族国家语境下,主权国家的传统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和重视。20世纪80年以来的人类学被各种各样的后现代主义思潮冲击,对各种传统的、权威的、宏大的叙事提出批判,解构、质疑。这个时代的人们越来越怀疑理性主义的效度和限度,而日渐强调身体、感官、主体等关键词。人类学的独特贡献就在于对“他者”(others)的关注和探求,而人类学的元问题就是要探索文化的多样与人性的普同。人类学是通过探讨和解释人类文化的不同,最终旨在寻求人之为人的本质。 

【关键词】 人类学  民族国家  后现代  历史

1995年,萨林斯应邀到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做“西敏司讲座”,在讲座一开头他就指出,如今的(至少是汉语)人类学界常常忽略的一个事实,即在欧美传统的人类学这个词的使用上,本身至少就有两个层面上的涵义:即作为一门文化学科的学术人类学(academic anthropology as a cultural discipline),以及作为两方社会的本土人论(native anthropology of Western society)。①如果考虑到两方基督教神学意义上的人论与哲学意义上的人论上的差异,或许可以将后者称为“人观”。如此,我们所通常使用的“人类学”一词就具有了三个相关、重叠,但又有所不同的层面或涵义:即(基督教)神学意义上的人论,哲学意义上的人观(如康德的《实用人类学》)以及现代学科意义上的人类学。

这还只是在西方学术传统中能够观察到的三层意义上的“人类学”,如果把中国以及世界各地或文明自身关于人、关于自己与他人、关于宇宙观等看法也看作广义的“人类学”的话。例如将民族志写作追溯到司马迁或徐霞客等这类的努力,那么所谓“人类学”就可以说更为丰富多样,甚至可以说与我们一般所认为的现代学科意义上的人类学相去甚远。

一、人类学的史前史

亚当斯在《人类学的哲学之根》中表示,他的第一个研究目标就是追溯并纠正人类学理念发展的历史记载,提出人类学不仅始于启蒙运动的道德哲学(后演变为包括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社会科学)或文艺复兴的人文主义,而是与人类的历史同样久远。按照哈登的说法,人类学理论的起源,根据历史及西方文化的知识体系,大概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②

然而,尽管亚当斯十分强调人类学的思想根源比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深远,但他并不因此忽略一个事实:人类学本身是一门现代学科,是现代科学和现代社会发展的结果。一般认为,作为一门现代学科,人类学(或民族学)直到19世纪中期才开始形成一个较为独立的研究领域。稍晚一些,人类学才在大学、博物馆等研究机构中被正式承认,例如1880年泰勒负责组建牛津大学民族学博物馆,1896年在牛津大学组建人类学系,并成为该系第一位人类学教授。

一般认为,康德晚年的《实用人类学》(1798年)是其一生哲学思考的总结性之作,试图从本质上讨论“人是什么”这个总体性问题。事实上,康德曾对自己的哲学研究定位为要解决4个问题:

1.我能知道什么?(形而上学)

2.我应做什么?(道德学)

3.我可以希望什么?(宗教学)

4.人是什么?(人类学)

由此可见,这本薄薄的小册子在康德自己眼中的重要性。《实用人类学》一书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人类学教学法,论述人的认识、情感与欲望等诸种能力;第二部分为人类学的特性,简要探讨人类在个体、性别、民族、种族、种类方面的特性。对于何以为人,康德如此说,“人能够具有自我的观念,这使人无限地提升到地球上一切其他有生命的存在物之上,因此,他是一个人”。

康德的这个说法需要参照到历史更为久远的基督教神学对于“人是什么”的教义才能更好的理解。在传统的基督教系统神学体系中,“人论”(anthropology)是其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事实上,它几乎涉及了基督教神学的所有关键话题。例如,在上帝论和创造论层面,它认为人与万物一样是上帝所创造,并且人作为万物之灵具有独特的尊贵和荣耀。③在救赎论层面,它认为正是因为人的犯罪堕落,无法自救,耶稣基督作为上帝的独生子才降生为人,替人赴死。而这两点本身就构成了基督教人论中的一个独特的悖论性传统,即一方面人是具有“上帝形象和样式”的独特造物,另一方面又是“全然败坏”。这一点后来经过加尔文的进一步阐释以及在日内瓦的应用,再经清教徒的实践而成为后来美国三权分立的现代政治哲学的一个神学根源。

事实上,按照萨林斯在《甜蜜的悲哀》中的梳理,基督教神学传统中的人――神绝对差别这一点成为整个西方思想以及整个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基础甚至根本动力。在萨林斯看来,悲哀是常态,是根本性的,而甜蜜则是一种试图缓解悲哀的努力。而这种努力或追求越是恒久,其“悲哀性”则更持久地被显明出来。因为人之有限性(finitude)是一切罪恶的根源。这显然是循着奥古斯丁对于罪(sin)的经典论证,即恶为善的缺失(evil as the absence of good),上帝并没有创造罪恶本身,但是人有犯罪的可能。人作为有缺乏和需求的不完美的造物之本性,既是罪之因(cause),也是其恶之果(crime)。④萨林斯继续引用奥古斯丁的名言,“惩罚就是罪行”,即人因为自己的不足或缺乏,但又试图“与上帝一样”,因此人成了自己需求的奴隶,摘那知善恶树上的果子不过是人因为自己的欲望而发出的具体的行动而已。⑤从这个意义上来看资本主义经济体系,所有这些试图满足人无尽之欲望的努力,都不过是缓解人――神之别所带来的根本性悲哀的尝试而已。

