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佶:公有制经济与公共价值」正文
劳动社会主义的制度,是其理论和运动的实现与进一步发展的根据,它主要是经济上的公有制和政治上的民主制。民主制与公有制是内在统一的。公有制是民主制的基础,民主制是公有制的政治机制。公有制作为劳动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它的本质体现为公共价值。公共价值是公有制中基本矛盾的集合,也是规定公有制经济的核心概念。
1?公有制是人素质技能提高与人性升华的要求和形式
20世纪人类历史的最伟大的创造,不是核武器,不是电子计算机,不是航天器,而是公有制。这是社会关系的革命,它的历史意义,不仅在于加速度实现了俄国、中国等国的工业化,更在于体现了人类摆脱“史前时期”的大趋势。然而,由于旧统治势力的强大反扑,而公有制尚处初级阶段,到世纪末,这初级的公有制因其内在的矛盾与缺陷,被美国为首的大资本财团勾结公有制中以权谋私的官僚资本势力,实行“私有化”,以至衰败不堪。公有制的声誉一落千丈,它被说成“经济怪物”,是对生产力的束缚,必除之才能发展生产力――这被称之为人的自然本性所赋予的目的。
初级公有制的创造与失败,为我们进一步认识公有制,改革、发展公有制,提供了必要的经验依据。如果说一百多年前马克思预见公有制时,还只是依据对资本私有制的逻辑分析,我们现在对公有制的论证,则是有充分实际材料的实证分析。
苏联20世纪50年代教科书在论说公有制时,一个主要论点,就是强调公有制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这话并不错,但不能表现公有制的本质。资本私有制的辩护者都是以发展生产力论其“优越性”的。为了证明公有制的优越,教科书的编写者只能说它“更”能发展生产力,而苏联的领导人赫鲁晓夫则进一步把与资本私有制的美国竞比经济指标增长的量,确定为公有制经济的目的。这种“唯生产力论”,实则抹煞了公有制与私有制的本质区别,片面性的对经济指标增长的追求,最终导致公有制内在缺陷的日益突出,以至因忽视劳动者权利和素质技能的提高,而削弱民主法制,使官僚资本得以“化”公有制经济而在俄罗斯居统治地位。
生产力无非劳动者素质技能的社会表现,劳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根据,在于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其优越性,在于它有利于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持续提高。之所以能提高劳动者素质技能,原因不在于领导者是否知道强调“发展生产力”,而在于制度保证了劳动者的社会主体地位,在于劳动者的权利在不断增强和充实。
公有制的基本权利是劳动力所有权,它归劳动者个人所有,由它派生的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也归劳动者个人所有,并由所有权主体所选举控制的社会机构行使其占有权,选聘经营者。劳动力是有质和量的差别的,质高量多的劳动力,其所有权所规定的内容也是相对大的,正是在这一点上,体现出劳动者在平等权利上的差别,劳动者的社会地位及其利益,取决于他个人的劳动力及其发挥。公有制并不是取消个人权利,而是将个人权利建立于其劳动的基础上。劳动者的劳动力所有权和生产资料所有权,因社会化大生产,不可能由个人行使其派生的占有权,而是由社会机构行使,这里的关键,是所有权主体如何以民主法制来选举、控制行使占有权的社会机构。做到了这一点,也就能保证劳动者的所有权主体地位及其利益,从而保证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与发挥。
在公有制下,劳动者的利益,一是取得其劳动力发挥所创造价值中除去作为公共价值的那部分,以之用于个人消费;二是劳动者的素质技能不断提高;三是为劳动者生存和素质技能的提高而由公共价值所提供的公共设施与福利。
20世纪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在论及劳动者利益的时候,往往只谈提高消费水平,这是远远不够的。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在于劳动,在于素质技能的提高,消费也是提高素质技能的条件。
只有公有制,才能为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提供必要条件,其中最根本的,就是劳动者的劳动力和对公共占有的生产资料个人所有权及由之而确定的社会地位。
在保证劳动者的所有权基础上,提高其素质技能,并为之提供充分发挥的社会条件,生产力作为素质技能发挥的结果,自然也能够提高。
