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霄:简述中国权力经济」正文
我曾经说,中国模式包括了两点:官僚专制加权力经济。本文是对后者的一个简述。
(一)奇特的婚姻
权力与资本结合是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的根本特征。在通俗的角度,孙立平将其称之为“奇特的婚姻”,贺卫方则称其为二者的“通奸”。在学术的角度,吴敬琏称其为重商主义,或权贵资本主义、裙带资本主义,笑蜀称之为“市场斯大林主义”――它凸显了借助于国家机器的强制职能即专政职能来统御经济的方式。但是我以为,将这种经济称之为权力经济或者权暴经济、权有制经济、官有制经济,更加准确。
权力经济就其一般性而言,曾经是欧洲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某些国家的一个特点,即吴敬琏所说的重商主义。到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东亚某些国家、地区的经济发展甚至政治转型,即所谓“东亚奇迹”,也可以说是这个模式的一个类型:威权主义加市场经济。这些国家、地区大都走过这样一个历程:政府主导经济,等市场经济培育成熟、社会发展起来时,再起来反对政府过于专制与强大的权力,从而形成正常的政府-社会关系,走向民主政治。“东亚奇迹”的奥秘也是关键之处,是各个国家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社会也成长发育起来,然后才能推动政府束缚自己的手脚,变得权责对等。即使如此,这些国家、地区如韩国、台湾、泰国、菲律宾、印尼(新加坡除外)等也都付出过惨烈的转型代价。
中国的情况不能够完全用曾经存在的东亚奇迹模式来比照。它是在文革后复归的斯大林主义的苏联模式起点上,进行经济转型的。如果说市场经济的本质是资本通过市场交易进行资源配置的话,那么中国式市场经济的关键,就是庞大的政治权力也就是官僚阶级从来不肯从经济领域退缩,也不能培育社会成长,因此权力发挥作用的场域和形式虽然产生极大变异,不但与资本巧妙结合,与国际化部分接轨,但始终保持着对经济无论从资源配置,还是从产品监管,抑或从价格形成,甚至从企业产生及运行调控的或有形或无形、或大或小的控制;不但形成了三高三低(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人权、低消费、低资源价格)的独特的经济模式,而且形成了对经济发展所产生的社会财富的公开的和私下的最大剥夺;不但推动了经济奇迹,而且一直牢牢控制着中国的社会,在经济增长的同时,让独立的社会组织与社会运动寸步难行。于是我们所看到的结果是,中国改革三十余年来,在取得巨大经济成就的同时,诸多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也开始浮出水面,比如贫富差距扩大、环境生态恶化、官民关系紧张、劳资纠纷增多等等。仅从经济领域看,就有频繁发生的血汗工厂事件、食品安全事件、欠薪事件和矿难等。“资本之恶”在畸形的市场经济中暴露无遗。
更危险的是,“权力之恶”与“资本之恶”的效果已经叠加在一起。权力和资本结合而形成垄断性的既得利益集团,垄断稀缺资源、攫取超额利润,影响政策制定和执行,从而造成严重的社会不公正。公权力变成嗜血恶魔,吞噬经济增长带来的巨大财富,吞噬社会,吞噬一个个它本该守护的国民的生活甚至生命,而公众与社会却手无寸铁,无力约束它难以厌足的胃口。
中国人民没有从高速增长的经济中得到相应的好处。仅从民生方面看,2005年9月8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华发布的《2005年人类发展报告》指出:“有令人担忧的迹象表明,中国的社会发展正开始落后于经济增长。”报告尤其着力指出,落后表现于住房、教育和医疗三个方面。5年过去,这三个领域的落后不仅未得到弥补,更有差距扩大的趋势,终于变成了新的“三座大山”。再加上养老,它们共同构成了中国特有的社会矛盾。
正如孙立平领衔的清华大学社会发展课题组的报告指出,归根到底,这些矛盾和问题的根源是由于改革过程中权力、市场和社会三种力量的失衡。许多年来,人们以为市场的发育一定会限制权力的作用,但实际上权力也可能通过重组市场因素而使自己更为强大。在一些地方,权力已经成为一种恣意妄为的力量。
(二)权力经济的表现