需要看到的是,萨林斯这个对西方主流社会科学“话语”的更深层、更全面的“知识考古”,所强调的是文化观念的延续性和深刻性,甚至在所谓现代性的“革命”范式下也仍然得以承留。⑥这和我们在这里试图强调的观点一致,即作为现代人文/社会科学的人类学,从其“现代”这一点固然有其“新”和“不同”,以及和甚至西方思想传统的某种“断裂”,但是一些根本议题或者核心关注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得以延续和保留。要理解西方现代人类学的基本关怀,需要参照其脱胎而来的基督教神学意义上的人类学。以及西方哲学意义上的人类学,尽管这并不意味着否认现代人类学的独特贡献及其已经建立起来的学科地位。

二、人类学的“创世纪”

前面已经提到,人类学的思想古已有之,但现代人类学之形成则是比较晚近的事情。亚当斯认为,人的自我认识很大程度上与对他者(the other)的理解有关,这个对他者的想象或道德比较也是由来已有。以西方知识传统来说,早已有与东方的波斯帝国、印度甚至中国的交流,而阿拉伯人、北非人以及北欧所谓蛮族更是其知识体系中长期直接互动的“异邦”,构成了他们对于文明与野蛮、自我与他者,或西方与非两方这样的认识结构。

随着新大陆的发现以及持续的殖民过程,欧洲人开始越来越多地面对无论在体质和文化上都与他们迥然相异的人群,这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兴趣。到17、18世纪,欧洲人对于他者的想象逐渐形成了几个现代人类学意义上的问题:人与动物的区别是什么?什么是抽象意义上的人(human species)?人的天性或本质是什么?

与神学和哲学传统上相对比较抽象的核心问题“人是什么”相比,这些问题的重点似乎转为了更为具体的“什么是人”,而这显然与当时亟需处理的现实问题有关,即如何认识这些无论在体质上,语言上,文化上,特别是宗教上与欧洲人迥异的人。其中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就是,“他们是人吗,是和欧洲人一样的人吗?”如果是,那么这能说明什么是抽象意义上的人及本质呢?另外相应的,如果答案为“是”的话,义如何解释这种差异,或者说差异是如何形成的。

到了19世纪中期,法、英、德等国先后纷纷建立“民族学会”和“人类学会”,普遍表达了这种关注。他们一致赞成应当研究异民族,尤其是这些非欧洲民族,但对于是否所有这些人都应被视为“真正的人”(truly human),而不是某种非人的灵长类,则有着不同的看法。对于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体质和文化差异的原因,更是无法形成一致的意见。当时比较流行的解释有二。一种理论认为,人类是以完美的状态被创造出来的,但自从亚当被逐出伊甸园之后便开始退化(degeneration),只不过部分民族(如:非白人)退化的程度更为严重。另一种理论则认为,上帝在造人之时就已经将他们分成不同的民族。显然,这两种解释所参照的都是宗教传统,而不是根据系统性观察得出的结论。因此,一些学者开始寻求其他可能的解释,而进化论就成了挑战神学传统之首选,并进而发展成为人类学历史上的第一个成熟的理论范式。

这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早期人类学如此强调对于不同民族间体质差异的比较研究,以及对于考古特别是史前考古的高度关注。事实上。按美国人类学四分支的体系来看,直至今天体质人类学和考古人类学仍然是以进化论为主导的理论范式,而且也是四分支中最为关注历时过程的学科。

另一个可以直接观察到的差异就是语言上的不同,尽管按照圣经传统有巴别塔的解释,即人类语言原本一样,但巴别塔之后口音变乱,人们之间不再能直接交流。在进化论人类学范式下,不同的语言也被按照语音、语法、句法等复杂程度的不同归类,纳入文明的进化过程来加以解释,也存在从简单到复杂、低级到高级的序列。但有意思的是,语言人类学在人类学四分支中最为强调普遍性,一直有着寻求普同性的“基因”,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在寻找巴别塔之前的那种语育,无论是在语音的层面上,还是在语言结构,或者列维――斯特劳斯意义上的“普遍语法”。

后来发展成社会/文化人类学的那些研究关注,则留意到了不同民族之间文化上的巨大差异。其结果就是,与强调历时过程的体质人类学和考古人类学,以及相对关注普遍性的语言人类学相比,社会/文化人类学总体来说更为强调“差异”和多样性,尽管这不意味着没有人类学家试图寻求或建立普适性的解释。其中早期人类学家最多讨论的就是婚姻家庭、政治组织、经济交换、宗教等领域上的差异,因为对于欧洲人来说,这些都是不可思议和需要解释的问题:不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形式何以可能?没有国家的社会如何组织和运作?物品(包括礼物)如何流动以及经济关系如何形成?最重要的是,没有(基督教的)上帝怎么可能使得世界可以被理解,生活可以有意义?以今天的观点看来,这些问题过于简单,几近无聊,而且还带有强烈的西方文化中心论的色彩,但正是他们的对这些问题的真诚探索和广泛讨论,才使得我们如今能看到这些问题的局限。事实上,早期人类学家的这些分别的探讨,后来逐渐形成社会/文化人类学传统上的四大基础领域。

三、历史中的人类学

人类学不仅与哲学的关系难解难分,与历史也是如此。一方面,历史固然可以是人类学的一个研究领域或范围,从而成为某种“历史田野”,但作为一种“田野”的历史对于人类学研究,特别是田野工作有何意义?不少学者都认为,历史对于人类学这门学科来说是一种必需。半个世纪之前,米尔斯指出:“每一门考虑周全的社会科学,都需要具备观念的历史视野以及充分利用历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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