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是人性升华的重要内容。公有制优越于私有制的集中表现,就在于它是人性升华的必要社会形式。
人性升华,是人本质发展的具体化,它要求并促成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所引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改变,从而导致交往和社会关系的变革。
劳动是创造性活动,素质技能提高了的劳动者,必然增强其主体意识,进而争取其权利和社会地位,由此而自由发展。
人性由社会性、主体性、思想性、目的性、创造性几个方面构成,人性升华,就是逐步提升人本质中劳动这一核心要素的作用,提高劳动者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由劳动主导交往,使交往服从劳动及其对需要的满足,在改变生产方式的同时,改变生活方式,消除少数人奢侈、虚荣的需求,减少对自然界的破坏,创造一个与人的生存发展相统一的自然环境,在保持社会和谐的同时,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这个过程,人性的五个方面都将得到相应的升华。
人性升华的关键,在于抑制和消除人性中动物一般性的野蛮成分。这个野蛮成分,集中表现为阶级压迫、战争等,表现为少数居统治地位的人将其本来应有的劳动力,变成暴力、欺骗力等对劳动者的成果进行剥夺,由此造成劳动的异化和劳动者的贫穷。公有制的基本功能,就是要求所有具备劳动能力的人都劳动,而且以其劳动力的质和发挥的量来确定价值,并要求和制约劳动者之间的平等互助。这样,也就从根本上限制了动物性野蛮成分的作用,进而逐步地消除它。至此,人性将在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进一步升华。
资本私有制虽较以前的各种私有制有很大进步,其要点是明确了商品经济和公民社会的一般原则,规定了人格和权利在形式上的平等,但其权利的根据是对作为劳动成果的财富的占有,而且是利用交往中的各环节,由不劳动者掌握资源和生产资料,由此控制劳动者的生产劳动并无偿占有其产品。这本身仍是动物野蛮成分的表现,经过几百年的演化,资本私有制已成为人性升华的障碍。突破和消除这个障碍,是劳动社会主义运动的任务,而作为运动制度化基本形式的公有制,则是以制度形式将运动的成果和人性升华的要求,确定下来,并以法制推行和保证。
公有制与资本私有制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它在依循商品经济和公民社会的一般原则,进一步强调人格和权利的平等的基础上,明确权利的根据是劳动,是人作为人的本质的核心要素。公有制的建立,是人性升华的要求和必要形式,但并不等于有了公有制,就自然实现人性升华。公有制还会因其权利体系的缺陷,以及少数人的动物性野蛮成分的膨胀,而利用其在公有制权利体系中的负责地位,侵吞公有资产,损害他人利益,短期内甚至可以毁灭公有制,实行官僚资本制这种较资本私有制更为野蛮落后的制度。为此,公有制建立以后,不仅要以强化民主法制来保证,更要不断改革,以克服其权利体系的缺陷。这个过程,是劳动者为捍卫自己权利与少数以权谋私者的斗争,也是公有制下的继续革命――劳动社会主义运动的新发展;这个过程,也是人性升华与障碍人性升华的动物性野蛮成分的斗争。
公有制作为劳动者素质技能提高和人性升华的要求与形式,其核心和主体,在于明确和保证劳动者个人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所有权,它的建立是如此,它的改革也在于此。
2?劳动力个人所有权是公有制的基本权利
资本私有制的权利基础是对财富的所有,它以前的各私有制的权利基础则是暴力。劳动社会主义的根据和出发点是劳动,公有制的权利基础也是劳动,其基本权利,就是劳动力的个人所有权。
20世纪以苏联教科书为代表,对公有制的论证,将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说成基本权利,同时却不明确生产资料所有权归属劳动者个人,而是在泛泛说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主人翁”之后,又说公有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单位等“公”的机构。尤为严重的是,教科书及由其指导的公有制,并不承认劳动力的个人所有权,甚至还以批判“劳动力商品”来否认劳动力个人所有权。