权力经济的表现,大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观察:
1.中国独具特色的宏观调控和国有经济
政府对经济的调控并不奇怪,但中国政府对于经济的调控不但在力度、深度和广度上独领风骚,而且表现了极其强烈的权力即利益主导特征。许小年指出:我们现在大步往回走,走向计划经济,走向权贵资本主义。政府在市场中成为特殊的利益集团,对这个利益集团而言,目前这种半市场半管制的状态是最理想的,通过管制和审批“造租”,然后拿到市场上“寻租”。如果推动市场化的改革,就会限制它“造租”的能力,但它也不会取消市场,没有市场,手中的审批权就没地方套现。改革要求政府退出经济,那它的利益怎么办呢?卡壳就卡在这里,政府利益这一关过不去。
中国政府大体上通过项目审批、资源控制、政策引导和综合平衡来调控宏观经济。
官员们垄断了中国大部资源。首先,它代替全体人民管理一切自然资源。按照中国的宪法,城镇土地、森林、河流、矿藏等自然资源,都是国家财产,属于公共产权。依据这些公共产权取得的收入都由政府支配,成为官僚阶级攫取财富的源泉。政府控制自然资源与毛时代没有本质差别,但改革以来开始的市场化进程,使得政府(官员)可以将公共自然资源的配置权通过市场变现。
其次,中央政府直接控制着关乎国计民生的所有最重要的经济资源。如能源、原材料、农产品、交通运输、金融、证券、外汇、进出口配额,等等。发改委仍然是资源掌控的主要机构,它不但直接管理着最重要的资源产品,负责分配和平衡重要的资源类产品,而且主管重要产品的价格,如直接决定中国的油、电、气的价格。
作为计划经济的一个变种,由国家计委变身而成的国家发改委,实际上仍然拥有与计委相同的职权,甚至更大,它将已经撤销的各工业部的计划管理权都收归自己手下,也将原来体改委的权力收归手下。发改委拥有数千工作人员,是中国政府部门中最为庞大的机构。
发改委负责制定产业政策和区域生产力布局规划,并据此审批限额以上项目,同时掌管数额巨大的政策性资金。在地方所谓的“跑部前进”中,发改委是最重要的公关对象。
当然,其他的国务院主管部门也都有巨大的掌控经济资源的权力。比如银监会、央行、证监会、保监会及各大国有控股的商业银行,决定着经济运行的血液――货币的规模、分配、转移、聚散。与国外政府管理不一致的地方是,这些部门都是被政府严格控制的,甚至本身就是政府的组成部分,绝无任何独立性可言。因此,中国的货币政策和货币运行,以及关联的证券市场、保险市场,主要体现的是官僚阶级自身的意志,考虑的是官僚阶级的利益。权力可以任意通过宏观金融、财政、行政杠杆来调控经济,以造成最有利于官僚阶级自己的经济效果。比如1998年至2010年,中国央行实行通货膨胀政策,发放了广义货币72万亿元人民币之多,是2010年GDP的2倍。除了被动增发15万亿左右之外(即与同期中国外汇存底相匹配的人民币),还主动超发了逾20万亿元。通货膨胀造成了物价在2009年后的大幅上涨。学者们早就指出,通货膨胀是一种财富的重新分配,即 穷济富、济政府。中国的这种货币行为更是一种政治现象。中国通货膨胀如此厉害,体现的就是政治本身的特点。
再次,中国政府还负责社会保障供给资源的配置、综合平衡和价格管制,诸如教育、卫生、养老、文化。
当然市场化的中国也有部分资源在民间,比如部分的智力资源、技术资源和资金资源。但是,更多的是“官员们垄断了资源,中国70~80%的资源仍然掌握在各级政府的手中[1]”。
中央政府宏观经济的另一种调控手段是制定政策,包括财政、税收、货币、配额、标准、劳动、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这种政策后面往往决定着数万亿的资金流动。如中央政府2008年实行4万亿的经济刺激政策,结果当年货币超发了16万亿,引起了2009年物价开始大幅度上涨。
当然,由于中国统治秩序的混乱,地方官僚阶级的坐大,已经出现了诸候经济的格局,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往往不能达到预定的目标。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房地产调控。地方官僚阶级控制着土地资源,“有土斯有财”,土地越来越成为财富的源泉。同时地方政府也经常采用化整为零或者干脆硬上的办法,来上马项目。那些动辄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的宏大工程,那些领导人大手一挥上千亩土地就被征用、上百万平米的民房就被一拆而光的项目,已经是地方官员的一种普遍行为,权力的蛮横和霸道已经远非个别的现象。权力经济的特征之一就是官僚阶级整体得利,他们依据权力决定内部的利益分配格局。地方官僚阶级有了更多更大的经济主导权和利益分配权。
2.权力控制着微观经济也就是企业。
企业的性质有多种,关于国企我们下面要专门论及,这里只说民企和外企。涉及这些企业生存和效益的诸种因素,从资格准入、资源分配、税收调节、政策奖惩、各项监管等等,都在权力的强力控制下。简言之,在中国,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任何民营和外资企业都不可能生存。换言之,中国实质上并不存在市场的法制环境。不同地区的政府既可以相互竞争,任意给出国家或法律不允许的优惠政策,甚至白送土地,默认其污染环境,建设血汗工厂,也可以开门迎客,关门打狗,对于前来投资办厂的外商(境外或其他地区的)套上脖链,随意勒索。中国政府也可以因为政治因素,对企业进行鼓励或者打压。比如台湾企业奇美带有绿色,中国政府可以很容易地通过“税收检查”让其在大陆镇江投资兴办的工厂运营困难,奇美集团董事长许文龙不得不以辞去企业职务来承担责任,以交换其大陆资产的安全与正常运营。
官僚个人既可以入股甚至入干股民营企业,也可以巧取豪夺民营企业的资产。这方面的例子很多。如辽宁阜新原市委书记王亚忱侵占民企案例。在资源富裕地区,官员入股企业甚至在企业拿干股,已经是一种普遍现象。作为这种现象的一个衍生结果,中国的矿难即死于矿井安全事故的人数令世人震惊。在屡次整顿无效的情况下,不得不由中纪委出面,清理官员入股企业。但即使如此,仍然不能禁绝这种现象。
在另一种公共事件即环境污染事故中,人们也经常看到权力的影子。2010年,上市公司紫金矿业污水池渗漏致福建汀江污染事故,企业在事发9天后才向社会公告,但实际上,事故发生两天后,企业就报告给了上杭县政府。上杭县政府没有选择立即向社会通告实情,而是极力封锁消息,直到无法封锁才不得已向社会披露。这个事件虽经国家环保部和福建省政府介入调查,但在最后的处理中,仅仅是轻描淡写地罚了一点款。这个事件的内幕被揭开,让人们知道不但上杭县国资委是紫金矿业的控股股东,占股权比例为28.96%,该县近70%的税收均来自于紫金矿业,而且,紫金矿业近几年逐渐成为当地政府官员的掘金之地和退休之后的养老院。当地有多位政府官员在企业挂职或任职,还有官员通过各种渠道拥有了企业的股份。所以,尽管紫金矿业是上市公司,但里面众多机构的设置如同缩微版的县政府,大到战略决策,小至人事任免,多数要由当地政府来拍板,而企业高管只负责具体经营业务。在这样一个政企结构下,无论为“公”为私,政府和企业选择瞒报就再正常不过了。“紫金矿业与地方政府的这种利益互送,在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和垄断企业、特别是国有资源垄断企业之间,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它本质上不过是权力和资本结盟的一种反映”[2]。
3.权力控制着垄断性国企
经过改革存留下来的国企,基本都是资源垄断和行业垄断型的庞然大物。官僚阶级对国企的控制,是一种资源和行业的双重控制,也是一种利益输送的最好方式。张博树指出官僚阶级以公有制形式对社会主要资源的垄断实际上开启了最大的私有化之门:
邓、陈一代中共元老曾认真地以为拒绝私有化、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就是坚持了“社会主义”。然而,历史的讽刺却在于,恰恰是被认为体现了“社会主义”特征的那些“公有制”企业(或事业单位),在改革开放实行不久就开始了悄悄的私有化过程。 当然,这里所说的“私有化”,不是法治社会被保护的私有产权的正常建立过程,而是在一个特殊的社会转型时期、在特定的权力结构和体系内发生的权力对公共财产和公共利益的掠夺过程[3]。
张博树简述了这个掠夺故事开始时的情况:从上世纪80年代的价格双轨制为起点,然后是办公司、拉关系、跑市场、立项目等等,表现了国企内部人与主管部门和官员控制特点的以权谋私,是从那个时期走过的人都很熟悉的。这个故事发展下去,就有了更加丰富的内容,它包括国企扩权、技改、承包、改制、破产、转卖、扩张、上市、价格、掌门人的任免等等重大事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