劳动力成为商品,是劳动力所有权的表现,这是资本雇佣劳动制较封建农奴制的大进步,它标志着劳动者个人的自由和人身权。但劳动力成为商品,又造成劳动的异化,劳动力的使用所创造的价值中,不仅包含劳动力的价格,还包括被资本所有者(即劳动力使用权的购买和使用者)所无偿所有的剩余价值。这是资本雇佣劳动制度在形式上依循商品经济原则,但在内容上却违背这个原则的表现,也是其统治者野蛮性的表现。公有制要取消劳动力使用权的商品化,但不是取消劳动力的个人所有权,而是要比资本雇佣劳动制更加突出劳动力所有权,使之成为基本的和核心的权利。
资本雇佣劳动制中,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劳动力所有权是分开的,分别属于资本家和雇佣劳动者。这两个权利构成资本雇佣劳动制的主要矛盾,其中生产资料所有权是主要矛盾方面,劳动力所有权是次要矛盾方面,是被生产资料所有权控制和支配的。
公有制中,劳动力所有权作为基本和核心的权利,不仅处于主导地位,而且由它派生并支配生产资料所有权,生产资料所有权也归劳动者个人。但由于生产资料要经公共占有并行使其经营权,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是以人为单位,是平等的,这与不同质量劳动力的使用所创造的不同量的用于生产资料的公共价值是有差异的,即多创造了生产资料价值的劳动者与其他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权是平等的。这也是一对矛盾,但这个矛盾不是公有制的主要矛盾,公有制的主要矛盾是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两个所有权与其派生的占有权之间的矛盾,对此,我们下面专门探讨。
劳动力所有权作为公有制的基本和核心权利,是劳动者社会主体地位的保证,正是在劳动力所有权的基础上,才派生出劳动力的占有权,以及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权及其派生并集合而成的公共占有权,这两个占有权共同控制支配其使用权的经营权。与之相应,劳动者的人身权、公民权与劳动力所有权和生产资料所有权又派生民主权,民主权集合为立法权,立法权派生执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以此作为所有权主体控制占有权行使机构,占有权行使机构支配经营权的政治机制。劳动力所有权还派生出按劳动的质与量领取报酬,用于生活资料的权利。劳动力所有权和生产资料所有权还决定着公有制经济的收益权和处置权,即其公共价值的占有、分割、使用以及公共资产的投资、转产、转让等,都应由所有权主体决定,使之服从于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和人性升华。
资本雇用劳动制对劳动力所有权的承认,是劳动者素质技能提高的表现,是劳动者联合斗争的结果。公有制又是劳动者依据其劳动力所有权进一步斗争的结果,是对资本私有制和其他私有制的否定,也是劳动者素质技能进一步提高的保证。为此,确定并保证劳动力所有权,是公有制建立和改革、发展的根本。
承认不承认,保证不保证劳动者对其劳动力所有权在经济权利体系中的核心地位,是直接关系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的问题。那种只承认劳动者公共、集体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或只在名义上承认劳动者作为公有制生产资料的“主人翁”,但不规定劳动者个人所有权及其对生产资料个人所有权的观点,或是因为对公有制本质认识不足,或是某些人为了维护其私权私利的故意。对前者,我们要通过讨论促其加深认识;对后者,只有在强化民主法制的进程中,予以批判和克服。
劳动力所有权在总体上是保证公有制性质及劳动者社会主体地位的,从个体角度说,又是规定劳动者个人地位、利益,处理其相互关系的依据。公有制,必须消灭非劳动者对劳动者的控制与剥削,同时,要保证劳动者之间在权利上的平等,以及在权利平等基础上因所付出劳动力质与量的差别而得到的不平等的利益,以促其努力提高和发挥自己的素质技能。劳动者的平等,是权利的平等,而非权利保障的利益的平等。这主要表现于劳动力所有权上,作为劳动者,都有平等的对自己劳动力的所有权,但各自的劳动力是不平等的,其发挥的程度也是不平等的。以平等的劳动力所有权保障不平等的劳动力及其发挥所应得到的不平等的利益,这是公有制内在的活力,也是劳动者素质技能不断提高并发挥的根据。
劳动力所有权的存在和作用,在合作制企业中表现得最为突出,而在国有企业中就表现得不明显。合作制企业以合作(劳动)者的自愿参加为前提,并由此界定其范围,参加者又都是以其劳动力所有权为基本权利,同时也拥有对共同占有的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权,这包括其加入合作企业时所投入的部分,但主要是合作企业由参加者创造价值积累的生产资料,